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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底绩。”②其特点是改变国家机构的运作机制以内阁监控六科,六科监控部院,部院监控地方抚按,最后使“部权尽归内阁”。六科和部院原是直接向皇帝负责,把它们变为受内阁制约,听从内阁指挥,实有悖于祖宗旧制,实质上是将一部分皇权转移到内阁。这是张居正对明代官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其时,因为神宗年幼,对祖制还不十分明白,不晓得个中的利害关系。后来,他意识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几乎震主”,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学校为养士基地,“人才所系”。为了培养新的人才,万历二年(574)神宗命令吏部严格选用提学官。次年三月,张居正进呈《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提出选用提学官和整顿学校的十八条方案。神宗以为“深切时弊”,下诏命“各官着实遵行”,并大量裁减府、州、县学的学生数。在明代,“科举必由学校”。人口不断增加,学校招生人数反而减少,不但与社会发展大势背道而驰,对于那些追求功名利禄者更是当头一棒。明神宗还根据张居正的建议,诏毁天下书院,迫害士人,实行文化**。这些都是倒退行为,所以,一开始就遭到激烈反对,难以贯彻执行。张居正本人更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大邑士子多怨之,或谓他“千虑一失,在汰郡县诸生”②,成为后来惨败的祸根之一。

    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国田亩;二是推广“一条鞭法”。这是万历初年整个社会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最有意义与成绩。

    清丈田亩,又称“清丈田粮”,目的是为了纠正田制混乱。这是继洪武朝之后进行的又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丈。洪武朝那次大清丈,与“赋役黄册”相配套,编造了“鱼鳞图册”,为明代田赋征收奠定了基本框架。在封建社会,土地自始至终是关系到农业能否发展、农村能否安定、农民能否生存的根本问题,也是农民与地主矛盾的根源。官豪势要为了逃避田赋,并向农民榨取更多地租,不断隐瞒土地,霸占土地,转嫁赋税。到了明中叶以后,“鱼鳞图册”已面目全非,赋役征派日益不均,国家赋税收入越来越少,“私室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田亩已是非清不可了。同明代其他重要经济改革一样,这次清丈也是首先从东南沿海地区搞起来的。

    万历六年十一月,明神宗下令在福建进行试点。中心问题是为了改变有田者不交纳税粮、无田者苦于赔纳的怪现象,使田亩与税粮挂钩。由于明神宗态度明确,张居正指导得力,坚决排除阻力,试点工作进行得颇为顺利。② 《明神宗实录》卷一九。

    《明神宗实录》卷三八。

    ② 谈迁《国榷》卷三九。

    详见《明神宗实录》卷八一。关于这次丈量的始行时间,《国榷》等书记于万历五年。至万历八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②。神宗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于同年十一月下发各地。至万历十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③。有些地方还重新编造了“鱼鳞图册”。是明代田制与赋制的又一次综合整治,成绩显著。缺点是有些地区为“求亩多”,不实事求是,用小弓丈量,以致出现新的“虚额”,加重小民负担。

    推广“一条鞭法”,是当时经济改革的又一出重头戏。一条鞭,又称“一条边”、“条边”、“一条编”、“条编”等。其视点是变通赋与役的征收方法。它和清丈田亩一样,也是在嘉靖、隆庆以来各地逐步试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明神宗的功劳,是支持把它推广到全国,实现了中国古代赋役史上一次伟大的变革,为实行货币地租创造了条件。

    自唐代杨炎作两税法以来,一直是实行赋与役分开。一条鞭法,“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量,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其基本精神与特点是把赋与役合并,简化征收手续,扩大了折色范围,改变了以往的征收方法。它的推行,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变化的反映。

    万历九年,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这标志着整个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

    这一年又巧逢张居正入内阁十五年。明神宗为了表彰他为国振兴而“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赐伯爵禄,加上柱国、太傅,写敕奖谕,荫一子为尚宝司丞。太傅与太师、太保,并称三公,其尊崇仅次于太师,非一般大臣所能享有。这是对张居正的特殊恩宠,也是对他的改革的充分肯定。

