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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沿海一带为甚。由于烧制技术的改变,这时已很少见到红陶,一般是黑陶和灰陶。彩陶完全消失,个别地方有彩绘陶。在黄河中游和长江中游的广大地区,除绳纹和篮纹外还流行方格纹,东方沿海则多素面或弦纹。

    这一阶段在中心部落的基础上出现了城墙设施,这些古城可能是当时的军事、政治中心。房屋建筑技术有明显的进步,许多地方都使用夯筑或土坯砌墙,黄河中游往往使用白灰抹墙和地面。

    这一阶段的某些墓地大中小墓葬分化明显,个别出现了殉葬。到处都有许多乱葬坑,有的地方还发现有做头盖杯和剥头皮的风俗,用卜骨占卜之风十分盛行,而占卜的主要内容可能是战争。凡此都说明这时已进入军事民主时期,人们站在城楼上已经可以望见东方文明的曙光了。

    第二节铜石并用时代早期仰韶、王湾和大河村仰韶村的遗址发现以后,人们一直怀疑其文化遗存是否单纯,是否还可以划分为若干文化期。959 至90 年发掘了河南洛阳王湾遗址,发现了十分丰富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其特征同仰韶村者基本相同。而王湾有非常清楚的地层关系,依据它可将其全部遗存划分为三大期,其中王湾一期为仰韶文化前期,王湾二期即为仰韶文化后期,而二期本身又可分为前后两段或细分为四段。972 至975 年发掘的郑州大河村遗址,也是一处包含很多文化期的十分丰富的新石器文化遗址。它的第三期和第四期大体相当于王湾二期的前段(图3—),第五期则相当于王湾二期的后段或稍晚。为了搞清楚仰韶村遗址的分期,980 至98 年进行了小规模发掘,获得了十分清晰的地层关系,可据以将该遗址初步划分为四期。它的第二期相当于王湾图3— 仰韶文化后期的器物(郑州大河村F20 出土)

    —.陶鼎;7—9、3—5、陶罐;0..29.陶壶;2.骨笄;.7.陶杯;8.9.石球;20.陶箅;2.陶碗;22.28.陶豆;23.陶盆;24.2.陶器盖;27.残陶器;25.彩陶钵;28.彩陶罐。

    二期前段,第三期则相当于王湾二期的后段。仰韶村、王湾和大河村的仰韶后期遗存,在河南中西部的伊洛——郑州地区是有代表性的。其前段过去曾称之为豫西仰韶文化,后来又被称为秦王寨类型或大河村类型;其后段则是与庙底沟二期文化相当的一种地方性遗存。

    这些遗存的共同特征是磨制石器发达,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梯形铲、有肩铲和穿孔扁斧;红陶逐渐减少而黑陶灰陶逐渐增加,彩陶逐渐减少而篮纹、附加堆纹陶逐渐增加,代表性陶器是凿形足鼎、折腹盆、小口高领瓮、带咀罐和镂孔豆等。流行分间式房屋;墓葬多单人葬,很少见随葬品。婴儿葬具非专用品而多实用器,且形式多样而不固定,常用鼎、豆、彩罐、盆、瓮等扣合而成。这些都同仰韶前期有很大的不同。

    仰韶后期文化发展的统一性和地方差异在陕西、山西、河北等地也分布着丰富的仰韶后期遗存。它们同伊洛——郑州地区的仰韶遗存有许多共同之处,例如都有喇叭口尖底瓶、带咀罐、直筒形罐、篮纹发达等;它们有相似的发展规律,如彩陶减少而篮纹和附加堆纹增加,红陶减少而灰陶增加等它们的发展阶段也基本上是同步的,都可划分为两个较小的阶段前段在陕西是半坡晚期类型,在山西南部和河南西部是西王村类型,在河北南部和河南北部是大司空类型,它们同王湾二期 《江苏吴兴邱城遗址发掘简介》,《考古》959 年第9 期。

    罗家角考古队《桐乡县罗家角遗址发掘报告》,《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98 年。 吴苏《圩墩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考古》978 年第4 期。的前段或秦王寨类型是基本同时的(图3—2);后段在陕西是泉护二期,在晋南豫西是庙底沟二期,在冀南豫北是台口类型,它们同王湾二期的后段是基本同时的。

    但是,各地仰韶遗存又有很明显的差异。从陶质陶色来看,河南、河北细泥陶较多,黑陶和灰陶较多;而陕西、山西细泥陶图3—2 仰韶后期地方类型的分布.半坡晚朗类型;2.西王村类型;3.秦王寨类型;4.大司空类型;5.海生不浪类型。

    少,灰褐陶较多;从陶器纹饰来看,河南、河北彩陶较多,素面陶较多,同时有一定数量的篮纹陶;即山西、陕西彩陶极少,素面陶也较少,篮纹和附加堆纹甚多,并有一定数量的绳纹。就是豫北、冀南同伊洛——郑州地区,彩陶花纹也是很不一样的。前者多豆荚纹、细腰纹、双钩纹和竹叶纹,后者多带状网格纹、∽纹、X 纹等。器形的差别就更大些。陕南关中地区器形比较简单,仅宽平沿盆和绳纹罐较富特征。晋南豫西多直筒罐、斝;伊洛——郑州地区多鼎、豆已如前述,而冀南豫北则基本上无鼎、豆和尖底瓶,那里较富特征的器物是敛口彩陶钵和折腹彩陶盆等。

