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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 年3 月**七届二中全会后,**进一步把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经济政策概括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采纳中国**的主张,规定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采取“调剂”的政策,使它们“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这样的经济方针和政策,有利于发挥各种经济成分的优势,使中国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选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99 年版,第25 页。

    ② 参见《朱德选集》,第22—227 页。

    第三节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产生、发展和壮大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经历了产生、发展、壮大、全面胜利以及最后终结等几个阶段。为了与本书内容协调一致,这里只对新中国成立之前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进程及基本情况作一概要性的阐述。

    土地问题,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变革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中国**在民主革命的不同阶段,根据革命所面临的客观形势和主要任务的变化,采取符合革命斗争实际和要求的土地政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没收分配地主土地,抗日战争时期及抗战胜利后一段时间实行减租减息,解放战争时期进行土地改革,这都是根据地实行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体现,并且是根据地经济产生和发展壮大的基础。但因本书另有专章论述土地问题,所以这里有关改革土地制度的内容从略。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产生从927 年7 月大革命失败和土地革命战争兴起,到937 年初**正式放弃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这一阶段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产生的时期。这一时期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在敌人分割包围的战争环境中进行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新型的财政金融,支援革命战争,保障革命军队和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供给;发展贸易,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活跃物资交流;恢复和发展农业、工业生产,加强苏区的物质基础。革命根据地经济,是一种包括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和私人经济多种成分的新型经济,但主要是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很少。

    .农业。**创立农村革命根据地之初,就很重视农业生产。没收分配土地之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较大提高。但是,革命根据地处在落后的农村,耕作技术落后,而且处在敌人四面包围之中,战事频繁,青壮年农民纷纷参军参战,农业劳动力不足,耕牛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各根据地先后实行劳动互助的办法,解决农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提倡耕牛互助,还利用没收地主的耕牛和富农多余的耕牛设立“公共犁牛站”或“牲畜农具经理处”等,以租借方式,解决农民耕牛不足的问题。

    93 年秋到934 年0 月,苏区加强了对经济建设的领导。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在93 年“一苏大”之后广泛开展起来,934 年 月“二苏大”后,掀起又一个新**。如江西的兴国县,934 年2 月有劳动互助社38 个,社员55 人;到4 月发展到20 个社,社员达228 人。犁牛合作社也有较大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坚持阶级原则(地主、富农、资本家不准加入),坚持自愿互利原则,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进行分散经营,产品归生产资料所有者个人所有。同时,苏区党和政府还采取了一些促进农业生产的具体措施。主要有开垦荒田荒地;兴修农田水利;增施肥料,改良土壤,精耕细作;开办农事试验场、研究会,推广先进技术。在工作方法上,广泛发动群众,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农业生产;组织生产竞赛,表彰先进,开展“生产运动”;提倡各行各业支援农业;实行武装保卫耕种收获。

    经过苏区党和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苏区农业生产得到发展。粮食产量933 年与932 年相比,中央苏区增长了5%,闽浙赣苏区增长了20%,湘赣苏区增长了20%以上。933 年,川陕苏区也“收成良好”,湘鄂赣苏区粮食“收获更加丰盛”。934 年,中央苏区在敌人加紧“围剿”和严重干旱造成的农业生产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粮食生产仍比933年增长0%左右。但是,由于第五次反“围剿”的失利,中央红军被迫长征,使得中央苏区农业“丰产”并未能“丰收”,大部分地区只收获了早稻,糯稻和二季晚稻基本未来得及收获,即便收获了一些,也多被“还乡团”抢去了。

    2.工业。农村革命根据地几乎没有现代工业。根据地开创之初,为了战争的需要,兴办了一些小型军需工业,主要是兵工厂、被服厂,有的根据地还建立了造纸厂、印刷厂和织布厂(只能织毛巾和袜子)。这些工厂属于公办“国营性质”,主要是供给红军。兵工厂仅能修理枪械和制造梭镖、大刀、土枪之类的武器。

    随着苏区的发展壮大,国民党加紧了对苏区的经济封锁和军事“围剿”,苏区为生存计,开始重视民用工业、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许多根据地实行保护私人工商业的政策,根据地内本就不多的资本企业开始恢复生产。如赣西南的一些煤矿恢复了生产,闽西几县纸的生产已恢复到革命前的七成。有些苏区,开始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推动手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同时,各苏区军需工业有了明显发展。一些兵工厂已经可以制造弹药、枪支,有的还能生产迫击炮。