    张居正直接策划、设计、指导的这场改革,是“振百年因循之弊”的一次重大变革,虽然成绩不少,但是阻力也很大,“豪猾率怨居正”,从一开始就承受着极其沉重的压力,屡遭攻击,各项改革措施不久就变了形,“规制顿紊,不能尽遵”。明神宗本人为了“垂戒威权震主”,也很快反过来扼杀这场颇有生气的改革,自毁新政。

    ② 见《明神宗实录》卷一○四。

    ③ 据《明神宗实录》卷一一一、一一六、一一九至一二二、一二六至一三一。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第三节自毁改革成果从万历十年(582)初开始,张居正病倒在床,明神宗频频遣使慰问、赐物。至同年六月十一日,张居正已危在旦夕。明神宗以论辽东战功,进他为太师,荫一子为锦衣卫世袭指挥同知。文臣没有生前加三公的,只有死后才能赠给。在明代,一人而独享三公之殊荣者,唯有张居正也。在此之前,明神宗还多次说过不仅要破例赏赐张居正,而且要特殊优待他的子子孙孙。六月二十日,张居正与世长辞,终年五十八岁。一代名相谢世,皇上悲痛,下令辍朝一日,举国哀悼,赐祭九坛,礼视国公兼师傅,赠上柱国,谥文忠。明代身后得赠上柱国者,只有洪武朝武臣江阴侯吴良、永乐朝僧人太子少师姚广孝和张居正三人。

    张居正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史上伟大的政治家,是因为他在万历初年置生死于度外,“工于谋国,拙于谋身”,为了富国强兵,进行政治经济改革。他业绩炳然,他的名字也可以说是当时“改革”的代名词。对此,国人有定论,明神宗更清楚如果没有张居正,就没有他的新政,没有那时“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的繁荣气象。然而,他终归是一个封建帝王。封建帝王共有的思想特征和心理状态,是喜怒无常,翻脸不认人,一切以实用为标准。神宗也是这样一个皇帝。他长大以后,越发感觉到张居正处处揽大权。为了防止今后再发生这种现象,张居正一死,他马上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于是生前“忠贞不贰”的“元辅张先生”,死后反而变成了“谋国不忠”的“大奸”。

    明神宗心里明白,张居正在世时,他是如何重用张居正,并许下了多少诺言。而今要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寻找时机,找到借口,不能平白无故地说张居正是坏人。而且要有计划,有步骤。问题是从哪里下手?

    明神宗素以“贪财好货”闻名。当时他的弟弟潞王朱翊镠即将结婚,需要一大笔开支。其母李氏为儿子的婚费焦急,多次催促神宗赶紧筹办。神宗舍不得动用内府的丰富积蓄,又顾虑大臣再批评他天天随意挪用国库的钱,正巧,这时有一个名叫张诚的贴身太监向他秘密奏报,说经过长期暗中侦查,张居正和冯保“宝藏逾天府”。神宗一听,怦然“心动”,而且怀疑张居正积蓄多于冯保。加上冯、张二人以前对他约束太严,使他时存反感,及渐长而“心厌之”。于是就不管什么冯“大伴”和“元辅张先生”,也不顾不是“谋反、叛逆与奸党”不可抄家的祖宗法律了②。经过权衡利害得失,决定先拿冯保开刀。

    万历十年十二月,以“冯保欺君蠹国,罪恶深重”,免去东厂提督,押到南京软禁,抄家没产,神宗得到金银一百余万两,珠宝瑰异无算。

    当时,冯保和张居正是互为依存,生死与共,谁也离不开谁。冯保垮台,张居正必在劫难逃。由于张居正生前是内阁首辅,又是太傅、太师,影响很大,所以在做法上有些不同。先大造舆论,形成“举朝争索其罪”的强大声势,将张居正重用的人统统罢去,同时为从前反对张居正的人一一恢复名誉或官职。然后再步步升级,彻底搞臭。万历十一年三月,诏夺上柱国、太师 《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② 《明史》卷一九三《翟銮传》。

