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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则面议之,常从容赐茶而退”④,唐及五代皆行其制,北宋初任用后周大臣范质等人为相,仍沿用旧礼,传说当范质等人起立奏呈奏章时,宋太祖密令去座,奏毕回时已无座,宰相“坐而论道”之礼遂废,常朝时宰相立班为后世沿袭。宰相此时之座还不是椅子。椅子起于五代,后晋天福八年(947)景延广向出帝进奉“椅、榻皆裹金银,饰以龙凤”。后周礼部侍郎窦仪“于堂前雕起花倚(椅)子二只,以祗备左丞洎太夫人同坐”。但椅子只有尊长及老人使用,正式场合未使用椅子及与之配套的桌子等。宋太祖时“使相”赴上仪(就职仪)时,于中书都堂(政事堂)“逐位(使相)就牙床、小案子上判案三道”是仪式的一部分②。这说明宋初官员正式场合使用的是“牙床、小案子”。宋太宗大宴群臣时全都就座,都指挥使以上坐于殿上,“宰相、使相坐以绣墩”(曲宴行幸用杌子),参知政事以下用蒲墩,都虞候以上坐于朵殿,其余分坐两廊,“自朵殿而下,皆绯缘毡条席”,席地而坐③。至少直到宋仁宗时,皇帝在正式场合仍未使用椅子,皇帝御座称为“驾头,一名宝床,正衙法坐也,香木为之,四足瑑山,以龙卷之”,实是一矮榻。皇帝出行时以一内侍抱驾头于马上前导,嘉祐六年(0)因内侍坠马,跌坏已传四世的驾头,以后改为四人抬。欧阳修记载当时婚礼,两椅相背置马鞍于其上,说明其时民间已使用椅子。河南禹州白沙宋墓《夫妻对坐宴饮图》壁画,更有了具体的桌椅图像,为矮背无扶手椅子,主人脚下另有“踏脚”。宋徽宗出行时也已改用椅子,称为“金交椅”(金饰或涂金),由御龙直执携,而“御椅子皆黄罗珠蹙背座,则亲从官执之”②。北宋末年著名的风俗画《清明上河图》中,店铺内有大量桌子和条凳。只有进城第一家(上侧)一先生(或店主)坐一椅,及“赵太丞家”有一空椅,似都是“交椅”,类似现代的折椅,说明还不普及。南宋理宗时,张端义《贵耳集》记载,交椅“自来只有栲栳样”,说明“交椅”已是圈椅,已有扶手及矮靠背,秦桧时“京尹吴渊奉承时相,出意撰制荷叶托首四十柄,载赴国忌所”,作为高靠背添在交椅上,“凡宰执、侍从皆有之”,说明大臣们都坐椅子,时称“太师样”,后世称为“太师椅”。吴渊是宁宗时人,张端义说吴渊所创则有误,但岳珂记载绍兴十五年(45)③ 宋代城市情况的变化,参见本编第五章《城市和镇市》第二节《城市制度》。④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2、3。

    吴自牧《梦粱录》卷3。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乾德二年正月。

    ③ 《新五代史》卷29《景延广传》。

    丁谓《丁晋公谈录》。

    ② 李攸《宋朝事实》卷2《仪注》二。

    秦桧迁居新第,优伶进行庆贺演出时,有“一伶以荷叶交倚(椅)从之”,“尔但坐太师交倚(椅)”③,可见南宋初确已有此类高靠背的太师椅。南宋皇帝的“平辇”,“赤质,正方,形如一朱龙椅而加长竿二”;孝宗为高宗造的“七宝辇”,“中设香木御坐,引手为转身龙,靠背为龙首”④,御座为有扶手靠背龙椅,与后代相似,已不是驾头。南宋皇帝出行时,不仅有“快行家”“手执御校(交)椅”,御龙直“执黄罗珠子蹙百花背座御椅子并脚踏”等,实际使用的是坐椅;而“驾头用朱红圆兀(杌)子一只,以绣袱盖,閤门捧于马上,二边各有从人扶策”,实际已只是“仪物”而非实用。皇帝设宴时,也已是“殿上坐杌,依品位高低坐,第三、四行黑矮偏凳坐物”,已没有北宋初的席地而坐。说明北宋晚期以后,君臣百姓(主要是男子)都已普遍使用椅子、凳和桌子,这与北宋前期皇帝坐“驾头”矮榻,官员坐墩或坐“席”上,以及“就牙床、小案子判案”,有着根本区别。但在有的“国宴”上,还有一部分人是“就地坐”在紫沿席上,说明“席地而坐”,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陆游记载“徐敦立言往时士大夫家妇女坐椅子、兀子,则人皆讥笑其无法度”②,说明到南宋初男女都可普遍使用椅子等,这是中国古代在生活起居方面划时代的变化。

