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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的发展,崇宁三年规定县学学生名额,大县50 人,中县40 人,小县30 人。北宋末是州县学最盛时期,各路曾设提举学事司,管辖一路学政。州县学不仅有学舍供学生食宿,还有学田及出租“房廊”的收入作为学校经费。大观三年(09),北宋24 路共有学生722人,校舍95298 楹;经费年收入钱305872 贯,支出27878 贯;粮食年收入4029 斛,支出337944 斛;校产中有“学田”5990 顷,“房廊”55454楹。在校学生之多,校舍之广,经费之大且如此充裕,不仅是空前的,在宋代也是绝后的。南宋初,州县学大多因战乱而停办,绍兴和议后渐次重建,但总体上始终未能达到北宋末年的规模。

    书院、私学北宋初期,“是时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乡党之学包括私学和“书院”。私学包括启蒙教育和学习经义等,书院通常是学习经义。宋代私人办学得到很大发展,一些学者、儒生纷纷设立“精舍”、“书院”,教授生徒。宋初设私学,著名的如孙奭讲经“门人数百”,刘颜“居乡里教授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元丰二年十一月乙巳。

    《文献通考》卷32《选举考》五《宋登科记总目》。

    《宋会要辑稿》崇儒2 之2—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大中祥符二年正月甲申。数十百人”,石介“以《易》教授于家”,李觏“以教授自资学者常数十百人”,种放“聚徒讲学”,田诰“聚学徒数百人”等②。宋初著名的四大书院,即白鹿洞(今江西庐山)、岳麓(今湖南善化岳麓山)、应天(今河南商丘)、嵩阳(今河南登封)或石鼓(今湖南衡阳石鼓山)书院。白鹿洞书院,原是南唐白鹿洞书馆,入宋后白鹿洞主明起继续进行讲学,北宋时一直属私学性质。太平兴国五年(980),明起受到宋太宗奖励。书院后逐渐衰落,皇祐五年(053)孙琛重建后,称为白鹿洞书堂,到熙宁五年(072)时已再次荒废。岳麓书院,开宝九年(97)潭州知州朱洞创建,大中祥符八年(05)赐名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旧址原是五代末宋初私学讲学者戚同文的旧宅,大中祥符二年时由曹诚重建兴学,赐名应天府书院。天圣五年(027)范仲淹曾受知府晏殊之邀在此讲学,史称“自五代以来,天下学废,兴自(晏)殊始”。北宋官府兴办州府学后,景祐二年(035)将应天府书院作为应天府府学。嵩阳书院,最初赐名于至道二年(99),后废;景祐三年,河南府新建太室书院,赐名嵩阳书院。至道三年,衡阳(今属湖南)人李士正讲学于石鼓书院,书院名声大振。此外,茅山(今江苏南京茅山)书院,亦颇有名。这些书院大多得到朝廷的资助与奖励,如赐额、赐书、赐学田等,也有私人捐赠学田和房屋。书院规模较小,学生数十至数百人。北宋中期以后,书院逐渐衰落。南宋时,州县学衰落,而新儒学“宋学”的理学派受佛教寺院宣传教义的影响,书院成为理学派宣扬理学的场所,书院大兴。其中最著名的是朱熹于淳熙六年(79)兴复白鹿洞书院,次年竣工,并聘主讲,亲订规约,即著名的《白鹿洞规》,还常亲去授课,质疑问难。乾道元年(5),潭州知州刘珙修复岳麓书院,理学家张栻主持教务,成为理学湖湘学派的基地。绍熙五年(94),朱熹扩建岳麓书院,学生达千余人。朱熹以白鹿洞书院作为研讨、传布理学的中心。其建置、规约,乃至讲授、辩难等方式,无不受禅宗寺院的影响。各派理学家的书院相继而起,如理学心学派陆九渊的象山书院、理学婺学派吕祖谦的丽泽书院,等等。南宋先后兴建的书院总数达300 所以上,书院大多得到官方的支持。书院与州县官学,成为南宋地方的主要教育机构,书院大多又是理学的传布中心,理学因而益盛。