    国营工业(属苏维埃政权所有由苏区政府经营的工矿企业)方面,中央根据地主要有中央兵工厂、中央印刷厂、中央被服厂、中央钨矿公司、中华樟脑厂、中华织布厂、中华造纸业公司、通讯材料厂、卫生材料厂、交通材料厂、粮秣厂、套鞋厂、造币厂等。到934 年3 月,国营工厂发展到32 个,有工人2000 多人。闽浙赣根据地除兵工厂外,民用工厂规模较大的有织袜厂、纺织厂、造纸厂,**在“二苏大”报告中赞扬这些工厂“收到了成效”。川陕根据地经济建设起步较晚,但国营工业发展快,建有兵工厂、被服厂、造币厂、铜元厂、印刷厂、造纸厂、织布厂、化工厂、铁厂、造船厂、碗厂、煤矿、盐井、斗笠厂、弹花厂等。其他根据地也建有数量不等的各类国营工业。

    苏区国营工厂在“一苏大”之前实行军事供给制,政委决定一切厂务。

    “一苏大”之后逐步改革管理体制,932 年初,改供给制为工资制。933年4 月,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国民经济部设立国家企业管理局,随后红军总供给部设立军事工业局,加强对国营民用工厂和军工企业的领导。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国营工厂管理混乱,贪污浪费现象严重。年底,苏区开展反贪污浪费和反官僚主义运动。934 年4 月,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苏维埃国有工厂管理条例》,**中央组织局制定了《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确定国营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并对管理、党务、财务、奖励等作出具体规定,大大改善了国营工厂的管理和经营。国营工厂厂际之间,部门、班组、工人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竞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在“一苏大”之后有较大发展,中央苏区在933 年8月经济建设会议之后更出现发展**。中央苏区7 县933 年8 月之前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7 个,社员927 人,股金2935 元,到934 年2 月,发展到7 个社,社员327 人,股金58552 元。其他苏区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规模大小不一,涉及到民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之后,合作社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了苏区手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但是,苏区政府颁行的有关条例规定的盈利积累留成比例过大,达50—70%,社员分红比重小,不利于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在苏区城镇,有少量私营工商业,同时苏区政府也把手工业作坊当作私营工业。苏区政府对待私营工商业的政策,明显带有“左”的倾向。虽然也主张保护私营工商业并允许私营工商业的发展,但又执行过“左”的劳动政策。“一苏大”通过的《经济政策》和《劳动法》,即反映了这一特点。在这种政策之下,资本家(包括小业主)负担不起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又不允许解雇工人,维持经营无利可图,常常亏本,而且担心引来杀身之祸,因此纷纷歇业逃避。私营工商业不但没有得到保护和发展,反而受到打击和破坏。933 年上半年开始,张闻天、陈云等对过“左”的劳动政策提出批评,指出必须“对资本家实行让步”,“使他们有利可图”②,才能真正使私营工商业得到复苏,以利于苏区经济发展。临时中央政府933 年0 月颁布新劳动法,纠正“一苏大”劳动法的一些“左”倾错误。但这时私营工业几乎已经绝迹,实在无从恢复发展了。

    苏区工业因国营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而得到恢复发展,这对苏区缓解工业品奇缺,提供起码的军需民用工业品(主要是手工业产品)起了积极作用。尤其在发动群众煮盐解决民用食盐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3.商业贸易。除了恢复发展生产之外,商业贸易是打破敌人经济封锁的重要途径。井冈山根据地率先采取保护私营商业,利用、改造、建立农村商品交换场所——墟场,设立公营商店和公卖处,开展对白区的贸易,促进商 洛甫《苏维埃政权下的阶级斗争》、《五一节与劳动法执行的检阅》,《斗争》第4 期、0 期,933年 月5 日、5 月 日。

    ② 洛甫《苏维埃政权下的阶级斗争》、《五一节与劳动法执行的检阅》,《斗争》第4 期、0 期,933年 月5 日、5 月 日。

    业贸易活动。后各根据地也都相继采取措施,开展商业贸易活动,以缓解苏区工业品奇缺、工农产品剪刀差加大的困难局面。主要措施有组织消费合作社、成立粮食调剂局、开展对白区的贸易、保护和鼓励私营商业。

    “对外贸易”方面,苏区建有负责对外贸易的机构。临时中央政府933年4 月设立对外贸易局,管理“赤”“白”区贸易。苏区与白区接壤地区设有采办处,负责从白区采购物资。这类机构属于国营商业性质,其他国营商业机构也兼做进出口贸易业务。同时,鼓励苏区商人、合作社组织及广大群众到白区或在边沿地区与白区商人做生意,而且允许并保护白区商人到苏区做买卖。苏区实行的是有条件的进出口贸易自由,即保证进出口贸易自由和进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政策。重要物资(如粮食)和现金的出口实行控制,“过剩”物品的出口和急需物品的进口免税,一般物品进出口按苏区规定的税则一次性纳税,离开苏区到白区经商者颁发出境护照。

