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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朴、高拱因为与徐阶的矛盾,一个罢免,一个致仕。隆庆三年(59)八月,赵贞吉入阁。赵贞吉也曾是少年名士,有前辈官僚称赞他的考卷“虽《治安策》弗能过矣。”张居正也被称为“贾生不及”,两个“贾谊”凑在一起,内阁失去了以往的平静。赵贞吉以晚辈视张居正,议论朝政,动辄曰“非尔少年所解。”②这些,当然是张居正不能忍受的。
为了对付赵贞吉,张居正通过原裕邸中官、后任司礼太监的李芳,于十二月召还高拱,并使他兼掌吏部事。赵贞吉通过李春芳的支持,也兼掌都察院事。两人形成公开的对抗。高拱以次辅兼掌吏部,力量要更大些。隆庆四年(570)十一月,赵贞吉不得不辞官而去。次年,李春芳致仕,高拱转为首辅,张居正跃居次辅。
在一段时间里,张居正和高拱合作得不错,如对于俺答封贡事,两人的意见是一致的。不幸的是,高拱同样以傲慢的态度对待张居正,张居正也不甘久居人下,两人的冲突在所难免。
冲突首先是从与徐阶的关系而引起的。高拱因宿怨,令亲信言官追论徐阶的过失,并连及他的几个儿子。张居正受徐阶所托,欲加以庇护。听从张居正的劝说,高拱心有所动,却又听到传言,说张居正接受徐阶之子三万两银子的馈赠。高拱当面加以讥讽。张居正向以“一切付之于大公”③自诩,乃指天为誓,坚不承认。高拱虽然承认误听闲言、未加详审,但两人交恶已无可挽回。
为了对付高拱,张居正与太监冯保结成了联盟。穆宗病逝,司礼监太监冯保依其便利办了两件事情。一是密嘱张居正起草遗诏,在遗诏中加进“司礼监与阁臣同受顾命”的内容。二是串通穆宗后妃,罢斥司礼掌印太监孟冲,夺得其位。这样,局面完全变了。隆庆六年(572)六月,高拱被罢官。不久,另一个阁臣高仪病卒,内阁只剩下张居正一个顾命大臣。从此,张居正到万历十年(582)去世,一直牢牢地占据了首辅的地位,内阁之中无人与之匹敌。其间,虽有几个大臣入阁吕调阳,隆庆六年六月入;张四维,万历三年(575)八月入;马自强、申时行,万历六年(578)三月入,但他们同张居正的关系,有如属员一般。如张四维入阁,皇帝手批“随元辅入阁办事。”神宗朱翊钧即位时只有十岁,对他影响最大的是他的生母李氏。李太后由宫女出身,封至贵妃。按照旧制,新天子立,尊前朝皇后为皇太后,生母称太后要加徽号。张居正和冯保商议,尊穆宗皇后陈氏为仁圣皇太后,尊李氏为慈圣皇太后,取消了称号上的差别。这赢得李氏的好感和信任,她把辅佐、教导神宗的重任一并委与张居正。②冯保集司礼掌印、提督东厂于一身,由于得到李太后的信任,对神宗具有威慑力量,权势不在前朝王振、刘瑾辈之下,却没有形成宦官专权的局面。张居正说他“宫中府中,事无大小,悉咨于余而后行,未尝内出一旨,外干 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十一下《赵贞吉》。
② 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十一下《张居正》。
③ 《张太岳文集》卷二五《与李太仆渐庵论治体》。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
② 《明史》卷一一四《后妃二》。
一事”。③又说“宫府之事,无大无小,咸虚己而属之于仆,中贵人无敢以一毫干预。”应当说,在张居正执政期间,中官确不预外政,权贵太监如此受内阁掣肘,在明中叶以后实为特例。
③ 《司礼监太监冯公预作寿藏记》。
《张太岳文集》卷二六《与南台长言中不干外政》。
第四节选用人材——考成法人得其位,官得其人,是张居正执政以来最关心的问题。他说得很恳切“故自仆受事以来,一切付之于大公,虚心鉴物,正己肃下。法所宜加,贵近不宥,才有可用,孤远不遗。”②他又颇为自得地宣称,“平生无他长,惟不以毁誉为用舍。其所拔识,或出于杯酒谈笑,或望其丰神意态,或平生未识一面,徒觉其行事而得之。皆虚心独鉴,匪得人言”。甚至有这种情况“已跻通显,而其人终身不知者。”③张居正主张用人以能力而不以资格、名声。关于官员的出身,神宗和张居正就山东昌邑知县孙鸣凤贪贿事有过一番对话。神宗问“昨览疏,此人乃进士出身,何如籍如此?”张居正回答“正恃进士出身,故敢放肆。若举人岁贡,必有所畏忌。以后用人,当视其功能,不必问其资格。”④他建议恢复三途并用,且加以实施。山东莱芜知县赵蛟、费县知县杨某,都是吏员出身,“干局开敏,能肩繁钜”。非经科举的官员,是士人看不起的。但杨某“终其任,无一青衿敢哗者”。还有司狱黄清,张居正用为淮安府同知,以筑高宝诸河内堤,“甫岁余,成功者已半”,加两淮运司同知,以竣其役,“又匝岁功且报完”。张居正出身甲科,起家翰林,能恰当地评价和任用非科举出身的官员,是他优于其他执政者的地方。
