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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故元官吏将士之外,都是由人多地少的地区移入人少地多的地区。洪、永二朝的移民人数,有数字可考者为二百万左右,实际可能有四百万左右。再加上大批军队开入边境地区屯田,长期从事生产,有一部分人以致世世代代留在那里,事实上与移民无异。如此众多的军民进行空间大转移,由“人稠地窄”之区移居“人稀地旷”之地,对于改变人口分布密度无疑起着重要作用。

    明代初年移民运动从至正二十七年(37)开始,迄永乐末年大体结束,前后约六十年。这次移民能够顺利开展,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应该 近年有人提出,仅洪武二十六年(393)移入长江流域的人口就达七百万(见曹树基《明代初年长江流域的人口迁移》,《中华文史论丛》第47 辑)。

    说与当时的户口制度有密切关系。正是由于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户口制度,户籍管理严密,因此朝廷对于各地人口分布情况,各家各户的职业、人丁事产等,大体有所了解,发动起来就比较容易,对移民区域、方位、人数的确定,才能做到比较符合客观实际。而移民垦荒的结果,又增加了耕地面积,使大批无田的贫民有田可种,生活从此有所保障,安心在家务农。不仅有利于促进人口增长,恢复农村生产,而且有助于减少逃亡和流移,进一步巩固户口制度,更有利户口管理和赋役征派。

    第四节户口统计混乱明代户口统计的范围和方法户口统计,意义重大。它既是整个户口制度必不可缺的重要一环,又是维护和健全户口制度的一种重要手段。只有通过调查、统计,才能及时发现户口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如,是否有变乱户籍、漏口、脱户、逃亡等。也唯有运用统计手段,才能比较准确地掌握各种人口数据,为各项决策提供依据。

    严格说,户口统计的内容应是全面、准确的,包括静态与动态两方面。

    例如,各个行政区域(司、府、州、县、乡、都、保等)的户数和口数;男、女人数及其比例;各个年龄段人数;军、民、匠、灶等各类役户的户数与人数;各个时期(或各朝)户口数及其升降变动;各种民户(富户、贫户等)的产业(田土、耕牛、房屋等)占有情况;全国每年死亡与出生人口数等等,都属于户口统计的范畴。其中,最基本、最起码的一点,是必须对一代的总户数与总口数有一个比较完整、精确可靠的统计数字。遗憾的是,就连这一点在明代的户口统计中也难以做到(其他各代亦然)。以致在几百年后的今天,人们对有明一代的户口数还是若明若暗,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明确的说法,给明代经济史,特别是人口史的研究带来了诸多困难。

    明代究竟有多少人口?这是明代户口统计中的首要问题。目前,史学界对这个问题有种种推测和说法。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三种明代初年约有一亿人口;明代万历中叶有一亿五千万人口;明代(或明末)人口总数为二亿左右。

    除去时间差别,透过这三个不同数字,仍然可以发现各家观点的歧异。

    造成这种歧异的原因,有的是由于对历史文献资料存在着不同的理解、认识与解释,但最根本的是因为历史文献资料不齐全,尤其是官府统计上的混乱。

    对于明代的户口统计,首先需要明确它的统计范围。这里包括区域地理范围和宗室人口登记范围。

    明皇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帝国,幅员辽阔,而封疆代有变化。

    “明初封略,东起朝鲜,西据吐番,南包安南。北距大碛,东西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一万零九百四里。自成祖弃大宁,徙东胜,宣宗迁开平于独石,世宗时复弃哈密、河套,则东起辽海,西至嘉峪,南至琼、崖、北抵云、朔,东西万余里,南北万里。其声教所讫,岁时纳贽,而非命吏置籍、侯尉羁属者,不在此数”。当时东北、蒙古、西藏、新疆、青海等广大边疆地 《明史》卷四○《地理志·序》。

    区,都是大明帝国的领土,都与明廷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个方面保持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但在经济上有一点值得注意,这些地区对明朝廷只是“岁时纳贽”而已,其户口数(包括田土数)始终没有包括在朝廷的统计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无论明朝的封疆如何变化,明朝廷户口统计的地理区域范围,从明初到明末一直只限于两京十三省,即京师(北京)、南京、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所谓“全国”和“天下”,都是这个意思。