    苏区的国营商业,除专营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采办处等机构外,还有公卖处,公营的商店、药店、饭店、粮食调剂局及商业公司。在中央苏区,粮食调剂局遍设机构,中央设总局,省设局,县设分局,区和重要墟场设支局,任务是通过购、销、调、存粮食,打击奸商,平抑粮价,保证军需民食,并有计划地组织出口,以换回苏区急需物品。这方面工作成绩显著,如933年春荒季节,总局售粮价格比市价低0%,分局售粮价格比市价低30%。秋季购粮价格又有相当提高,避免了“谷贱伤农”。国营的中央钨砂公司,组织钨砂生产的同时,并收购钨砂,组织钨砂的出口贸易。中华商业公司建立于934 年 月,属公私合营性质,采购各种货物,供应苏区市场。其他苏区也有一些国营商业,但国营商业在苏区商业中仍不占优势。

    苏区合作社商业,主要是消费合作社和粮食合作社,在“一苏大”之后有较快发展。消费合作社,政府免征所得税,享有贷款和承售没收财产的优先权,在运输经营方面政府给予帮助和保护。消费合作社以合理的价格向农民销售工业品和收购农副产品,社员可以优先、廉价购买商品。粮食合作社实际是群众集资兴办的粮食调剂局,调剂办法与公营调剂局相似。中央苏区934 年2 月有消费合作社40 个,社员295993 人,股金322525 元;粮食合作社07 个,社员243904 人,股金242097 元。临时中央政府和闽、赣两省及7 个县建有消费合作总社。营业情况也不断发展,如兴国县934 年头两个月消费合作社营业额达2.2 万元。

    苏区私营商业和私营工业情况相同,尽管苏区政府规定“保证商业自由”,保护私营工商业,但过“左”的劳动政策及“左”倾错误的没收、税收政策,打击和破坏了私营商业。从932 年开始,在私营商业中的“左”倾错误政策有所纠正,但苏区内私营商业已所剩无几,只有小商小贩经营的私营商业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4.财政金融。土地革命初期,根据地的财政来源,主要取之于敌人,一是战争缴获,二是打土豪筹款。同时也开始征收商业税、土地税,还有红军公田收入、群众捐献及公营工商业的收入。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红军的供给,少量用于苏维埃政府的费用支出。

    随着红军的发展和根据地的扩大,苏区财政支出增加。为广开财源,保障日益发展的革命战争的供给,“一苏大”之后苏区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整理税收。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规定常规税收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并规定了各种税的税率。第二,继续打土豪筹款。932 年 月苏区中央局曾决定主力红军集中用于决战,攻夺中心城市,废止分散筹款办法,只有地方部队和游击队到白区和在新发展区域打土豪筹款。但由于单靠地方游击队筹款困难,苏区群众负担能力有限,933 年 月又恢复了主力红军筹款的任务。第三,强制性地向地主罚款、富农捐款。如瑞金县,933 年 月之后5 个月中,地主罚款2000 元,富农捐款8000 元,两项合计占该县932 年全年农业税收0 万元的44%。第四,大力发展国营工商业,以增加收入。第五,发行公债。中央苏区932 年 月、0 月先后发行两次战争公债,分别为0 万元和20 万元;933 年8 月开始发行建设公债350 多万元,到934 年3 月完成推销任务。第六,向群众借粮并动员捐献。中央苏区933 年3 月、934 年 月和7 月,先后向群众借谷20 万担、0 万担和0 万担。并发动群众捐献和退还公债票、借谷票活动,933 年4—9 月,赣南、闽西、湘赣、闽浙赣等苏区群众捐献50 多万元,退还第二期战争公债票90 多万元。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战争期间,还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收集粮食运动,以多种形式共收集粮食74 万多担。

    在采取以上措施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苏区政府还大张旗鼓地开展节约运动,到第五次反“围剿”期间,节约开支达到了最大限度。

    为了加强财政的统一管理,临时中央政府93 年 月27 日设立财政部,以邓子恢为部长。2 月颁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财政条例》,规定统一管理一切税收和一切财政收支,并建立预决算制度,统一帐簿和记帐单位。此后还建立了国库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当时中央把一切收支统管起来,统得过多过死,会计制度规定得也十分繁琐,过于强调“正规化”,这些与战争环境并不相适宜。