    兼太子太师。八月,复夺“文忠”谥号。万历十二年四月,辽王宪■次妃王氏状告张居正强占辽王庄田和金宝万计。遂以侵盗王府资产罪,命抄张氏在京与江陵老家财产,总计得银十多万两、黄金数万。八月十三日,诏削张居正官秩,夺所赐玺书、四代诰命,公布罪状,曰“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箝制言官,蔽塞圣聪。私废辽王。假丈量田土,骚动海内。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本当破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其弟都指挥居易,子编修嗣修,子张顺、张书,都着永远戍边。”自此开始,“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张居正其人其事,成为禁区,谁也不得议论。张居正当然有不少过错,但他所从事的改革事业是进步的。明神宗不问青红皂白,一概加以否定,用心甚毒,却也因此走向了反面。这道诏令,是他自毁新政,全面扼杀他与张居正共同进行的改革成果的自白书,也是他本人由勤变懒、全面废弃励精图治的标志。从此以后,明神宗已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皇上怠荒,朝纲必坏,各种社会弊端开始全面复辟,地方秩序由相对稳定而走向混乱。

    从万历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起,明神宗一面搞臭张居正,一面以“病”

    为借口,不亲郊庙,不见廷臣。内治不修,上梁不正下梁歪。继张居正为首辅的张四维,“及代柄,务倾江陵以自见,尽反其所为。所裁冗官秕政,一切复之”。而后主阁者申时行等人,“亦踵其故智,使纪纲陵迟,侵渔日恣,吏贪而民玩,将惰而兵骄,国储动荡”②。万历十三年正月,四川建武所兵变。万历十四年十月,礼部主事卢洪春奏曰明神宗“日夜纵饮作乐”。从同年起,为争立皇太子,演成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十五年十一月,湖广郧阳发生兵变。

    万历十六年八月,明神宗不顾南北各地大饥荒,为身后之计,大肆挥霍,加紧修建“寿宫”。十七年正月,太湖、宿松地方爆发农民起义,饥民数万闻风响应。三月,云南永昌卫士兵暴动。四月,广东白莲教起义。至同年十二月底,太仓外库银只剩下三十一万余两,“利孔已尽,无复可开”。初年改革的积蓄,用得近乎精光。

    这一年,明神宗因为有人批评他唯好酒色财货,暴跳如雷,大怒不止,从此章奏留中不发。

    万历十八年二月,再罢日讲,“自后讲筵遂永绝”。缺官严重而不补,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

    万历十九年十月,京营武官闹事,直冲入长安门。举朝惊骇,人心不安。是时,明神宗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严峻的现实“近年以来,人各有心,众思为政..以致国是纷纷,朝纲陵替,大臣解体,争欲乞身,国无其人,谁与共理。内治不举,外患渐生,四夷交侵。”可惜他非但不吸取教训,反而越走越远,继续大逞酒色之乐。万历二十年正月,御史冯从吾奏言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不发,而“每夕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真是“内治不举,外患渐生”。同年二月,宁夏致仕副总兵官哱拜起兵反叛;五月,日本发动侵朝战争;其时西南又发生播州杨应龙之乱。明神宗被迫令军三路出征,史称“万历三大征”。西征、东征、南征,历时十余年,丧师 《明神宗实录》卷一五二。

    ② 以上见谈迁《国榷》卷七二。

    《明神宗实录》卷二三八。

    数十万,耗银千万两;兵连祸结,国库空虚,百姓遭难。明神宗本人至此也彻底完成了由勤变懒的过程,昔日“少年天子”的气派与风采,已经不复存在。代之而来的是,成年累月深居九重,一味发脾气整人、嗜酒、恋色、贪财。

    第四节三十年晏处深宫在“三大征”尚未结束的时候,万历二十四年(59)三月,乾清、坤宁二宫被火化为灰烬。“只知爱钱”的明神宗,乘机以“修建宫殿”为名,从同年六月起,陆续派出大批太监为矿监、税使,到各地“开矿榷税”,大肆搜括钱财,迫害官民无数。明朝历史上著名的为时近二十年的“矿税使之祸”,从此开始。这也是他在位期间历时最久、为祸最烈的弊政。

