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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难开,只好作罢。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严嵩党羽、总理盐政都御史鄢懋卿奉命巡查盐务,欲取道淳安县境。鄢招权纳贿,贪酷成性。若依之,势必扰民。海瑞以“邑小不足奉迎,愿取他道往”,去信挡之。鄢不得不怀恨绕道而去。此两事“更为人所不敢为者”,百姓为之拍手称快,一时传为佳话。
海瑞一心为民除弊兴利,而他自己却清苦自持,衣服破旧单薄;为母亲做寿,只买肉二斤,别无他物。淳安百姓颂之曰“爱民如子,视钱如仇。”海瑞去县之日,人人放声痛哭,“如丧父母”。
嘉靖四十一年(52)五月初,朝廷以海瑞在淳安政绩卓著,擢浙江嘉兴府通判。由于他在淳安得罪过鄢懋卿,这时鄢便嗾使其党羽袁淳上疏弹劾他,海瑞遂被取消任命。不久,严嵩败落,鄢、袁相继去官,海瑞乃调任江西赣州府兴国县知县。
四十二年(53)春到任。兴国地薄民穷,时弊亦在浮粮,“岁征不满什之伍”。“虚粮不能貱,重役不能供”,以故“逃绝户极多”。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海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兴国八议》,厘清宿弊,发展生产。“八议”之要者有五一曰屯田,恢复明初拨军下屯、军民各有定分之法,清退军队由侵吞民田而来之“余田”,“以补民田之虚貱”,使“下之小民无军人之扰,上之屯粮无亏欠之累”。二曰地利,招民开垦“无主山地荒田”,使地尽其利,而民无游食之人。三曰均赋役,此为“八议”之急务,重点是清丈土地,稽查丁粮虚实、人户富贫,按实征发。四曰招抚逃民,蠲除虚粮重役,招民复业,“三年后实有收成,依例报税,收成稀少 《兴革条例》,《海瑞集》上册,第49 页。
② 《淳安县政事序》,《海瑞集》上册,第37 页。
③ 《兴革条例》,《海瑞集》上册,第73 页。
则听之”。五曰革冗员,凡军政各衙门一切人浮于事者,皆裁革之。“八议”上南赣巡抚吴百朋,次第施行,官吏“畏法听令”,“民间用度十分中减去三四”②。任兴国知县一年有余,因功被荐,应召入京。母谢氏畏北国严寒,留居兴国。
以上见《兴国八议》,《海瑞集》上册,第202—209 页。
② 《申军门吴尧山便宜五事文》,《海瑞集》上册,第20—2 页。
第四节冒死上疏,抨击皇帝嘉靖四十三年(54)十月,海瑞升为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嘉靖皇帝自中年以后,崇信道教,一意修仙,侈兴土木,劳民伤财;刚愎自用,喜欢阿谀奉迎,拒绝廷臣劝谏,以致国事日非,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四十四年十月,海瑞愤时政阙失,为维护封建皇朝的久安长治,列举事实,犯颜直谏。上疏严厉抨击嘉靖皇帝,名曰《治安疏》。因该疏主旨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职,求万世治安,故又称为《直言天下第一疏》。这就是当时震惊朝野、后人所说的“海瑞骂皇帝”。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有两件事,此为其一。该疏谓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凡民生利瘼一有所不闻,将一有所不得知而行,其任为不称。是故养君之道,宜无不备,而以其责寄臣工,使尽言焉。京工尽言而君道斯称矣。..陛下则锐精未久,妄念牵之而去矣,反刚明而错用之,谓遥兴可得而一意玄修。富有四海,不曰民之膏脂在斯也,而侈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纲纪弛矣。数行推广事例,名爵滥矣。二王不相见,人以为薄于父子;以猜疑诽谤戮辱臣下,人以为薄于君臣;乐西苑而不返宫,人以为薄于夫妇。天下吏贪将弱,民不聊生,水旱靡时,盗贼滋炽,自陛下登极初年,亦有之而未甚也。今赋役增常,万方则效陛下,破产礼佛日甚,室如悬磬,十余年来极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号,而亿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一意玄修,是陛下心之惑也,过于苛断,是陛下情之偏也。..