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4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4 (第3/3页)

纹或方格纹,从而造成一种与东方沿海地区的陶器很不相同的风格。这三种纹饰在各地的比例颇不相同,具体的纹样也有差别。大致说来,北部和西部的绳纹较多,如后岗二期文化、陶寺类型、客省庄二期文化等均是;中部和东部的方格纹较多,如王湾三期文化和造律台类型均是。篮纹比较普遍,但早期较多,且多斜行、纹样较宽而浅;晚期略减,多竖行,较窄而深。

    由于黑陶和灰陶大量流行,在中原龙山文化和石家河文化中又多篮纹、绳纹和方格纹,在这种陶器上均不适于画彩,所以曾经风行很长时间的彩陶到这时已经全然绝迹。但在某些较讲究的陶器上还有彩绘。如良渚文化的一些黑陶豆和圈足盘上常有朱绘,后岗二期文化的某些黑陶盆和圈足盘上也有朱绘或朱、黄两色彩绘,陶寺类型中更有较发达的彩绘。这种彩绘陶是在陶器烧好以后再画上去的,根容易擦掉;所用颜料比较浓厚,类似于现今水粉画的颜料。这种彩绘陶器不适于做生活用器,一般用于祭器或随葬用冥器。这个时期陶窑的结构与铜石并用时代早期基本相同而与新石器时代晚期者有很大的差别。窑室仍为圆形,有北字形或川字形火道,窑壁呈孤形弯曲。内蒙凉城老虎山的窑保存最好,顶为穹隆顶,这样的结构便于封窑。在基本烧成后的高温情况下密封饮窑,使窑内造成还原气氛,容易烧出灰陶和黑陶。所以这时陶器以灰色和黑色为主,是与陶窑结构的改变分不开的。陶窑的体积也比以前扩大。仰韶前期的窑室直径一般为08 米龙山时代小的直径约 米,大的直径可达5 米以上。这样每窑所烧陶器就可多好几倍。在大汶口文化晚期已可看出的专业化制陶工匠的出现,到龙山时代显然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纺织、漆木工和酿酒的进步龙山时代纺织业的进步可从两个方面看得出来,一是麻织品更加精细,二是丝织品的出现。

    仰韶时代已经有了麻布,根据一些陶器上的印痕知道都用平纹织法,其密度一般为每平方厘米×9 至2×5 根。到龙山时代麻布仍然是平纹织法,但有时经纬线粗细不同,纹理更加细密。如前举山西陶寺铜铃上的包布每平方厘米为×20 根,甘肃永靖大何庄齐家文化陶罐上的麻布每平方厘米是30×30 根,良渚文化中最细的麻布每平方厘米是20×30 根。这样细的麻布,不但要有相应的细扣,而且首先要给麻纤维脱胶,否则难以纺出那样细而均匀的麻纱。这时的纺轮很明显有大小两种,大约就是为纺不同粗细的麻纱而制的。

    历来传说是黄帝的妻子西陵氏嫘祖发明养桑蚕缫丝,《路史》引《蚕经》说“西陵氏始劝蚕”。但这传说是否真实,黄帝究竟相当于考古学上的哪个时期,都是很难说的。现在我们知道,至少在龙山时代的良渚文化中是已经有丝织物了。浙江吴兴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中曾发现有丝带、丝线和绢片②。丝带分0 股,每股单纱3 根,编成两排平行的人字形纹,宽约05 厘米。绢片系平纹织法,经纬粗细相仿,撚回方向为S 型,织物密度为每平方厘米47×47 根,这已经是很细的丝织物了。

    漆木器是很难保存的东西,所以至今发现甚少。但从良渚文化和中原龙山文化的一些发现来看,当时漆器至少在贵族的生活中应已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良渚文化的漆器均发现于较大的墓葬中,能辨器形的有盘、觯和杯等,有的棺木上也很象是涂漆的。这些漆器一般为黑色,画朱红色花纹,有的还镶嵌玉粒。山西陶寺的大型墓中往往发现木器残迹,其种类有鼓、圈足盘、长方平盘、斗、豆、案、俎、匣和谷仓模型等(图3-23)。这些器物的木胎均已腐朽成灰,只是通过上面的彩皮才可辨出器形。

    图3—23 陶寺的木器.2豆;3.房屋模型。

    这些彩皮往往呈卷状,很可能是漆皮。往往以红色为地,上面用白、黄、黑、蓝、绿等色彩画出美丽的图案。

    关于夏代以前即有漆器这件事,在先秦文献中已有记载。《韩非子·十过篇》中说“尧禅天下,虞舜受之,作为食器,斩山木而财之,削锯修之迹,流漆墨其上,输之于宫以为食器,诸侯以为益侈,国之不服者十三。舜禅天下而传之于禹,禹作为祭器,墨染其外,而朱画其内”。

    这段话告诉我们在尧舜禹的时代,漆器还是很珍贵的,即使是尧舜那样的贵族首领用为食器,人们还觉得太奢侈了;2. 漆器的用途是食器和祭器;3.漆器的颜色主要是黑色和红色,用红色画花纹。这几点同在中原龙山文化和良诸文化中的发现都是基本上相符合的。

    酿酒的历史不如丝织物和漆器的制作那样清楚。一般认为,至少在铜石并用时代早期就知道酿酒了,大汶口文化和屈家岭文化中的高柄杯都应当是饮酒器。到铜石并用时代酒器做得更精致了,龙山文化的蛋壳黑陶杯,良诸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等《山西襄汾陶寺遗址首次发现铜器》,《考古》984 年第2期。