    明代朝廷差官“开矿”,始于明初洪武;遣使“榷税”,在中叶时亦已有之,皆因得不偿失,后多废止。这次神宗“患内廷匮乏”,担心因“三大征”耗费数多而影响皇室的高消费,不顾臣民的一再反对,硬干下去,劲头大得很。凡有关“开矿榷税”之事,有求必应,“乞请之章,无日不上,批答之旨,无日不下”。至万历三十三年为止,解进内府的银子约为五百余万两,被矿税使等私吞者尤多,“大约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克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其实这些银两,并非开矿、征税所得,不开矿也征银,不经商亦征税,“矿不必穴”,“税不必商”,都是公开掠夺而来的。因此遭到各阶层的强烈反抗,纷纷暴动、起义,时称“市民运动”、“市民风潮”或“城市民变”。

    派矿税使四出,是明神宗贪财思想的一次集中大暴露。关于他的贪财,事例极多。远在抄张居正家产时,有大臣批评他“重货而轻人”。就连最起劲帮他大反张居正的御史李植也说“皇上称我为儿子。每次看到抄得金银宝玩,必是喜欢。”在派矿税使之前,吏科给事中李沂因批评他贪财,而被削籍回里。稍后大理寺评事雒于仁,冒死写了一篇《四箴疏》,说他患的是“嗜酒”、“恋色”、“贪财”、“尚气”四病②。不久,又有人说他平日“好逸”、“好疑”、“好胜”、“好货”③。在矿税使横行之日,万历三十二年正月,内阁首辅沈一贯奏曰“皇上视财太重,视人太轻;取财太详,任人太略。”④直到他去世前一年,还有人说他是“唯贿是闻”⑤。

    “开矿榷税”,闹了近二十年方告结束。史载“当是时,帝在位日久,倦勤,朝事多废弛”。“章奏不发,大僚不补,起废不行”。“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十之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即万历三十九年),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上下隔绝,而“延臣部党势渐成”。

    “陛下万事不理”,此话一针见血,说得何等尖锐、深刻、准确。由于明神宗晏处深宫,不补缺官,早在万历三十年南北两京已缺尚书三人,侍郎十人,科道官九十四人;全国缺巡抚三人,布政监司六十六人,知府二十五 文秉《定陵注略》卷四《矿税诸使》。

    《明神宗实录》卷一六○。

    ② 《明史》卷二三四《雒于仁传》。

    ③ 《明史》卷二三五(张养蒙传》。

    ④ 《国榷》卷七九。

    ⑤ 《明神宗实录》卷五八○。

    《明史》卷二四○《叶向高传》。

    人⑦。不仅“曹署皆空”,而且自万历三十七年起,不少大臣纷纷封印出城,拜疏自去,许多办事机构陷于瘫痪状态,政务荒废。至于“延臣部党”,问题尤其严重。廷臣部党,就是延臣分门立户,结党相争。结党,又称“植党”、“朋党”。万历朝廷臣党争,从一开始就存在。先是以“阁部之争”为主要形式。后来顾宪成等人在无锡东林书院聚众讲学、议论朝政,形成一股反对派势力,人称“东林党”。于是,宣、昆、齐、浙、楚诸党互为犄角,专以攻击“东林”为能事,“东林党议”由此始。《明史·选举志》云弘、正、嘉、隆间,士大夫廉耻自重,迨万历时“党局既成,互相报复,至国亡乃已”。经过万历三十九年京官考察,东林党人已被排斥殆尽,所剩无几,后来便被一网打尽。

    在东林党议无休无止之时,由于明神宗私爱贵妃郑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坚持其王府庄田“务足四万顷之数”,才肯让其出京之国,于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场长达七八年之久的福王庄田之争。福王之国洛阳刚刚过了一年,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酉时,又发生了晚明历史上著名的梃击太子东宫案,作案的是一个名叫张差的蓟州男子,史称“梃击案”。它是明末宫廷三大案(梃击、红丸、移宫)的第一案,也是最重要的一案。外人闯入宫廷,这类事在明代多有发生,光是万历朝就有好几次,结果都是不了了之。对这次“梃击案”,当时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一种以为张差是一个疯人,是一次偶然事件;另一种则认为张差非疯子,是明神宗爱妃郑氏使人有意加害皇太子朱常洛的阴谋活动。起初,皇太子也以为“必有主使”。是时,郑贵妃一再指天发誓,自明无他。明神宗见事涉郑氏,加上多年来人们一直议论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烧自己,很快就亲自定张差为“疯癫奸徒”,并命“毋得株连无辜,致伤天和”,只处决张差及与之有关的太监庞保、刘成二人。并特地为此于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态,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召见大臣,宣布他的命令,将此案草草收场。