君道不正,臣职不明,此天下第一事也。于此不言,更复何言!大臣持禄而外为谀,小臣畏罪而面为顺,陛下诚有不得知而改之行之者,臣每恨焉。是以昧死竭惓惓为陛下一言之。此疏一出,海瑞“直声震天下。上自九天,下及薄海内外,无不知有海主事也”②。海瑞自度此疏呈上,必触怒皇帝,获罪而死。因此买好棺材,告别妻子,遣散僮仆,托人料理后事,毫无惧色,从容赴朝,席櫜待罪,“真是铮铮一汉子”。果然不出海瑞所料,皇帝大为震怒,将该疏掷之于地,命令左右赶快把海瑞抓起来,不要让他逃跑了。宦官黄锦说海瑞素有痴名,听说上疏时自知必死,已安排好后事,在朝听候处置。皇帝默然。少顷,复取疏览之,若有所动,遂将其留在宫中者数月。至次年二月,皇帝余怒未消,还是以“骂主毁君,悖道不臣”之罪,下旨逮捕海瑞,杖六十,抛入锦衣卫狱,后转刑部狱。户部司务何以尚疏请释放海瑞,皇帝命锦衣卫杖之百,亦锢之诏狱,昼夜榜讯。
同年十二月,世宗病逝,第三子朱载垕继位,是为穆宗。次年改元隆庆,颁布遗诏,大赦天下,海瑞、何以尚同时获释。海瑞复官户部主事。不久,改为兵部武库司主事。隆庆元年(57)二月,升为尚宝司丞。海瑞上疏请求归家养母,不予允准。四月,擢大理寺右侍丞。时内阁首辅徐阶与高拱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高拱欲夺徐阶之权,指使门生、广东道试监察御史齐康 《治安疏》,《海瑞集》上册,第27—22 页。
② 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88 页。
《明史》卷二二六《海瑞传》。
奏劾徐阶。海瑞上疏支持徐阶,说徐阶为首相,“天下骎骎然有向治之渐”,而且“不招权,不纳贿”;高拱为人“狡且凶”,才不足任;齐康捏架无影虚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请罢斥高拱,重治齐康②。结果九卿科道合疏挽留徐阶,齐康被谪远出,高拱落职回家闲住。为此,高拱心里痛恨海瑞。是年冬,海瑞改调为南京通政司右通政,次年二月初至南京任上。七月,徐阶致仕还乡,次辅李春芳为内阁首辅。隆庆三年春,海瑞迁通政司右通政。六月二十四日,晋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提督军务,巡抚应天十府③,遂离开京师,启程南下,出任江南巡抚。这是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另一件事。
② 《乞治党邪言官疏》,《海瑞集》上册,第22—227 页。
③ 时应天巡抚驻苏州,辖地包括应天、苏州、松江、镇江、常州、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安庆等府和广德州,兼理杭州、嘉兴、湖州三府税粮。
第五节巡抚江南,挫抑豪强应天十府是明代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地方,是明皇朝经济重心之所在,但又是历来素号“繁剧难治”之区。为了巩固明皇朝在江南的统治地位,海瑞遵照朝廷的法令与条例,根据江南的具体特点,并参照他在南平、淳安、兴国的施政经验,慨然以澄清天下自任,竭尽心力,一意挫豪强,抚穷弱,做了不少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的事情。择其大要,有三一曰整饬吏治。自明初以来,江南地区不法官吏往往与当地豪绅大户串通一气,贪赃枉法,敲榨勒索,谋财害命,成为地方百姓的一大祸害。据此,海瑞先后颁布《督抚条约》、《续行条约册式》、《考语册式》等,斥黜贪墨,搏击豪强,矫革浮淫,厘正宿弊。具体有禁迎送、禁请托、禁请客送礼、禁苛派银粮包揽侵欺、禁假公济私、禁苛派差役、禁官吏敷衍塞责、禁私役民壮、禁滥取民财民物、禁差遣人役骚扰乡里、禁官吏奸利侵吞、禁贿赂书吏、正军法、革募兵、定抚按出使车马,等等。严令各府、州、县大小官吏“一体遵奉施行,俱毋违错”。令既下,“郡邑吏凛凛竞饬,若非往日人。赇者则望风解印绶去,权豪势宦,敛手屏息,至移他省避之”。