    革命根据地创立之后,就着手建立新的金融机构。闽西上杭县蛟洋区农会于927 年冬率先成立农民银行,海陆丰根据地928 年2 月建立劳动银行,湘南耒阳县工农兵政府928 年春率先发行纸币“劳动券”,井冈山根据地创立了造币厂,铸造“工字银元”。929 年后,各根据地的银行相继创建,主要有东固平民银行(929 年8 月)、赣西南银行(930 年上半年)、闽西工农银行(930 年9 月)、江西省工农银行(930 年 月)、鄂西农民银行(930 年 月)、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93 年5 月)、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930 年0 月)。有些根据地还普遍发展信用合作社,招股募集资本金,开展贷款业务,有的并发行纸币。苏区银行建立后,禁止旧的金融机构和信用合作社发行货币,由银行垄断各所在根据地的货币发行。930 年下半年和93 年,几家主要银行纸币发行量如下赣西南银行2 万元,闽西工农银行3 万元,江西省工农银行00 万元,鄂西农民银行50 万元,鄂豫皖特区苏维埃银行 万元(只限一元票,一元以下纸币不在内),赣东北特区贫民银行 万元。为维护纸币信用,苏区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以一定数量的黄金、白银作准储备基金,广泛宣传苏区银行纸币,纸币可随时兑换现金,打击扰乱金融的破坏活动,有些苏区允许以纸币纳税。发行纸币的同时,苏区还铸造发行银元。对待旧有纸币,有些根据地曾把旧纸币加盖革命政府印章继续流通,待苏区银行发行纸币后,再禁止旧纸币流通,并用新币兑换旧币以到白区购买物资。个别苏区允许旧币折价使用。苏区银行也办理少量储蓄、信贷业务。苏区限制现金出口,“边贸”鼓励以货易货。

    932 年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国家银行,各省相继成立分行。银行资金一部分由苏维埃政府拨款,一部分从群众中招股集资,因此具有公私合营性质。银行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股东报告工作,接受股东监督,并按股分红。932 年7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纸币,在中央苏区内流通,在此之前发行的纸币或立即收回,或陆续收回,停止使用。中央苏区之外的苏区,大都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省分行”的名义发行纸币(川陕苏区例外,仍以省苏工农银行名义发行纸币)。国家银行发行纸币之初,系根据拥有的基金决定发行量,保证纸币随时兑现,因此币值稳定。后来,尤其第五次反“围剿”期间,单纯以财政需要定发行量,纸币越发越多,而且地区越来越狭小,纸币无法兑现,信用几乎完全丧失。

    国家银行及其分支行,按临时中央政府《国库暂行条例》规定,自933年 月 日开始,正式代理国库总金库及其分支金库。还积极开展存放款等多种形式的信贷业务。苏区政府还大力扶持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发挥信用合作社的作用,让信用合作社放手开展存款、放款、贴现、代理公债票发行还本等业务,以使其成为苏区银行的有力助手。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国**加快了由土地革命向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路线的转变,经济政策也随之发生变化。在工商业政策方面,实行真正的贸易自由和投资开放政策。取消一切捐税,并在现金管理和银行贷款方面给予私人工商业以支持。财政金融政策,也作了相应改变。财政来源有三,即战争缴获的资财和没收汉奸卖国贼及地主的财产;爱国民众的捐助;国营企业的收入。对汉奸,实行没收全部财产的办法。对地主,主力红军到达陕北之初仍采用打土豪筹款的办法,后来逐渐改为募捐抗日基金和粮食的办法。对富农和工商业资本家,禁止没收、征发和罚款,免除税收,只收募捐一项。对广大群众,完全免除税收,只收完全自愿情况下的爱国捐助,实行借粮、买粮。财政支出,主要用于红军和苏维埃政府的供给,积累抗日基金;抽出一部分用于根据地各项建设事业和救济贫苦群众。金融方面,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935 年 月便设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原陕北苏区陕甘晋银行并入西北银行。西北银行发行纸币,代理中央金库,进行现金管理,开展货币斗争,办理存贷款业务。允许民间借贷,实行减息又交息的政策。937 年 月,陕甘宁边区统一使用南京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西北银行停止发行纸币,并开始回收“苏票”。

    政策的转变,带来陕甘宁边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也为抗战时期实行新的经济政策作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已经走向成熟,对中国国情有了正确和较为深刻的认识,革命理论提高到一个崭新水平。抗日民主根据地发展到9 块。一些抗日民主根据地尤其陕甘宁边区,有了相对稳定的环境。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抗日民主根据地军民同仇敌忾,同心同德,为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和建设好根据地而努力奋斗。所有这些,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日军对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疯狂“扫荡”和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以及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严重威胁了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生存。解放区要想生存下来,要想巩固和发展,不仅需要开展英勇顽强的军事斗争,还需要加强各项经济建设。正是在这种客观上既需要又具备了条件、主观上极尽努力的情况下,新民主主义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