    宋代州县学、书院虽盛,但进入州县学、书院学习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仍主要从家馆或塾师设馆等私学中学习。而应聘为家馆、学馆教师及自设学馆授徒,是宋代贫穷士人取得生活经费及复习应举的重要途径,也是被贬或居丧守制官员经常进行的活动。北宋王安石居丧在江宁时讲学,南宋汪应辰被秦桧逐出后“居常山之永年院”,“益以修身讲学为事”②,只是事例之一二。南宋陈亮在宋孝宗初年“退修于家,学者多归之”,主要为传布其学说;而淳熙十二年(85),“今年不免聚二三十小秀才,以教书为行户”,则是普通士人自设私学以取得生活经费来源的事例,而且是以启蒙教育为主。宋代的启蒙教育,除了年龄稍大的开始学习经书外,初学识字后,大都学习《千字文》、《百家姓》之类,南宋朱熹弟子陈淳为其子编写三字② 《宋会要辑稿》崇儒2 之、7。

    《文献通考》卷4《学校考》七。

    ② 《宋史》卷43《孙奭传》,卷432《刘颜传》、《石介传》、《李觏传》,卷457《种放传》、《万适传附田诰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05,天圣五年正月庚申。

    一句的《启蒙初诵》,实是后来广为普及的《三字经》之先声。《三字经》托名南宋王应麟编,或称区适编,为初识文字之书。而吕本中编《童蒙训》,是“其家塾训课之本”;朱熹编《小学》,意在“受之童蒙,资其讲习”,都是稍识文字之后的启蒙之书。南宋学者相继编撰识字、启蒙教材,促进了宋代初等教育的发展。

    《宋史》卷387《汪应辰传》。

    第四节辽代的科举与学校从权宜向定制发展的科举制耶律阿保机建国前曾多次征战燕云地区,接触了中原文化。他本人懂汉语,并有借助儒家思想维护统治的政治倾向。太子耶律倍更加热中于汉文化。所以,辽政权从建立之日起,就显示出契丹和汉文化共同发展的倾向。辽太祖时,创制了契丹文字,与汉字并行于境内。

    在官员的选用方面,科举是汉人、渤海人入仕的途径之一。会同年间,从后晋得燕云十六州地。为了安抚和统治新附之区,辽国急需选用汉士,曾举行科举考试,以汉士平素所习之业进行选拔。历仕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圣宗五朝的汉官室昉,就是会同初登进士第的。

    辽代的科举制度,有一个从权宜向定制发展的过程。会同年间,在燕云地区举行的科举,是一次为选拔汉官治理汉地的权宜之计。保宁八年(97),“诏南京复礼部贡院”②,才正式建立了主持科举考试的常设机构。圣宗统和六年(988),“诏开贡举”,科举渐成定制。太平十年(030),“诏来岁行贡举法”,制度已趋健全。统和二十七年(009)和统和二十九年(0)的“御前引试刘二宜等三人”和“御试,放高承颜等二人及第”③,是殿试的开端。以后兴宗重熙五年(03),“御元和殿,以《日射三十六熊赋》、《幸燕诗》试进士于廷”,则是由皇帝亲自出题举行殿试。

    辽代举行科举考试的时间,前后不同。自会同初至统和六年(988)无定期,为笼络和选拔汉族士人的临时措施,权宜之法。

    统和六年至重熙元年(032),大抵每年举行一次,重熙后为三年一次。前者为沿袭唐制,后者则是受宋朝的影响②。其程序“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省试由礼部贡院主持,按成绩分甲、乙、丙三科。合格者以“喜帖”书其姓名。

    考试科目在圣宗时以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后则借鉴宋朝,“程文分两科,曰诗赋,曰经义,魁各分焉”③。终辽之世,重词赋,轻经、律,故律科进士为数很少。道宗朝,曾设贤良科,应试者先以所业十万言进。

    辽代的科举专为选汉官、取汉士之用,只有汉人、渤海人可以应试。对契丹人参加科举限制甚严。辽国契丹人中虽不乏文学之士,但他们却多不是进士出身。重熙中,季父房耶律蒲鲁虎应试及第,为有司告发,其父耶律庶箴以“擅令子就科目”,被处以鞭刑。至道宗朝,有白霫进士郑恪,天庆五年(5)又有契丹进士耶律大石等。可见,至道宗朝,对契丹、奚、霫等参加科举考试的限制已放宽。对汉人应举的限制,则承袭了中原历代之制,禁止医卜、屠贩、奴隶、商贾之家和背弃父母、犯罪逃亡者应试。

    ② 《宋史》卷43《陈亮传》;《陈亮集》卷20《(答朱熹)又乙巳春书之一》。③ 《四库全书总目》卷92《童蒙训》;《朱文公文集》卷7《题<小学>》。 《辽史·景宗纪》。