    就在明神宗晏处深宫,“万事不理”,导致从内廷到外廷闹得不可开交之际,东北辽东“后金”迅速崛起,不断出兵南犯,向明军发动进攻,辽东战争爆发。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初一日,“后金”

    政权正式建国,终于成为明朝的主要威胁。

    自此明朝辽东的形势也随之每况愈下。尤其是经过东征援朝战争和矿税使高淮乱辽以后,辽东边防空虚,军民困甚,供应艰难,加上明神宗用人不当,明军屡屡败北。万历四十七年三月,萨尔浒之战,明军四路大军,三路全军覆没,丧师九万,败局遂成。辽东战争每年约需银四百余万两②,明神宗为了应付这笔庞大的军费,自万历四十六年九月起,先后三次下令加派全国田赋,时称“辽饷”。明末“三饷(辽饷、剿饷、练饷)加派”开始。加派非但无济于事,反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不满,纷纷投入反对明皇朝的革命洪流。明神宗自己也因此情绪低落,愁眉不展。

    万历四十八年(20)三月,明神宗因长期酒色无节,加上辽东惨败,国事困扰,终于病重不起。七月二十一日,在弘德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终年五十八岁。二十二日发丧,二十三日颁布遗诏,命皇太子嗣位。九月初十⑦ 《明史》卷二三七《田大益传》。

    《明神宗实录》卷五三二。这一年御史翟风翀疏曰“上不见廷臣,又二十五年矣。”② 《明光宗实录》卷四。

    日尊谥曰显皇帝,庙号神宗。十月初三日,安葬于三十多年前精心修建的“寿宫”,名曰定陵。

    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前十年奋发图强,中间十年由勤变懒,最后近三十年“万事不理”。他的主要特征,是贪酒、贪色、贪财而又贪权,始终“魁柄独持”,可谓操权有术,从这一点说,他不是一个庸人之辈。但他又缺乏明太祖、明成祖那样的雄才大略。他即位于十六世纪七十年代初,终于十七世纪二十年代。当时,正是整个世界处于翻天覆地的大变动时期。中国封建社会也已经发展到晚期,“天崩地裂”,新的生产关系开始萌芽,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也同样处于由古代社会向着近代社会转型的剧变前夜。在这个历史的大变动中,由于几千年中国封建制度的顽症根深蒂固,加上他沉溺酒色、财货的心理病态,非但未能使中国跟上世界新潮流,迎来新时代的曙光,相反在他的手里把明朝推向绝境,加快了其终结的历史进程。“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第二十七章张居正第一节厚望所寄张居正(525—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

    少年时代“颖敏绝伦”,被誉为“神童”。十三岁时,他写过一首《题竹》诗“绿遍潇湘外,疏林玉露寒。凤毛丛径节,只上尽头竿。”反映了他的抱负不同凡响。

    大人物的不同凡响,往往托之以梦。据说张居正诞生的前夕,他的大父东湖公(祖父张镇)梦见“大水骤至,流溢庭下。大父大惊,问奴属所以来。奴属口对状,言水自张少保纯地中流出者。是夜会怀葛公(曾祖父张诚)亦梦有月坠水瓮中,流光发色,化为白龟浮水上”②。结果,张诚为他的曾孙起了个谐音的名字,叫白圭。

    嘉靖十五年(53),张居正参加荆州府的考试。“时大司徒李士翱为郡太守。先一夕梦上帝剖符封识玉玺,令授一童子。明日进所取士庭下,太师名在第一。李公揖太师升阶,目摄童子何如人,果梦中所见者,乃大喜。更太师初名曰“白圭不足名子,子他日当为帝者师,余得闻命天皇上帝矣。”结果,神童易名居正。不但如此,李士翱还竭力向省里来的督学称赞张居正,使他名扬全省。