    应当指出,上述地区在仰韶前期的文化面貌也不是完全一致的,但其差别不如后期明显,且发展趋势不同前期是差别越品来越小而统一性越来越大,后期是差别越来越大。这种内部分化趋势的加强,以及仰韶文化基本特征的逐渐消失,最终导致了仰韶文化的消亡。

    仰韶后期相邻诸文化的蓬勃发展仰韶前期对相邻原始文化的影响是逐渐加强的。到了仰韶后期,相邻诸原始文化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它们受到仰韶文化的影响日渐缩小,而对仰韶文化的影响则不断增加。这一变化在山东和苏北的大汶口文化中表现得特别明显。

    大汶口文化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的主张从刘林等墓地所代表的时期算起,有的主张从大汶口早期墓葬所代表的时期开始,还有主张从所谓景芝期或大汶口晚期墓开始的。不论怎样划分,公元前3500 年前后(大汶口早期墓开始的年代)应是一个重要的分界线②,而这也正是仰韶文化前期和后期的分界线。

    正是在这个分界线以后,大汶口文化的若干主要特征才逐渐形成。例如陶器中的鬶、背水壶、盉、高柄杯、筒形杯、高领瓮、大口尊等,都是在这条分界线以后逐渐出现的,鼎和豆虽然出现得很早(也延续得很晚),从这以后在形制上也有显著的变化。

    这时陶器的质地和颜色也变得多样化起来。除一般的泥质陶和夹砂陶外,还有细泥陶(原料经过精细的加工淘洗)和白陶(用高岭土做原料)。红陶逐渐减少,黑陶和灰陶逐渐增加,还有一种青灰色的细泥陶也是前所未见的。

    这时陶器的纹饰中出现篮纹和大量镂孔。某些红陶施深红色陶衣。彩陶② 常州市博物馆《江苏常州圩墩村新石器时代遗址的调查和试掘》,《考古》974 年第2 期。逐渐减少,彩纹多单色(黑色或红色),也有用黑、红、白几种颜色饰于同一器物上的。在彩陶花纹中使用白色线条乃是大汶口文化的一个特点。彩纹母题多网格纹(带状、菱形、三角形等)、波浪纹、折波纹、旋涡纹等(图3—3)。

    这时石器开始采用切割法和管钻法,一般通体磨光形体也非常规整。有些穿孔玉斧的加工更是达到了很高的工艺水平。

    这时期的墓葬发现甚多,一般实行单人葬,以前较流行的多人合葬和同性合葬这时已基本消失,仅鲁东见有个别的例子。在若干墓地中都发现过一些夫妻合葬墓,男左女右,似已形成某种制度。而某些墓地中大墓和小墓的区别已非常明显,反映了氏族社会内部的贫富分化。

    可以看出,上述特征不但同前一阶段有很大的变化和进步,就是同仰韶后期的文化特征也是十分不同的。它的某些工艺水平如石器和玉器的制作、白陶的制造等,都比同时期的仰韶文化为高。由此可见到了仰韶文化后期,它的东方邻居不但已经赶上,而且在某些方面超过了它自己的发展水平。不过大汶口文化的发展并不是在自我封闭的情况下实现的,它同仰韶文化及其它相邻原始文化存在着相当密切的关系。不难看出,大汶口文化的鼎、豆的形制显然影响到仰韶文化的同类器物,它所特有的背水壶也不只一次地在仰韶文化秦王寨类型的遗存中发现。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河南省仰韶文化的分布范围内,往往发现有典型的大汶口文化的墓葬。说明大汶口文化对于仰韶文化的影响,至少有一部分是伴随着人口的流动而实的。

    同一时期仰韶文化对大汶口文化的影响在程度上虽然要小一些,也还是相当明显的。例如仰韶文化陶器上的篮纹和彩陶上的带状网格纹,就都是在这个时候传入大汶口文化的。

    两个文化的密切联系,还可从二者发展的同步性体现出来。仰韶文化后期可分两个阶段,大汶旧文化也有相应的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二看几乎同时出现小口高领瓮,很难说是谁影响了谁。仰韶文化出现带咀罐,而大汶口文化则出现盉,尽管器形不同,在带咀这一点上却是共同的。到第二阶段又几乎同时出现袋足器,不过仰韶文化是斝而大汶口文化是袋足鬶。至于在陶质、陶色和纹饰的变化趋势方面,在若干器物形制的细节方面,这种同步性几乎到处可见。只是这种发展并没有淹没两个文化自身的特色,毋宁说由于两个文化内容的日益丰富,它们的特色倒是比以前更加鲜明了。