    另外,明朝宗室的人口也不在官府的户口统计数之内,而是自成系列,单独登入皇族的族谱“玉牒”。“天潢日繁”,宗室人口增长迅速,至明朝末年为三十万人左右。

    对于明朝的户口统计,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认真深入探讨,亦即明朝官府统计的人口数,到底是专指服役的男子,还是非是一回事。男子服役只是人口统计中的一方面内容。再说,“服役的男子”一词,亦有含混、笼统之嫌。明制“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若谓黄册所记的人口是专指服役的男子,这男子含不含十六岁以下未成丁尚不服役和六十岁以上免役的男子?这部分男子至少占男性半数左右。合与不含对人口总量的影响可谓重大。

    第三,根据一般的规律,在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中,男性与女性的比例约为∶ 左右。如果黄册所记人口不含女口在内,那么《明实录》、《大明会典》、《诸司职掌》诸书所记的人口数,自然也是不含女口的。但这是说不通的。因为它们的材料无疑来自司府州县的汇总,而司府州县又是来自里甲的汇总。里甲的户口与赋役黄册的户口,又恰恰是同一概念。所以,黄册的人口数当含男女老小在内。

    第四,“男曰丁,女曰口”。但明代册籍所记人口的“口”,并非专指“丁”,而是含丁、口在内。这在明朝历史文献中亦非无例可证。《明实录》所记历年人口数,多数使用“口”字,这个“口”也就是含“女口”在内的“人口”。如,《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九万历三十年十二月条载“口男妇共五千六百三十五万五千五十口”。天启五年、六年两年使用的也是“人口”,还有用“名口”的。把这个“口男妇”数、“人口”数、“名口”数,与其前后所记的“口”数互相对照一下,其含义完全一样,都是指男女大小人口总数,不是专指男子,更非专指“服役的男子”。“服役的男子”显然不可能有如此之多。如果说,明初已有一亿人口,又说它不含女口,而是服役的男子,那么,明初人口总数岂不超过二亿多。明末又当有多少亿。非是一回事。男子服役只是人口统计中的一方面内容。再说,“服役的男子”一词,亦有含混、笼统之嫌。明制“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若谓黄册所记的人口是专指服役的男子,这男子含不含十六岁以下未成丁尚不服役和六十岁以上免役的男子?这部分男子至少占男性半数左右。含与不含对人口总量的影响可谓重大。

    第三,根据一般的规律,在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中,男性与女性的比例约为∶ 左右。如果黄册所记人口不含女口在内,那么《明实录》、《大明会典》、《诸司职掌》诸书所记的人口数,自然也是不含女口的。但这是说不通的。因为它们的材料无疑来自司府州县的汇总,而司府州县又是来自里甲的汇总。里甲的户口与赋役黄册的户口,又恰恰是同一概念。所以,黄册的人口数当含男女老小在内。

    第四,“男曰丁,女曰口”。但明代册籍所记人口的“口”,并非专指“丁”,而是含丁、口在内。这在明朝历史文献中亦非无例可证。《明实录》所记历年人口数,多数使用“口”字,这个“口”也就是含“女口”在内的“人口”。如,《明神宗实录》卷三七九万历三十年十二月条载“口男妇共五千六百三十五万五千五十口”。天启五年、六年两年使用的也是“人口”,还有用“名口”的。把这个“口男妇”数、“人口”数、“名口”数,与其前后所记的“口”数互相对照一下,其含义完全一样,都是指男女大小人口总数,不是专指男子,更非专指“服役的男子”。“服役的男子”显然不可能有如此之多。如果说,明初已有一亿人口,又说它不含女口,而是服役的男子,那么,明初人口总数岂不超过二亿多。明末又当有多少亿。

    户口统计混乱不堪下面,再检讨明朝官府户口统计的混乱现象。

    明太祖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户口统计。早在明建国以前,他就为建立户口统计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建国以后,又不惜人力、物力,直至派遣大军下乡,和各级地方官一起,普查人口,核实登记。然后逐级汇总上报朝廷,每年年终由中书省将户口增减情况报告皇上。洪武十三年(380),中书省革除以后,这项工作改由户部负责。洪武十四年编造赋役黄册以后,户口登记和管理更加严格、细密。由里甲长督责挨家挨户登录人丁事产,审核造册,一式四份,一上户部,其余分别保存于布政司、府、县,以便复核、比照。户口统计项目之详细,要求之严格,方法之完备,绝非前代所可比。按理说,明代的户口统计应是清清楚楚,人口数也应是一目了然。但令人感到不解的,事实偏偏不是这样。无论是地方司、府、州、县等基层单位编造的,还是中央有关部门(户部)进呈皇上的,可以说都是一团混乱。明太祖在世时已经出现不少问题,明太祖以后问题更加严重。