    服饰赭、黄为皇帝专用色,后汉乾祐三年(950),郭威“澶州兵变”时,将士“或有裂黄旗以被帝体,以代赭袍”,成为以皇帝专用颜色象征皇帝的事例;而后周显德七年(90)赵匡胤有计划进行“陈桥兵变”时,则已是用事先做好的“黄袍加太祖身”③,“黄袍加身”遂成为夺取帝位的同义词。皇帝也常服绛纱袍、红衫袍等,宋代以黄、红为皇帝专用色。官员公服(常服)的服色以官品(寄禄官、阶官)高低,五代、北宋前期沿唐制分为紫(深紫)、绯(大红)、绿、青四色,元丰元年(078)改为紫、绯、绿三色,紫、绯服分别加佩金、银鱼袋,高官可服低级服色,低官则不得服高出本级的服色。但可按规定服高一或二等服色,称为“借绯”、“借紫”,而按年限及特旨服者称“赐绯”、“赐紫”。五代、宋代的品官还另有朝服、时服、祭服等,服饰上更有许多烦琐的品级区分。

    北宋初,庶人只许服白色,“白衣”作为无官职人的代称,太平兴国七年(982)增加了皂(黑)色,皂、白二色成为庶人、不入品的流外官吏、公人等的专用服色。宋代庶人习惯服紫色,端拱二年(989)规定不得服紫色,到至道元年(995),“帝(太宗)以时俗所好,冒法者众,故除其禁”④。宋代的服色禁令只针对男人,且皆指纯色及纯色为底色的“遍地密花”。小儿和妇女不在禁服之列,甚至可以服用“诸僭拟乘舆服用”的“纯以红、黄③ 《宋史》卷48《仪卫志》六《驾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4 嘉祐六年七月壬辰。说明“驾头”是一无靠矮榻,而且不太大。

    ④ 《东京梦华录》卷。

    岳珂《桯史》卷7《优伶诙语》。

    ② 《宋史》卷49《舆服志》一。

    ③ 《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卷、3。

    ④ 陆游《老学庵笔记》卷4。

    为衣”。

    宋代君臣都可头戴“幞头”,幞头本是一种头巾,北周创设时“以软帛垂脚”,隋代改为桐木,唐代“惟帝服则脚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渐变平直”。宋朝“君臣通服平脚”,皇帝有时“服上曲(脚)”。“其初以藤织草巾子为里,纱表而涂以漆。后惟以漆为坚,去其藤里,前为一折,平施两脚,以铁为之”②,即是宋代君臣常戴的“官帽”。至于《东京梦华录》所载“天武官皆顶双卷脚幞头”,“殿前班顶两脚屈曲向后花装幞头”,“御龙直一脚指天一脚圈曲幞头”,皆是禁军殿前司所属诸班直,皇帝出行时的导从仪卫,属仪仗队性质,他们所戴幞头脚的形式不同,则与通常所说的官员官职级别无关。百姓所戴幞头高不得过二寸五分,通常都戴帽或抹额(束在额上的头巾)、裹巾。腰带的玉、金、银、犀角为各级官服用,百姓及吏则用铜、铁、角(牛角)、石、墨玉带。各行业有自己特殊的服饰,北宋首都开封“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里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南宋临安则稍有变化,如质库掌事已加裹巾。但到南宋晚期,“淳祐以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奇巾异服”②。