    类似的情况在长江中游的新石器文化中也能看得出来。那里相当于仰韶文化后期第一阶段的是大溪文化晚期,相当于第二阶段的则是屈家岭文化。大溪文化分布干湖北大部、四川东部和湖南北部。其晚期石器多通体磨光,并广泛运用切割法和管钻法,典型器形有穿孔扁斧、圭形凿和有肩锛等。陶器多红色和黑色,也有少量灰色和米黄色的。纹饰有瓦纹、戳印纹和镂孔。一部分红陶施深红色陶衣,彩纹多用黑色画成波浪纹、旋涡纹、兰草纹、棂格纹等,米黄色陶上则画横带、方格和菱格纹等。有些黑陶上有朱绘,亦多几何图形,唯常因易于脱落而难于复原全形。大溪文化中最有代表性的器物是圈足盘、圈足簋、筒形瓶、双腹杯、小口壶等。其它有鼎、罐、盆、甑、碗等。

    大溪文化的居民种植水稻,许多房屋的垫基土和墙皮中都掺和了大量的稻草和稻壳。住房多平地起建,有的甚至筑成较周围稍高的台子。除单间外,也出现了双间的。房屋夹壁常用竹篾编成,有的柱子也用竹子来做。

    大溪文化的墓葬一般为单人长方土坑,葬式特别,有仰身屈肢(蹲踞式、跪式)和侧身屈肢等多种,而仰身直肢反较少见。

    屈家岭文化主要是继承了大溪文化,同时吸取了一部分仰韶文化的因素发展起来的。它的生产工具、经济乃至房屋建筑的技术都和大溪文化晚期相差不多,只是分间式房屋大为增加。一般是每所房子分为两间或三间,个别也有分为五、六间的。

    屈家岭文化的陶器多灰色,红陶和黑陶均甚少,也有部分米黄陶。有少量瓦纹、篦刷纹、篮纹和镂孔。彩陶减少,主要是米黄色蛋壳彩陶,其花纹除方格子和菱形格子外,多用有浓淡的墨汁在器内外晕染,犹如云彩。器形多扁足鼎、豆、杯、碗、圈足碗、高柄杯、罐、乳钵和臼等(图3—4)。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都同仰韶文化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大溪文化中的典型器物双腹杯,屈家岭文化中的典型器物蛋壳彩陶杯和粗陶高柄杯,都曾在仰韶文化后期遗存中发现过。仰韶文化后期秦王寨类型中分间房屋的出现可能也是受到了大溪文化晚期分间房屋的影响。大溪文化中的某些彩陶和屈家岭文化中的篮纹陶等,则应是受仰韶文化影响的产物。至于小口高领瓮的出现,以及折盘豆等的形制特点,则是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和大溪——屈家岭文化所共同有的,并且具有相同的发展阶段。

    图3—4 屈家岭文化的陶器(京山屈家岭出土)

    .罐;2.鼎;3.杯;4.甑;5.器盖;.8.彩陶碗;7.壶;9.0.彩陶纺轮;.豆。

    长江下游新石器文化发展的序列和阶段性虽然是比较清楚的,但相当于仰韶文化后期的遗存发现较少,似乎也不完全是同步的,同仰韶文化的关系也没有大汶口文化和大溪——屈家岭文化那样密切和直接。

    近年来,在安徽的江淮平原发现了薛家岗文化,它是因其典型遗址潜山薛家岗而得名的。该遗址的新石器文化可分四期,第一期文化遗物甚少,年代大体与马家浜文化相当;第四期遗存更少,年代应相当于龙山文化早期,都不在本节讨论的范围。第二、三期是该遗址的主要遗存,也应是薛家岗文化的主要内容。

    从某些迹象来看,第二期文化可能同刘林期相当,第三期文化可能同花厅期相当。第三期的碳4 年代3220±25B(T(4)草木灰,经树轮校正)也同花厅期差不多。但这两期的分界似不如大汶口文化和仰韶文化那样清楚。

    薛家岗第三期文化的主要特征,在石器方面是加工精细,已用管钻,通体磨光,以穿孔扁斧、多孔石刀和长条形有段石铸为大宗。穿孔扁斧中有的用红色绘花果形纹,恐非单纯的工具或武器,而是一种带仪仗性质的钺。多孔石刀依长短不同穿一、三、五、七、九、十一或十三孔,均为单数,最长达5. 厘米,有的也用红色绘花果形纹,本当是一种砍刀或铡刀而作为仪仗性器物。玉器也较发达,有斧、环、璜、管、琮等,有的上面还留有旋切痕迹。

    陶器以鼎、豆、壶为大宗,次为盆、碗、杯、鬶、甑等。鼎多釜形,凿形足,足根略起肩,与花厅期鼎足相近。另一种盆形鼎,宽扁足,足上有美丽的刻画纹,是本文化的一个特点。鬶身如壶,无流,条状把手,形状与第二期文化的鬶接近而有别于花厅期的圜把鬶。甑是套在鼎上用的,一般无底(箅),当是用竹篾或荆条编成的活动箅子来用的。这些陶器以黑灰色为主,多数为素面,不尚纹彩,只有少数刻划纹、戳印纹、弦纹和镂孔等,未见彩陶和彩绘陶(图3—5)。