    ② 《辽史·圣宗纪》。

    ③ 《辽史·兴宗纪》。

    学校在实行科举的同时,辽代也设立学校培养人材。太祖、道宗时,分别于两京置国子监,设祭酒、司业、监丞、主簿,教授上京、中京国子学生徒。太宗于南京设太学。圣宗曾赐南京水硙庄一区,以助学养士。五京州县也设有学校。“蕃汉官子孙有秀茂者,必令学中国书篆,习读经史”。道宗清宁元年(055),诏设学养士,并颁《五经》传疏,置博士、助教。不仅契丹、渤海、奚、汉人子弟可入学学习,到圣宗朝,高丽也曾遣童子入辽学习契丹语。

    辽朝诸官员,除选自宗室、外戚、诸部贵族有功劳、有能力者外,科举又为汉人和渤海人提供了入仕的途径。虽然通过科举做官者只占辽国官员的十之二三,但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所起的作用却是不可低估的。他们中既有治国安邦的政治家,也有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科举取士扩大了辽朝的统治基础,促进了境内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了汉文化和儒学的传播。

    参见朱子方、黄凤岐《辽代科举制度述略》,《辽金史论集》第3 辑,书目文献出版社987 年版。第五节西夏的科举与学校以“蕃学”、“儒学”取士西夏建国之初尚未实行科举取士制度,景宗李元昊始建“蕃学”,作为培养人才,选拔官吏的途径。史载“夏州自五代后不列职方。其官属非世族相传即幕府遣擢,尚无科目取士之法。元昊思以胡礼蕃书抗衡中国,特建蕃学,以野利仁荣主持。”“蕃学”的学员是从“蕃汉官僚子弟内选俊秀者入学教之,俟习学成效,出题试问,观其所对精通,所书端正,量授官职”②,实际上“蕃学”已具有科举取士的性质。

    夏崇宗时期,李乾顺“命选人以资格进”,规定“凡宗族世家议功议亲,俱加蕃汉一等,工文学者尤以不次擢”,这又是具有恩荫察举性质的荐官办法。西夏宗室李仁忠、李仁礼,因“先世之功”,又“通蕃汉文字,有才思,善歌咏”,都被进官封王。大约在崇宗时期,西夏已开始实行科举取士制度。仁宗时期的名相斡道冲,经科举进入仕途,任国相十余年。史载其八岁中童子举,约当崇宗正德至大德年间(27—35)。

    史书记载西夏实行科举取士制度始见于仁宗时期。人庆四年(47)“秋八月策举人。立唱名法,复设童子科,于是取士日甚”②。可见西夏设童子科,科举取士在此之前已实行了。西夏科举取士的科目主要是儒家经典,早在西夏建国初期的“蕃学”中,就由野利仁荣主持翻译汉文儒家经典《孟子》、《孝经》、《尔雅》及《四言杂字》等。毅宗李谅祚曾上表向宋朝求请“九经”、《唐史》、《册府元龟》等典籍,供西夏人学习。仁宗李仁孝又曾派遣使者到金朝,以重金购买名儒翻译的各种书籍,并于人庆三年(4)下令“尊孔子为文宣帝”,令各州、郡建庙祭祀。西夏至仁宗以后,科举取士几乎成为升官进爵的主要途径。根据史书上留下的零星记载,如仁宗时的名臣斡道冲、高逸,神宗时的名臣权鼎雄,献宗时名臣高智耀等,都以进士升入官途。夏神宗遵顼为宗室齐王李彦宗之子,他“端重明粹,少力学,长博通群书,工隶篆”,桓宗天庆十年(203)三月,“廷试进士唱名第一”②,后被嗣齐王爵,不久,又擢大都督府主。西夏于天盛十三年()正月,仿唐宋制度设翰林学士院,所选之人亦是通过科举选拔的,为皇帝草制诏、备顾问的文学优长之士。神宗时的权鼎雄即“以文学名授翰林学士”。已见于史书记载的西夏翰林学士有仁宗时的王佥、焦景颜、杨彦敏、刘昭、王师信、梁宇、王禹玉、余良等;桓宗时的李国安、张公辅;襄宗时的梁德懿;神宗时的权鼎雄等。此外,襄宗时观文殿大学士罗世昌,献宗时徽猷阁学士李弁等,他们也都是通过科举进身授职。