    为了便于检讨、分析,先将《明实录》所载历年人口数摘录于下(户数略)洪武十四年(38)59873305 人。

    洪武二十四年(39)57745 人。

    建文四年(402)53002 人。

    永乐元年(403)598337 人。

    永乐二年(404)50950470 人。

    永乐三年(405)588500 人。

    永乐四年(40)55245 人。

    永乐五年(407)5878572 人。

    永乐六年(408)5502077 人。

    永乐七年(409)59479 人。

    永乐八年(40)5795255 人。

    永乐九年(4)544834 人。

    永乐十年(42)537733 人。

    永乐十一年(43)50950244 人。

    永乐十二年(44)58209 人。

    永乐十三年(45)552443 人。

    永乐十四年(4)587872 人。

    永乐十五年(47)55087 人。

    永乐十六年(48)594549 人。

    永乐十七年(49)5794935 人。

    永乐十八年(420)544434 人。

    永乐十九年(42)5794228 人。

    永乐二十年(422)52889 人。

    永乐二十一年(423)527378 人。

    永乐二十二年(424)524853 人。

    洪熙元年(425)5208350 人。

    宣德元年(42)5909 人。

    宣德二年(427)52070885 人。

    宣德三年(428)524402 人。

    宣德四年(429)53848 人。

    宣德五年(430)53585 人。

    宣德六年(43)5055259 人。

    宣德七年(432)507805 人。

    宣德八年(433)502834 人。

    宣德九年(434)502745 人。

    宣德十年(435)502759 人。

    正统元年(43)52323998 人。

    正统二年(437)57903 人。

    正统三年(438)58482 人。

    正统四年(439)5740390 人。

    正统五年(440)58758 人。

    正统六年(44)5205290 人。

    正统七年(442)5394995 人。

    正统八年(443)52993882 人。

    正统九年(444)53550 人。

    正统十年(445)53773934 人。

    正统十一年(44)5374032 人。

    正统十二年(447)53949787 人。

    正统十三年(448)53534498 人。

    正统十四年(449)537070 人。

    景泰元年(450)53403954 人。

    景泰二年(45)53433830 人。

    景泰三年(452)53507730 人。

    景泰四年(453)533940 人。

    景泰五年(454)5389 人。

    景泰六年(455)53807470 人。

    景泰七年(45)5372925 人。

    天顺元年(457)5433847 人。

    天顺二年(458)5420509 人。

    天顺三年(459)5370308 人。

    天顺四年(40)53747400 人。

    天顺五年(4)537480 人。

    天顺六年(42)54034 人。

    天顺七年(43)5370250 人。

    天顺八年(44)0499330 人。

    成化元年(45)0472540 人。

    成化二年(4)053724 人。

    成化三年(47)59929455 人。

    成化四年(48)5850 人。

    成化五年(49)727584 人。

    成化六年(470)8984 人。

    成化七年(47)89945 人。

    成化八年(472)82232 人。

    成化九年(473)823480 人。

    成化十年(474)85280 人。

    成化十一年(475)85289 人。

    成化十二年(47)85328 人。

    成化十三年(477)85358 人。

    成化十四年(478)83298 人。

    成化十五年(479)785032 人。

    成化十六年(480)245993 人。

    成化十七年(48)2457997 人。

    成化十八年(482)245277 人。

    成化十九年(483)245280 人。

    成化二十年(484)2885829 人。

    成化二十一年(485)2885930 人。

    成化二十二年(48)544280 人。

    成化二十三年(487)5020734 人。

    弘治元年(488)50207934 人。

    弘治二年(489)5030279 人。

    弘治三年(490)50307843 人。

    弘治四年(49)5050335 人。

    弘治五年(492)5050325 人。

    弘治六年(493)505395 人。

    弘治七年(494)5049 人。

    弘治八年(495)5078953 人。

    弘治九年(49)50727539 人。

    弘治十年(497)50758 人。

    弘治十一年(498)50855375 人。

    弘治十二年(499)5082758 人。

    弘治十三年(500)50858937 人。

    弘治十四年(50)5089523 人。

    弘治十五年(502)5090872 人。