    .大生产运动。抗日民主根据地地处穷乡僻壤,经济基础本来就极为落后。抗日战争相持阶段到来之后,尤其94 年和942 年,日军对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实行残酷“扫荡”,并在“扫荡”中实行惨绝人寰的杀光、烧光、抢光政策。国民党当局停发八路军、新四军经费,并不断地制造**“磨擦”事件,还包围封锁陕甘宁边区,对一些与国统区有接壤的根据地,也实行封锁政策。再加上华北地区连年自然灾害,抗日民主根据地经济极其困难。解放区军民要想不被饿死,必须大力开展经济斗争和经济建设,努力进行生产自救。

    中国**和抗日民主根据地政府,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总方针,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发展生产。在生产和供给方面采取“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在调整公私关系方面实行“公私兼顾”,“军民兼顾”,使公营经济和民营经济都有所发展;在调整阶级关系方面实行减租减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在充分利用人力方面把党政军民方方面面的劳动力都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大张旗鼓地开展大生产运动。

    解放区大生产运动,是动员部队、机关、学校及全体老百姓,开展以农业为主包括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畜牧业、商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的生产运动。边区部队、机关、学校通过开荒种地,纺纱织布,饲养猪羊,自造日用必需品,用自己动手的办法,达到生活自给或大部、部分自给。边区人民群众,组织各种变工队、扎工队、互助组、合作社,积极投入大生产运动,增加产量,支援抗战。陕甘宁边区的大生产运动开展最早,成绩也最为显著。从939 年开始,经过几年努力,粮食生产达到自给有余,棉花产量满足了2/3 需求,工业品大部可以自给。边区军民依靠“自己动手”,实现了“丰衣足食”。大生产运动中,**中央领导人**、周恩来、朱德、任弼时等都曾亲自参加生产劳动,涌现出八路军三五九旅南泥湾开荒,变荒凉之地为“陕北江南”等许许多多先进典型。其他各解放区的大生产运动,在943、944、945 年形成**。大生产运动直接推动了解放区各项经济事业的发展,使解放区渡过了极端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

    2.农业。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广泛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减租减息的开展和大生产运动的发动,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热情。抗日民主政府还把开展劳动互助作为推动生产运动的重要措施。943 年后,解放区兴起劳动互助热潮,944、945 年间,解放区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平均约占全体劳动力的20%左右。劳动互助有利于调动人力、物力。此外,各解放区还采取了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各行各业支援农业、政府扶助农业(尤其注重发放农业贷款)等有力措施,军队、机关、学校也直接投入到农业生产中来。所有这些,有力地推动了解放区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业经济的发展,表现在第一,耕地面积扩大。如陕甘宁边区,抗战前耕地面积843 万多亩,944 年4 万亩,94 年达00 万亩。晋察冀边区抗战期间扩大耕地82 万多亩。第二,粮食产量大大增加。陕甘宁边区粮食产量逐年增长,93 年03 万石,937 年0 万石,938 年30 万石,939 年75 万石,943 年84 万石,944 年以后每年都在200 万石以上。其他解放区粮食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就连晋冀鲁豫边区太行一分区这个原本“半年糠菜半年粮”的地区,年人均收入折米942 年2.2 石,943年2.9 石,944 年3.37 石,到94 年大部分人家做到“耕三余一”了。第三,扩大棉花种植面积,棉花自给率提高。陕甘宁边区抗战前已停止植棉,边区政府大力提倡植棉,944 年植棉3.5 万余亩,945 年植棉35 万亩,棉花自给率943 年达50%,944 年达2/3。晋冀鲁豫边区94 年植棉850万亩,棉花产量达2500 万公斤,保证了全区棉、布自给。第四,畜牧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陕甘宁边区抗战前有牛驴0 万余头,羊40 至50 万只,到945 年牛驴达40 多万头,羊近200 万只。晋察冀边区抗战后期除了牛驴马羊存栏头(匹、只)数有较大增长外,大部分地区做到“一人一鸡,一家一猪”。第五,林业也有所发展。如晋察冀边区阜平县94 年造果木林900亩,防水林350 亩,木材林225 亩。新乐县940 年人均植树0 株以上。第六,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以陕甘宁边区清涧幸家沟村的调查为例,全村2户,94 年收获的粮食除去消费和负担外盈余42.5 石,943 年盈余8.8石,户均3 石多。

