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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本卷和下卷(第十二卷)都是论述中国近代时期历史的。本卷是近代前编,论述自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至99 年五四运动前夜近80 年的历史。中国近代的历史,是中国人民置身近代洪炉接受考验的历史,是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都遭到失败时期的历史,而从总相上看又是阻碍西方帝国主义东侵的历史。这是一段很值得深入探讨的历史。

    对于这段历史的看法,在980 年出版的《中国通史纲要》的叙论中,我们曾有所论述。在那里,我们称这段历史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我们写道“在这个时期里,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并残酷地统治了中国,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较封建社会时代的情况复杂了。社会经济的主要成分,除封建地主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继续存在外,出现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又包括帝国主义资本、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三个部分。帝国主义经济势力在中国社会生活中起着支配的作用,封建经济则占有显著的优势地位,二者并互相勾结在一起。官僚买办资本是帝国主义经济的附庸,并跟封建剥削关系紧密相联结。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十分微弱,没有成为一个能独立的经济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占重要地位,而且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都有这样那样的联系。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下,中国农村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商品生产发展了,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经济生活却越来越陷入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漩涡。这些情况,表现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主要特点。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激烈变化,阶级关系也发生新的变化。外国资产阶级在侵入中国后,成了中国社会生活里面一种统治力量,操纵控制中国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他们不仅扶植和支持封建地主阶级,使其变成他们统治中国的支柱,而且造成了为其侵略需要服务的买办阶级。在封建地主阶级内部,新起的军阀官僚地主在外国资产阶级的支持下,代替了原来的官绅地主占支配地位。军阀官僚地主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附庸,而且一般都还兼有早期官僚资本家的身份,具有浓厚的买办性。他们在地主阶级政权中握有实权,成为举足轻重的势力。这也是地主阶级政权买办化的重要表现。农民阶级主要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约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七八十。在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压迫剥削下,农民日益贫困破产,出现了自耕农减少、佃农增加的趋势。民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这个时期新产生的两个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为其经济地位所决定,是一个带有两重性的阶级,一方面有在一定时期中和一定程度上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革命性,一方面又存在了对革命敌人的妥协性。无产阶级是最伟大、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它还没有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还是作为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追随者参加革命。”

    对于上述这些看法,我们现在还没有改变。

    本卷是《中国通史》的第十一卷,原由林增平、章开沅、龚书铎同志主编。嗣林增平同志因病去世,章开沅同志因工作过忙难以分身,本卷改由龚书铎同志主编。林增平同志923 年生于江西萍乡安源,947 年毕业于江西中正大学文史系,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校长,992 年逝世。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七章。章开沅同志92 年生于浙江吴兴(今湖州市),948 年中原大学政治研究室研究生。现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曾任该校校长兼历史研究所所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章。

    本卷主编龚书铎同志,929 年生于福建泉州,952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留校任教至今。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史学研究所所长、北京市历史学会会长、中国史学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历史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评议组副组长等职。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第三章;乙编综述部分第一章、第二章、第四章至第十六章;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二章。

    本卷编写之初,曾组织编写组。除上述三位同志外,编写组的成员还有王庆成、李侃、李进修和戴学稷诸同志。

    王庆成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章。

    李侃同志,中华书局原总编、编审。他分别与陈东林、吴杰同志为本卷合撰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章、第十六章。

    李进修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七章。

    戴学稷同志,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他与黄国盛同志为本卷丙编典志部分合撰了第九章;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一章,并与黄名长同志合撰了第九章。

    参加本卷编撰工作的同志还有张守常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第一章。

    郑师渠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副校长、博士。他撰写了甲编序说部分第二章。

    杨益茂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一章第一、二、三、四节,第七章。

    杨直民同志,北京农业大学教授。他为本卷丙编典志部分撰写了第一章第五节。

    颜吾芟同志,北方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讲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的第二章。

    华世珍同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列主义理论教学部副教授。她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三章、第六章、第八章。

    刘先觉同志,东南大学建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一节的建筑部分。

    颜元亮同志,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一节的水利部分。

    黄晞同志,水电部科技情报研究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技术》杂志主编。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电力部分。

    李进尧同志,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煤炭部分。

    凌光同志,石油部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石油史研究室编辑。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二节的石油部分。

    招冀同志,中国金属学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坤仪同志,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史研究所教授。关锦镗同志,中南工业大学教授。他们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的第三节。