    弘治十六年(503)5098289 人。

    弘治十七年(504)055835 人。

    弘治十八年(505)5999822 人。

    正德元年(50)4802050 人。

    正德二年(507)559080 人。

    正德三年(508)59425208 人。

    正德四年(509)595445 人。

    正德五年(50)59499759 人。

    正德六年(5)04435 人。

    正德七年(52)0590309 人。

    正德八年(53)3284203 人。

    正德九年(54)223324 人。

    《大明会典》记为532858 人。

    《后湖志》卷二《黄册户口》记为4375 人。

    正德十年(55)2573730 人。

    正德十一年(5)257373 人。

    正德十二年(57)22780 人。

    正德十三年(58)24295 人。

    正德十四年(59)29582 人。

    正德十五年(520)00220 人。

    嘉靖元年(522)92982 人。

    嘉靖十一年(532)72993 人。

    嘉靖二十一年(542)340252 人②。

    嘉靖三十一年(552)334407 人。

    嘉靖四十一年(52)354248 人。

    隆庆元年(57)253749 人。

    隆庆二年(58)253749 人。

    隆庆三年(59)253749 人。

    隆庆四年(570)253749 人。

    隆庆五年(57)253749 人。

    万历三十年(02)5355050 人。

    泰昌元年(20)555459 人。

    天启元年(2)555459 人。

    天启三年(23)555459 人。

    天启五年(25)555459.5(口半)。

    天启六年(2)555459.5(口半)。

    从上列《明实录》一组变化无常的数字中,可以明白看出,明朝官府的人口统计存在着诸多问题。

    其一、有头无尾。按照明朝祖宗定下的制度天下户口,“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而上列数字表明,从建文四年(402)至天启六年(2)的224 年中,通过《明实录》显示出来的、有户口统计数字的只有3 次(年)。其中,永乐、洪熙、宣德、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泰昌九朝最为完整,年年都有统计数字。建文缺三年;正德缺一年;嘉靖朝计四十五年,仅有四次,缺四十一年;隆庆缺一年;万历朝计四十八年,仅有一次,缺四十七年;天启缺三年。从建文朝到天启朝共有九十六年没有户口数字,不知是有司没有进行统计,还是《明实录》没有登记。但它至少说明明朝的户口统计制度,从嘉靖朝开始已经遭到严重破坏,不像当初那样为人重视。

    还有,按规定户口之数载诸“赋役黄册”,“赋役黄册”始造于洪武十四年(38)。尔后,“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即每十年造一次。据此,从洪武二十四年至崇祯十七年( 44),则攒造黄册之年应为洪武二十② 《后湖志》卷二《黄册户口》记为253095 人。

    四年(39)、建文三年(40)、永乐九年(4)、永乐十九年(42)宣德六年(43)、正统六年(44)、景泰二年(45)、天顺五年(4)、成化七年(47)、成化十七年(48)、弘治四年(49)、弘治十四年(50)、正德六年(5)、正德十六年(52)、嘉靖十年(53)。嘉靖二十年(54)、嘉靖三十年(55)、嘉靖四十年(5)、隆庆五年(57)、万历九年(58)、万历十九年(59)、万历二十九年(0)、万历三十九年()、天启元年(2)、崇祯四年(3)、崇祯十四年(4)。但在《明实录》里,从建文朝到天启朝,建文三年、正德十六年都没有记载户口统计数字;嘉靖朝只有四年有户口统计数字,而且皆非为造黄册之年;隆庆六年(572)也没有户口统计数字(此年非造黄册之年);万历朝只有一年有户口统计数字,但亦非造黄册之年;天启二、四、七年也未见有户口数字(皆非为造黄册之年)。这也同样足以说明到了明代中后期,随着整个社会风气的变化,人们的法制观念已经渐渐淡薄,祖制的威严已经遭到蔑视,再也不是按原来规定的时间,每十年都必须“更定其册”了。其二,人口数越来越少。在《明实录》记载的3 个人口数据中,人口数最多的一年是成化十五年(479),计为785032 人;最少的是正德元年(50),仅为4802050 人。短短二十七年间,减少25048082 人,少了三分之一以上。在其余的34 个数据中,00 余万者;500 余万者2;300余万者4;200 多万者7;00 多万者3;000 万左右者7;5900 多万者5;5700 多万者;500 余万者3;5500 余万者;5400 多万者4;530O 多万者8;5200 余万者9;500 多万者25;5000 多万者24。其中,5000 至5300 多万者计7 个,5400 至5900 多万者4 个,两项计90 个。可见,绝大多数都低于开国洪武朝的三个人口统计数字。经过200 多年的长期发展,经济又比较发达,文化颇为繁荣,在此期间也没有发生全国性的灭绝人口的大规模战争,社会秩序总的说来比较平静,人口数量反而出现如此大起大落,总的趋于下降的态势,这不能不说是一件怪事。对此,《明史》的作者引用周忱的话说“户口所以减者,周忱谓‘投倚于豪门,或冒匠窜两京,或冒引贾四方,举家舟居,莫可踪迹也。’”周忱此言出自其宣德七年(432)所撰之《与行在户部诸公书》。时间上指宣德七年以前;空间上主要限于江南一带。不能用它说明全国的人口变化现象,更不能以此解释有明一代人口越来越少的根本原因。其症结恐怕主要仍在于人口统计混乱、失实。