    张居正“颀面秀眉目,髯长至腹”②。这是他成年时的形象,使人过目难忘。“上(神宗)在东宫尝昼寝,梦一美髯大臣在侧,若将有所陈见。上寤,异之。以问内侍,内侍对曰‘殿下他日当有太平宰相如其人。’及见太师平台,长身玉立,髭髯修美。上记忆梦中事,语内侍曰‘此即梦中所见者乎?’”③这些不寻常的梦兆,即使全是编造出来的,至少也显示了这个人物的重要性。

    嘉靖十六年(537),张居正至省城参加乡试,湖广巡抚顾璘认为大器当晚成,建议考官不予录取,以便“老其才”。因而,直到嘉靖十九年(540),张居正才中举人。顾璘对他当日的主张有些后悔,对张居正说“张生幸过我,大器晚成,此自中材。仆诚不当以中人薄视吾子,退吾子三年作相。”④ 《张太岳文集》卷六,上海古籍出版社984 年版。

    ② 《张太岳文集》卷四七《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② 《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下引本传者不另作注。

    ③ 《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④ 《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第二节从翰林到内阁嘉靖二十六年(547),张居正中进士。从第一次参加乡试,到会试中第,他历经十年。而当选庶吉士,读书中秘,使他再一次得到“老其才”的机会。他所重视的不是儒学经典和文字雕琢,而是史百家者言、国家典故和时务之切要者,遇人多所咨询,这与“选也以诗文,用也以诗文”②的翰林院传统不相合拍,很能反映张居正的旨趣。

    嘉靖二十八年(549)解馆,张居正授翰林院编修。在这一年,他上了一道很重要的奏疏,阐明对时政的看法“臣窃推今之事势,血气壅阏之病一而臃肿痿痹之病五。失今不治,后虽疗之,恐不易为力矣。”③血气壅阏之病是指世宗自壬寅宫变之后,久不见群臣百僚。臃肿痿痹五种病是宗室骄恣、庶官瘝旷、吏治因循、边备未修、财用大匮。这篇《论时政疏》有两千言,是张居正两年来读书中秘、观察时政的成果。第二年发生的“庚戌之变”,证明“吏治因循”、“边备未修”已到了何等危险的程度。

    当然,一个小小的翰林编修的奏疏,不会引起皇帝的重视。但应当说,初入仕途,张居正所处的环境是不错的。第一个赏识他的官僚李士翱已升至七卿,他虽然只任职八个月就被免,却先后任工、刑、户三部尚书。嘉靖三十一年(552)入阁的大臣徐阶对他也格外器重。在这种有利的环境中,他却在嘉靖三十三年上疏请归。据他的儿子张敬修说,是因为他“体故孱弱,又倦游”的缘故。④张居正回到江陵老家,筑三五椽小室,养一两只癯鹤,过起隐居生活,不但拒见宾客,而且谢摒亲故。他“即田中辟地数亩,植竹种树,诛茆结庐,以偃息其中。时复周行阡陌间,与田父佣叟测土壤燥湿,较穜稑先后,占云望寝,以知岁时之丰凶”。他看到农夫们“被风露,炙熇日,终岁仆仆,仅免于饥。岁小不登,即妇子不相眄,而官吏催科急于救燎,寡嫠夜泣,逋寇宵行,未尝不恻然以悲,惕然以恐也。或幸年谷顺成,黄云被垅,岁时伏腊,野老欢呼,相与为一日之泽,则又欣然以喜,嚣然以娱。虽无冀阙躬馌之勤,沮溺耦耕之苦,而咏歌欣戚,罔不在是”。这一段生活,使张居正对农民的生活艰辛有了深切的体会,对他以后推行改革政策有很大影响。

    张居正说,他“先后山居者六年,有终焉之志”②,因父亲的反对,才不得不复出。

    嘉靖三十九年(50),张居正复出。当时,首辅严嵩和次辅徐阶的矛盾十分突出。因畏惧严嵩的权势,与徐阶相善者唯恐避匿不及,而张居正却能在两位权贵之间处之自如。不久,张居正升右春坊右中允,领国子司业事,后又经推荐以副总裁主持修《承天大志》,他仅用了八个月的时间即脱稿。这件事给世宗以深刻的印象,故命他以右谕德侍裕王朱载垕讲读。不久,又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江陵柄政》。