    在太湖、杭州湾地区,相当于花厅期或薛家岗第三期文化的是松泽文化和越城期(或称张陵山类型),而相当于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则是良诸文化早期。在这个地区较早的遗存,从河姆渡文化到马家浜文化,近年都有许多发现,文化面貌比较清楚,从越城期起则资料甚少,要充分说明这一时期的文化特征及其同相邻文化的关系,还有待于更多的田野考古发现。

    总之,在仰韶文化后期,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的文化都已有了较大的发展,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和长江中游的大溪——屈家岭文化,在某些方面已经超过了仰韶文化,并给予仰韶文化以较大的影响。这些文化之间一方面有相当密切的联系,且发展阶段也大致是同步的;另一方面又各具特色,构成一幅丰富多彩的图景。这可以说是本阶段文化发展的一个总特点。

    石器制作技术和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我国新石器时代一般是打制石器和磨制石器并存,只是打制石器越来越少,磨制石器越来越多,并且从局部磨光发展到通体磨光。一般很少穿孔,穿孔方法也很原始(刮、挖、琢、燧石钻等)。到公元前3500 年左右进入铜石并用时代,打制石器已很少见,绝大多数是通体磨光,棱角方正。广泛采用切割法加工。穿孔器增加,且往往是管钻的。由此可见,作为新石器时代的最重要特征的磨制石器,在当时仅仅是初步的发展,到铜石并用时代才进入比较完善和成熟的阶段。

    这种变化如此明显,可以很容易找出许多例子来加以说明。河南陕县庙底沟一期应属新石器时代的晚期,在其约二千六百件石器中,打制的几乎占87%,磨制的仅3%稍多一点,穿孔仅占3.%;到庙底沟二期共82 件石器中,打制仅占3%稍多一点,磨制的迅速上升到8%以上,穿孔的亦占30%以上。郑州大河村三至五期石器4 件,几乎全为磨制,只是其中部分是局部磨光,穿孔亦占20%以上,且第四期就有管钻的扁斧。

    但各地石器制作技术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我们在这里要着重指出一个事实,就是在铜石并用时代,在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这一广大地区,正是仰韶文化的石器制作技术是最低的,无论大汶口文化,大溪——屈家岭文化,还是薛家岗三期文化等,其石器制作都已相当成熟,都比仰韶文化后期为高。大汶口墓地随葬的一七五件工具和二○六件装饰品全部都是磨制的,而且除砺石等外都是通体磨光的,有些甚至进行了抛光,略可鉴人。工具中穿孔者约占半数,装饰品几乎每件都穿孔,且大多数穿孔是用管钻的。玉器加工是石器加工的一个发展。大汶口有些玉器加工甚为精致,尤其是0 号墓随葬的一件墨玉穿孔扁斧,长9 厘米,轮廓方正,厚薄均匀,管钻穿孔,看起来就象是机械加工成的一样,洵为精品。

    薛家岗三期文化一四二件石器全部都是磨制的,少数也进行了抛光,穿孔一百件,占70%以上,而且都是管钻的。同地玉器也甚为发达,计一六八件,多用做装饰品,几乎都有穿孔,有些穿孔也是管钻的(图3—)。长江中游大溪文化晚期和屈家岭文化的石器制造也很精图3— 薛家岗文化的生产工具和玩具.2.石钺;3.有段石锛;4.有段石凿;5..石刀;7.石镞;8—0.陶球;.陶纺轮。

    美。例如在湖北松滋桂花树发现的一大批大溪文化晚期的石器,包括穿孔扁斧、锛、有肩锛、凿、圭形凿等,就几乎都是通体磨光的。有一件石斧中部有相对两道切锯凹槽,原来应是改制为石凿的,只是尚未最后裁断。另一件圭形凿上还清楚地留下了两边裁断的痕迹。扁斧均用管钻法穿孔,两面对钻②。

    屈家岭文化的石器也几乎全是磨制的,有些器物磨制甚精,并用管钻法穿孔。但遗址中有不少残器上保留部分打制痕迹,大概是制作过程中的残次品,在墓葬中一般不见。

    在湖北宜都红花套大溪文化晚期的遗存中曾发现多处石器制造场,有助于了解当时石器制造的工艺和程序。这种工场一般是从地面挖一个浅穴,直径二、三米或三、四米,周围有几个柱洞,大概上面要搭一个简陋的棚子。地面不平,中间稍稍凹下,里面堆满了料石及废石片,还有一些石器制造工具、半成品和残次品等。遗址处在长江边上,所用石料都是河滩上的砾石。石料的质地、大小和形状都是经过选择的,从而可尽量减少人为的加工。每个工场中放一两块石砧——也是从江边采来的大砾石,其长径约40—50 厘米,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经过砸击的疤痕。石砧旁边常能发现一些石锤,都是用便于握持的砾石充任。又分两种,一种较厚重而短,一边有许多砸击的疤痕,当是打击粗坯的工具。另一种较细长,体较轻,两端有砸击痕,当是琢击用具。将这些工具对照各种半成品、残次品来看,当时选料以后要经过打击,开出粗坯,然后要经过琢击成形。有些斧子经琢击后,磨磨刃口就可以了,大多数器物则通体磨光,有必要穿孔的器物则进行穿孔。遗址中发现的所有穿孔标本,如扁斧的孔壁多竖宜,有的孔始钻时由于偏位留下的旋转槽以及大量的石芯等,都说明当时是用管钻法穿孔的。