    其三,变化无常。从列朝看,人口数量较多,且变动不甚激烈者,在永乐以后唯有成化一朝。其次,正德、隆庆二朝,亦大多数在000 余万人左右。人口较少,但相对稳定者有永乐(只有永乐元年为598337 人、永乐十年为537733 人)、宣德、弘治、天启四朝,均只有5000 万至500 余万人左右。从整个升降走势看,呈波浪形状态自永乐、宣德至正统中叶,大多数只有500 多万人;由正统中叶开始逐渐回升,迄成化末年达到高峰,增长为200 多万人,成化十五年高达700 多万人,成为明代人口最多的一年;从弘治朝开始,又忽然大幅度跌落为5000 余万人左右,弘治末年起再度迅速回升为000 余万人;及正德、嘉靖、隆庆稍增为200 余万至300余万之间;天启时再度回落到500 余万左右。成化朝是明代流民现象最为严重的时期,而明朝官府统计到的人口数却最多。这种变化无章可循,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明史·食货志》的作者,引明人王世贞的话说“太祖当兵燹之后,户口顾极盛。其后,承平日久,反不及焉。靖难兵起,淮以北鞠为茂草,其时民数反增于前。后乃递减,至天顺间为最衰。成、弘继盛,正德以后又减。”将这段话,与前列数字对照一下,可以发现不少问题。一是靖难兵起“民数反增于前”不全面、不准确。洪武朝三次的人口统计数字不仅多于建文四年的53002 人,而且大大超过永乐二年至九年、十一年至二十二年的5000余万至5200 余万之间(只有永乐元年、十年两次超过洪武年间)。二是“至天顺间为最衰”,更与事实不符。天顺朝计八年,元年、二年、六年均为5400余万人,三年至五年为5300 余万人,七年为500 余万人,八年为000 余万人,均多于宣德朝和正统朝的5000 余万至5300 余万左右,与正统中叶以后至景泰末年基本持平。三是“成、弘继盛”之说欠妥。成化时,确实兴盛。而弘治时从统计数看,非但未能兴盛起来,反而大幅度下降为5000 余万人左右,成为明代人口数量最少的时期之一。四是“正德以后又减”亦有误。除正德元年的4802050 人之外,自正德二年起升为559080 人,三年以后不断上升,从59425208 人升至3284203 人,直到隆庆朝仍保持在200 余万人以上,与成化时一样,同为明代人口数量较多的时期之一。万历以后才再度减少。

    其四,连年照抄。照抄,亦称“抄旧”。所谓“抄旧”,顾名思义,就是每逢大造新册时,将旧册的数字,原封不动地抄入新册。在户口统计方面,“抄旧”现象最为典型的,当数隆庆、天启二朝。隆庆自元年至五年,年年都是为户0008805、为口253749。天启计七年,有户口统计数字的有元年、三年、五年、六年四年。在这四年中,每一年均是为户983542、为口555459。如果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天启五年与六年比元年和三年每年都多出半口。所谓“五分丁”。著名明史专家王毓铨对此评论说“一户未增,一户未减。一人未生,一人未死。如或有生有死,则死生口数不多不少正相当。这好像是不可能的怪事,但在官场中这却是典型的惯行故事”②。户口兴衰,取决于社会经济与政治形势。在上述种种弊病中,最为突出的是变化无常,毫无规律可寻,以致不可能从户口数量的增减变动中,透视出经济与政治形势的变化。说得明白一点,就是这种统计数据问题太多,不足为信。明朝官府户口统计中所存在的这些弊病,不是一时一地的问题,而 天启朝的户口数字,实为抄自泰昌元年(20)。

    ② 王毓铨《明朝人论明朝户口》,《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989 年第3、4 期。是“天下之通弊”。朝廷的统计数字是这样,地方司、府、州、县编造的册籍也是如此。对于产生这种弊病的根源,必须从当时的封建剥削制度和官僚主义恶习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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