    南宋初因战事频繁,军校服紫衫便于行动,士大夫、官员也普遍服用,后来宋高宗一再申严禁止,遂改服白色的凉衫,也称白衫,形制同紫衫;孝宗初年,又禁服白衫,只用于丧服,官员仍服紫衫。北宋时,士大夫交往常服的帽衫,乌纱帽、皂罗衫、角带、系鞋,南宋时只作为冠、婚、祭服,而国子生仍服用。又有以白细布做成的襴衫,“圆领大袖,下施横襴为裳,腰间有辟积”③,进士及国子生、州县学生服用,帽衫、襴衫类似后代的学生服。此外,宋人还有许多常用服饰,如“半臂,今背子也,江淮之间或曰绰子,..今俗名搭护”,背子“今又长与裙齐,而袖才宽于衫”;“裤褶”,上服褶下服裤,“近代服之,无定色”;“汗衫”,也称中单④。

    婚仪五代时,刘岳《书仪》的婚礼,有“女坐婿之马鞍,父母为之合髻”之礼,是据“当时流俗之所为”记载的。北宋中叶已变为“当婚之夕,以两倚(椅)相背,置一马鞍,反令婿坐其上,饮以三爵,女家遣人三请而后下,乃成婚礼,谓之‘上高坐’”,是婚礼中的盛礼。

    宋代婚礼大体是先经媒人,女方以“草帖子”通于男家,男家经过问卜等认为吉利才回草帖子,然后过“细帖”也称定帖。写明三代、父母存亡及男方生辰、官职等,如果是“入赘”,则要在细帖中写明,并列出随带的房地产及金银等。女方回的细帖要列出嫁妆及随嫁的房地产等。其后进行“相 《旧五代史》卷0,后周《太祖纪》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建隆元年正月癸卯。② 《宋会要辑稿》舆服4 之5。

    《庆元条法事类》卷3《服饰器物》。又,此前论著似未论及男女服色的区别等。② 《宋史》卷53《舆服志·幞头》。

    ③ 《东京梦华录》卷。有些论著认为天武官等幞头脚形式不同显示官职级别的差异,欠妥。④ 《东京梦华录》卷5《民俗》;《梦粱录》卷8《民俗》。

    《宋史》卷53《舆服志·士庶人车服之制》。

    亲”,由男方亲人到女方进行,相中即以钗插髻中,称为“插钗”;如不中意则送一二匹彩缎,称为“压惊”。插钗以后,男方下定礼,女方回定礼,以男方所送酒的一半回送,并以空酒瓶(樽)两只盛清水放入活鱼三五条,箸(筷)一双放入瓶内,称为“回鱼箸”;南宋时为金鱼四条、箸一双、葱二株,富户以金银打造鱼、箸各一双放入空酒樽内,外加彩帛二卷以表示为生葱。其后节庆时送礼,称为“追节”。定下婚期后要“下财礼”,女方无力自办嫁妆,则男方除送首饰衣帛外还须送钱,称为“兜裹”。婚前一日女方先到男家铺设新房,称为“铺房”。娶亲日男方备车、花檐子或轿迎亲,女方给“利市钱”,称为“起檐子”,才出行。到男方门前,从人及办喜事人又要利市钱,称为“栏门”。又有人执花斗,内盛五谷、钱、果,望门而撒以压煞神,称为“撒谷豆”。新娘下车、轿后踏青布条或青锦褥而行,前有一人持镜面对新娘倒行,先跨马鞍及秤,进门后至一室中少歇,当中悬帐,称为“坐虚帐”;或直接进入新房内坐于床上,称为“坐床富贵”。女方的送客饮三杯五盏而回,称为“走送”。北宋末及南宋初,还于中堂设榻,上置椅子(无马鞍)称为“高坐”,新郎坐上后三请后下坐,后废此礼。新房的门挂下端碎裂的彩帛,新郎入门,众人争扯彩帛小片而去,称为“利市缴门”。又用红绿彩缎二端各做一“同心结”,男挂于笏(或槐筒)倒行,女牵于手相向而行,称为“牵巾”;南宋又请男家双全女亲用秤或机杼挑去新娘盖头,出拜家庙、参礼诸亲,再由女倒行牵回房,行对拜(交拜)礼后坐床,礼官以金银钱、彩钱、杂果撒掷,称“撒帐”。男左女右各留少些头发“结发”,称为“合髻”。又用两盏以彩结(同心结)连结,互饮一盏,称为“交杯酒”,也称“交卺礼”。以盏一仰一覆压在同心结上放于床下,俗称“大吉”,大家贺喜后掩帐。新人换妆后再到中堂参谢亲人、舅姑后,再入礼筵饮酒,婚礼结束。北宋时,次日五更向桌上镜台的镜子展拜,称为“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献上鞋、枕等称“赏贺”,尊长回赠称“答贺”。女婿往参妇家称“拜门”,次日即行的称“复面拜门”。第三日,北宋时女家送彩缎油蜜蒸饼,称“蜜和油蒸饼”;南宋时送茶饼、鹅、羊等,称“送三朝礼”。女家往男家作会致酒,称“暖女会”;迎女回家,并以礼品送回婿家,称“洗头”。一月,婿家开筵相庆,称“满月”,南宋称“贺满月会亲”,整个婚仪结束②。