    3.工业。解放区发展工业生产的主要措施有注重发展公营企业;奖励私人企业,调节劳资关系;税收上对工业品给予优惠,实行减税或免税;贸易上对工业生产进行扶助,公营贸易部门供应工业原料,收购推销工业产品;奖励生产技术革新,优待生产技术人员;大力鼓励发展民间手工业。通过这些措施,使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工业生产从无到有,由小到大,逐渐发展起来。

    陕甘宁边区工业生产的发展,成绩最为显著。938 年以前,边区仅有一些小手工作坊和盐池、炭窑等和几个小规模公营军需、印刷工厂,全部职工只有270 人左右,连家庭纺织业也极其少有,日用消费品几乎全靠输入。938年开始抓工业生产,出现兴办公营企业的热潮。94 年有公营工厂97 个,职工7000 人左右,经过整顿后巩固下来的工厂2 个,943 年又发展到82个。公营工业除军事工业外,以轻工业为主,主要是棉毛纺织、造纸、面粉、陶瓷、化学、机械修造、石油等工业。边区政府还提倡扶持发展合作社工业,到945 年7 月,各种工业、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253 个,社员2920 人,股金45000 万元,月产值达43750 万元。由于切实执行保护私人工商业政策,私人资本主义工业有较大发展,如私营纺织厂,943 年有50 家,产布2000大匹。私营手工作坊5 家,工人2047 人。边区政府还大力推动家庭手工业尤其是家庭纺织业的发展,从械具、资金、技术、供销等各方面给予帮助和扶持,942 年全区有纺妇75000 人,纺车8000 架,织工3000 人,织机2000 架,纺纱47852 公斤,织布3334 大匹,占边区棉布总产量的半数以上。到945 年7 月,已有纺妇5 万人以上,织妇四五万人,织机二三万架。由于各种形式的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对边区保障供给和打破敌人经济封锁起了巨大作用。944 年,布匹已能自给全边区需要的三分之一以上,纸张自给一半,石油、肥皂自给有余,火柴全部自给,工农业生产所需工具大部分已能自造。

    其他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工业、手工业生产也取得很大进展。晋察冀边区,944 年军事工业月产捷克式马步枪00 支,掷弹筒5 个,枪榴弹筒223个,快枪220 支,各类炸药000 多公斤,手榴弹 万枚,自造复装子弹8万多发。农村手工纺织生产普遍开展,其中冀中地区945 年有织机近9 万架,年产布907 万多匹,除本地区自给外,外销457 万匹。晋冀鲁豫边区手工纺织业组织生产合作成绩突出,如冀南区,94 年妇女土布生产合作社发展到300 多个。全边区制油、熬盐、纺织等业发展最快,产品除自给外,还行销外地。文具、纸张、肥皂等也能自给。山东解放区945 年春统计,有纺车50 万架,织机8 万架,平均每30 人一架纺车,200 人一张织机。944年生产土布40 万大匹,945 年生产土布80 多万大匹。大部分地区纺织品全部自给。晋绥边区940 年生产土布900 匹,942 年7550 匹,943 年22000匹,945 年达5400 匹;945 年年产生铁23.2 万公斤,熟铁2.5 万公斤。4.商业。解放区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在发展公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同时,保护正当的私营商业;对外实行管制贸易,在政府贸易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用税收和行政手段对出入口货物加以控制,禁止奢侈品,非必需品的输入与内部必需品的输出,奖励必需品的输入与内部多余物品的输出。公营商业有较大发展。如陕甘宁边区,到945 年,边区贸易公司下设南昌公司、盐业公司、土产公司及光华商店、陇东联合商店等许多公司和较大的商店,其中南昌公司有2 个分公司、盐业公司有23 个骡马店,土产公司资本额达2 亿元,职工300 多人。延安光华商店94 年资本额达0万元,营业总额893 万多元,盈利4 万多元。此外机关、部队还开设许多公营商店,延安942 年有公营商店42 家,944 年发展到7 家。再如晋察冀北岳区,942 年有公营商店24 家,资本额93 万多元。

    合作社商业发展很快。以陕甘宁边区为例,从937 年到94 年,消费合作社由30 个增加到55 个,社员由5787 人增加到4028 人,股金由55525 元增加到9307 元,销货额由289 元增加到00.8 万元,红利由4800 元增加到02 万元,公积金由3500 元增加到7.3 万元。942 年后纠正政府“包办”合作事业的弊病,兴办合作社,实行“民办公助”的方针,合作社商业有了更大的发展,944 年全边区共有消费合作社399 个。解放区私营商业也获得一定发展,如延安,私营商店938 年90 家,939 年49家,940 年320 家,943 年473 家。此外还有集市贸易的发展。