二曰勒令退田。应天十府州强宗巨室数多,土地高度集中,是造成当地阶级矛盾尖锐的重要原因。嘉靖以来,兼并之风更为盛行,各地乡官豪绅无不采取各种卑劣手段大肆掠夺田产。其中比较普通的一种形式是通过“投献”侵占农民的土地。由于该地赋繁役重,“每一役出,辄破数大家。以故富者辄籍其产于士大夫,宁以身为佣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至于其他小民之田产,为奸民籍而献诸势要归其所有者,更是“不知凡几矣”②。松江府华亭县,“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小民詈怨而恨,二京十二省无有也”③。其余府县亦大都如此。江南乡官的代表人物徐阶家所拥有的二十多万亩(一说四十万亩)土地,有相当一部分就是通过所谓“投献”夺来的。在海瑞巡视各地之时,控告缙绅豪强侵渔白夺小民田产者不计其数,仅松江一地即有“告乡官夺产者几万人”④。对此,海瑞十分气愤,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适当调整土地关系,使乡官豪绅“百年后得安静”,维护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他坚决勒令受献者必须如数退还白夺之田,或者允许被献者赎回。对势力最大的徐阶也不例外。此令一下,四方震动。贫苦农民热烈拥护;而豪强缙绅则恨之入骨,谤议纷起,伺机报复。由于官绅势力的反抗和抵制,遂使这项改革半途而废。
三曰兴修水利。江南河流众多,湖泊交错。境内吴淞江水道,尤为“国计所关”,纵贯苏、松两府,穿越吴县、吴江、昆山、青浦、嘉定五县。由于长期失修,淤积不通。屡议疏浚,迄无成效。民有谣曰“惟是海龙王始得开耳。”河道涸塞为陆,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海瑞巡抚江南时,恰遇暴雨不断,吴淞江泛滥成灾,广大农民衣食无着,纷纷背井离乡。海瑞通 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0 页。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0 页。
②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乡官虐民之害》。
③ 《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上册,第237 页。
④ 《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上册,第237 页。
过民间私访和实地勘量河道,提出用“以工代赈”(即按工给银、救济饥民)的办法,一面赈济救灾,一面修复水利。隆庆四年正月初三日,召集饥民正式动工修吴淞江,至二月二十日告成,全长八十余里。又以三吴入海之道,南止吴淞江,北止白茆河,“若止开吴淞而不开挑白茆,诚为缺事,难免水患”,于二月初九日集众兴工开挑白茆河,至三月底完工。总计救济饥民数十万人,而用银不过五、六万两。且所用钱粮,皆为历年导河夫银、巡抚衙门赃罚银以及部分义捐的“赈济谷”。“不取之民,不捐之官”。官“借饥民之力而故道可通,民借银米之需而荒歉有济,一举两利”②。海瑞还劝民在吴淞江旁垦田四十万亩。两河开通,不仅太湖之水直入于海,滨海诸渠皆得以引流灌溉,而且旱涝有备,水患可除。“吴民永赖,乐利无穷。公之开河之功,创三吴所未有也”③。就是当地竭力反对海瑞的官绅们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功劳。说“隆庆四年、五年皆有大水,不至病农,即开吴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担当,安得了此一大事哉。”又云开河费用之省,皆由“海公清白、不妄用,又用法严也”④。根除水患,是海瑞在应天巡抚位上最有成效的政绩。
此外,针对江南官户多、优免户多,转嫁赋役十分严重的现象,海瑞在推行“一条鞭法”时,尤其注意均平赋役,制定《钱粮册式》、《均徭册式》,减轻农民负担。同时,认真严治刁讼,平反冤狱。时人评曰海瑞抚江南九阅月,“而天下财赋之原,肃然一清”。
海瑞巡抚期间实行的虽然只是局部的改革,但已经触犯了江南官绅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大肆攻击和极力反对,纷纷指责他“第一不知体”、“不识时务”、“不近人情”、“管闲事”,甚至投匿名信,进行威胁。不仅如此,他们还和朝廷内部的一些人上下勾结,“共思逐公自便”②,千方百计要把海瑞赶走,以便改变他所实行的政策。