    文化中的某些黑陶杯和漆觯、漆杯等都可能是酒器。如果这个判断不至大谬,则龙山时代饮酒的风气较前一时期又有新的发展。

    建筑技术的提高与房屋结构的变化龙山时代迄今没有发现大型房屋建筑,但从大量的小型房屋基址来看,知道当时房屋的类型已比从前复杂,种类多样化了;特别是建筑技术有较大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夯筑技术的发明。在龙山文化和中原龙山文化中,常常发现夯土的房基。如山东日照东海峪的一些房子就是这种筑法。据报导,那里房屋的建筑程序是先筑低矮的台基,然后筑墙体、室外护坡和室内地基。这些台基、护坡和室内地基均为分层筑成,土质坚硬,层次分明,每层上面有不规则形的凹窝,推测是用不规则形石块夯筑而成的。至于这时普遍出现的城堡,更是夯筑技术的滥觞。

    二是土坯墙的出现。现知河南永城王油坊、汤阴白营、安阳后岗和淮阳平粮台等地都发现了用土坯砌墙的房子;上海福泉山和浙江余杭大官山果园等良渚文化遗址中更发现了烧过的红色土坯或砖。王油坊、白营和后岗的土坯都没有固定的规格,一般长20—50、宽5—38、厚4—9 厘米。土坯用深褐色粘土制成,内夹少量小红烧土块。这显然是和泥制坯并晒乾后才使用的。砌墙的方法是错缝叠砌,用黄泥粘接。用这种土坯砌筑的都是村落中的一般房屋,往往是圆形的单间小屋。平粮台的房屋是做在城内的,有台基,每栋房分为若干小间,有的室内甚至设有走廊,比一般村落中的房屋要讲究得多(图3-24)。这种房屋的土坯也比较规整,一号房的土坯长32、宽27—29、厚8—0 厘米,四号房土坯较大,长58、宽2—30、厚—8 厘米。砌成墙体后在墙面抹草泥。用这种土坯砌成的房子,从外形看已与现代的土坯房没有多大区别。至于良渚文化的火烧土坯,无论福图3—24 平粮台的土坯房泉山还是大官山果园的,大小规格也不大整齐。发现时全部经火烧过,故外面呈砖红色,里面因未烧透而呈黑灰色。现时难以判断它们是因失火而烧成红色的,还是有意烧成的砖。如果是后者,那就是我国最早用于建筑的小砖了。

    三是石灰的广泛应用。河北、河南和陕西的许多属于中原龙山文化的房子,其地面和墙壁往往抹一层厚约2 毫米的白灰,表面光滑平整,质地坚硬,颜色净白。经化验其成份同现代石灰基本一样。过去以为是用料姜石烧的,但料姜石含土较多,不易做到那么纯净洁白;也有推测是用贝蚌类烧制的蜃灰,但象龙山时代房屋建筑中那样大量使用白灰,单用贝蚌类烧制的蜃灰恐也难于满足需要。在安阳后岗曾发现白灰渣坑,为过滤石灰后残渣的堆积坑,邯郸涧沟曾发现白灰坑,为已调好的白灰浆凝固而成,后岗等遗址更发现过未烧透的石灰石堆积,有些地方还有烧石灰的窑。由此看来,当时已经知道开采石灰石矿以烧制石灰了。这同前一阶段只知用料姜石烧制不纯的石灰以调制似水泥的灰浆,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房屋的结构颇具有地方特色,而同一地区则反映出城乡差别。

    牟永抗、宋兆麟《江浙的石犁和破土器——试论我国犁耕的起源》,《农业考古》93 年第2 期。龙山文化的房屋在日照东海峪、栖霞杨家圈、诸城呈子和胶县三里河等地均有发现。一般为方形或略呈长方形,单间,室内面积约5—20 平方米,较大的有近40 平方米者。有的先做台基,有的则在平地起建。地基常先经夯筑,地面抹黄泥或草泥而不用白灰,仅接近后岗二期文化分布区的茌平尚庄一座残房有白灰面。墙育垛泥和木骨泥墙两种。前者多用草泥层层垛砌后者多先挖基槽,在其中立住扎棍再抹草泥。有的基槽深挖 米以上,如杨家圈的几座房子便是那样。

    中原龙山文化的村落中多为圆形单间房子,且多用白灰抹平地面和墙壁,与龙山文化多方形而不用自灰的风格颇不相同。但中原龙山文化分布面很大,各地方类型也有一些差别。就中以分布于河北和河南北部的后岗二期文化最为典型。东边接近于龙山文化的造律台类型则既有方形又有圆形,既有白灰面房基,又有用黄泥或草泥筑的房基,表现为龙山文化与中原龙山文化的双重风格。西边接近于齐家文化的客省庄二期文化,房子有圆形和方形的,还有前方后圆的双间房,不少有白灰面,但房基多半地穴式,表现为中原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的双重风格。

    属于后岗二期文化的房屋以安阳后岗和汤阴白营发现较多。其它尚有安阳大寒南岗、将台、蒋台屯,河北邯郸涧沟等多处。其中安阳后岗早在93年即发现过涂白灰面的圆形房基,以后在958、959、97、972、979各年都进行过发掘,仅979 年就发现房屋三十九座而汤阴白营于97—978 年的发掘即发现房屋六十三座。除个别早期房屋有半地穴者外,一般均为平地起建,或筑出软周围地面稍高的地基,地基有明显的夯层和夯窝。在地基上起墙育三种形式,最多的是垛泥墙,其次是木骨泥墙和土坯墙。绝大部分室内地面和墙壁抹白灰,显得洁白亮堂,室内正中育一块圆形灶面,为取暖和炊事的地方,室外有护坡和散水。个别房屋室内有垫木板的。这种房屋同仰韶文化的一般居室相比,居住起来显然要舒适一些。