    ② 高拱《作养相才》,见《皇明经世文编》卷三○二。

    ③ 《张太岳文集》卷十五《论时政疏》。

    ④ 《太师张文忠公行实》。

    《张太岳文集》卷九《学农园纪》。

    ② 《张太岳文集》卷十七《先考观澜公行略》。

    迁侍讲学士,掌翰林院事。张居正同裕王以及裕邸中官的关系相当好,这是进入权力中心的重要一步。穆宗即位以后,张居正的职衔一年有四变先是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接着升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参赞机务,着入内阁;隆庆元年(57)四月,再升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隆庆二年正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如果从品秩来讲,侍讲学士是从五品,少保是从一品,这样的升迁速度是惊人的。

    第三节从普通阁臣到操纵内阁隆庆元年二月以前,内阁有四名成员徐阶、李春芳、郭朴、高拱。到二月,又加入陈以勤、张居正。张居正虽排在第六,但他的威望却重于其他阁臣。这不仅因为他“独引相体,倨见九卿,无所延纳”,更在于他“出一语辄中肯”。

    隆庆二年(58)八月,张居正上著名的《陈六事疏》,集中反映了他治国思想的基本纲领。疏中陈述的第一事是“省议论”。他提出考察人和事的原则“事无全利,亦无全害。人有所长,亦有所短。要在权利害之多寡,酌长短之所宜。”“欲为一事,须审之于初,务求停当。及计虑已审,即断而行之。”他执政以后所以能广用人材,推行变法,很得益于不求全人、不求全功的思想。第二事是“振纪纲”。张居正认为,人主太阿之柄不可一日倒挂。顺情与徇情、振作与操切不同。顺情者,“因人情之所同欲者而欲之”,即“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徇情者,“不顾理之是非,事之可否,而惟人情之是便而已”。振作者,“整齐严肃,悬法以示民,而使之不敢犯”。操切者,“严刑峻法,虐使其民而已”。因此,“情可顺而不可徇,法宜严而不宜猛”。提到的第三事是“重诏令”。他主张下于各部院大小事务,数日之内必须题覆;需要由抚按议处者,酌事情缓急,路途远近,严令限期奏报。吏部据此考察官吏勤惰。第四事是“核名实”。他认为世不患无才而患无用之之道。所谓用之之道,就是要“严考课之法,审名实之归”,具体来说,“毋徒眩于声名,毋尽拘于资格,毋摇之以毁誉,毋杂之以爱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节”。严考课,审名实,和上面提到的严令期限,以考勤惰,就是张居正后来推行考成法的基本内容。第五事是“固邦本”。关于理财,他讲到两个问题一是指出财用日匮的根源,包括风俗侈靡,官民服舍俱无限制;豪强兼并,赋役不均,花分诡寄,偏累小民;官府造作侵欺冒破,奸徒罔利,等等。另一是要“慎选良吏,牧养小民”。他把守令分为三等守己端洁,实心爱民,与上考;善事上官,干理簿书,而无实政,止与中考,这是核名实思想的具体体现;贪污显著,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第六事是“饬武备”。他认为兵不多,食不足,将帅不得其人,三者皆不足患,而患在无奋励激发之志,因循怠玩,苟且偷安。只要“修举实证,不求近功,不忘有事”,那么,“不出五年,虏可图矣”。这篇奏疏同嘉靖二十八年上的《论时政疏》的情况相比,张居正的治国思想更进了一步,不仅提出的问题更具体深入,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更切中要害了。他进入内阁以后,权力和地位发生了变化,特别强调“尊主权,一号令”。

    这份奏疏上于八月。在前一个月,首辅徐阶致仕。对于徐阶,张居正一直很敬重,至于其他阁臣,他都没有放在眼里。次辅李春芳是张居正同科的状元,比张居正早两年入阁。徐阶被论致仕,李春芳大有兔死狐悲之感“徐公尚尔,我安能久?容旦夕乞身耳。”张居正马上回答“如此,庶保令名。”②可见他的狂傲。在徐阶去职后不久,呈上《陈六事疏》,虽是一种巧合,但 《张太岳文集》卷三六《陈六事疏》。

    ② 《明史》卷一九三《李春芳传》。

    是也可把它当作竞争首辅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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