张居正注重官吏的实际才干,能不计虚名,量才为用。如张学颜,任山西参议时,为总督江东所劾,后事得白。高拱曾称赞他“卓荦倜傥,人未之识也,置诸盘错,利器当见”。张居正以其“精心计,深倚任之”,万历六年(578)用为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会计,实施清丈,颇有成绩。②如潘季驯,嘉靖末年和隆庆年间,两次总理河道,礼科右给事中雒遵勘查工程,说他“驱舟以就新溜,坐视陷没,腾率报功”③,因而被罢官。万历初年以来,黄河、淮河不断泛滥,淮、扬间多有水患。张居正深以为忧,终于在万历六年再次起用潘季驯总理河道。潘季驯制定“塞决以导河”,“固堤以杜决”的方针④,用一年多时间完成两河工作,筑堤岸一百七十余里,塞决口一百三十多处,又筑遥堤五万六千余丈。此后数年,河道无大患。又如殷正茂和凌云翼。殷正茂性贪,岁受下属贿金以万计,高拱曾对他有一番评价“吾捐百万金予正茂,纵乾没者半,然事可立办。”⑤凌云翼喜事好杀戮,为当时所讥议。张居正看中他们的干济之才和事可立办的效率,把两广军事先后委托给两人。
张学颜、殷正茂等受到高拱的赏识和重用,但并没有影响张居正的选择。他认为,或议论“某为新郑之党,不宜留之”,或议论“某为新郑所进,不② 《张太岳文集》卷二五《与李太仆渐庵论治体》。
③ 《张太岳文集》卷三二《与藩旧贺澹庵言得士》。
④ 《明神宗实录》卷五五,万历四年十月癸酉。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一《异途任用》。
② 《明史》卷二二二《张学颜传》。
③ 《明穆宗实录》卷六四,隆庆五年十二月辛亥。
④ 《明史》卷八三《河渠一》。
⑤ 《明史》卷二二二《殷正茂传》。
宜用之”,实在是没有意义的。“一切付之于大公”,这也可以算作一个证明。
史说张居正“能以智数驭下,人多乐为之尽”。他任用李成梁镇辽,戚继光镇蓟门,他们在边防上多有建树,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用人以能力而不以资格、名声,不应当是孤立的原则,还应当有制度上的保证。万历元年(573),张居正提出和推行考成法,就是制度上的保证。考成法规定了办事的时效,建立了监督的网络。规定各级部门都要“置立文簿,每月终注销”。每事定出完成期限,逐月逐季逐年检查,作为考核官员优劣的标准。并建立了层层监督网络,若各该抚按官奏行事理有稽迟延搁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注销文册有容隐欺蔽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蔽者,臣等举之。如此,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量成,而参验综合之法严。即建言立法者,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②把办事拖拉的官僚系统纳入讲求时效的轨道谈何容易,张居正抓住这一点,加以整顿,说明他对官僚政治的弊端有相当深刻的了解。他执政期间取得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数年之后,科道官说“自考成之法一立,数十年废弛丛积之政渐次修举。”③这当不是虚妄之言。
再者,抚按负责一省之事而汇总于六部,六部据簿以检查各地职守,六科据簿以检查六部,内阁据簿以检查六科,使事权最后集中于内阁。内阁控制部院,自明中叶以后不断加强,但明确提出内阁通过六科控制、监督部院,这还是第一次。
作为考成法的辅助手段,万历二年(574)十二月,张居正命造御屏一座,中三扇绘天下疆域,左六扇列文官职名,右六扇列武官职名,将两京及内外文武职官府部以下知府以上各姓名、籍贯及出身资格均列于上,名为浮帖,以便更换。每十日,二部将升迁调改官开送内阁,由中书官写换一遍。其屏设于文华殿后神宗讲读进学之所,以便朝夕省览。如某衙门缺某官,该部推举某人,即知某人原系某官,今果堪次任否;某地方有事,即知某人见任此地,今能办此事否。这项措施有两层意义。一是使用人权宜最终集中于皇帝,二是让皇帝有所凭依,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宜。