隆庆四年(570)正月,正当海瑞领导大批饥民破土修浚吴淞江,江南“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③的时候,刑科给事中舒化首先发难,上疏指责海瑞在巡抚任上“迂滞不谙事体”,所立条例“非人情”、“出寻常之外”、“创新奇之法”,提出只宜与两京清秩处之,而不可重用。穆宗没有同意,仍“留抚地方如故”④。接着吏科给事中、嘉兴人戴凤翔受徐阶指使,劾论海瑞“不谙吏事”,“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不可一日居地方”⑤。海瑞向来以刚为主,挺立于世,对于戴凤翔之流的无耻攻击,他针锋相对上疏辩明,用大量的事实予以驳斥。指出戴凤翔疏中所言,“无一字是臣本心,无一事是臣所行事迹”,纯属“诬妄”,“逞己邪思,点污善类,不为“报 《开白茆河疏》,《海瑞集》上册,第233 页。
② 《开吴淞江疏》,《海瑞集》上册,第232 页。
③ 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 页。
④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四。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7 页。
②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5 页。
③ 李贽《太子少保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47 页。
④ 《明穆宗实录》卷四一,隆庆四年正月壬午条。
⑤ 参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2 页;《明穆宗实录》卷四二,隆庆四年二月癸亥条。
国”,而以“行私”。
此时,与海瑞有夙怨的高拱东山再起,以吏部尚书入阁柄政,从而给海瑞的前途蒙上了一层重重的阴影。吏部见到戴凤翔的奏疏以后,以海瑞“志大才疏”为由,罢其应天巡抚的职务。消息传出,江南小民“号泣载道,家绘像祀之”②。隆庆四年二月十五日,改为以原官总督南京粮储。当海瑞将赴南京粮储之际,高拱又从中作梗。三月二十五日,穆宗诏令裁革南京粮储都御史,以其事归南京户部侍郎兼管。海瑞被迫上《告养病疏》,明确表示坚持自己的主张,并提出希望,曰“臣二经论劾,众口呶呶,臣尚执己为是,臣实见得是也”;“臣叨任巡抚,凡所施为,竭尽心力,一皆采访民言,考求成法,民利与兴,民害与除,不可易也。伏愿皇上所敕新任抚臣,勿以臣受谤而轻改臣事”。同时,恳乞“赐臣回籍,永终田里”③。上允其请。四月,海瑞离开南京回琼山老家。他自四十岁跨入仕途,至此十有七年。俸禄所余,仅置居第一区,值一百二十金;租田十亩,其他皆无所增益。其清苦如此,在当时的官僚中是罕见的。
以上见《被论自陈不职疏》,《海瑞集》下册,第237—240 页。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7 页。
② 《明史》卷二二六《海瑞传》。
③ 见《海瑞集》上册,第24—242 页。
第六节退居林下,关心国事海瑞罢归山林,但并没有消沉下去,心里依然关心国事。在田里闲居的十多年间,尤以吏治为急。经常为地方府县官员指点政令得失,痛斥贪官污吏,每一次都是“侃侃条陈,毫无忌讳,耻为面谀,罔及其私”④。他向琼州分巡道提出清丈土地、平均赋役的方针办法,亲自草拟条例,绘制图样。有一个书吏出于敬慕之心少计海瑞家一亩八分地,他发现后立即予以纠正。上书两广军门,严斥官军无能,以致倭寇猖獗,地方遭残,提出御倭剿倭的策略。隆庆五年,史际升任浙江布政司参政,他先后两次去信详陈地方安危和自己在淳安的施政经验。
隆庆六年五月,穆宗卒。六月,年仅十岁的皇太子朱翊钧继位,是为神宗,次年改元万历。同月,宦官冯保以两宫懿旨将高拱逐出都门,张居正与冯保相结,出任内阁首辅。居正当国,“惮公(即海瑞)刚直”。万历元年(573)正月十一日,吏科都给事中雒遵上疏推荐海瑞,吏部谓“海瑞秉忠亮之心,抱骨鲠之节,天下信之。然考其政,多未通方。只宜坐镇雅俗,不当重烦民事”,拒绝起用。
万历元年二月,为京师会试之期。张居正以子托会试总裁、大学士吕调阳,一时物议沸腾。海瑞闻之,立即上书吕调阳,曰“今年春公当会试天下士,谅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按即张居正),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也。惟公谅之。”②时,神宗登极伊始,一再欲起用海瑞。海瑞则因这事得罪了张居正而不得出山。万历五年,张居正以父忧起复,朝廷内外更加议论纷纷,江南宁国人吴仕期出于义愤,暗中用海瑞的名义,拟疏指责张居正父死“夺情”,不遵制回籍守孝,是贪图禄位、不行孝道、不忠不义,并私拟罢张居正、召海瑞为相的圣旨。尔后,吴中好事者又进一步将吴仕期所拟的“奏疏”和“圣旨”合刻刊行,广为传布。江南人见之,信以为真,举手相庆,谓“朝廷以安车征海公相矣”。此事本与海瑞毫无关系,张居正闻之则大为震怒,不但兴大狱,株连无辜,而且特地派御史渡海到琼山探察海瑞的行迹。海瑞居于京城万里之外的深山老林,消息不通,对张居正父死夺情、吴仕期伪造奏疏之事,确实一无所知,他不卑不亢,以实相告。御史没有抓到任何把柄,空手而回。可是,张居正并没有因为无隙可寻,就此罢休,而是凭借手中的权力,百般阻挠,拒不起用海瑞。