    丧俗五代后唐时,京城洛阳凡是死亡之家都需经官府或军方巡察,如有非正常死亡,事涉冤诬即行追勘,并对各级官员、百姓的丧葬仪制,包括明器(随葬品)数量等都有规定。如唐李德裕所说“生无孝养可纪,没以厚葬相矜”,丧葬之家“生产储蓄为之皆空”,故明令禁止厚葬③。北宋依据五代制度制定丧制。

    北宋时,河东地区流行火葬,皇祐五年(053)韩琦任并州知州后曾禁止火葬。南宋时,东南地区也流行火葬,“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唯恐不至,死则燔爇而弃捐之”,“甚者焚而置之水中”,而且“日益② 高承《事物纪原》卷3《衣裘带服部》。

    ③ 欧阳修《归田录》卷2。椅本作倚,后才改从木旁,倚并非误字。

    炽甚”。绍兴二十七年(57),高宗曾下诏以荒地作为贫民的墓地以抑制火葬。但是,“从来率以火化为便,相习成风”,因而于次年改为只禁止富户士族进行火葬,其他人户从便。

    宋代丧葬习俗中,还有人死“以方帛覆面”,以新衣作为“明衣”,而称“赠死者”的衣服为燧,俗称“搭衣架”。在墓圹中置“桐人”,而称随葬的俑为“明器”,在棺中还放有盛有粮食的罂。也沿唐俗丧祭时焚烧纸钱,称为“楮镪”。送葬时“挽郎”手执盖在丧车前后的“翣”,还有人唱“挽歌”等②。子弟守孝三年,官员守孝称“丁忧”,期满后才能再做官。

    节庆元旦正月初一,俗称“新年”,也称“年节”、“岁节”、“元正”、“元日”,是第一个重大节日,皇帝进行大朝会以庆贺,接受邻国使者的朝贺;百姓穿新衣,互相庆贺,家家宴饮,吃■(汤饼),夜晚赏灯,南方还放爆竹,南宋时首都临安还放烟火。

    立春从首都到各州县都要造土春牛,南方兼造土耕夫(牧牛人、芒儿),在府、县衙前以彩杖鞭“春牛”;还制作小春牛出卖、赠送以示丰收之兆。南宋百姓争夺土牛肉(碎土),称宜蚕、宜田兼治病,土耕夫则移入土地庙。元宵正月十五日,亦称上元、元夕、元夜。元宵点灯,唐代、五代不常举行。后梁开平三年(909),梁太祖在西都洛阳诏“宜以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夜开坊、市门,一任公私燃灯祈福。”乾化二年(92),首都开封首次于“上元夜,任诸寺及坊市各点彩灯”,则只是一夜;而且是“近年以来,以都下聚兵太广,未尝令坊、市点灯故也”②。宋建隆二年(9)元宵,首次点灯,后通常为三夜。乾德五年(97),首都开封增为五夜(十四至十八日),各地方仍为三夜。宋太宗时张詠任益州知州,暗增十三日夜灯,称为挂塔。以后杭州、益州首先增为五夜,其他财力富裕的也多增为五夜;南宋时则都为三夜。南宋灯品以苏州、福州为最好,新安(今安徽歙县)虽晚出,精妙绝伦。