行考成法,会造成另一些弊病。张居正自己也有所觉察。他说“近来因行考成之法,有司惯于降罚,遂不分缓急,一概严刑并追。”②但总的说来,由于推行考成法,使“政体为肃”,是史家所承认的。
《张太岳文集》卷二六《与南台长言中不干外政》。
② 《张太岳文集》卷三八《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③ 《明神宗实录》卷十一,万历六年正月乙巳。
《明神宗实录》卷三二,万历二年十二月壬子。
② 《张太岳文集》卷四○《请择有司蠲逋赋以安民生疏》。
第五节边事安排张居正一直关注北边形势,按他的说法“仆十余年来经营蓟事,心力俱竭。”③他虽然说过,兵不多,食不足,将帅不得其人,都不足患,但对此三者,却无不予以注意,无不下力解决。
先说足边足食。张居正认为,当务之急,不是要减兵,而是要足边。他说“天生五财,民并用之,谁能去兵?孔子称必不得已而去。今之时非有甚不得已也。乃不务为足兵,而务为去兵,则唐之季世是矣。”但足兵不应当是盲目的,“足食乃足兵之本”。张居正在给顺天巡抚的一封信中反对盲目增兵“贵镇清查虚饷万有余人,数十年宿蠹一朝剔去。司国计者,方且啧啧称羡,乃闻近日又欲募卒补伍,是以弊易弊也。且南兵工食在常额之外,方患无以给之,赖此补数,似不必更招浮淫以滋冗滥也。”②足食当然不能只靠清查虚饷,关键还在于恢复屯政。兴屯政则食足,食足则兵足,这是张居正解决足边足食的策略思想。“如欲足边,则舍屯种莫繇焉,诚使边政之地,万亩皆兴,三时不害,但令野无旷土,切勿与小民争利,则远方失业之人皆将襁负而至。家自为战,人自为守,不求兵而兵足矣”。他还认为,这些话“在往时诚不暇,今则其时矣”③。
再说选择边臣。万历五年(577),调顺天巡抚王一鹗至宣府,以原应天巡抚陈道基抚顺天。张居正认为“宣蓟唇齿之势,异时两镇视如秦越。虏祸中于蓟则宣人安枕,虽得虏情不以实告。今移公于宣者,所以为蓟也,乃陈公又仆素所援用者,其人达于事理,不吐不茹,萧规曹随,必获同心之济,故用陈公,则公虽去,犹未去也。”④一人之调之用,都要躬亲,都要三思,可见其对边务的关注。
在西边,先后以“勋著边陲”的王崇古、“才略明谋”的方逢时以及出于高拱门下的吴兑为总督。王崇古首先提出封贡,得到高拱、张居正的支持,张居正起的作用或许更大。“昨年虏孙之降,举朝骇惧,以为不可纳。仆曰纳之而索吾叛人,可尽得也。”如果高拱主议,在他罢官后,张居正应不会大加渲染。方逢时当时任大同巡抚,吴兑任宣府巡抚,以两人总制一方,是因为他们都曾参与了封贡事,且能坚持封贡的方针。一段时间里,宣、大一线得以安宁。
万历七年(579),俺答西攻瓦剌,被击败。②此行的作用是进一步沟通乌斯藏与内地的联系。乌斯藏僧锁南坚错称活佛,在俺答劝说下,致书张居正,表达了通贡的愿望。俺答也接受活佛作善戒杀的教导,准备东还。张居正发现,俺答与西僧“向风慕义,交臂请贡”,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自此③ 《张太岳文集》卷二九《答宣大王巡抚言蓟边要务》。
《张太岳文集》卷二三《答蓟镇总督王鉴川言边屯》。
② 《张太岳文集》卷二三《与蓟镇杨巡抚》。
③ 《答蓟镇总督王鉴川言边屯》。
④ 《张太岳文集》卷二九《答宣大王巡抚言蓟边要务》。
《张太岳文集》卷二三《答两广殷石汀论平古田事》。
② 《明史》卷三三一《西域三》。
虏款必当益坚,边患可以永息”③。在他主持下,许西僧通贡之请。自此,西方只知奉此僧,而内地也开始知道有活佛。在中国民族关系史上,这是有重要意义的事件。