    杜金铭同志,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席龙飞同志,武汉交通科技大学船舶及海洋工程系教授。李成智同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锺允若同志,邮电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主任级高级工程师。他们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的第四节。

    刘登仕同志,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西南兵工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五节兵器部分。

    盛维勇同志,北京化工大学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五节的化工部分。

    周启澄同志,中国纺织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纺织部分。

    倪莉同志,三峡移民开发局硕士。她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陶瓷部分。

    王诗文同志,云南省设计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造纸部分。

    张树栋同志,印刷工业出版社副编审。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四章第六节的印刷部分。

    齐戈同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培训部教授兼主任。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五章。

    黄国盛同志,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他与戴学稷同志为本卷合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九章。

    范明辛同志,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章。

    孙占元同志,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二章;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三章。

    秦宝琦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四章。

    沈其新同志,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五章。

    罗福惠同志,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原所长、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六章。

    王立言同志,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她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七章。

    彭平一同志,湖南株洲教育学院副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丙编典志部分第十八章。

    陈东林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他与李侃同志为本卷合撰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章。

    苏双碧同志,《求是》杂志原副总编、编审。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四章、第五章。

    杨怀中同志,宁夏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名誉院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六章。

    王道成同志,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七章。

    钟康模同志,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兼副校长。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八章。

    黄名长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与戴学稷同志为本卷合撰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九章。

    穆渊同志,新疆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章。黄绮文同志,汕头大学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一章。

    桑咸之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教授,已故。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第十二章。

    史革新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四章。

    汤志钧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五章、第二十六章。

    吴杰同志,现代出版社副编审。他与李侃同志为本卷合撰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六章。

    王俊义同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总编辑、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八章。

    陈铮同志,中华书局编审。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十九章。

    王渝生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中国科技史学会秘书长,博士导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一章。

    王扬宗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二章,并与张藜同志合撰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七章。赵慧芝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编审。她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三章。

    黄彦同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孙中山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他与王杰同志为本卷合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四章。

    王杰同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孙中山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他与黄彦同志为本卷合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四章。

    易春秋同志,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五章。

    郑云山同志,杭州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八章。

    陈旭麓同志,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已故。他与何泽福同志为本卷合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九章。

    何泽福同志,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他与陈旭麓同志为本卷合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二十九章。

    侯宜杰同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审。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章。

    刘泱泱同志,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一章。

    张奠宙同志,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教授。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三章。

    丁蔚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四章。

    程维枢同志,中国科学院院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原中央气象局总工程师、副局长,已故。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五章。

    王冰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六章。

    张藜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与王扬宗同志为本卷丁编传记部分合写了第三十七章。

    艾素珍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副编审。她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八章。

    罗桂环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三十九章。

    蔡景峰同志,中医研究院医史文献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四十章。

    林文照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自然科学史研究》杂志主编。他为本卷撰写了丁编传记部分第四十一章。

    何绍庚同志,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他为本卷做了科技部分的组稿工作,并审定了丙编典志部分和丁编传记部分的科学技术方面的全部稿件。

    刘雪英同志,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她为本卷撰写了综述部分的第三章,并做了本卷选图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宫伟同志参与了图片拍摄工作。

    本卷赖各位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完稿。关于这一段历史的研究,究竟还不算太成熟,我们还需要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胡绳同志和刘大年同志分别为本卷上、下册题写书名,我们在此表示感谢。

    白寿彝998 年4 月 日于北京第一章文献资料有关中国近代史的文献资料非常丰富,仅中文文献就有官方的印书、史书、档案,私家的文集、日记、书信,以及地方志、报刊等。此外,还有大量外文资料。这里只就中文文献(含译为中文的外文资料)分类择要介绍。第一节政府官书清代皇帝每天都要批阅奏章,发布谕旨,这就形成了以皇帝为中心、以皇帝的谕旨和臣下的题奏为主要内容的档案。主要以这些档案为根据修成的官书我们称之为政府官书。它是那个时代重要的历史文献。

