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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沉重的“红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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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章 沉重的“红帽子 (第2/3页)

委作出的任免决定,但对陈提出的行政赔偿诉求不予受理。

    直到二OO三年12月12日,GD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了万山市经委对陈锦洪地两个任免通知属行政违法,依法予以撤销,但对原告提出地1。6亿巨额索赔仍然不予受理。

    GD省高院的终审结果还就陈锦洪关于企业性质地界定问题。作出裁决,根据工商局原登记的企业性质,认定兴业集团是集体所有制企业。

    同时,GD省高院就行政赔偿诉求作出答复:陈锦洪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实万山市经委对其作出的免职行为。造成了他个人地经济损失,也未能举证证明要求赔偿的具体数额。

    对于这个结果。陈锦洪那是肯定不能接受的。

    在这么多年来,为了打官司。陈锦洪一共换了五个律师。他从来没有停止过上诉的步伐,从万山到GZ市。再到北京然后是不停地等待,不停地失望……

    陈锦洪始终没想明白-----辛辛苦苦打赢官司,为什么分文赔偿都没拿到?

    “这个案子太复杂了,牵涉到太多的部门利益,虽然很多媒体在帮陈锦洪伸张正义,红帽子企业遗留下来的问题企业。远远不止兴业一家,行政索赔难度太大了,几乎不可能。”曾帮助他打赢行政诉讼地律师决定退出。陈锦洪曾哭着挽留,但他还是态度坚决。

    其实,在珠三角这块因改革开放而富裕起来的地方,红帽子企业家的悲情与坎坷。曾经多次在这里上演。

    曾经风光无限的李经纬率领他的健力宝团队在打造成八十年代广东、乃至中国的一张名片,同时李经纬也陷入了扑朔迷离、一波三折的健力宝产权交易事件。

    最终,李经纬因涉嫌贪污罪而被立案。

    而陈锦洪已经吃了“铁心丸”,要将“这场官司打到底”。

    在二OO六年,他以万山市工商局不作为和渎职为由。将其追加为被告,并再次提行政赔偿请求,均以“该起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为由被法院驳回。

    二OO八年,陈锦洪案入选中央电视台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坐标”案件。

    之后,陈锦洪又盼到了一丝希望:GD省高院将此案发回佛山市中院再审。

    举行再审听证的当天,从身价千万的企业主到一无所有“下岗工人”地“红帽子”企业家陈建平。也出现在法庭的旁听席。

    他之所以早早从GZ赶来万山,是因为自己和陈锦洪有着相同地遭遇。

    陈建平穿着相当朴素,背了个旧得发黄的书包。谁也不会想到,他曾经是GZ市一家价值2000万元地大型制衣厂老板,在工厂发展到高峰期时突然被所挂靠的灵山镇政府下属企业灵山公司注销,2000万元资产和20年的付出,就此回到原点。

    昔日和陈锦洪交情较好的一些万山市经委和工商局官员退休以后,偶尔也会来他简单的小屋里看望这个老朋友。万山市经委一位退休官员还亲自写了“他年若是得志时,敢笑黄巢不丈夫”的字幅鼓励这位执着地老人,陈锦洪把字幅装裱起来挂在了小屋最显眼的位置。

    夜深人静的时候,陈锦洪说他也会感到孤独,这时候他喜欢喝上几口,在他小屋里能看到,那台破旧的电视机旁边。凌乱地散放着已经喝光的酒瓶,标着“百年糊涂”玻璃商标的瓶身上套了一个显眼的红盖子。

    六月十八日上午,备受海内外媒体及司法界关注地“中国行政第一案”------万山市民陈锦洪诉万山市经委(现更名为万山市经济贸易局)和万山市工商局行政侵权,并索赔国家赔偿1。6亿人民币地“民告官”案,在佛山市中级法院举行公开听证。

    一场持续了13年的马拉松式地民告官案背后,是一介草民陈锦洪从黑发告到了白发,从千万富翁。变成如今债台高筑的负翁……

    听证会的举行。意味着这一曾经轰动全国的天价索赔案再审程序已经启动,在即将被人们淡忘时,该案或将再一次被激活,一个典型的红帽子企业主的曲折命运再一次展示在民众面前。

    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类似“红帽子”企业式的产权结构不清晰的悲剧居然还没有理清,与陈锦洪有着同样遭遇的“红帽子”企业主。依然还在坚持着要将官司打到底。

    作为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产物,私人企业通过加戴“红帽子”,挟融资便利等优势,发展壮大。对利益双方来说,企业都是一个难以放弃的“金库”,但是由于政府的政策、企业没有清晰地产权结构,于是,产权纠纷就出现了。

    成也红帽子,败也红帽子,陈锦洪的身上附着太多时代色彩。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还针对“姓资姓社”问题的争论一直不休,私营企业的发展。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私人出资要办企业,必须挂靠在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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