    在这些房屋建筑中有两点情况值得注意一是用小孩奠基,如后岗即有十五座房子下或附近埋有小孩,从地层关系来看是在建房过程中埋入的,最多一座房子下埋四个小孩。这显然不是正常的死亡和埋葬,而是建房时举行奠基仪式的牺牲。这种用人奠基的现象,到商代得到很大的发展。二是许多房子内或房子近旁有小的窖穴,其底部和四壁常抹白灰,比较讲究,当是属于房主人的储藏窖穴。这同仰韶文化前期窖穴成群而不与个别小房子相连系的情况相比,说明以一座小房子为单位的家庭已发展为在消费上更为独立的单位。

    上述两点情况,在造律台类型的王油坊遗址中同样存在。说明它不是孤立的现象,而可能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特别是王油坊除用小孩奠基外,还有用大人奠基的。如第20 号房屋东北有三人相互叠压,骨架周围的土都筑得非常坚硬,显然是筑地基时一同埋入的。这三人均为男性,年龄在25—35 岁之间,其额部以上的头顶骨均已被去掉,显然不是正常的死亡和埋葬,很可能是战俘用来奠基。商代用于奠基的正是有小孩也有**,说明龙山时代的社会同商代已有某些接近的因素。

    客省庄二期文化的房址主要发现于西安客省庄、武功赵家来和临潼康家 牟永抗《良渚玉器三题》,《文物》989 年第5 期。

    张光直《谈琮及其在中国古史上的意义》,《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98 年。等处。客省庄发现了十座房址,除一座残破的圆形房屋难以确定是否分间以外,其余九座都是双间套房,五座前后均为方形或长方形,四座是前方后圆房。这些房屋面积一般较小,把内室和外室的面积加起来,小的仅0 平方米左右,大的也不足20 平方米。外室一般有门道,有窖穴,灶址偏于一侧或掏成壁灶;内室较平,火塘设于正中,当为卧房。所有房屋都是地穴式的,口小底大,现存深度28 米至2 米以上。除个别较大的外室有一、二柱洞外,一般不见柱洞。推测外间是地穴式,内间有可能是窑洞。

    康家的房屋基址已发现一百多座,分若干排,每排房子又分若干组,每组房子少则两三间,多则五六间(图3—25)。从而构成一种层次分明、布局有序的聚落结构。所有房屋均座北朝南,门向南偏东0°—5°。长方形单室,进深略大于宽,居住面积仅9—2 平方米。居住面多抹白灰,也有用胶泥或草筋泥的,中间设一圆形火塘。房屋前墙有的用土坯或草泥,其余三面墙则用夯土筑成。墙壁残高多为5—40 厘米,个别保存好的高—3米。每所房屋的东西侧墙体往往向前伸出一段,形成门垛。前后两排房之间相距—9 米,形成公共的院落。

    图3—25 临潼康家的排房康家的聚落大概持续了比较长的时间,所以房子毁弃以后,又在原址建造新居,有的房子上下叠压三四层,最多可达七八层之多,而村落的总体布局没有变化。

    武功赵家来曾发现十座房屋,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半地穴式,有四座,长方形,面积约为2—3 平方米;第二种是窑洞式,仅一座,洞壁保存高达3 米以上;第三种是半窑洞半起墙式,有五座,后半为窑洞,残存洞壁高达2米,前墙及两侧壁的前段为夯土筑成。在这些房子的前面有数道夯土墙隔成的院落,这是在我国史前遗址中第一次发现室外的院落建筑(图3—2)。它从另一角度证明家庭独立性有了明显的加强。

    这时期城内的住宅仅在淮阳平粮台发现几处。均为长方形分间房屋,全用土坯砌成,与一般村落多圆形单间用垛泥墙砌的风格大不相同。如四号房基有一长5 米多、宽5.7 米、高072 米的台基,在台基上用土坯砌墙。房屋分为四间,北边有一宽092 米的走廊。奇怪的是这样讲究的房屋没有用白灰面抹墙和地面。这房的位置在城东南角,推测城的中心偏北当有更高级的主体建筑。这种城乡房屋的差别,是当时社会分化的突出表现之一。

    城堡和水井的出现古书谓“鲧作城”(《世本》),鲧为禹父,属夏以前的唐虞时代。假如象许多学者所主张的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那么唐虞时代就应相当于龙山 钟华南《大汶口——龙山文化黑陶高柄杯的模拟试验》,《考古学文化论集》(二),文物出版社,989 年, 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吴兴钱山漾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90 年第2 期。 山东省博物馆等,《一九七五年东海峪遗址的发掘》,《考古》97 年第 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979 年安阳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985 年第期。

    时代,或至少是龙山时代的晚期。而考古学者所发现的最早的城堡,正是属于龙山时代的。

    现知属于龙山时代的城堡有山东章丘城子崖、寿光边线王,河南登封王城岗、淮阳平粮台,内蒙古包头阿善、凉城老虎山、湖北石首走马岭和湖南澧县南岳等处。河南安阳后岗也曾发现过一段70 米长,2—4 米宽的夯土墙,因规模较小,只能算是个一般村落的土围子。事实上,上述儿处城堡遗址有些也只是个土围子或石头墙围子。例如王城岗有两座夯上围墙,规模都很小②。东边一座仅剩西南角,西墙残长5 米,南墙残长30 米,原大不知。但因东边被水冲毁而筑西边小城堡,并以东城西墙为西城的东墙。由此推测东城大致不会比西城更大多少。而西城南墙82.4 米,西墙92 米,面积不过7000多平方米,确实只够得上一个小土围子。老虎山和阿善城堡是依山坡而建立的,前者略作椭圆形,长短径大约为380×30 米,比王城岗大多了。这两处都是就地采石砌起来的,或至少是石头帮砌墙边。但从围墙内的房屋等遗迹并无特殊情况来看,也只能看作是一个拥有坚固防御工事的较大的村寨遗址。另外一些城堡遗址只是发现了城墙,城内情况尚不清楚,现时也很难准确估计其意义。