    清明节、寒食节寒食节的第三天为清明节,寒食节前做好饭食,这三天不生火煮饭而“寒食”,也称“禁烟节”、“冷烟节”,是第二个重大节日。寒食节是百姓“野祭”扫墓的节日,后唐同光三年(925),庄宗出洛阳西郊望帝陵方向进行“望祭”,是仿民俗进行的,称为“破散”,为其后帝王所沿袭,并烧衣服、纸钱。北宋时放假七日,南宋则放假五日,纸马铺还有纸制楼阁出售。帝王发宫人及宗室朝陵祭祀,百姓扫墓郊游,南宋首都临安市民还乘船游西湖及看龙舟。北方“俗有寒食一月节之谚”,而“绍圣以来,江淮之南寂无此风(寒食)”。

    端午节亦称端五,五月初一为端一等,初五为端五。也称重午节、浴兰令节,古有“蓄兰为沐浴”,及于午时取井水沐浴以避疫气;北宋首都开封则以桃柳心之类烧汤沐浴。节日食品有粽子、枣糕、菖华(菖蒲)酒,以 参见《东京梦华录》卷5《娶妇》;《梦粱录》卷20《嫁娶》。

    ② 《五代会要》卷8《丧葬》上。

    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32《禁焚尸》;《宋史》卷25《礼志·士庶人丧礼》。② 参见《事物纪原》卷9《吉凶典制部》。

    及香糖果子、糖蜜韵果、水团等。粽子有角粽、锥粽、筒粽、秤锤粽、九子粽,除黏米外,有的加枣或糖,以及松栗、胡桃(核桃)、姜桂、麝香之类。以艾人钉在门上,买张天师像,用泥和草做张天师,以艾为头、蒜为拳,置于门户上。或买用采帛制成的小符戴发髻上,称为“钗头符”等,皆用以辟邪,楚地还有龙舟竞渡。

    中秋八月十五日,也称“月夕”。北宋首都开封“诸店皆卖新酒,重新结络门面彩楼”,螃蟹、石榴、梨、枣、栗等新上市,家家团圆欢宴赏月,直至深夜,有的通宵达旦。南宋首都临安自八月十一日开始观看浙江潮,直至二十日,以十八日最盛;中秋夜还在浙江上放“一点红”羊皮小水灯数十万盏,烂如繁星。

    重阳节九月初九日,也称“重九”,九为阳数,故称重阳。人们赏菊和出外登高,以茱萸插头以辟邪,以粉面蒸糕,加枣、栗,也有加肉的,有面糕、黄米糕、花糕,上插小彩旗以赠送。天明时以片糕搭小孩头上称“百事糕”,祝“百事皆高”;又于糕上放“小鹿”数枚,称为“食禄糕”(意为预祝做官)。

    冬至节与寒食、元旦为北宋三大节日,南宋则与元旦(年节、岁节)

    为两大节日,号称“亚岁”,冬至前夜为“冬除”,也称“二除夜”。“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官放关扑,庆贺往来,一如年节”;南宋时,“最是冬至、岁节,士庶所重”,“朝廷大朝会庆贺排当,并如元正(元旦)仪,而都(临安)人最重一阳贺冬”,商店停业三天以庆贺,称为“做节”;人们互相送礼,因离年节较近,以致有的到元旦时相互送礼还不如冬至,有“肥冬瘦年”之谚。冬至有吃馄饨的习俗,有的一碗有十多种,称为“百味馄饨”,有“冬馄饨,年■饦(汤饼)”之说。

    除夕、交年节十二月三十日,也称除日、除夜、岁除,也称为大节夜;而称二十四日为小节夜,也称交年节。交年节为“新旧更易”,送故迎新,“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抹涂灶门,谓之醉司命”。商店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等以备民户除夕之用。这天要打扫房屋,有“交年日扫屋,不生尘埃”之谚。晚上在门后、床下、厕所点灯(除夕相同),称为“照虚耗”。南宋于二十五日煮赤豆粥祭食神,称为“人口粥”。

    除夕,五代后蜀各宫门也钉桃符;宋代进行扫除,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备香花供物迎神,皇宫还有装扮钟馗、灶神、土地、门神之类,驱祟出宫城外,称为“埋祟”。节日食品有各种果品、十般糖、澄沙团等。燃放爆竹,声震如雷;南宋还放烟火,家家围炉团坐,通宵达旦,称为“守岁”。