④ 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4 页。
《明神宗实录》卷九,万历元年正月戊戌条。
② 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593 页。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70 页。
第七节任劳任怨,一生清贫万历十年(582)六月,张居正逝世,张四维、申时行相继为内阁首辅。万历十三年正月十日,七十二高龄的海瑞,因众望所归,被起复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二月十一日,诏改南京吏部右侍郎,由正四品升为正三品。这时海瑞已经过了七十致仕之年。闻其复起,众人多举手加额,亦有劝其辞退者。海瑞思虑再三,最后在“主上有特达之知,臣子不可无特达之报”②的“忠君报国”思想的驱使下,于二月二十八日“欣然离家”,渡海北上,结束了整整十六年的闲居生活。
五月十二日,赶到南京吏部右侍郎任上,因吏部尚书丘橓未曾赴任,由他主持部事。海瑞留心吏治,至老不倦。一上任就以当年的作风,洞察时弊,首先抓住五城兵马司扰民问题,颁布《禁革积弊告示》,严禁侵用里甲,摊派物品,勒索钱银。指出“以五城之人,当千百官大小用度之害,侵用里甲,朝廷历历明禁。..今后如有部议之外,仍前票扰者,虽小费一分一文不及先日万分之一,亦不姑恕”。万历十四年二月,晋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以“民困火甲,所从来远”,旋禁旋废,令而不行,特制定《夫差册》,均徭役,苏民困。是册,“上考法度,下酌人情”,应存应革,一一明文规定。“有册外取一物一夫者,先执其将票之人,参奏候旨。兵马司暗地奉行,地方总甲私为科派,一同处治”。部院科道官亦要互相监督纠正,不得官官相护②。同月,恳乞致仕。又上《一日治安要机疏》,谓“今日贪墨为奸,毫不可纵。欲使百姓安乐,其于守令务极选,欲督守令先司道,督司道先抚按,而致望部阁大臣,乃归本于君身”③。并主张恢复明太祖“枉法八十贯绞之”律令和“剥皮法”等重刑,严惩贪官污吏。
《一日治安要机疏》一出,同样遭到反对派的责难。三月六日,山东道监察御史梅鹍祚上疏曰海瑞言“今日刑轻,而侈谈高皇帝剥皮囊草之法者。以清平之世,创闻此不祥之语,岂引君当道志于仁者哉”④。四月,向以“凌士纳贿”、“贪污狼籍”闻名的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采取“以攻为守”、“先发制人”的伎俩,也操着梅鹍祚的腔调,疏劾海瑞“莅官无善状”,主张恢复国初重典是“妄引剥皮囊草之刑,启皇上好杀之心”。七月二十二日,吏部办事进士江南人顾允成、诸寿贤和湖北人彭遵古联名上疏,为海瑞辩诬,认为他是“当朝伟人”,房寰是“不识廉耻二字”的伪君子,并揭露房寰欺君罔上的六大罪行。神宗降旨,一方面责斥房寰所论“不当”,另一方面又严责顾允成等三进士尚未授官便出位言事,“是何事体?好生轻肆!姑各革去冠带,退回原籍。且令各衙门堂上官约束办事进士,不许妄言渎扰”②。海瑞见正义不得伸张,奸贪之徒姑纵不治,振风肃纪毫无希望,遂连续② 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2 页。
见《海瑞集》上册,第288 页。
② 《海瑞集》上册,第29 页。
③ 黄秉石《海忠介公传》,《海瑞集》下册,第57 页。
④ 《明神宗实录》卷一七二,万历十四年三月辛丑条。
详《三进士申救疏》,《海瑞集》下册,第25—30 页。
② 《明神宗实录》卷一七六,万历十四年条七月乙卯条。
上疏,乞归田里。谓“年七十有四非做官时节,况天下事只如此而已,不去何为”③。至万历十五年(587)九月,疏凡七上,皆不允归。入秋,病情渐重,又不服药。万历十五年十月十六日(587 年 月5 日),卒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任上。享年七十四岁,无子。赠太子少保,谥忠介。