    多少作过一些工作,对城内情况已有一定了解的现在还只有平粮台一处。它的情况显然和一般的村落遗址不同,至少应看作是早期城市的一个雏形(图3—27)。

    这个城的规模并不算大,每边仅85 米,正方形,城内面积34000 多平方米,如果包括城墙及外侧附加部分,总面积也仅5 万多平方米。但该城十分坚固,墙体甚厚,现存堵基宽约3 米,残高3 米多,顶部宽8—0 米,如果复原起来,所需土方图3—27 淮阳平粮台的城堡(示意图)

    地下水道;2门卫房;F.土坯房;Y.窑;H.灰坑。

    大约不少于4 万立方米,工程还是相当大的。

    这个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规划整齐全城成正方形,座北朝南,方向为磁北偏东 度,几乎与子午线重合。南门较大,为正门,设于南墙正中;北门甚小,又略偏西,当为后门。这种格局显然是精心规划的,它所体现的方正对称的思想一直影响到中国古代城市几千年的发展,成为中国城市的一大特色。

    2防卫设施严密城墙本身便是最大的防卫设施。有了城墙还需要考虑城门的管理。这座城为此专门设立了门卫房。此门卫房用土坯砌成,东西相对,两房之间的通道宽仅7 米,便于把守。门卫房中有灶面,守门人可用为炊事,亦可为冬季取暖之用。

    3有公共下水道设施一个城被严密地围起来后,必须解决供水和排水的问题。供水设施现尚未发现,估计应为水井。排水设施也仅发现了5 米多长一段,整个长度和走向尚不清楚。虽然如此,仅就现已发掘的一段来说,已足以说明当时有了公共的下水道设施。此段下水道正通过南城门,埋设在距地面03 米以下。水道本身由专门烧制的陶管套接而成,每节陶管长35② 河南省安阳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3。—45 厘米,直径细端23—2 厘米,粗端为27—32 厘米。每节细端朝南,套入另一节的粗端。而整个管道是北端即城内稍高于南端,故知此下水道是为解决城内废水向城外排放的。但一根管道排水有限,故用三根并拢,剖面看起来象倒品字形。即下面一根,上面并列两根。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加大了排水量,二方面又避免陶管太大难于烧造及容易压碎之虞。

    4有较高级的房屋建筑现在仅挖掘了十几座房基,都在东南角,应不是主体建筑。即使如此,这些房子一般都是用土坯砌筑的分间式建筑,有的用夯上做台基,房内有走廊,比一般村落的房子讲究得多。由此可知城内的居民主要是贵族,是统治者。否则他们是难以调集那么多人力,为他们建造那么坚固的城防工事的。

    5有手工业设施在城内东南、东北、西南都发现了陶窑;东南角第5 号灰坑内发现铜渣,说明当时在城内炼铜和制造陶器,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军事城堡。

    有宗教活动的遗迹如城西南角内侧埋一大一小两头完整的牛骨架,当为杀牲祭奠的遗迹。城内发现一些小孩埋葬,有瓮棺葬、土坑葬和灰坑埋葬。其中有些是正常埋葬,有的也可能是祭奠的遗留。

    上述几个特点足以说明,象平粮台那样的城址,已经具备早期城市的基本要素。它应是政治中心,因而有较高级的房屋,有规划整齐的市政建设;它也可能是经济中心和宗教中心,因而才有炼铜(这是当时最先进的手工业)和烧制陶器的遗迹,以及宰杀大牲畜祭奠的遗迹。正因为它有如此重要的位置,才会调集那么多人力修建那么坚固的城堡。这种城堡显然已不是一般村落的土围子,而是一个雏形的城市了。

    这里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平粮台遗址的规模并不大,出土器物也不见特别讲究的,龙山时代诸考古学文化中比平粮台大得多的遗址还有许多,有些遗址出土的器物相当精致,有些遗址中发现了很大的墓葬而对生活区缺乏了解,凡此都预示龙山时代应有更大的城址。

    早在930 年发掘第一个龙山文化的遗址城子崖时就发现了一个夯土城,城子崖因此得名。因为那个遗址中还有周代遗存,所以后来许多人怀疑那个城址是否属于龙山文化。94 年作者详细察看了残留城垣的夯土结构和包含物,提出有可能属岳石文化的意见。989 至990 年春,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城子崖遗址进行了勘探和试掘,才第一次查明那里存在着不同时代的主个城垣,分别属于龙山文化、岳石文化和周代,其中以龙山文化的城址最大。

    城子崖龙山文化的城址平面接近方形,东南西三边城垣较直,北边城垣向外突出,拐角呈圆弧形。城内东西宽约430 余米,南北最长处达530 米,面积达20 多万平方米。残存的城墙有些已深埋于现今地表以下25—5 米处,城脚残宽8—3 米。大部分挖有基槽,有的部位则在原有沟濠上夯筑起墙。夯土结构有两种,一种用石块夯,一种用单棍夯,二者也许不是一次作成的,或许在龙山时期就曾经进行过局部的修补。