    对比仰韶后期遗存,虽也有通体磨光的石器,但并未占绝对多数;切割法和管钻法虽已采用,但寥寥可数。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一、大汶口文化、薛家岗第三期文化和大溪文化等的石器多出自墓葬,是成品和精品。而仰韶文化者多出自居址,成品、残次品混在一起,显得比较落后,屈家岭遗址也有类似的情况。

    严文明《论中国的铜石并用时代》,《史前研究》984 年第 期。 北京大学考古实习队《洛阳王湾遗址发掘简报》,《考古》9 年第4 期。严文明《从王湾看仰韶村》,《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989 年。

    ② 郑州市博物馆《郑州大河村遣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979 年第3 期。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渑池仰韶遗址980—98 年发掘报告》,《史前研究》985 年第3 期。二、经济类型的影响。仰韶文化地区为黄土,多种粟、黍,宜于用石铲翻耕和石刀(一种爪镰)割穗,这些工具并不一定要求制作如何精良才能使用;长江流域多水田,种稻,一般不用石铲也不用石刀收割,其石器主要是手工工具和武器,制作较农具稍微讲究一些。

    三、在充分考虑以上两条的情况下,恐怕还要承认当地文化发展水平确实较高,在石器以及玉器制造方面确实已超过了仰韶文化,从而才有可能对仰韶文化给予较大的影响。正如前面所已经谈到的,这正是仰韶后期黄河、长江流域文化发展的一个特点。

    这时的经济,一般仍是农业、养畜业、渔猎、采集和手工业相结合的一种综合经济,而农业显然已占居主要地位。

    由于自然环境和传统的不同,黄河流域同长江流域种植的作物和使用的农具是不同的。黄河流域种植的作物主要是粟。陕西西安半坡仰韶晚期的5号窖穴中发现有粟的朽灰。该窖穴口径.5,底径.8,深0.52 米,容积当为0.83 立方米,换算成新鲜小米当有一千余斤(每立方米粟重约200—300 斤)。河南临汝大张仰韶后期遗存中也发现有粟粒。在山东,胶县三里河一座大汶口文化晚期的粮食库房中有一个储粮窖穴,容积约有3 立方米,中间储满粟的朽灰②,如换算成新鲜粟当有三、四千斤(图3—7)。这类窖穴,在一个遗址中往往是成群分布的,只是多为空窖,不是万不得已,人们不会把粮食遗留下来听其腐烂。如果考虑到这些情况,当时粮食的生产量和储量图3—7 大汶口文化晚期的粮仓是很可观的。

    是很可观的。

    粟是一种耐旱作物。而黄河流域属半干旱地带,年雨量只有400—700毫米左右,冬春苦旱而夏季高温多雨,最适于粟的生长。现有考古资料表明,至少在公元前000 年左右的磁山文化时期便已种植粟类作物,仰韶后期仅仅是进一步发展了粟的生产。这种发展的程度如果单从发现的谷物遗存本身是不易估计的,而农具的发展倒是一个较明确的指示物。

    早在磁山文化时期就已有舌形石铲了,个体甚小,当是一种挖土或翻土工具。仰韶前期石铲变得十分宽大而厚重,一件就有好几斤重。不但仰韶文化如此,在同期的河北、山东等地的新石器文化中也是如此。到了仰韶后期,石铲变得较为规范化。主要有两种形态,一是梯形或近长方形,二是有肩的长方形,后者与以后出现的青铜铲乃至铁雷的形状已经十分相近。这些铲都较扁薄,刃部平直或近乎平直,上面有八字形的磨蚀沟,是长期挖土而形成的典型的使用痕迹。这种工具当然也可以用于一般的土建工程,如挖窖穴、挖半地穴式房基甚至挖墓等,都是很适用的。但它同时又可做为翻地的农具。根据先秦文献记载,中国古代在犁出现以前的耕具主要是耒耜,耒是全木质的不易保存。耜在象形文字中有一个宽体的头,当即是铲,可能大部分是石铲。或者反过来说,考古发现的一般被称为石铲的农具可能即是耜头。有人 与大汶口早期墓处于同一文化期的山东诸城呈子一期M7 所出木炭的4。年代,经校正为公元前3550±5 年。

    山东省文物管理处等《大汶口》,文物出版社,974 年。

    ② 安徽省文物工作队《潜山薛家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982 年第3 期。把这一时期的农业称为耙耕农业不是没有道理的。