海瑞极力把“忠君”与“爱民”调和、统一起来,由此形成他的矛盾性格,并招致统治阶级中**势力的攻击和迫害。他为了“利民”、“裕民”,而“一意约己”、任劳任怨,一生清贫。至死仍“无一语及身后事”④。他身为都察院都御史,官秩正二品,可称得上是个有名的大官。然而,作古之时,佥都御史王用汲入视,室中惟有葛帏敝籝,俸金十余两(另说一百五十两),旧袍数件,其清贫苦境,为寒士所不堪。王用汲见状,不禁泣下,率同列捐金治棺。百姓闻之,奔走相告,扶服悲号,罢市数日,哭声震天动地。及“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哭而奠者百里不绝,家家绘像祭之”。史家的描写,虽有溢美之词,但大体上是符合实际的。
海瑞的著作,均已辑录在《海瑞集》。
③ 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3 页。
④ 梁云龙《海忠介公行状》,《海瑞集》下册,第543 页。
王国宪《海忠介公年谱》,《海瑞集》下册,第00 页。
第二十六章明神宗第一节冲年即位明神宗朱翊钧(53—20),是明穆宗第三子。穆宗有四子,长子朱翊釴、次子朱翊钤,俱早亡。四子朱翊镠与朱翊钧同为李氏所生,封潞王。朱翊钧幼时的命运并不好,由于明世宗晚年迷信道教,“讳言储贰,有涉一字者死”,不要说他没有被立为皇太孙,就连他出生的消息,穆宗都不敢向世宗奏报,出生两个月不敢剃头发,甚至到了五岁还没有起名字。直到隆庆元年(57)正月初十日,廷臣上疏请立皇太子,同月十八日穆宗才为他赐名,叫翊钧。穆宗说赐你名字,名为钧,是说圣王制驭天下,犹如制器之转钧也,含义非常重大。你当念念不忘②。隆庆二年(58)三月十一日,朱翊钧被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
皇太子就是未来的皇帝,将来要治国治民,必须从小接受教育,了解以往帝王承业治国的经验教训,熟悉朝章典故,掌握驾驭臣民的本领。朱翊钧虽然年幼,却很懂得这个道理。穆宗任命一批大臣为教官,辅导他读书。朱翊钧学习非常用功。其母李氏“教子颇严。帝或不读书,即召使长跪。每御讲筵入,尝令效讲臣进讲于前。遇朝期,五更至帝寝所,呼曰‘帝起’,敕左右掖帝坐,取水为盥面,挚之登辇以出”。由于讲官的尽心辅导,李太后的严格管教,以及他本人的刻苦努力,朱翊钧年渐长而学愈进。他自己后来也常常十分得意地夸耀说“朕五岁即能读书。”
隆庆六年(572)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终因纵欲过度,病入膏盲,病死于乾清宫。
隆庆六年六月初十日,年仅十岁的朱翊钧即皇帝位,改元万历,以翌年为万历元年。
明神宗即位时,摆在他面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柄臣相轧,门户渐开,而帝未能振肃朝纲,矫除积习”②。这个问题,以后变得更为激烈。穆宗弥留之际,授高拱、张居正等人为“顾命大臣”,嘱咐他们和内外文武百官一起,“协心辅佐”年幼的皇太子。神宗自己在登极诏中也命令他们朕方在冲年,尚赖文武亲贤,“共图化理”,“与民更始”。如今,先皇尸骨未寒,小皇帝看到的却完全是另一种情景那些“顾命大臣”,不是“协心辅佐”,顾及民族的利益、百姓的生死,而是首先顾及自己,为了争夺地位和权力,开始火并起来。同时,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问题也堆积如山。面对着这些重重的困难,这个小皇帝没有畏缩不前,为了“皇图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气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杀予夺在朝廷这根权柄,励精图治,推行新政,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为。
于慎行《穀山笔麈》卷二《纪述一》。
② 谈迁《国榷》卷六五。
《明史》卷一一四《孝定李太后传》。
② 《明史》卷二○《穆宗纪》。
第二节励精图治万历元年(573)到万历十年(582),是明神宗人生的辉煌时期。在此期间,他用张居正为内阁首辅,大力支持张居正以整理赋役为中心的社会改革,从而换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相对安定的局面。