    城子崖龙山文化城址发现的意义在于,它是足以代表龙山时代发展水平的唯一大型城址。如果说面积仅有城子崖城址七分之一左右的平粮台城址便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92 年。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康家考古队《陕西临潼康家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988 年第5、 期。已有了不同一般的设施,清楚地显示了城乡的差别,那么如果对城子崖遗址进行全面发掘,必将有更加完备的设施和更讲究的建筑遗存被揭露出来,使我们对龙山时代的社会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龙山时代的村落遗址不可胜数,其中经过较大规模发掘的有河南汤阴自营、安阳后岗、永城王油坊和陕西临潼康家等处,每处都曾发掘出土数十座乃至一百余座房址。康家的房子已如前述,几乎全是单间小屋,成组成排。显示出严密的规划而看不出明显的内部差别。其余三处基本上也都是单间小房子,排列密集,样式几乎千篇一律。直到目前,还没有听说有哪一个龙山时代的村落遗址发现过象仰韶晚期的那种分间式大房子,也几乎看不出那种在仰韶晚期出现的同一村落中房屋分化的情况。这也许是由于城市的出现,物质财富逐渐向城市集中,从而抑制了普通村落中内部分化的进程,使这时期城乡的分化逐步代替了乡村内部的分化。

    城市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须以乡村为依托,靠乡村提供粮食、原料和人力资源,又给予乡村以技术、文化和手工制品等方面的支持,从而建立起新的社会联系的格局。由于城市往往被贵族阶层控制,用作剥削和压迫乡村的工具,所以这种新的社会联系又是与城乡对立的形式所表现的社会分裂而相伴发展的。无论如何,城市的发生总是一种进步,因为在那里不但集中了物质财富,还集中了最先进的技术和最优秀的人才,故城市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文明的发生,城市的发展程度往往代表文明的发展程度。不过这一切在龙山时代还刚刚露出端倪,可以算是文明的一线曙光。

    图3-28 汤阴白营的水井与城市的出现几乎同时出现了水井。史传瞽叟使舜穿井(《孟子·万章》、《史记·五帝本纪》),又传伯益作井(《吕氏春秋·勿躬篇》、《世本》、《淮南子·本经训》)。时代都在有夏以前,按照前面的推测,当在龙山时代晚期。现在在中原龙山文化遗存中发现水井的遗址有河北邯郸涧沟、河南汤阴白营和洛阳矬李等处,江苏吴县澄湖更有属于良渚文化的水井群。白营的水井深达 米,井壁用木棍自下而上层层叠起,累计有四十六层,木棍交叉处有榫,顶视成井字形,于此可为井字造字时所象实物找到根据(图3—28)。涧沟的井为土井,建于陶窑附近,并有水沟通向窑边的和泥坑,看来是为制陶时淘泥用的。许多水井底部都有掉下去的许多陶汲水罐,澄湖的一些罐子上还有绳络的痕迹,可知当时是用陶罐来汲水的。

    有了水井,不但使制陶等用水获得方便,使居址的安排不必紧靠河湖等天然水源,从而使人们有可能开辟更多的地方,更可解决城市的供水问题。它是龙山时代具有深远意义的一项发明。

    朱封大墓与陶寺墓地龙山时代的墓地以良清文化发现得最多,以中原龙山文化的陶寺墓地为最大。但以单个墓葬来说,则以山东临胸朱封的三座墓葬为最大。

    朱封遗址位于临胸县南约五公里,东南濒猕河,987 年曾在那里发掘一座龙山文化的重椁墓,989 年又发掘了两座M203 是一座重椁一棺墓,墓塘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武功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988 年。长30—.44 米,宽40—455 米,深48—72 米。内椁之外为生土二层台,外椁即置于生土二层台上,外椁之外又筑成熟土二层台。外椁呈井字形,长45 米,宽275 米,现存高度为034—052 米,厚02—0 米。未见盖板痕迹。内谆亦呈井字形,长385 米,宽0 米,现存高度050—055 米,厚02—05 米。无底,但有盖板。棺长20米,宽058—00 米,现存高度030 米,壁厚5—2 厘米,底厚3—4厘米。棺底下有两根垫木。人骨保存不好,头朝东,仰身直肢,仅能判断为一成年人。此墓在棺内随葬玉钺三件、玉环一件、松绿石管珠五件、松绿石片九十五件。内椁盖板上置石镞和骨镞共十八件。在棺与内椁之间以及内椁与外椁之间随葬各种精美陶器五十件,种类有鼎、鬶、罍、罐、盆、豆、盂、盒和单把杯等,其中三十二件有盖。棺与内椁间有两堆陶器底部发现彩绘,一片似长方形,长50、宽30 厘米,有红、黑两种颜色另一片略成梯形,长宽各约70 厘米,有红、黑、灰、自等多种颜色。推测是两件盛放陶器的彩绘木器。内椁与外椁间有一堆陶器上也发现红、黑两色的彩绘,形状已不可辨,也可能是装陶器的彩绘木器的残迹。此外在棺内发现有零星的红色彩绘,内椁与外椁之间也发现数处面积较大的多色彩绘。

    M 与M203 的形制十分相似,规模也差不多,也是重椁一棺,但只发现了椁室,推测椁室以外还应有更大的墓塘(图3—29)。现存小墓塘长44、宽25 米。外椁长4、宽2 米,厚0 厘米,两矩边伸出呈Ⅱ字形。内停形状与外停相同,长28、宽图3—29 朱封 号墓平面图 米,板厚5 厘米。内椁与外椁之间设一脚箱,长42、宽20米。内椁南面置棺,北面设边箱。棺长2、宽04 米,板厚5 厘米;边箱长78、宽043 米,二者均有红黄两色彩绘。外椁板内侧钉两排共十二根短木桩,以防椁板往里挤。棺和边箱的底部有三根垫木。死者仰身直肢,双手交于腹部,据骨骼观察似为一中年女性。手握獐牙,头戴松绿石耳坠,胸部有玉管等,当为项饰。随葬器物主要放在脚箱,其中陶器有鼎、鬶、罍、罐、豆、盆、蛋壳陶杯、单把杯、三足盆等,另有骨匕和蚌器等共三十多件。边箱中有两件蛋壳陶杯,估计还应有衣服等有机物今己腐朽无存。停顶上则有白陶鬶和两块猪下颌骨,内椁东北角有磨制陶饼,外椁北侧有兽骨和八个泥弹丸,东侧有泥塑动物和网坠。