在蓟、辽一线,有两员著名的大将,一是张居正极为器重、着力庇护的名将戚继光,另一是镇辽二十二年的总兵官李成梁。李成梁英毅骁健,有大将才,因军功由参将升至总兵。万历七年(579),朝廷议加李成梁爵位,张居正说“李成梁屡立战功,忠勇大节为一时诸将之冠。加以显秩,良不为过。况系流爵,非世袭者,因以鼓将士敌忾之气,作人臣任事之患,亦振兴边事之一机也。”李成梁被封宁远伯。他感激张居正,派人送以馈金,张居正拒绝接受,说“尔主以百战得以勋,我受其金,是得罪高皇帝也。”②张居正不但善于选择边方人材,而且亲自制定大的方略,许西番通贡即是一例。再如,东部鞑靼土蛮因垂涎王号,屡次进犯,以要挟求封。“辽东将士久苦征战,一闻虏言,遂有和戎之望。”③张居正坚决不准东部鞑靼款贡。他认为,“东虏”与“西番”不同,“非有平生恳款之素”,“非有执叛谢过之诚”,而“侵盗我内地,虔刘我人民”,如同意其要求,岂非“畏于彼而曲徇之?”再说,“西虏以求之恳而后得之,故每自挟以为重,今若轻许于东,则彼亦将忽而狎视之,他日且别有请乞,以厚要于我。召衅渝盟必自此始。是威亵于东而惠竭于西也”。由此看来,“宜故难之以深钓其欲,而益坚西虏之心”。若“东虏不得西虏之助,则嫌隙愈构,而其势益孤。而吾以全力剔之,纵彼侵盗,必不能为大患”。这样树德于西,耀武于东,“计无便于此者”④。这篇深谋远虑的文字中包含着两个要点其一,不受要挟,不作城下之盟;其二,对边方少数民族分而治之。万历五年(577),土蛮入犯锦州,督抚果然遵从张居正的意见,提出只可羁虏不可媚虏,不与东部鞑靼通贡。
张居正在一首视辽东捷报的诗中写了这样两句“将军超距称雄略,制胜从来在庙谟。”⑤他名义上是在称颂皇帝,暗中恐怕很有几分自得。北边形势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确应归功于他的筹划。
③ 《张太岳文集》卷四三《番夷求贡疏》。
《明神宗实录》卷八七,万历七年五月丙辰。
②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
③ 《明神宗实录》卷六三,万历五年六月丁卯。
④ 《张太岳文集》卷二九《与张心斋计不许东虏款贡》。
⑤ 《张太岳文集》卷一《辽左奏捷》。
第六节捐上而益下张居正执政遇到的内部问题主要是入不敷出,财政拮据。隆庆元年(57)户部题报“查得本部额派每年应入太仓钱粮各处民运夏税秋粮马草地亩花绒等项折银共一百一十六万余两,各运司盐银共一百三万余两,每年应发各边主客年例该银二百三十六万余两,在京各衙门各营卫所官员折俸料草布花商价等项该银一百三十五万余两,即使常赋尽数完解,尚欠银一百五十二万余两..通算本年入数比出数当少银三百四十五万,无从措处,必须广集众思以求其济。”张居正解决难题的方针,就是捐上益下。所谓捐上益下,即倡导宫中力行节俭,度支慎加算计,则可不加征而扭转国用不足的局面。由于所处的地位,张居正能够比以前的执政者更坚决地提出和实施捐上而益下的方针。如太监请买金两珠石,张居正说“今户部钱粮十分缺乏,各边求讨月无虚日,实难支持。乞暂停此举,少苏民力。”此事遂罢②。神宗要铸钱供赏用,张居正说“臣等看得先朝铸造制钱,原以通弊便民,用存一代之制。..今若以赏用缺钱,径行铸造进用,则是以外府之储取充内府,大失旧制矣。”③神宗要修慈庆、慈宁两宫以取悦太后,被张居正挡了驾“治国之道,节用为先,耗财之原,工作为大。慈庆、慈宁两宫俱以万历二年兴工,本年告完,落成之日,臣等恭诣阅视,巍崇彩绚,无异天宫。今未逾三年,壮丽如故,乃欲坏其已成,更加藻饰,是岂规制未备乎?抑亦敝坏所当新乎?此事之可已者也。”神宗要征用光禄寺金,也被张居正劝阻“窃惟财赋有限,费用无穷,积贮空虚,民膏罄竭。不幸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埸意外之变,可为寒心。此后望我皇上凡百费用痛加樽节,若再有取用,臣等亦决不敢奉诏矣。”②万历四年(57)十二月,十四岁的皇帝与张居正在文华殿有一段颇为感人的对话神宗举御袍示辅臣,问“此袍何色?”张居正以青对。神宗说“紫也。服久而渝耳。”张居正说“此色既易渝,愿少制。世宗皇帝服不尚华靡,第取其宜久者而用之。每御一袍,非敝甚不更,故其享国久长,未必不由于此。窃闻先帝则不然,服一御则易矣。愿皇上惟以皇祖为法,能节一衣,则民间数十人受其衣者,若轻用一衣,则民即有数十人受其寒者,不可不念也。”神宗深以为然。③这一番对话恰如父辈谆谆教诲子侄。联系到后来神宗热衷于“以外府之储取充内库”,张居正在位时的规劝和约束作用是很明显的。
在规劝于上的同对,也考虑到下民的实惠。隆庆六年(572)六月诏书,将嘉靖四十三年至隆庆元年拖欠钱粮,除金花银外,悉从蠲免。隆庆二年至 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三六《国用考》。
② 《明神宗实录》卷七,隆庆元年十一月庚戌。
③ 《张太岳文集》卷四三《请停止输钱内库供赏疏》。
《明神宗实录》卷六二,万历五年五月戊申。
② 《明神宗实录》卷八五,万历七年三月丙午。
③ 《明神宗实录》卷五七,万历四年十二月庚申。