    其他节日二月初一日“中和节”,“唐人最重,今惟作假”,南宋民间还以青囊盛百谷、果相赠。二月十五日,两浙有“花朝节”,南宋首都临安人纷纷出城赏花。四月初八日“浴佛”节,也称佛生日,各地寺院有浴佛斋会,煎香药糖水称为浴佛水,以铜佛像浸在小盆内糖水中。七月初七日“七夕节”,儿童女子皆穿新衣,于庭院列香案、酒果,令女郎列拜,称为“乞巧”。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僧寺作盂兰盆斋会,焚烧衣服纸钱;家家祭祀祖先,人们大多吃素,屠户亦停业。此外,还有十月十五日的下元节、皇帝生日等不少小节日。

    第二节五代、宋的宗教佛教自唐会昌五年(845)“禁佛”以后,虽自大中元年(947)起,大力恢复佛教,但佛教已元气大伤,加上唐末农民战争,佛教寺院经济受到沉重打击。自五代开始,战乱频繁,官府管理僧寺的制度松弛,不少僧尼戒律荡然,到后唐时,“僧尼寺院多有故违条法,衷私度人(为僧尼)”,“妄称圣(佛)教,或僧尼不辨,或男女混居”,因而于天成二年(927)规定,志愿出家为僧尼者必须经官府准允,还要考试念经文,“不得私受戒法”,否则处罪。僧尼除规定的“官中斋会行香”等外,“僧尼不得辄有相过,如敢故违”,“画时擒捉,并准奸非例处断”。僧侣不能在尼寺开讲,除斋月开讲时外,“坊界及诸营士女”,“不得过僧舍”,僧侣也不能公然住在民户家中。后晋天福二年(937),也严申出家为僧尼的规定,如果“州府不遵敕命,衷私剃度(僧尼)”,也要受到惩处。但是,五代时不仅朝代更迭频繁,而且常常是政令不畅,到后周时,私自建造佛寺、剃度僧尼、熔铜钱铸佛像,全无法度,罪犯与逃兵也往往乘机削发为僧以逃避惩罚,而“缁徒(僧侣)犯法,盖无科禁,遂至尤违”,不仅有碍社会治安,加上僧尼寺院享有免税、免役特权,因而也严重影响了后周的赋税与兵役。世宗决心对佛教进行整治并加以限制,显德二年(955)下诏,凡是无“敕额寺院”,全部停废;边远州郡而无敕额寺院的;可保留僧、尼寺院各二所;县城及常住居民200 户以上的军、镇,又没有敕额寺院的,允许保留僧、尼寺院各一所,如无尼则只保留僧寺一所。凡志愿出家,不仅要得到父母、祖父母(如已丧则由同居伯、叔、兄)同意,男5 岁以上,女3 岁以上,还须念读经文考试合格,只在首都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大名府、京兆府及青州设立戒坛进行剃度③。共废寺院3033 所;保留294 所,系籍的僧尼.2 万人。同年九月,为了解决钱荒,世宗决定除保留必需的铜器及存留寺院的铜佛像外,所有“民间铜器、佛像”全部用于铸铜钱,为了消除人们的疑虑,指出铜像并不是佛,“佛在利人”,“若朕身可以济民,亦非所惜也”,表明限制佛教发展的决心,此举受到著名史学家司马光的高度赞扬“若周世宗,可谓仁矣,不爱其身而爱民;若周世宗,可谓明矣,不以无益废有益。”北方的佛教发展受到限制,周世宗此举与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代武帝一起被列入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三武一宗禁佛”,也称“三武一宗法难”。

    佛教在“十国”则并未受到打击,吴僧祖肩以阴阳五行之术佐吴王杨行密,权臣徐温之礼遇石头大师;前蜀王建为诗僧贯休建龙华道场;荆南高季兴之慰留诗僧齐己,可见“十国”帝王礼敬佛教之一斑,而吴越、闽、南唐、南汉的佛教因得到帝王的倡导而尤为兴盛。