    M202 虽只有一椁一棺,但墓葬规模和随葬器物并不比重椁墓稍差。该墓长8 米,宽度不详,有生土二层台。椁长438 米,两短边伸出如M者。椁顶有横梁和盖板。棺长24、宽072 米,底有垫木。死者仰身直肢,身高75 米左右,性别不辨。此墓中有小型边箱,内置蛋壳陶杯、骨匕、砺石和鳄鱼骨板数十片。棺椁之间多有彩绘,当系彩绘木器朽烂后的遗痕。随葬器物丰富,除大量陶器外,还有石器、骨器、玉器和大量松绿石制品。玉器中最精美的系两件玉笄,其一为半透明乳白色,上面有三个浮雕人面像;另一件墨绿色,呈竹节状,未端连缀一扇形透雕,乳白色,两面镶松绿石,是难得的艺术精品。

    龙山文化墓地至今已经发现不少,其中主要有日照两城镇、临沂大范庄、诸城呈子、胶县三里河、潍县鲁家口、潍坊柿子行、泗水尹家城等处,其中没有一个地方发现大墓。尹家城一墓稍大,也不如朱封大墓的规模。这种情况应该是与龙山时代已出现城市和乡村的差别相一致的。这就是说,朱封的大墓应该属于某个城市的贵族阶层,而其它许多地方的中小墓葬则应是一般乡村中居民的埋葬。

    朱封大墓中还有一点也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就是重椁的出现。中国古代的棺椁制度是表示等级的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人用几重椁是有规定的。朱封大墓的重椁与单椁相比,在放置随葬品的功能上并不稍胜,其所以要用单椁或重椁,最大的可能是表示地位等级的不同。如果这个推测不至大错,则龙山时代不但已出现不同等级身份的人,且有一套反映这种等级差别的制度了。

    关于在龙山时代即已出现等级制度一事,还可以从陶寺墓地的情况中得到反映。这个墓地位于山西省襄汾县,面积超过了万平方米。如连居住区等整个遗址计算,总面积达300 多万平方米。墓葬分布甚密,仅978—982年发掘的2000 平方米范围年,即已发现墓葬七百余座②。其中北部和中部情况不同,应属两个相邻的墓区。

    墓葬可分大、中、小三种,分别占3%、4%和873%。大墓长3 米上下,宽2—275 米。有木棺,内撒朱砂,随葬品多达一二百件,其中往往有龙纹盘、石罄、木鼓、大量漆木器、陶器和玉石器等。例如305 号墓即有棺板灰痕,其外侧放置随葬品。右侧主要是炊器和饮食器具;右下放有木姐、木匣、石刀、石镑,右侧中部有陶灶、陶斝、陶罐,右上方有木豆、木盘和木斗。左侧主要放置乐器、工具、武器等;左下方有木鼓、石罄、石研磨盘和磨棒左侧中部有成束的石镞和骨镞,单石链就有一百十一件;左侧上方有玉石器、骨器、木豆、木仓模型及不辨器形的彩绘漆木器等多件。足端近墓壁处有一整猪骨架,头被砍下置于右侧陶斝内。此墓骨架已朽,且较零乱,似属二次葬(图3—30)。

    中型墓一般长22—25 米,宽 米左右。一般有木棺,随葬成组陶器及少量彩绘木器、玉石器及猪下颌骨等。有的保存较好的有麻布殓衾。例如50 号墓,长345、宽09—8、图3—30 陶寺305 号大。深335 米。墓底经整修,用碎陶片及烧土砸成硬面,上置木棺。木棺长90、宽050—05 米,头大尾小。底板上铺网状麻织物一层,厚约 厘米。死者为成年男性,平卧于麻织物上,周身裹以麻布,头部与上身为白色,下身为灰色,足部橙黄色,外部撒朱砂一层。人体上覆盖麻织物,反复捆叠达十至十二层,直至棺口益板。棺盖上再覆麻织物一层,两侧垂至棺底。外部用麻绳捆绑。棺的上方及四周洒木炭渣一层,厚约05 厘米。然后填土。象这样完整的木棺和大量衣衾出土的情况,在我国史前考古中还是仅见的。

    与上述大中型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87%以上的小型墓绝大多数无任何葬具和随葬品,仅个别的有木棺,或两三件骨笄、陶罐之类的随葬品。

    大中型墓与小型墓主人的区别,不仅是贫富的差别,还应有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因为大中型墓中往往出玉钠和石钺,应是军事权力的象征;有些大型墓中有石磐、木鼓等,更应是特殊地位的标志。由此可见陶寺墓地所代表的社会集团已有初步的阶级分化,这同城市的出现和城乡分化所反映的②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南淮阳平粮台龙山文化城址试掘简报》,《文物》983 年第3 期。社会状况是一致的。

    良渚文化的祭坛与贵族坟山987 年五六月间,浙江省文物考占研究所在余杭安溪乡瑶山发掘了一处良渚文化的祭坛遗址。瑶山北依天目山,东南临东苕溪,为一高出河面约30 米的小土山。其南面为冲积平原,分布着有四十几处遗址的良渚文化遗址群,瑶山为该遗址群中的遗址之一。