四年拖欠钱粮减免十分之三。万历二年拖欠七分之中,也只征三分。鉴于“民犹以为苦”,万历四年七月,张居正提出“查各项钱粮,除见年应征者分毫不免外,其先年拖欠带征者,除金花银遵诏书仍旧带征外,其余七分之中,通常年月久近,地方饶瘠,再行减免分数。如果贫瘠不能完者,悉与蠲除,以苏民困。至于漕运粮米,先年亦有改折之例,今查京通仓米足支七、八年,而太仓银库所积尚少。合无比照先年事例,将万历五年漕粮量行改折十分之三,分派粮多及灾伤地方征纳。夫粮重折轻,既足以宽民力,而银库所入,又藉以少充,是足国裕民,一举而两得矣。”户部开出一份很长的当蠲免和当改折的单子,蠲免主要包括隆庆二年至四年解京折色钱粮拖欠者五十四万九千六百余两;嘉靖四十三年至万历二年金花银拖欠者六十五万九千九十五两,免嘉靖年间所欠;隆庆二年至四年边镇钱粮拖欠者五万二千多两;嘉靖四十三年至万历二年盐课拖欠者十三万三千五百余两,除票税银外蠲免。改折主要包括万历四年所征五年起运者,除额例改折外,其余部分改折十分之三,计折米一百一十四万六千六百余石,按粮数多少和水旱灾害轻重分配于各地,无论正兑改兑每石粳米折银八钱,粟米每石七钱。②这张单子可以给我们一个细民受惠的数量概念。
《张太岳文集》卷四○《请择有司蠲通赋以安民生疏》。
② 《明神宗实录》卷五二,万历四年七月丁酉。
第七节度田、条编条编即一条鞭法,到张居正执政时已在局部地区,主要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江浙一带,推行了几十年,毁誉不一。张居正对一条鞭法持赞同态度。万历五年(577)正月,户科都给事中光懋上疏称,行条鞭法使“商贾享逐末之利,农民享乐生之心。然其法在江南犹有称其不便者,而最不便于江北。如今日东阿知县白栋行于山东,人心惊惶,欲弃地产以避之”。户部的意见是“今后江北赋役务照旧例,在江南者听抚按酌议。”为什么江南尚可行之,江北大为不便,光懋的奏疏和户部的答复都没有作具体的分析。张居正当时对一条鞭法能否广为推行大概也没有把握,他在另一处说“条鞭之法,有极言其便者,有极言其不便者,有言利害半者。仆思政以人举,法贵宜民。执此例彼,俱非通论。故近拟旨之果宜于此,任从其便;如有不便,不必强行。朝廷之意,但欲爱养元元,使之省便耳,未尝为一切之政以固也。若如公言,徒利于士大夫而害于小民,是岂上所以恤下厚民者也。”②虽作如此解说,张居正还是相信第一,地域的差别不应当是推行一条鞭法的障碍。第二,白栋在其地推行一条鞭法不应视为过失。他所拟旨云“法贵宜民,何分南北。各抚按悉心计议,因地所宜,听从民便。不许一例强行。白栋照旧策励供职。”③随后,在给山东巡抚李世达的信中又说“条编之法,近旨已尽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当宜民,政以人举,民苟宜之,何分南北。白令访其在官素有善政,故特旨留之。”④张居正真正下决心全面推行一条鞭法,是在全国度田之后。自明中叶以来,土地失额一直是严重的问题,局部地区的土地清丈时有举行,但没有形成全国的规模。万历五年,张居正建议料田,“凡庄田、民田、职田、荡地、牧地,皆就疆理无有隐,其挠法者,下诏切责之”。在一段时间里,度田没有形成很大的声势,这或许和张居正丧父,因而引起朝廷上的大辩论有关。福建最早完成度田。万历八年(580)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抚臣劳堪以闻,部覆谓宜刊定国书,并造入黄册,使奸豪者不得变乱”②。而在同时,山东还在为数量并不大的勋戚茔田打官司。“户部疏称山东抚按何起鸣、陈功所奏,邹平县会昌侯孙忠茔田地九顷,胶州阳武侯薛禄户丁承种祖遗田地三十七顷。复查不系钦赐之数,优免又无明文,可据议各量除二顷以为祭祀之资,其余照依民地例纳。”③直到这一年的十一月,户部才奉旨制定各省直清丈田地的条款,定清丈之期,行丈量之法,严禁欺隐,“上依其议,令各抚按官悉心查核着实举行,毋得苟且了事及滋劳扰”④。
不到一年,清丈一事有了很大的进展。以地区而言,山东丈出民地三十 《明神宗实录》卷五八,万历五年正月辛亥。
② 《张太岳文集》卷二九《答少宰杨二山言条鞭》。
③ 《明神宗实录》卷五八,万历五年正月辛亥。
④ 《张太岳文集》卷二九《答总宪李渐庵言驿递条编任怨》。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一《江陵柄政》。
② 《明神宗实录》卷一○四,万历八年九月庚辰。