    吴越王钱镠、钱镠(弘俶)先后尊僧昭、德韶为国师。德韶为法眼宗第二代法嗣,法眼宗遂大盛。法眼宗僧人延寿后修净土宗成为净土宗大师。天③ 参据《东京梦华录》卷 至0;《梦梁录》卷 至;陈元靓《岁时广记》。 《五代会要》卷2《燃灯》。

    《五代会要》卷2《寺》、《杂录》。

    台宗义寂向吴越王钱镠提出天台宗佛经因“安史之乱”及会昌禁佛时焚毁,向高丽取经,钱俶即遣使求取,“高丽君乃命国僧谛观报聘,以天台教部还归于我”(《宋高僧传》作通过德韶“嘱人泛舟于日本国购获”),通过义寂的传法,天台宗遂复盛②。佛教其他各宗也都得到发展。

    唐末王潮、王审知据福建,提倡佛教。禅宗雪峰义存禅师,王审知“时则迎而馆之于府之东西甲第,每将俨油幢聆法论,未尝不移时”,义存死时已是后梁开平二年(908),义“存之行化四十余年,四方之僧争趋法席者不可胜算矣”③,闽国佛教由是大盛。闽国末年,大将李仁达曾一度拥立僧卓岩明为帝。

    佛教禅宗至唐代晚期,神秀北宗已衰亡,慧能南宗独盛,弟子南岳怀让门下已形成沩山灵祐及弟子仰山慧寂的“沩仰宗”、临济义玄的“临济宗”;慧能另一弟子青原行思门下也形成洞山良山与弟子曹山本寂的“曹洞宗”。僧文益是青原行思门下七世(义存系)漳州罗汉院桂深的弟子,南唐诸帝崇尚佛教,文益被迎住金陵报恩禅院,号净慧禅师,后迁往清凉寺,弘扬禅宗,死后谥**眼禅师,其所创宗派,号称“法眼宗”。

    南汉前主刘隐、中主刘岩敬重韶州灵树院僧如敏,“署为知圣大师”,僧文偃受知于禅宗青原行思门下五世闽雪峰义存,义存禅师“密以宗印授焉”,文偃后到灵树院为首座,南汉中主“大加欣赏,文偃倡导灵树、云门凡三十年”,创云门宗,云门宗首先盛行于南汉。

    宋朝建立,宋太祖崇佛而有所节制,停止了周世宗的毁寺打击佛教的活动,但“建隆初,诏佛寺已废(者),不得再兴”②。“岁度千人”为僧,在平定诸国前共有僧尼六万七千多人,略多于后周时。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太祖皇帝初幸相国寺,至佛像烧香,问当拜与不拜,僧录赞宁奏曰‘不拜。’问其何故,对曰‘见(现)在佛不拜过去佛。’..适会上意,故微笑而颔之,以为定制。”赞宁是太宗时随吴越王钱镠归宋,故此僧可能并非赞宁。太祖“亲征太原,道经潞州麻衣和尚院,躬祷于佛前”③,宋太祖对于佛教态度于此二者可见。宋“太宗崇尚释教”,于宋代诸帝中为最甚。太平兴国五年(980),宣召在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西)译经的法天来京,于太平兴国寺西侧兴建译经院,太宗亲为译经作序。真宗、仁宗时续有译经,宋代译经多属小部。宋代重视佛经的刻印,益州官刻本自开宝四年(97)起到太平兴国四年刻成,称《开宝藏》。以后由寺院刊刻的有福州东禅寺觉院版,崇宁三年(04)刻成,称《崇宁藏》;两宋之际的开元寺版,称《毗卢藏》;南宋时,湖州思溪圆觉禅院(《思溪藏》、《圆觉藏》)、安吉县(今安吉北)资福禅寺(《资福藏》)、平江府碛沙延圣禅寺(《碛沙藏》),也陆续刊刻《大藏经》,促进了宋代佛教的传播。

    宋真宗以后,道教高于佛教,宋徽宗于宣和元年(9)废佛入道,改寺院为道观,改佛、菩萨为金仙、仙人、大士,和尚为德士、尼为女德等,② 《资治通鉴》卷292,后周显德二年九月。