    仰韶后期石铲的进步性主要体现在形制趋向于合理化。磁山文化的石铲个体大小,工作效率有限。仰韶前期石铲又过于宽大厚重,难于安柄,即使当时人体力较强恐怕也不那么方便。仰韶后期的石铲可谓不大不小,重量适中,无论是梯形铲还是有肩铲都较易于安柄。后来的青铜铲和铁铲都模仿和继承了这时出现的有肩石铲,正是说明这种形制已趋于合理化从而长期稳定下来了。

    仰韶文化的收割用农具主要是石刀,确切些说是石爪镰。仰韶前期就已有了爪镰,但数量较少,多是用陶片改制的。个别石爪镰则多是打成两侧带缺口的式样。仰韶后期的石刀则多为长方形,磨制,背穿一孔。这在形制的合理化方面已经迈出了一大步。到龙山文化的时代一般为长方形穿双孔,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半月形穿双孔的,这两种形态一直继承到现代,只不过用钱代替石头罢了。

    既然仰韶后期在两种主要农具的形制合理化方面都有很大进步,其效率亦当有显著的提高。这一情况或可从一个方面说明当时农业有了较大进展,在耜耕农业的总范围内发展到了一个较高的阶段。

    在原始农业发展的总进程中,长江流域一开始就走着不同的道路。那里主要是种植水稻,相应也使用着不同的农具。

    在大溪文化晚期的遗存中发现稻谷、稻壳或稻草(炭化的,或只留痕迹的)的地点有湖北宜都红花套、江陵毛家山和湖南礼县三元宫等处,在屈家岭文化中发现同类遗存的地点有湖北武昌放鹰台、京山屈家岭、郧县青龙泉、河南浙川黄楝树等处。它们大多是掺在泥土中抹墙或垫房基的。单是屈家岭一处,在面积约500 平方米的范围内,就发现大量掺有稻谷壳和稻草的红烧土,总量约达200 立方米,有的地方稻壳和稻草密结成层,其数量是十分巨大的。

    在长江下游发现稻谷遗存的有安徽潜山薛家岗和浙江吴兴钱山漾的良渚文化早期遗存等。

    放鹰合和屈家岭等地发现的稻谷遗存,经已故水稻学家丁颖鉴定,认为是粳稻。那些稻粒一般长7 毫米,宽约3.5 毫米,谷壳呈谈秆黄或灰秆黄色,稃面有格子形颗粒突起,稃棱和稃间有茸毛,稃端有粗大芒尖,同现代栽培种比较,接近于大粒的粳型品种②。

    当时的稻作农业使用什么农具至今尚不甚清楚。没有发现石铲,也没有发现象浙江余姚河姆渡那样的骨铲或木铲。在长江流域,土壤一般微带酸性,骨器、木器都极易腐坏。如果不是象河姆渡那样的特殊条件(地下水位高并较稳定,文化层基本隔离空气),这类器物是很难保存下来的。而鉴于水田翻泥的特殊需要,骨铲或木铲比石铲要好用一些。

    长江流域也没有发现爪镰式石刀或陶刀,仅在屈家岭发现过少量石镰。

    这是因为水稻不宜用爪镰收割,也不一定用镰收割。很可能仅在少数情况下用镰,而大部分直接用手捋。

    鉴于长江流域在这一时期文化的发展水平已不低于黄河流域,石器制作技术甚至较仰韶文化为高。再考虑到现已发现的那样普遍而大量的稻谷遗 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湖北松滋县桂花树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97 年第3 期。②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队《京山屈家岭》;文物出版社,95 年。

    存,其农业生产水平当亦同仰韶文化不相上下。

    制陶业的进步和彩陶的衰退我国新石器时代的陶器生产,到公元首3500 年左右即发生显著的变化。

    那就是用快轮制坯代替手制,用密封饮窑制造还原气氛的烧法代替敞口氧化烧法,用拍印纹饰或打磨光滑的方法来代替画彩,这一过程继续了将近一千年,到公元前200 年左右才基本完成。

    早先的陶器制坯方法,有直接捏塑、泥条盘筑、泥圈叠筑和泥片敷筑等各种,统名之曰手制。到仰韶前期的许多陶器已开始用慢轮修整。仰韶文化后期、大汉口文化、屈家岭文化和薛家岗第三期文化等都开始出现完全由快轮拉坯制造的陶器,只是比例尚小,又多属小型器,如碗、碟、杯和小罐之类,其趋势则是逐渐加多的。

    与此同时,各地陶窑普遍进行了改革。河南郑州林山紫、陕县庙底沟和山东泰安大汶口等地发现的陶窑,都是由火膛伸出两三股主火道,由主火道再分出若干支火道,火道上面筑算,箅面满布火眼,这就使窑室内的火力比较均匀。与仰韶前期只有两股火道,窑箅上仅有一圈火眼者大不相同(图3—8)。再者,林山砦和庙底沟陶窑都发现有残窑壁,均为内收,完全不同于仰韶前期窑的直壁。这种窑壁内收的作法当是为了封窑的方便。在陶器烧到一定火候时密封饮窑,就会制造出还原气氛而烧出灰陶,此时如果让大量松烟进入,使其发生渗炭作用,就会烧出很好的黑陶,可见这一时期黑陶和灰陶的逐渐增加,与陶窑的改变均有直接的关系。