    西夏的科举取士延续到国亡,史载夏献宗乾定三年(224)“三月,策② 《契丹国志》卷23《试士科制》。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77 引路振《乘轺录》。

    ② 《西夏书事》卷3。

    《西夏书事》卷32。

    ② 《西夏书事》卷3。

    士,赐高智耀等进士及弟”③。但高智耀见蒙古军已兵临城下,国将亡,不受官职,后隐居贺兰山中。献宗“策士”的前一年,宗室李桢随父避乱到金国时,还“应经童试中选”,可见科举制度在西夏已深入人心。

    学校西夏景宗天授礼法延祚二年(039)五月,始建学校,名为“蕃学”,由大臣野利仁荣主持,从蕃汉官僚子弟中选拔优秀者入学。同时在国内各州也设立“蕃学”,置教授训导。李元昊建“蕃学”,其本意是“思以胡礼蕃书抗衡中国”,故主要学习新创制的西夏文字,用西夏文字翻译汉文典籍,如《孝经》、《尔雅》、《四言杂字》等,但儒家经典的内容与精神,则通过“蕃学”直接灌输,或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儒学学校的正式建立是在夏崇宗时期,由于西夏封建国家的迅速发展,急需大量的儒学人才。为此崇宗准备向宋朝学习,建立学校。他通过御史中丞薛元礼之口,奏请西夏建立汉学的重要“士人之行莫大乎孝廉,经国之模莫重于儒学。昔元魏开基,周齐继统,无不尊行儒教,崇尚诗书。盖西北之遗风,不可以立教化也。景宗以神武建号,制蕃字以为程文,立蕃学以造人士,缘时正需才,故就其所长,以收其用。今承平日久,而士不兴行,良由文教不明,汉学不重,则民乐贪顽之习,士无砥砺之心。董子所谓,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可得乎?”夏贞观元年(0),崇宗“命于蕃学外特建国学,置教授,设弟子员三百,立养贤务以廪食之”。到仁宗时期,西夏学校制度迅速发展。据史书记载,当时西夏设立的学校主要有以下三种(一)小学,即州县所设学校。人庆元年(44)六月建,全国有弟子学员3000 人。

    (二)宫学,又称小学、内学,设于宫禁中。人庆元年六月初建,五年三月复建,置教授,招收宗室子孙7 岁至5 岁者入学,仁宗与皇后亲为训导。(三)太学,人庆二年七月建,尊孔读经,由仁宗亲临释奠,并对学员给予赏赐,故地位较高。

    仁宗于人庆三年三月,“尊孔子为文宣帝,令州郡悉立庙祀,殿庭宏敞,并如帝制”②,将孔子抬到了极高的地位。

    西夏学校制度及学校规模,汉文史籍无考。黑水城遗址出土的西夏文献中有一首《新修太学歌》,全文共27 行。诗歌内容提供了有关西夏仁宗时期新建太学的一些材料。据考证,这是一首对仁宗乾祐二十三年(92)重建太学的赞美诗。诗中开首说明西夏建立太学培养人才的重要性,所谓“天遣文星”,使“番君子。得遇圣句圣语文”,以便治国安邦。其后描述太学建筑的形制和功用,如“沿金内设窗”、“顺木处开门”、“冬暖百树阁”、“夏凉七级楼”等,可能是继承和模仿中原汉唐传统的“太庙”而建。诗歌中有“夙兴拱手念真善,住近纯佛圣处”之句,似乎太学中还有诵读佛教经典的课程。西夏笃信佛教,仁宗时期是西夏佛教的极盛时期,在西夏儒学中③ 《宋史》卷48《夏国传》下。