    ③ 《中国佛教》(一),知识出版社980 年版。

    吴任臣《十国春秋》卷89《僧义寂传》;赞宁《宋高僧传》卷7《义寂传》。② 《宋高僧传》卷2《义存传》。

    ③ 《十国春秋》卷《僧如敏传》、《僧文偃传》。

    《宋会要辑稿》道释 之5。

    但次年即恢复佛教。五代北宋初,“东南之俗,连村跨邑去为僧者,盖慵稼穑而避徭役耳”②。雍熙二年(985),“诏自今经业精熟者,方许系籍”③,“系籍”即有“度牒”,以控制僧侣的数量。僧尼数量才逐步减少,天禧五年(02)为近4 万,景祐元年(034)为43 万多,庆历二年(042)为39 万多,熙宁元年(08)为25 万、十年为23 万人,主要是自然减员,每年死 万人左右。

    宋代对佛道二教实行“度牒”制度,由朝廷每年限量颁发以控制僧、道的数量,宋神宗时开始出卖空名度牒。度牒是僧、道的身份证明,如丢失须取保经官府验证后出给“公凭”,否则还俗。出家者须经父母等同意,无过犯、文身,男9 岁以下、女4 岁以下,佛教男称“行者”、女称“尼童”(道教称“道童”,男为道士童子,女为女冠童子),“童行”是道佛两教出家者未剃(披)度前道童与行者的合称。行者(8 岁)、尼童(5 岁)经考试读经等方可“剃度”(道童须经“披度”,合称“披剃”)受戒才给度牒,才能享受免赋役的特权。宋朝廷发放“度牒”的数量,自“嘉祐(元年,05)至治平(四年,07)总十三(二)年,给七万八千余道,熙宁(元年,08)至今(八年,075)八年,给八万九千余道”,前期每年为500多道,后期为00 多道。通常“行童”十人中每年许一人“剃(披)度”,有时采取每僧百人、尼五十人、道士·女冠二十人“披剃”“童行一人”,由于数量限制,以致有的已三四十岁但仍为“童行”②。

    宋代佛教禅宗、净土宗最为流行,其次为天台宗、华严宗、律宗。禅宗自唐末五代分为沩仰、临济、曹洞、云门、法眼五宗,到宋初,已只有临济、云门二宗盛行,其他各宗逐渐衰落。云门宗怀澄门人慧南,后师临济宗潭州石霜崇胜寺楚圆(慈明)禅师,北宋景祐三年(03),在洪州黄龙山宣扬禅宗,创“黄龙派”,亦称“黄龙宗”,禅法兴盛。慧南的同门方会禅师“辞(楚圆)归九峰,后道俗迎居杨岐(属袁州,今江西宜春)”山,宣扬禅宗,也称杨岐禅师,创“杨岐派”,亦称杨岐宗,庆历六年(04)移住潭州云山海会寺。杨岐、黄龙合前五宗,合称“五家七宗”,也称“五宗七家”。南宋时,禅宗只有临济宗兴盛,黄龙派于淳熙十四年(87)后由日僧荣西传往日本,此后黄龙派日渐衰落;杨岐派也于庆元五年(99)后由日僧俊芿、辨圆先后传往日本,南宋后期的临济宗实即是杨岐宗。宋代禅宗最盛,其徒先后撰有《景德传灯录》、《天圣广灯录》、《建中靖国续灯录》、《联灯会要》、《嘉泰普灯录》,南宋末淳祐十二年(252)释普济对五书删繁就简,编为《五灯会元》,为唐宋禅宗史与语录集。

    净土宗,五代末吴越禅宗法眼宗延寿禅师,后住杭州永明寺,创禅宗、净土宗合行说,著《万善同归集》,前后度弟子700 人。宋开宝七年(974,时吴越尚未归宋)入天台山,度戒约万余人。杭州昭庆寺净土宗省常于宋太宗末年在西湖边结莲社(后改易行社),入社的信众百余人、僧众达千余人;此后佛教结社念佛遂成风气。宋代净土宗常依附于禅宗、天台宗、律宗。天台宗自五代时吴越义寂再兴后,义寂同门杭州慈光院志因的弟子晤② 《宋朝事实类苑》卷。

    ③ 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3《财用门·鬻僧类》。

    《宋朝事实》卷7《道释》。

    ② 《宋会要辑稿》道释 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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