③ 《明神宗实录》卷一○四,万历八年九月庚辰。
④ 《明神宗实录》卷一○六,万历八年十一月乙亥。
六万多顷,屯地二千二百多顷;顺天八府支出土地共二千八百多顷。以类别而言,屯田御史沈阳查出勋戚冒滥庄田二万二千多顷。有一事例很可说明清丈的彻底蒲州守御千户所屯地在临晋等县,山西抚按借口非本省所辖,不行丈量,直隶抚按不知所在地方,概称额数免丈。万历九年九月,户部奏称“屯地犬牙相制,各省直坐落本境者少,跨在别境者多,减于原额者少,加于原额者多。宜敕抚按官互勘交查,有过额数多者照军民各地当差,姑免入官,庶正额咸复,永无隐射之弊。”正因为朝野普遍重视清丈,万历年间土地额数才有很大的增长。
丈田全面实施,张居正认为时机已到,于万历九年(58)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当然,这里所说的在全国推行,只是就朝廷的命令而言。有些边远地区要在几年之后,甚至十数年之后,才完成这个转变。但是,在这一新赋役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张居正起的作用是功不可没的。
《明神宗实录》卷一一六,万历九年九月丁卯。
第八节从“夺情”到抄家万历五年(577)九月,张居正父亲去世,死讯传报京师,使张居正处境异常尴尬。按照制度,父母去世,官僚当回家守制。而在其时,已形成朝廷不可无张居正的局面。另一方面,张居正对得到的权势也不无留恋。户部侍郎李幼孜等倡“夺情”之说,议留张居正于朝,②内阁吕调阳、张四维疏引前朝杨溥、金幼孜、李贤夺情起复故事,乞请挽留张居正。神宗随即下旨,要他“为朕劝勉,毋事过恸”,一过七七,照旧入阁办事。张居正三疏乞终制不许,即吉服视事。这事在朝中引起了轰动,不少官员因弹劾他“忘亲贪位”、“厚颜就列”而被治罪。翰林院侍读学士王锡爵赶去见张居正,为众官求情。张居正“勃然下拜,索刀作刎颈状,曰‘上强留我,而诸子力逐我,且杀我耶!”③一些史书都以嘲讽的口气记述这一情节。其实,正是在这件事情上,反映出张居正个性极强。
张居正的报复心理同样极强。如万历四年正月,御史刘台对他加以弹劾,措词严厉。张居正怒辩,伏地泣不肯起,直到刘台被除名为民方止。同样,对于反对“夺情”的官员,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这种报复心理导致他作出以下决定禁毁书院。因有人聚徒讲学,讥议朝政,甚至扬言张居正“**朝政,必当入都,昌言逐之”。万历七年正月,张居正命毁天下书院,将“各省私建书院俱改为公廨衙门,粮田查归里甲,不许聚集游食,挠害地方”②。尽管他为自己辩解说“今人妄谓孤不喜讲学者,实为大诬。”③他所不满者,是讲学者对名卿硕辅每诋之,但这一极端粗暴的决定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他个人的恩怨所决定的。
三月,张居正提出回乡为父亲治丧,获准。神宗嘱咐他“卿未行,朕已悬望,宜蚤襄葬事,星驰赴京。”又敕谕吕调阳等“朕冲年践祚,凡事都赖元辅,卿等所知。今暂准给假,一应事务都宜照旧,若各衙门有乘机要行变乱的,卿等宜即奏知处治。大事还待元辅来行。”④甚至要“驰驿之江陵,听张先生处分”。
六月,张居正在神宗催促下,上路还京,途中引起极大轰动。有人作了如下描述“张江陵再起时,所过州邑,邮传牙盘上食水陆过百品,江陵犹以为无下箸处。至真定,太守钱普,无锡人,独能为吴馔。江陵甘之,曰‘吾行路至此,仅得一饱餐。’此语一闻,诸郡县转相效尤,吴中之善庖者,召募殆尽,皆得重赏以归。普又创步舆供奉,前为重轩,后为寝,以便偃息,傍翼两庑,庑左右各令一童子侍,为挥箑注香,凡用卒三十二人舁之。”张居正尚奢侈,“衣必鲜美耀目,膏泽脂香,早暮递进”②,在士大夫间造成② 《明神宗实录》卷六七,万历五年九月乙卯。
③ 《明神宗实录》卷六八,万历五年十月乙巳。
《明神宗实录》卷九五,万历八年正月己未。
② 《明神宗实录》卷八三,万历七年正月戊辰。
③ 《张太岳文集》卷三○《答宪长周友少明讲学》。
④ 《明神宗实录》卷七三,万历六年三月辛酉、丙寅。
郑仲夔《玉麈新谭·偶记》卷四《步舆》。
②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二《士大夫华整》。
很大影响。而像回京途中的享乐,实在太过分了。
回到京师的第八天,张居正就上疏,请求惩治弹劾他的员外郎王用汲。