    综合类官书可以其内容分类。关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内容的,我们把它们归结为一类,可以称之为综合类政府官书。这一类政府官书主要有《实录》和《圣训》、《东华录》等,以及民国政府的《公报》。现分述如下《实录》和《圣训》清沿明制,每一皇帝死后,例开实录馆,根据这个皇帝在位时的起居注和其他日常办公的有关档案,用编年体的形式编纂他这一朝有关朝章国政的大事记,称作该皇帝的实录。光绪皇帝死后,他的实录到民国年间才修成,其时宣统皇帝也已逊位,所以便把宣统一朝三年间的事情也编纂成书,称作《宣统政纪》。实录修成后缮写满、汉、蒙文本若干部,存放在北京宫中,另送一部藏在盛京(沈阳)清故宫的崇谟阁。

    伪满“满日文化协会”将崇谟阁藏历朝实录以及《宣统政纪》,合起来影印出版,总名之为《大清历朝实录》。后在94 年,台湾华文书局又据伪满影印本翻印。有关中日甲午战争部分中,凡日本方面忌讳的字眼均经挖改,如“赴倭责问”改为“赴日询问”,“倭势猖獗”改为“敌情叵测”,但未增减字句。现在中华书局根据北京所藏善本影印,名《清实录》,已于987年出齐,当是最好的版本。

    实录体例,按年月日纪事。所据原档日期,在实录中改用干支。仅于每月初一这一天的干支下面书一“朔”字,由此可以推知本月以下干支各是哪一天。

    实录记载皇帝的举止言行,包括典礼、祭祀、视朝、巡幸等;各部院及地方学政以上官职除授,武职总兵以上除授,新疆、西藏等地将军及领队大臣以上官职除授,奉使国外,陛见,大臣进退奖惩;官缺裁设,衙署移驻;文武官员选法、品级、考课则例有大更动者;每岁人丁、户口、田地税粮,蠲免粮赋;漕运、钱法、茶盐、榷关则例有更动者;官员俸禄和军士月粮则例有更动者;定礼仪、正乐律、治历法、勘方舆一切经钦定者;天象云物、气候应征、日食、星变、地震等,颁历进春;乡试、会试、殿试、传胪;国子监及直省学政条例有更定者;恩赏、旌表;命将出师,调兵筹饷,开拓疆土,改土归流;兵制、驿传;刑罚;坛庙工程,河堤水利,等等。可以说,举凡朝章国政,无所不包,事无巨细,均由皇帝躬亲裁决。

    清朝实录,自道光以后属于近代,计《宣宗成皇帝实录》47 卷、《文宗显皇帝实录》35 卷、《穆宗毅皇帝实录》374 卷、《德宗景皇帝实录》597卷,以及《宣统政纪》70 卷。清朝实录,自乾隆以后,记事者少,主要是选录上谕,几乎成为按日排比的谕旨汇编。

    臣下奏章,只在上谕中扼要述其内容,而后书明皇帝是如何裁处的。外省来的奏报,不是按出奏的日期编排,而是按皇帝批阅裁处的日期编排。为封建**皇帝修实录,自然是以维护封建皇权的统治为其根本思想。对人民革命斗争的诬蔑,对封建伦理道德的宣扬,对皇权的崇拜和皇仁的感戴,都是当时封建统治阶级政治需要的反映。作为史料来看,实录的价值是高的()内容重要。实录记载皇帝的活动,记载他发出谕旨,批答奏章,这是最高层的核心文献。这些记载,一般来说都是有关朝章国政的大事。(2)材料丰富。实录所涉及的诏令奏章,包括了一朝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以及天象星变等自然现象的记载,内容十分丰富,且卷帙浩繁,道光朝以下的实录,即达到873 卷。(3)编纂体裁优越。实录为编年体的史料长编,历朝大事均按时间顺序扼要记载,便于了解一代大政的主要线索。(4)史料的可信性强。实录根据起居注和其他有关档案编纂而成,所根据的多系原始文件,是第一手资料。

    不过实录是为本朝皇帝编纂的,和易代以后为前朝皇帝修史者不同,歌功颂德自不待言,有对朝廷不利之处,或回避或篡改。清初《实录》一改再改,已为治清史者所熟知。近代《实录》,亦不免有“不实”之处。例如咸丰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咸丰皇帝病危,召内廷王大臣在寝宫奉面谕写了两道谕旨()“皇长子御名(按指载淳)著立为皇太子。特谕。”(2)“皇长子御名现立为皇太子,著派载垣、端华、景寿、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尽心辅弼,赞襄一切政务。特谕。”这两道谕旨的原件至今尚在,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军机处上谕档》中。而在西太后等发动辛西政变后否认咸丰皇帝派八大臣“赞襄一切政务”的遗命,说那是肃顺等人矫诏,“自不应纂入实录中”。咸丰、同治两朝的实录均只编入立载淳为皇太子的上谕,对咸丰派八大臣赞襄政务的上谕则讳莫如深。