    对外贸易既着眼于解放区军民必须物资的禁出和吸入,又注意争取出入口平衡,以公营贸易部门及政府对外贸易机关为龙头和控管机构,协调各种形式的商贸部门和个人,有组织、有领导、有控制、有管理地开展进出口贸易。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每年组织30 万驮左右的食盐外销,还外销大量的土产如皮毛、清油、药材等,换回必需品,逐步改变了贸易入超的局面,944 年出入口贸易已接近平衡。

    5.财政。解放区实行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采取量出为入和量入为出相结合的办法,尽量做到取之合理,用之得当,开源节流并重。抗日民主根据地废除了各种苛捐杂税,建立新税制。农业税以征收粮食为主,多数地区称作“救国公粮”,以土地产量累进征税,并规定了免征点。有的地区征收救国公粮的同时,保留了田赋制度,按占有土地的面积加征土地税,如陕甘宁、晋察冀、山东根据地。除农业税外,还征收出入口货物税、烟酒税、工商业营业税等。

    94、942 年,晋察冀和晋冀鲁豫边区先后颁布实施了“统一累进税条例”。943 年,陕甘宁边区拟定了“农业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并在部分地区试行。其他边区也先后改进税制,实行与统一累进税相一致的税法。农业统一累进税征收土地财产税与农业收入税,采用累进税制,规定有免征点和最高累进率。新开垦的荒地一定年限内免征财产税,难民垦荒免征一定年限的收入税。晋察冀等边区实行的“统一累进税条例”包括工商业税。未公开颁布“条例”的解放区征收工商业税也采用累进税制。解放区的工商业税,税率一般较低,占总收入的%至5%。而且以奖励生产为原则,对工业投资、水利投资、合作社股金等只征收益税,不征财产税,对一些急需发展的工业免税;家庭副业免税;工业税低于商业税。进出口贸易税更以保护边区生产为原则,急需物资的进口和“多余”物资的出口或免税或低税,提高限控物资的进出口税率,用以调控进出口货物贸易。如陕甘宁边区,自己还不能炼铁时,铁的进口免税,944 年可以炼铁以后,为保护炼铁业,立即将铁的进口税率提高到50%。

    抗日民主根据地财政支出强调“用之得当”,将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之于抗日军费和边区事业。如晋察冀边区,财政支出中军费占80%,政费只占20%。陕甘宁边区财政开支中,“保卫边区的军费占第一位,培养革命干部的教育费占第二位,..至于行政费则尽量缩减。另外,还尽可能地投资于经济建设。940 年经济建设中,边区政府投资达200 万元,94 年达400万元之多”.金融。解放区建立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敌货币斗争,发行并巩固边区货币。解放区先后设立(或改租)的银行主要有陕甘宁边区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晋冀鲁豫的冀南银行、山东解放区的北海银行、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苏北的江淮银行、淮北的淮北银行、淮海区的淮海银行、皖中的大江银行、淮南的淮南银行、盐阜区的盐阜银行、新四军设立的华中银行、鄂豫皖边区建设银行、浙东的浙东银行等。边区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支持抗日战争的需要(财政贷款军政费透支)和扶持发展生产,随着抗日战争的进展,后者的比重日渐增大。如陕甘宁边区银行,94 年至945 年间财政借款5738 万元,经由建设所和边区银行发放的农业贷款,942 年是3 万元,943 年增至2780 万元,944 年 亿元,945 年5.99 亿元。冀南银行六分行942 年共发放工农业生产贷款5 万元左右。边区银行还代理国库办理公债发行,如陕甘宁边区,94 年发行救国公债500 万元,经过边区银行的努力,实销公债8 万元。

    解放区银行另一项基本任务是发行货币。陕甘宁边区在抗战爆发后,经国共两党协议,由边区政府收回原来曾在边区内流通的苏维埃货币,法币成为流通主币。因辅币缺乏,938 年 月边区银行以公营延安光华商店名义发行元以下辅币,称做“光华商店代价券”,与法币同时流通。当时发行代价券不过0 万元,到940 年2 月共发行403 万多元。94 年 月“皖南事变”后不久,陕甘宁边区政府于 月30 日颁令禁止法币流通,旋即授权边区银行发行银行券(即边币),用之收回光华代价券和法币,规定边区境内一律流通边币。因需要向外购买物资,经审批仍可到银行兑换法币,因此实际上法币在一些地方仍然流通。经过边区政府和边区银行的不懈努力,边币信用不断提高。943 年 月,边区银行公布《管理外汇办法》,把法币当作“外汇”,由货币交换所进行管理和兑换,加之法币的不断贬值,边币币值相对 林伯渠《陕甘宁边区政府工作报告》(939 年至94 年)。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第285 页。