王用汲被削籍为民。他又怨恨张四维处分太轻,“厉色待之者累月”③。由于权势越来越大,张居正对反对他的言论,已到了朝闻夕报的地步。
虽然花费不小的精力来对付反对派官僚,张居正对朝政的处理仍是一丝不苟,对神宗的教诲仍是严格耐心,直到他病倒在床。万历十年(582)三月,他不得不要求在私邸办公。在最后的八个月里,他得到了最高的荣誉,早在万历四年十月,张居正就因九年考绩,进上柱国、太傅,俸如伯爵。他一再辞谢,直到万历九年十二月,才正式给太傅诰命。万历十年六月,因辽东大捷,进为太师,自李善长之后,文臣无生受三公者。六月二十日去世,终年五十八岁。谥号“文忠”。
神宗曾对张居正说过“先生子孙,世世与国咸休”④云云,但在内心对张居正的管制早已厌烦。谪冯保至南京闲住,是第一个信号。弹劾张居正的官员复职,是第二个信号。万历十二年(584),以谋陷亲王、霸夺产业罪抄张居正家,抄出金二千四百余两,银十六万两,在京房宅价值一万余两⑤。神宗命尽削张居正官秩,追回所赐玺书、诏命。他的长子张敬修在被追逼家产时不胜酷刑而自杀。他的弟弟张居易、儿子张嗣修发戍烟瘴地。
除了对张居正的管制不满,神宗还误信人言,贪恋张府财产。于慎行认为,张居正“平生显为名高,而阳为厚实”,他以宣世之功自豪,以传世之业期子,即有所入,亦为有限。于氏尝数次得罪张居正,他的分析当较为公允。有不少官僚都承认张居正看重名节。
至于丁比吕说在万历四年的科考中以“舜亦以命禹”为试题,“殆以禅受阿居正”②,更是无稽之谈。即使有阿居正之意,也绝与禅受无干。
在几十年内,无人敢为张居正辩白。直到熹宗即位后天启年间,朝野才开始对他重新评价,为他恢复声誉。
对于身后的毁誉荣辱,张居正不能说置之度外,但应当说,他确有所悟。湖广巡按要修建三诏亭,以志皇帝对首辅的眷恋。他不同意,说,“不但一时之毁誉不关于虑,即万世之是非亦所弗计也”。又说,“盛衰荣瘁,理之常也;时异势殊,陵谷迁变,高台倾,曲池平,虽吾宅第且不能宁,何有于亭!数十年后,此不过十里铺前一接官亭耳,乌诸所谓三诏者乎”③。这种豁达的态度,在那个时代的官僚中着实难得。
若要用一句话来评价张居正一生的是非,那么,不妨引用他自己的话“宁有瑕而为玉,毋似玉而为石。”他的确是“有瑕而为玉”者。④③ 《明史》卷二二九《王用汲传》。
④ 《明神宗实录》卷五五,万历四年十月丙子。
⑤ 《明神宗实录》卷一四八,万历十二年四月乙卯。
《明史》卷二一七《于慎行传》。
② 《明史》卷七○《选举二》。
③ 《张太岳文集》卷三二《答湖广巡按朱谨吾辞建亭》。
第二十八章戚继光第一节世袭登州指挥,整饬防务戚继光(528—588),宇元敬,号南塘,晚年易号孟诸。出身于山东登州卫一个世袭军官之家。祖籍原在山东东牟(今莱芜),因避元末战乱,六世祖戚详率全家迁居到离凤阳很近的濠州定远昌义乡。那时,起义烽火正旺,戚详也投身到郭子兴领导的起义军中,追随朱元璋南征北战,为明朝的创建立下了汗马功劳,后来在征服云南的战斗中阵亡。朱元璋大封功臣时追念戚详开国有功,授予其子戚斌为明威将军,世袭登州卫指挥佥事。自此,戚家一直在登州(今山东蓬莱)任职。父亲戚景通刚毅好学,有军事才能,曾在镇压农民起义中屡立战功,先后出任过山东备倭军事都指挥,大宁(今河北保定)都指挥使以及京师中的神机营副将等职。
戚景通五十六岁时才得子,故对儿子要求相当严格。他不仅悉心教导戚继光读书识字、传授武艺,还常常灌输一些保国安民,为人处世的道理。尽管戚家出身将门,但家境十分清苦。戚继光十岁时父亲回籍奉养祖母,更是艰辛。在这种家庭氛围熏陶下,戚继光自小就喜欢“弄捭阖,多权奇”,少年时代即已“通文史经义”②。嘉靖二十三年,戚景通身患重病,自知将不久于世,就让戚继光迅速赴京办理袭职手续,但尚未等到戚继光回家,就与世长辞了。这样,年仅十七岁的戚继光承袭了山东登州卫指挥佥事的世职,开始了长达四十五年的戎马生涯。他曾在一本兵书的空白处题了一首名为《韬钤深处》的诗,最后两句云“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③,反映出他要为国为民奋斗一生的远大抱负。