    红陶和灰、黑陶器数量的消长在各地都表现得十分明显。例如河南陕县庙底沟一期(仰韶前期之末)红陶为89.4%,灰陶为0.34%,黑陶仅0.03%二期(仰韶后期之末)则一变而为灰陶占97.07%,黑陶0.88%,红陶只有2.05%。郑州大河村也有类似的过程,它的第一、二期(仰韶前期)红陶占80.85%,灰陶占8.5%,白陶占0.5%;而第三至五期(仰韶后期)灰陶已上升为7.03%,红陶降为35.7%,另有少量的黑陶和白陶。大汶口文化以陶色多样化为特点,据泰安大汶口墓地随葬一0 九七件陶器中,红陶(包括彩陶)仅占32.45%,其它是灰陶图3—8 庙底沟二期文化的陶窑(三门峡市庙底沟出土)

    上,顶视图,下.剖面图。

    37.0%,黑陶2.49%,白陶8.05%。灰、黑、白陶加起来已是红陶的2.08 倍。

    仰韶文化及其同时代的诸原始文化是以彩陶著称的,而彩纹最适于画在红陶上,红陶的减少使得彩陶也跟着减少。彩陶的风格也发生很大变化,母题逐渐减少,色彩单调(但有个别的例外),最后线条也走向草率而终至消失。

    仰韶前期的彩陶花纹多是用几何图形构成的,较早的多直边(三角纹、宽带纹、菱形纹、细腰纹等),较晚的多曲边(凹边三角纹、新月纹、圆点纹等),较少使用线条。仰韶后期恰恰相反,多用线条(直线、曲线等)而很少用几何形图形。前一时期的动物花纹到这时也已消失。

    除以上共同的趋势外,各地彩陶的衰退的速度和消失的时间不同,具体纹饰内容也有很大差别,它们是划分文化类型,并进而探索人们共同体的分布及其相互关系的重要资料。

    仰韶后期在陕西渭河流域和山西南部已极少彩陶。著名的西安半坡遗址仅在一件宽平缘盆的缘面画了几道平行红色线条。山西芮城西王村也只有几片陶片上画红色或黑色线条。但在晋中的太原义井和太谷白燕等地则仍保留较多彩陶。义井彩陶多用红色粗条画成网格、平行线和重环纹等,也有少数棋盘格纹。自燕则常用黑色镶边的赭色宽带画成卷曲纹和平行条纹等。

    河南中西部的伊洛——郑州地区彩陶也较多,发展阶段十分明显。较早的一期,如大河村第三期和王湾二期一段,还保留有仰韶前期的若干特色。有些陶器先施白衣,再在上面用黑红二色画彩,花纹有六角星纹、太阳纹、重圈纹、细腰纹和网格纹(带形、菱形、方形等)等。第二期如大河村第四期和王湾二期二、三段,已无白衣,多为红彩,纹样以带状网格纹为主,其它还有∽纹、X 纹、水草纹等。第三期如王湾二期四段或庙底沟二期,只剩带状网格纹一种,且笔道草率,数量亦极少。此后就再不见彩陶了。

    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是木司空类犁的分布地区。那里的彩陶多用红色勾画,纹样主要有细腰纹、豆荚纹、竹叶纹、双钩纹,也有少量带状网格纹。其后发展到台口一期,彩陶已极为稀少,仅用红色或黑色线条画成带状网格纹和平行线纹等。

    山东境内大汶口文化的彩陶多饰红衣,用红色、黑色或黑白两色画彩。

    早期花纹有三角纹、三角形网格纹、带状网格纹、波形纹和折波纹等。晚期在大部分地方已经消失,唯个别地方的少数大墓中作为工艺品随葬,故反而做得特别精致。纹样多用黑白两色画在红色陶衣上,有旋涡纹、菱形纹、三角纹和网格纹等。

    长江中游大溪文化晚期的彩陶分为两种,一种在红陶上用黑色粗线条画成绚索纹、旋涡纹和草叶纹等;另一种在米黄陶上画黑色格子纹、菱形纹等。在某些黑陶上则有朱绘的图案花纹。屈家岭文化继承了大溪文化的第二种彩陶而又有所发展。所有彩陶几乎都是米黄色的,胎壁甚薄,称为蛋壳彩陶。其花纹或用红色画网格纹、旋涡纹和棋盘格纹等,而大部分是用浓淡不等的墨色在器内外晕染,有如雨天的云彩,这是屈家岭文化的一个突出的特征。此外,屈家岭文化还有大量彩陶纺轮,多用红色线条(少数用黑色)画成中心对称的旋涡纹、重圈纹、交错平行线纹等,也有满天星纹和太极形纹。长江下游的彩陶本来就不发达,到崧泽期已只有个别彩陶,而同时发展了较多的彩绘陶。薛家岗三期文化没有彩陶,也没有彩绘陶,而在某些石钺和多孔石刀上有花果形朱绘。良渚文化早期有个别彩绘,似为漆绘。同时在某些红陶高领瓮上有深红线条画成的旋涡纹和平行线纹等,与大汶口文化晚期的彩陶颇多相似之处。