    《西夏书事》卷39、42。

    ② 《西夏书事》卷42。

    增设佛学课程,或许是西夏学校的特色之一。

    《西夏书事》卷3、3。

    第六节金代的科举与学校科举制度金代科举之制,略如辽、宋。太宗天会元年(23)十一月,因为急欲得到汉族士人来统治新归附州县地区的汉族人民,始开科举取士,初无定额,也无定期,天会二年一岁中两次举士。考试分词赋进士、经义进士两类,词赋考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考经义、策论各一道。五年,占领北宋河北、河东后,因为职员多阙,再加上辽、宋制度的不同,下诏南北各因其素常所习学之业取士,设南北两科,分别考试,号为南北选。熙宗天眷元年(38)五月,诏南北选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海陵王天德二年(50),始增设殿试制度,而且更定试期为三年。贞元元年(53),定贡举程试条理格法。《金史·选举志》记载“(天德)三年,并南北选为一,罢经义策试两科,专以词赋取士。”实际上海陵王罢南北选,统一科举制度,不是在天德三年,而是贞元二年。《金史》记载贞元元年时尚分南选、北选,《三朝北盟会编》卷44 引张棣《金虏图经》“次举又罢经义专经神童,止以词赋、法律取士,词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海陵王首举的时间是天德三年,而于次举的贞元二年时,才并南北选为一。金为女真人创进士科,初仅试策,后增试论,叫做策论进士。大定四年(4),世宗先后从猛安谋克选子弟为学生,诸路至3000 人。九年,选其异等者百人到京师,命温迪罕缔达教以古书,作诗和策,后复试,得徒单镒以下30 多人。到十年,开始议行策选的制度,十三年,始定每场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免乡试府试,止会试和御试。其试期与汉进士同是三年一试,就悯忠寺试徒单镒等,徒单镒以下27人中选。十六年,又命皇家两从以上亲及宰相子,直赴御试。皇家袒免以上亲及执政官子,直赴会试。章宗明昌初,又设制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学弘材、达于从政等科,试无常期。

    初时有词赋、经义、同进士、同三傅、同学究五等,后改为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其试词赋、经义、策论中选者,谓之进士;律科、经童中选者,谓之举人。

    凡诸进士、举人,由乡至府,由府至省及殿廷,凡四试,都能中选,则与之官。与廷试五被黜,则赐之第,谓之“恩例”。又儒臣有功和处士有学行而被荐举的,得特命及第,谓之“特恩”。

    世宗大定二十八年,定三月乡试,八月府试,翌年正月会试,三月廷试。章宗明昌元年(90),诏免乡试;二年,定诸路府试之地,及考官员数。考官员数,以应试之人多寡来定,府试则以官高者一人为考试官,余为同考试官;会试则以一人为知贡举官,余为同知贡举官。又定女真进士限丁的制度,凡户只一丁的,不许应试,两丁许一人,四丁许二人,六丁以上止许三人。

    所试科目规定词赋进士,试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策论各一道。策论进士(此科专选女真人),每场策一道,以五百字以上成,后改为策、诗试三场,策用女真大字,诗用小字,后又于经内出题加试,凡府试则先试射。律科,在法令内出题,府试十五题,每五人取一人。大定二十二年定制,会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三十六条以上,以文理优,拟断当,用字切者为中选。后又试《论语》、《孟子》小义一道。经童,或诵《论语》诸子,或诵《诗》、《书》、《易》、《礼》、《春秋左氏传》及《论语》、《孟子》,或试诗赋,或试行草。制举,试策。宏词科,试诏、诰、章、表等杂文,于举进士之年试之。武举,始于熙宗时,章宗定考试制度,试射贴、远射、射虎、刺板、问律。

    金代科举的监检制度很严。科举考试专门派遣军队监督、弹压和巡护。

    大兴府(今北京)则差武卫军,其余府则于附近的猛安内差摘,平阳府(今山西临汾)则差顺阳军。凡是府、会试,每四个举人则差一人,复以官一人弹压。御试策进士则差弩手及随局承应人,汉进士则差亲军,人各一人,都是用那些不识字的,以护卫十人,亲军百人长、五十人长各一人巡护。搜检制度尤为严切,乃至解发袒衣,索及耳鼻。因为这种过分的搜检不合对待士人之礼,所以,大定二十九年就曾依以前故事,使就沐浴,官置衣使之更换,既可以防滥,又不亏于礼。

    金朝科举,其弊已甚。元好问说“国初因辽、宋之旧,以词赋经义取士,预此选者选曹以为贵科荣路,所在人争走之。”刘祁也说“金朝取士,止以词赋经义学,士大夫往局于此,不能多读书。其格法最陋者,词赋状元即授应奉翰林文字,不问其人才如何,故多有不任其事者。或顾问不称上意,被笑嗤,出补外官。章宗时,王状元泽在翰林,会宋使进枇杷子,上索诗,泽奏‘小臣不识枇杷子。’惟王庭筠诗成,上喜之。吕状元造父子魁多士,及在翰林,上索重阳诗,造素不学诗,惶遽献诗云‘佳节近重阳,微臣喜欲狂。’上大笑,旋令补外。故当时有云‘泽民不识枇杷子,吕造能吟喜欲狂。’”②其陋弊可见。金朝入仕之路最广,而且出于任子的十之四,大定后纯用任子。“是后推酤日广,风俗堕坏,六七十年间,遂有愚贤固滞之叹,论者以为此诚选曹泯法之弊,至于廉耻道丧,自同商贩”。