    祭坛建在小山顶上,平面略呈方形,每边长约20 米,西边和北边还保留有石头砌成的护坡。坛面中心有一红土台,长约7、宽约 米。围绕红土台有一灰土带,宽7—2 米不等。灰土带外是黄褐上,上面有散乱的砾石,推测原先上面是铺砾石的。此祭坛所用的红土、灰土和砾石都需从别的地方搬运上去,工程量是不小的(图3—3)。

    图3—3 余杭瑶山的祭坛红土;2灰土;3黄褐土;4石砌护坡。

    祭坛上没有发现房屋建筑,也没有发现生活遗物。仅在石头砌的护坡中发现一些陶片,当是建造祭坛时打碎扔弃的饮食用具。用这么大的人力在山头上构筑如此方正的坛台,其意义虽不能确知,但根据迹象推测,最大的可能是祭天礼地的场所,是祭司和贵族首领们通达天意以维护其统治的重要设施。这从良渚文化大墓中常有玉琮、玉钺并且上面常刻神徽的情况也可得到一些启示。

    目前良渚文化的祭坛除瑶山外,附近的汇观山也可能是另外的一座。但这两座祭坛后来都被废除而做了贵族们的墓地。

    瑶山上一共埋了十二座墓,均南北向。分为两排前排即南排七座,后排五座,墓葬打破祭坛,且不少是跨线打破的,如M2、M、M7、M2 均同时打破红上台和灰土带,M9、M 同时打破灰土带和黄褐土台,M 和3 同时打破黄褐土台和石砌护坡,可见这个墓地是祭坛废止后形成的。

    墓葬形制均为长方形竖穴,长25—37、宽08—25、深035—70 米。墓底平整,有的发现回字形痕迹,推测已有棺、椁之类的葬具。人骨均已朽坏,仅7 号墓残存头骨和牙齿朽痕,位于该墓南端,知其头部朝南。其它墓多南端稍宽,推测整个墓地都是头部朝南安葬的。

    墓葬的排列并不十分整齐,间距也有大小。前排3 号和0 号墓仅距025米,后排 号与 号墓则相距 米左右。南排的7 号墓打破了北排 号墓的一角。看来这些墓并非同时,而是先后埋葬的,可能北排较早而南排较晚。两排墓虽都有大小,但南排相对较大,随葬器物较多并多有玉琮、石钺,北排未见这两种器物。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财富日渐增加,埋葬习俗上也略有变化。

    南排最大的墓是已被盗掘的2 号墓,从盗掘者手中收集起来的玉器即达三四四件。其次是7 号墓,出土器物一六○件(组),其中玉器达一四八件(组),包括琮、钺、三叉形器、锥形饰、冠状饰、带钩、串饰等。由于有玉带钩的发现,结合钱山漾已发现丝织物的事实,和下述反山玉琼等器物上 李济、梁思永、吴全鼎等《城子崖》,934 年。

    雕刻的人体身披皮甲的形象,可知当时的服装已是很讲究的了。同墓还出土陶器鼎、豆、罐、缸各一件,镶嵌玉粒并有彩画的漆觯一件,鲨鱼牙四枚。同墓地中也有较小的墓,加 号墓随葬器物三十件(组),5 号墓随葬器物仅十二件(组)。如何理解这同一墓地中墓葬的大小和随葬品多少这种差别的性质呢?表面看起来,这似乎是表明死者生前贫富不均。但考虑整个墓地只有十二座墓,还是前后若干年陆续埋入的,埋的地方又是不久前还作过祭坛的那样一个神圣的地方。因此很可能只是一个贵族家族的墓地而不大象是几个家族的墓地。这样死者墓葬的大小和随葬品的多少就不是什么贫富差别,而不过是对同一家族内不同地位、不同声望和有不同贡献的人的不同处置罢了。

    反山墓地在瑶山西南约5 公里。所谓反山,不过是良渚文化时期人工堆筑成的一个大坟山,高35—73 米,东西原长约00 米,南北宽约30米,体积约2 万余立方米,工程颇大。根据其上有比较方正的灰色上带来看,原先也可能作祭坛用过,后来同瑶山一样作为墓地。已发掘的西头共发现十二座墓,墓上统一封土3—4 米。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大体分成南北两排,但不大整齐。骨骼多已腐烂,从个别墓残留的头骨和随葬品分布位置来看,推测头向朝南略偏西,与瑶山墓地基本一致。

    墓内有棺床及棺木痕迹,棺木上有大片朱红色涂层,似为漆棺,有些墓似有椁室。随葬品以玉器为多,少者数十件,多者达数百件。放置位置大体相同头上为冠上玉饰,胸腹放玉琮,右侧放玉钺,腿脚部放玉璧和石钺,脚下放陶器,另有许多玉管、玉珠等(图3—32)。

    20 号墓是一座大墓,长395、宽75—9、深32 米。随葬陶器二件,石器二十四件,象牙器九件,鲨鱼牙一枚,玉器一七○件(组),若以单件计为五一一件,共计五四七件。8 号墓较小,长295、宽45—5、深03 米。随葬陶器四件,石器一件,玉器三十九件(组),以单件计为六十四件,共计六十九件。这种差别的性质,正如对瑶山墓地的分析一样,不能简单地看成是贫官差别,而可能与死者生前的地位、声望和实际贡献有关。因为即使是较小的8 号墓,仍然有棺和几十件器物,特别是几十件玉器,并且同其它大墓一起埋在一个特意筑成的大坟山上,这同普通遗址边的小墓是无法相比的。