    总而言之,各地彩陶不管有多少差别,也不论其自身多少变化,在公元前3500 年以后都已走向衰落的道路,并且或迟或早地消失了。到公元前200年以后,也就是铜石并用时代晚期,在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的广大地区就再也看不到彩陶了。代之而起的主要是篮纹陶,它以黄河中游为多,黄河下游和长江中游较少,长江下游仅见个别的例子。黄河中游除篮纹陶外还有绳纹和少量方格纹陶器,其它地区则多素面无纹,表面常打磨光亮,或者加饰一些弦纹、刻划纹、戳印纹和镂孔等,加上陶色又多为灰黑色,显得素静淡雅,与彩陶那种鲜艳华丽的风格迥然不同。

    这种审美观念的变化,直接的原因,是烧窑技术的改变。既然烧出的大多是灰黑陶,在这种陶器上是很难画彩的;人们试验了一下用朱绘和彩绘来代替,终因易于脱落、不便使用而未能继续发展。但烧窑技术的改变,又可能与窑体扩大有关。仰韶前期的陶窑,窑室直径一般在0.8 米左右。而后期的窑室直径往往达到 米左右。大汶口的陶窑(属大汶口文化晚期)更大,窑室直径达.83 米。这样大的窑敞口煅烧难于保持稳定的高温。而封顶窑则比较易于解决这个问题。

    由于生产的发展,人们对于陶器的需求不断增长,对陶器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陶窑的扩大乃是提高陶器生产水平的总的努力中的一个部分。而当时已开始的轮制技术则不但能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能使产品体态匀称,厚薄一致。这两种技术改革以及制陶业人员的相对专业化,使得当时的陶器生产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说到制陶业人员的相对专业化,只要同仰韶前期相比就能看得比较清楚。仰韶前期的一些居址旁边,如陕西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和华县泉护村等地,都发现过集中的窑群,当时烧陶显然是一种集体的作业。仰韶后期以及同时期的其它考古学文化中至今没有发现那样集中的窑群。而在大汶口文化的若干墓葬中,有时随葬数量极多的陶器。例如山东曲阜西夏侯一号墓随葬一一九件陶器,其中单是鼎就有三十一件,豆有四十二件。临沂大范庄十七号墓随葬八十五件陶器,其中背水壶即有四十一件,瓶三十二件,同地十八号墓随葬七十六件陶器,单背水壶就有四十四件②。莒县大朱村有一座墓中单是高柄杯就随葬一0 三件。这样集中地用陶器随葬,显然不是为了死者冥中的生活需要,即在生时也没有这种需要。如果死者是某种专业化的陶工,陶器是他用以交换其它生活必需品的财富,那么死后用那么多陶器随葬就比较容易理解了。陶器生产的专业化也就意味着经常**换的发展,即原始商品经济的发展。它对文化的传布显然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其所以在河南仰韶文化的腹地能够发现不少大汶口文化的陶器,从这里也可得到部分的解释。分间房屋的出现和家庭形态的变化从前的房屋都是单间的。从公元前3500 年以后,不少地方陆续出现一些分间式房屋,尤以河南和湖北地区的仰韶文化与屈家岭文化居民中最为流行。

    河南郑州大河村曾发现许多分间房屋,其中两间的两座(F7、8,F9、20)、四间的也是两座(F—4、F—9),分别属于第三期和第四期。

    第十七、十八号房子(F7、8)是一个套间,中间有门道相通。第十九、二十号房子则是相连的两间房,保存甚好,可作为这类房子的一个典型。此房坐北朝南,西间(F20)较大,南北4.3,东西3.7 米,室内面积约5.2平方米。南边开门,室内中间偏东有一灶台。东间(F 9)南北3.3,东西2.3 米,室内面积约7. 平方米。东墙北端开门,宽0.2 米,中有门限。门外设门垛,室内西北角有灶台。

    这座房屋的格局连同室外地坪和窖穴应是一次设计的。建造的工艺和程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93 年,第45—4 页。② 黄其煦《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衣耕文化中的作物》,《农业考古》982 年第2 期。序大体是.平好地基,铺垫较干燥的草泥,其上抹砂浆,再在其上挖好墙壁的基糟,在房子南挖窖穴;2.在基槽内立木柱,有的间距仅约8 厘米,有的间距达0.3 米,其间填若干芦苇束,然后每隔约0 厘米绑一横木,使整个墙壁固结在一起,同时用木条架起屋顶;3.用草拌泥涂抹屋顶及墙壁内外,再用沙浆抹墙皮及屋面4.用沙浆抹地皮数层,再做方形灶台及挡火墙。

    这种房子复原起来可能是两面坡或三面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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