    学校与书院金朝开始就重视文化教育,太祖时其言已文,太宗时兴学校,设科举,中经熙宗、海陵,到世宗、章宗时,“修崇学校,议者以为有汉文景风”②。崇文养士,庠序日盛。

    金代学校分汉人学校、女真学校和官学、私学。于朝廷设太学,海陵王天德三年(5)设国子监于上京,置汉人国子学。世宗大定六年(),置汉人太学。大定十三年,始置女真国子学;二十八年,又置女真太学。另外置司天台五科,分天文、算历、三式、测验、漏刻;太医院医学十科。国子学、太学隶属于国子监,司天台五科隶属于秘书监,太医院医学十科隶属于宣徽院。

    金代地方学校有府学、州学、县学、乡学四级。金初,逐渐恢复和新建一些地方的府学、州学和县学。金世宗、章宗时,在恢复和新建地方学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金朝特点的地方学制。

    《西夏书事》卷3。

    ② 参阅聂鸿音《西夏文<新修太学歌>考释》,《宁夏社会科学》990 年第3 期。 《遗山文集》卷7《闲闲公墓铭》。

    ② 刘祁《归潜志》卷7。

    一是京、府、节镇、防御州学。世宗大定十六年,诏京府设学养士。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诏京、府、节镇、防御州设学养士,置府学24,节镇学39,防御州学2,女真府州学22。被称为“京府镇州之学”。诸府、诸节镇、诸防御州各置教授一员。

    二是附于京府的刺史州学。刺史州学官府不置教授,“刺史州则系籍生附于京府各有定”③。当是由京府所管的地方学校。

    三是在外县的县学、乡学。元好问把乡校与私塾分别开,乡学当是地方基层主办的学校,收乡里子弟入学。

    金代私学除进行儿童的启蒙教育以外,也有专门研究学问的高等教育。

    金继辽及北宋设家塾。如王去非、赵质、曹珏、薛继先都因为科举不第或隐居,而“家居教授”、“教授为业”、“课童子读书”。史天倪祖伦于“金末,中原涂炭,乃建家塾,招徕学者”②。另外,也有的以其专业和专学而执教的,如耶律固、刘■皆金之名士,置馆门下传教。一些名士大夫出其门下。高仲振入居嵩山,以《易》及《皇极经世》学授弟子,王汝梅以法学和经学教诸生,杜时昇隐居嵩、洛山中,以“伊洛之学”教后进。金之州县有学校,亦皆有孔庙。熙宗时建孔子庙于上京,盖只立庙。章宗明昌元年(90)三月,“诏修曲阜孔子庙学”。泰和四年(204)二月,“诏刺史州郡无宣圣庙学者,并增修之”②。《金史·任天宠传》“再迁威戎县(今甘肃静宁南)令。县故堡寨,无文庙学舍,天宠以废署建”。金制有学亦有庙,而所重在庙,此影响后来的元朝。

    金朝学校大发展在世宗、章宗时期。当时办学思想,从世宗的一段话中可知“经籍之兴,其来久矣,垂教后世,无不尽善;今之学者,既能诵之,必须行之,然知而不能行者多矣,苟不能行,诵之何益?女直旧风最为纯直,虽不知书,然其祭天地,敬亲戚,尊耆老,接宾客,信朋友,礼意款曲,皆出自然,其善与古书所载无异。汝辈当习学之,旧风不可忘也。”③说明世宗主张教育重在实学,学则必用,学汉文化与学女真旧俗并重。

    金代学校经费大抵恃钱米、学田。章宗泰和元年,“更定赡养学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国子生人百八亩,岁给以所入,官为掌其数”④。国家还规定“学田,租税、物力皆免”。“系籍学生、医学生,皆免一身之役”⑤。在地方也有私人以田赡州学的。虽然如此,但学田所入仍多供教官私用,而家贫入学的尚不免贫困。

    学校对学生名额、入学资格、年龄、课程、考核及黜陟,都有规定。以太学为例,入学资格及名额规定五品以上官兄弟子孙50 人,曾得府荐及终场人250 人。教学内容分经、史、子三大类,而以经史为主。教材统一由国子监印行,发给各校使用。考核规定三日一会课,作策论一道,又三日③ 《遗山文集》卷27《辅国上将军京兆府推官康公神道碑》。