明穆宗末年,高拱为内阁首辅。高拱,“性直而傲”,“持论多偏”,说话随便,常常为此得罪人。他与徐阶有矛盾,在徐阶谢政归里以后,高拱即“扼阶不遗余力”,为此又与张居正关系破裂,成为冤家对头。高拱主阁,坚持反对宦官越权,为此触犯了当时内廷的大红人太监冯保。冯保遂与张居正内外串通起来,欲置高拱于死地。穆宗去世时,高拱以主幼国危,痛哭时说了一句“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神宗即位后,冯保将这句话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讲,十岁小孩哪能决事当皇帝”。神宗听到这话,“专权之疑,深中帝心”。他不问高拱说此话的背景,是否属实,即于隆庆六年(572)六月十六日将他免职,以张居正取代他的位置。此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终坚持自操威柄。他说过“若用舍予夺,不由朝廷,朕将何以治天下!”神宗偏听偏信,把六十一岁的老臣高拱一棍子打下去,显然做得太过分。但从当时中国的政治形势与政界人物来看,他用张居正主阁,无疑是最佳选择。
张居正为内阁首辅以后,神宗将内廷的事务托给冯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对张居正不仅委以重任,而且尊礼有加,言必称“元辅张先生”,或“张先生”,从不直呼其名。隆庆六年六月十九日,张居正刚刚走马上任几天,神宗就在平台(即后左门)单独召见他,共商大计。由于明穆宗在位从没有召见过大臣,所以这事在当时曾引起轰动,使廷臣看到神宗承业治国的精神和决心,又大大提高了张居正的威信。
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归根结底是一个用人问题。明神宗从一开始就注意“精核吏治”,把用人和皇权的强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处处表现出他的鲜明个性和独立见解,决不受制于人。当时对有些人事的处理,他与张居正并非没有不同的看法。后来张居正的悲剧发生,正是这种君臣意见差异逐渐淀积下来的结果。
在读书方面,明神宗也是从一开始就坚持按照祖宗旧制,举日讲,御经筵,读经传、史书。在明朝的众皇帝中,除太祖之外,像神宗那样确实是不多见的。万历朝举人沈德符记叙,神宗即位后,就按照内阁首辅张居正的建议,每天于太阳初出时就驾幸文华殿,听儒臣讲读经书。然后少息片刻,复回讲席,再读史书。至午饭完毕时始返回宫内。只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暂免讲读。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从不间断。故十年之中,“圣学日新,坐致太平之治。昔英宗御极亦在幼冲,初不闻三杨诸公有此朝夕纳诲,遂使王振得盗国柄,几危宗社。则今上早年励精,真可隻千古矣”。明神宗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全力支持张居正,合力进行改革,推行新政。 《明神宗实录》卷一○。
《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冲圣日讲》。
这次改革,始于万历元年,至万历十年基本结束。它是明中叶以来地主阶级革新自救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也是明后期政治、经济关系新变动的深刻反映。其范围,覆盖政治、经济诸方面。具体步骤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为重点,后五年以经济改革为主要任务。其间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就其实际效果而论,有的可取,有的失算。其结局,归于失败,以悲剧告终。
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万历元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明神宗说“事不考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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