    比较稳定,流通范围日渐扩大。

    日军对我国大举进攻过程中,在发行使用军用票的同时,又扶植伪政权,发行伪币。其中流通范围广,影响较大的是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伪“联银券”和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伪“中储券”。前者在华北地区流通,后者在长江流域流通。各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坚决开展抵制伪币的斗争。一般在根据地中心区域,采用行政手段严禁伪币的流通,在边沿区和游击区则从实际出发,一段时间内允许小额伪券流通,但严禁内流,并限期肃清。此外还使用一些经济办法与伪币进行斗争,如一些边区一定时期内把伪币视为“外汇”,加以管理和利用,即掌握汇价,组织出口扩大伪币来源,然后用伪币进口必需物资,并设置“外汇”交易所,禁止伪币的黑市交易。加强市场管理,防止伪币的暗中使用。有的地方一定时期内允许边沿区和游击区群众纳税时缴纳部分伪币,但实行伪币贬值的办法。通过斗争,伪币基本被排除,边区货币实现独立与统一。

    解放区的信用合作事业也很活跃。信用合作社采取入股和存款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农村闲散资金,方便农民借款,帮助政府发放生产贷款,为活跃农村金融起了积极作用。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壮大及其在全国范围内的确立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为了夺取人民革命的最后胜利,在解放区领导开展了土地改革,并加强了经济建设工作,新民主主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起来。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程,新民主主义经济区域不断扩展,最终在全国范围内确立。

    .农业生产的发展。通过土地改革的进行,使农村生产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地主作为一个阶级在经济上被消灭了,富农多余的土地被征收了,但地主、富农也分得一份土地。土改中大都采取“中间不动两头扯平”的办法平分土地,有些地区中农占有土地数量稍多一些,有些地区贫雇农占有土地数量稍多一些,但各阶级占有土地的数量总的看相差不多。据陕甘宁陈东分区25 个乡的调查,土改后人均占地数量,地主和旧式富农为7.23 垧,新式富农8.2 垧,中农7.25 垧,贫农7. 垧,雇农9.77 垧。山东诸城县安家铁沟村,土改后原富农占地3.23(市)亩,中农占地3.3(市)亩,贫农占地3.03(市)亩。土改后完全无房无地的农民绝迹,中农户由过去的20%增加到70%至80%左右,贫农户一般占20%左右,多者也不超过30%。据山西武乡县 个村的调查,中农户占8%,人口占88.7%,土地占88.7%。经过土改,削除了封建剥削,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大力推动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94年,陕甘宁边区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2%,晋冀鲁豫太行区占78%。晋察冀边区948 年大部分地区完成土改,据冀中8 个县的统计,建有互助组35000 个,到949 年发展到75000 个。东北解放区的吉林省,947年底85%以上的劳动力参加了互助组。互助合作组织的质量也有所提高,如太行区,模范互助组94 年从944 年的25%增加到58%,落后互助组则从47%降到4%。有些地区还出现类似农业合作社的组织,长期合作生产,实行分红制,土地、耕畜、劳力等参加分红。

    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农业生产有了显著的发展。如解放较早的东北解放区,耕地面积947 年扩大了800 万垧,948 年又扩大了78 万垧;粮食产量947 年00 万吨,949 年增加到400 万吨。2.工商业的发展。抗战胜利后,解放区已拥有一些中等城市和工矿区。

    人民解放军展开战略反攻之后,解放区迅速扩大,许多工商业大城市获得了解放。**制定并贯彻执行三大经济纲领,积极进行城市建设工作,努力恢复和发展城市工商业。

    解放区政府对辖区内原来属于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工厂、银行、铁路、矿山、商店及其他企业,进行了有准备有步骤的没收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秩序地组织接管。到949 年底,人民政府共没收接管国民党国家垄断资本和私人官僚资本企业2858 家。与此同时,**废除了过去的一切卖国条约,统制对外贸易,改革了海关制度。对外商在华企业没有实行没收(日伪和德意法西斯国家在华企业一律没收),允许其在服从人民政府法令的条件下继续经营,但特权被废除后,它们再无法获得超额利润,经营空间也相对缩小,难以为继,纷纷歇业或转售,抵押给人民政府。没收官僚资本和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摧毁了国民党反动政权和帝国主义在华统治的经济基础,人民政府掌握了国家经济命脉,建立了相对强大的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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