    《归潜志》卷2。

    ② 《遗山文集》卷32《寿阳县学记》。

    《金史》卷27《王去非传》、《赵质传》、《薛继先传》。

    ② 《元史》卷47《史天倪传》。

    ③ 《金史》卷27《高仲振传》、《王汝梅传》、《杜时昇传》。

    ④ 《金史》卷9《章宗纪》一,卷2《章宗纪》四。

    ⑤ 《金史》卷7《世宗纪》中。

    作诗赋各一篇。三月一私试,先试赋,间一日试策论。中选者以上五名申部。黜陟规定“犯学规者罚,不率教者黜。”此外,还规定休假、请假等制度,遇旬休、节辰都有假,学生有病给假疗养,省亲远近则给程。遭丧事一百天后求入学者,不得参与释奠礼。

    《金史》卷《章宗纪》三。

    第十二章社会风俗和宗教第一节五代、宋的社会风俗五代、宋代的社会风俗,虽只是当时的风俗,但不少风俗对后代影响很大,其中节庆大多沿自前代,也有不少风俗创自宋代,如北宋的爆竹(火药)、南宋的烟火,影响及于今日;宋代的冬至吃馄饨,实是今日北方冬至吃饺子的先声等。而今日看似平常,如人们早晚活动不受时间和地区的限止,商店可以随处开设并全天甚至通宵营业,人们普遍使用桌、椅、凳等,这些在五代以前是无从想象的,是中国古代人民社会风俗在宋代发生的最为重大的变化,奠定了今日人们生活方式的基础②。

    朝市、夜市“坊市制”破坏后的新习俗唐代城市实行“坊市制”,坊(里)是居民区,每城设一二处“市”,个别的设三“市”,市为工商区,区分严格,各有围墙、街鼓及坊、市门,定时开关,“日暮,鼓八百声而(坊、市)门闭”,禁止人们外出;“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③,人们开始活动,工商业也进行营业。而地方上“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其市当于午时击鼓二百下而众大会,日入前七刻(约合 小时40 分)击钲三百下散”。经唐末、五代到宋代,从秦汉以来实行了一千多年的“坊(里)市制”,终于破坏无遗,居民区“坊、里”与商业区“市”之间的严格区分被完全打破,行动不受地区和时间的限止。不仅城里随处可以开设商店,农村的镇和城外近郊的草市也可开店营业,而且唐代首都白天全天营业,州、县城下午营业的城镇居民生活习俗也被打破。宋代商店营业的时间完全依商业的繁华情况而定,一般商店大多是天明后营业,天黑前息业,而饮食店、酒楼、茶坊的营业时间更长,尤其是繁华的城市自早晨五更到半夜三更,有的甚至通宵营业,形成城镇居民划时代的新的生活习俗,影响所及直至今日。

    如北宋首都开封“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诸趋朝、入市之人闻此而起。诸门桥市井已开,..酒店多点灯烛沽卖,..并粥饭点心,亦间或有卖洗面水、煎点汤茶药者,直至天明”。州桥、马行街“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大抵诸酒肆瓦市,不以风雨寒暑,白昼通夜”②。南宋首都临安,更是“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更)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市者又开店矣”,“最是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面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② 《金史》卷47《食货志》二。

    ③ 《金史》卷5《选举志》一。

    朱大渭《中古汉人由跪坐到垂脚高坐》(《中国史研究》994 年第4 期)认为垂脚高坐“至唐末五代已接近完成”的看法(《中国全史》观点同),欠妥。

    《新唐书》卷49 上《百官志·左右街使》。

    ② 《唐会要》卷8《市》。

    ③。城镇居民生活习俗的改变,促进了商业发展与城镇的繁荣,《东京梦华录》、《梦粱录》、《武林旧事》等宋人著作中,还记载了宋代人大量的饮食习俗。起居由“席地而坐”到使用桌、椅、凳五代、宋代是唐代以“席地而坐”为主向普遍使用桌、椅、凳、杌(兀)子(方凳)等高起高坐起居方式转化的时期,北宋中期以后已大体与现代近似。北宋初乾德二年(94)前不久,曾发生了与起居有关的朝仪方面历史性变化的事情,“宰相见天子必命坐,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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