    在良渚文化中,象反山这样的坟山多有发现,其中著名的有上海青浦福泉山,江苏武进寺墩,吴县草鞋山和张陵山等处。这些所谓山、墩实际上都是由良渚文化时期的人们堆筑起来的坟山。其中福泉山的一些墓葬上还发现红烧土坯或原始砖。是否存在墓上建筑,是很值得注意的。在上述坟山上都埋着较大的墓葬并出土许多玉器。相形之下,一些遗址附近的小型墓地完全未加营建,墓坑甚小,无棺痕,随葬品一般仅有几件石器和陶器,实在是鲜明的对比。像这样把贵族墓地与平民墓地完全分离开来,对贵族墓地普遍营建巨大坟山的作法,在龙山时代的各个考古学文化中是仅见的。说明良渚文化居民的贫富分化和阶级分化都已达到相当尖锐的程度。

    埋葬习俗所反映的阶级分化现象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城子崖遗址又有重大发现,龙山、岳石、周代城址重见天日》,《中国文物报》990 年7 月2 日。

    龙山时代的墓地,不只见于良渚文化、龙山文化的朱封和陶寺墓地,在内蒙古伊盟准格尔旗的朱开沟,山东胶县三里河、诸城呈子、日照两城镇和东海峪、泗水尹家城、临沂大范庄,湖北天门石家河窑场等龙山文化和石家河遗存中也多所发现。这个时期的埋葬习俗存在着以下几个共同特征普遍存在公共墓地,但规模不如前一时期那么大,说明一个墓地所代表的社会组织与以前有所不同。假如以前常以胞族和氏族为单位的话,这时则可能是以氏族和家族为单位的;2除良渚文化外,同一墓地中往往有大墓和小墓的差别,有时这种差别表现得十分突出。陶寺是这样,尹家城、石家河窑场等地也是这样。大墓往往有棺或有棺椁,随葬成百件的器物,其中不乏十分珍贵的玉器、象牙器和漆木器等。而小墓不但没有任何葬具,且绝大部分也没有任何随葬品,极少数有随葬品的也只是一二件质量甚劣的陶器和骨锥等。有些墓地大墓有专门的墓区,如陶寺即是。而良渚文化则有专门为埋贵族大墓而建的坟山。这说明当时已存在着以家族为单位的明显的贫富分化现象;3在一些大墓中,往往随葬象征军权的石钺或玉钺,象征宗教权的玉琮或玉璧。说明富人常常是把握军事、宗教和经济特权的。他们至少已部分地脱离普通群众而成为氏族贵族;4这时一般为单人葬,不见前一时期常见的夫妻合葬。只是在陶寺的大墓群中,有的男性大墓两旁有女性墓葬。这一变化究竟代表什么意义,尚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5这时除正式墓葬外,还有大量的乱葬坑。每坑里面埋数人以至十数人不等。其中有的身有伤痕,有的身首异处,有的作挣扎状。这些死者可能是成争的牺牲者或被处死的战俘乃至奴隶;在许多房屋和城墙下往往有奠基坑,其中埋小孩或**,他们更可能是奴隶或家僮。

    因此,从埋葬习俗来看,这时期显然已存在初步的阶级分化,这同从城堡和村落遗址中观察到的情况是一致的。

    头盖杯和剥头皮风俗河北邯郸涧沟遗址的两座半地穴式房址中,各放置三个人头益骨,位置在房屋中央,其年代应属后岗二期文化的早期。

    所有头盖都是从眉弓经颞骨到枕后砍下来的,目的在获得一个完整的头盖。从头盖上的斧痕来判断,砍头的方法当是将被砍者打倒在地并捆绑起来,甚至被他人踩在脚下。先砍后部,因为那里斧痕最多,且有砍偏了的痕迹,表明被砍者尚在挣扎。然后顺次把脑盖揭下来。

    两座房子中的头盖都是西整一残,可能是有意识的安排。其中H3 中的三个骨壁特厚而粗糙,可能是属于中青年男性的T39(B)中的三个骨壁甚薄,额都较高而平光,有的骨缝还没有完全密合,可能是属于青年女注的。有趣的是后三个头骨上都有割头皮的刀痕一个从额部经头顶直至枕部有一条笔直的刀痕;一个顶骨中央有从前到后来回错动的刀痕,其中有两条向前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临朐县西朱封龙山文化重椁墓的清理》,《海岱考古》第一辑。一直延伸到额部,向后隔了一段,到枕骨上又有同方向的刀痕,显然是刀子不快,割了多次才割下来的痕迹;另一个残头盖骨上也有类似的刀痕。由此可见,同出在T39(B)这座半地穴房子的可能属于三个年轻女子的头盖都被从正中切开头皮而剥下来。H3 的三个可能属中青年男性的头盖骨上没有这种痕迹,他们或者不剥头皮,或者是剥头皮的方法不同,即揪着头皮整个儿地剥下来,这样就不会留下刀痕。

    用头盖做杯碗的风俗曾经广泛地流行于欧亚大陆的北方草原地区,以斯基太人为最甚。我国中原地区也很盛行。例如郑州商城东北宫殿区的一条濠沟中就堆集着近百个人的头盖骨,其中有八十多个层层叠压成两大堆。这些头盖多是从眉弓和耳际的上端横截锯开的,不少标本上保留着明显的锯切痕迹,因而断口比涧沟那种用斧子砍的整齐一些,涧沟的头盖杯与西伯利亚托木斯克出土的头盖杯几乎完全相同,后者也是齐眉弓经耳际到后枕砍下来的,断口不大整齐,明斯认为它是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所使用的头盖杯,可见涧沟的头盖骨也当是用为饮器的头盖杯,战士或首领用它喝酒或喝敌人的血以显示自己的勇武和战功。至于商代头盖杯的发展,除承袭龙山时代的风俗外,还应掺进了阶级压迫和民族斗争的内容。

    商代晚期曾有不少人头骨片上刻着文字□丑用于..义友..(掇二49)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