嘉靖二十五年,十九岁的戚继光正式担当起登州卫屯田的管理事务。经过清理整顿,颇收成效。从嘉靖二十七年开始,五年里,戚继光每年一次率领登州卫兵家子弟前往蓟州戍边,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务。这样戍边对于他后来镇守蓟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他晚年回忆这段经历时曾说过,“(吾)弱冠自奋,部署六郡良家备胡,稍习北鄙利弊”④。在此期间,他于嘉靖二十八年十月考中山东乡试的武举。次年九月到京城会试时,恰逢庚戌之变,鞑靼军自古北口直抵北京城下,明朝廷慌忙筹划保卫京师。戚继光于是“条上便宜,部当其议”⑤,被任命为守卫京师九门的总旗牌官。尽管这次会试中,他没有考中,但他的军事才能已显露出来。此后,山东直指刘瑶、兵科给事中王德等许多有识之士看到戚继光“青年而资性敏慧,壮志而骑射优长”,都上疏推荐他。到嘉靖三十二年六月,戚继光被提拔为都指挥佥事,管辖三营三十四卫,督理山东的备倭事务。当时各卫所由于年久失修,残破不堪,而 戚祚国等《戚少保年谱耆编》卷一,道光仙游崇勋祠版本。
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一○六《都督府一》;汪道昆《左都督孟诸戚公继光墓志铭》。② 《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
③ 戚继光《止止堂集》,《横槊稿》上。
④ 《戚少保年谱耆编》卷十二。
⑤ 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一○六《都督府一》;汪道昆《左都督孟诸戚公继光墓志铭》。 戚祚国等《戚少保年谱耆编》卷一。
且军卒逃亡严重,所剩都是些老弱残兵,纪律松弛,缺乏训练,根本不能打仗。戚继光决心“振饬营伍,整刷卫所”。一天,他母舅(当时是他的部下)仗着自己是长辈,不肯听戚继光的调遣。戚继光当众按有关的营规责罚了母舅。到了晚上,他又以外甥的身份脱冠向母舅表示歉意,使母舅心服口服。部属将士们目睹了戚继光的执法如山,不徇私情,都有所震动,从而使以前散漫的状况大有改观。这样,戚继光不仅树立起了自己的威信,而且也使山东的海防得到了巩固。
戚祚国等《戚少保年谱耆编》卷一。
第二节抗倭于东南沿海《练兵议》嘉靖中叶以后,东南沿海一带的倭患愈演愈烈,尤其是浙江、福建两省,由于官兵征剿不力,倭寇出没无常,如入无人之境,甚至出现明兵“数万之众,贼常以矛走之”②。这种情况引起了百姓的恐慌和朝廷的担忧。戚继光于嘉靖三十四年(555)七月被调往东南,任浙江都司佥书,管理那里的屯政。他多次为总督胡宗宪谋划御倭,深得胡宗宪的赏识。在胡宗宪的一再请求下,次年七月世宗升任戚继光为参将,负责防守倭寇出没频繁的钱塘江以东地区,即宁波、绍兴、台州一带。二十九岁的戚继光终于获得了大显身手,实现“海波平”理想的机会。
戚继光上任不到一月,就有一股八百余名的倭寇进犯浙中门户龙山所(今在镇海)。明朝廷调集了数千军士防守,倭寇兵分三路突入明朝各部军队。在数量上占压倒优势的明军,竟抵挡不住,纷纷溃退。直到新上任的戚继光奋不顾身地射死了三个为首的倭寇头目时,倭军才后退。十月,倭寇再次进犯。在浙江巡抚阮鹗的亲自督领下,戚继光、俞大猷和台州知府谭纶三位抗倭英雄首次协同作战,连败倭寇。但由于冒险轻进,明军又无纪律约束,差点全军覆没。这几次战斗,加上以前其他将领的抗倭战斗,使戚继光深深地感到,旧军队缺乏严格的训练,士兵素质差,战斗力不强,军纪松弛;若不另行组建和训练一支新军,就根本无法抵御武器精良、剽悍勇狠的倭寇。这年冬,戚继光起草了《任临观请创立兵营公移》,首次向上司提出了创立兵营,然后选兵、练兵的建议。嘉靖三十六年二月,戚继光再次向上司递交了《练兵议》。当时,左右认为这“自有督抚主持且从来未闻”,嘲笑他多管闲事。在《练兵议》中,戚继光分析了明军难以与倭匹敌的原因,要求“得浙士三千,亲行训练。比及三年,足堪御敌,可省客兵岁费数倍矣”②。总督胡宗宪以前曾练兵,但毫无成效。这次他读了戚继光的建议后,尽管心中不悦,但他相信戚继光的卓越能力,还是勉强同意了。浙江巡抚阮锷则对此大加赞赏。这年冬季,从另部拨了三千绍兴士兵归戚继光训练。不出一月,舟山一带倭患大有减轻。
防守台州嘉靖三十七年(558)四月,戚继光奉命率军由舟山渡海防守台州,多次取得小规模的胜利。当时,倭酋汪直被胡宗宪诱杀后,余部占据岑港。明军在胡宗宪领导下,分几路强攻。戚继光率左路兵马猛攻,但岑港是倭寇经营多年的老巢,明军一时难以攻破,相持达半年之久。明世宗见岑港久攻不下,听信谗言,以为是将官作战不力,竟下诏剥夺了总兵俞大猷、参将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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