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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浅谈周易 噬嗑卦(离上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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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卷:浅谈周易 噬嗑卦(离上震下) (第2/2页)

就像咬柔软的肉那样容易,给以其割鼻之刑,而起到惩戒效果,故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解译:腊肉,晒干之肉。毒,味浓。六三阴柔,不中不正,优柔寡断,施用刑罚时不能公正适切的顺利进行,就像咬坚硬而又味道浓烈的干肉,不易下咽,会有小挫折,但经过咬碎后,就能排除障碍,最终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解译:干胏zi,晒干的带骨的肉块,比喻难以施刑者。金,刚;矢,直。金矢,比喻秉性刚直者。九四施用刑罚时不能顺利进行,犹如咬带骨的干肉块,而触之于骨,难以咬合,唯其阳刚,秉性如金石般之刚直,故有利于在艰难中贞正自守,获得吉祥。未光,之九四深陷艰难而光明不显。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解译:噬干肉,喻施刑于不服者。黄金,喻人心之刚硬坚贞者。六五施用刑罚时不能顺利进行,犹如噬咬干肉而无法下咽,必须以黄金般刚毅之品质来坚守正道,虽有危险,但处理问题方式得当而最终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解译:何,同荷,负荷。校,木制项上之枷锁。对项上荷枷者,从下往上看,不见耳朵,故曰“灭耳”。上九刚愎自用,有聪不明,屡受劝诫而充耳不闻,纵情声色之欲而羁凶,颈项上被套上枷锁,施以严惩,故有凶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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