    收入实录的上谕,有些被篡改。例如光绪二十六年(900)义和团运动时期,六月初六日乙亥谕内阁云“现在朝廷弹压(招抚)义和团民,各以安分(忠义)相勉,不许妄动,以安人心(同仇敌忾,万众一心)。”括号里是根据档案校出的原文,可以看出,把褒奖义和团篡改成弹压义和团,已远非原意。所以又有实录不实之讥。

    实录馆纂修每朝《实录》的时候,又选取部分谕旨,编成该朝《圣训》,“垂训后世”,教育子孙。乾隆二年五月上谕,命令汇刻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五朝《圣训》,颁行天下。至光绪年间,又添上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五朝,上海有《十朝圣训》的印本行世。总计922 卷。台湾又有影印本。

    《实录》有记事文字,《圣训》则只采上谕。《实录》按年月日编排,《圣训》则是分类编排,每一类中的谕旨再按时间先后编排。清廷将《实录》和《圣训》互相参照,作为一朝政要记载,历朝视为大政,采取不同的编纂方法,是各有所长的。

    清初《圣训》分类较少,只二三十类。而至近代,既多内忧,又有外患,国势衰微,事务殷繁,宣宗、文宗、穆宗三朝《圣训》分类增多了,卷帙也增多了。《清宣宗圣训》30 卷,《清文宗圣训》00 卷,《清穆宗圣训》0卷。《十朝圣训》共922 卷,前七朝200 年事共532 卷,近代三朝50 多年共390 卷,占《十朝圣训》总卷数的42%。

    《圣训》的价值在于()分类编排查阅某类事的有关上谕时,比较方 《谕内阁著即销除载垣等所拟赞襄政务及驳斥董元醇谕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 辑,第39—40 页。

    便;(2)《圣训》所收谕旨,间有《实录》未收的,可补《实录》之阙;(3)这是颁行天下的官书,可从而了解和研究清朝廷是用什么教育臣民,施行其思想统治的。《圣训》作为史料看的不足之处是()一些机密性的谕旨,在《圣训》中是看不到的;(2)《圣训》重在立言,谕旨中述及具体事务者多有删节;(3)内容缺少,仅凭《圣训》所收谕旨,是往往看不出所涉及的事情的原委。

    《东华录》《实录》藏之大内,外间无由得见。乾隆时蒋良骐供职国史馆,得见自太祖至世宗五朝《实录》,及其他史料档案,择其有关“朝章国典,兵礼大政”者摘要抄出,按日排列,体例一如《实录》,共得32 卷,因抄录于紫禁城之东华门内,名之为《东华录》。至近代,又有王先谦、潘颐福、朱寿朋三家《东华录》续出。

    王先谦于同治光绪之际,编纂《东华录》,先后成乾隆朝20 卷,嘉庆朝50 卷,道光朝0 卷,咸丰朝00 卷,同治朝00 卷,名之为《东华续录》。又“病蒋氏简略,自天命迄雍正录之加详”,计前五朝共00 卷,合《续录》总名之为《十朝东华录》。

    王氏《东华续录》之道光、咸丰、同治三朝,属于近代,大事有两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王先谦显然略前者而详后者。道光朝《实录》中关于鸦片战争的谕旨,《东华续录》抄的不多,且常压缩。如道光二十一年闰三月二十日(84 年5 月 日)有一道谕旨,命令在广州的靖逆将军奕山等“分路兜剿”,不管以前“琦善与义律如何说话”,总要将“英人占据之香港”等地方“尽行收回”,而同时对于合法外商“著该将军妥为抚绥”②。而在《东华录》中,把这道上谕仅归为一句话“谕奕山等抚绥各国洋务”。对第二次鸦片战争所记也甚简略。咸丰、同治两朝,正是清政府全力抵御和镇压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的时候,王先谦仅从《实录》摘抄谕旨便感到不够了,谕旨叙事过略,他便大量从《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和《钦定剿平捻匪方略》中选录有关重要战斗情况和情报的奏折。

    潘颐福亦据《实录》等辑成《东华续录》,但仅得咸丰一朝,凡9 卷,有光绪八年(882)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排印本。“潘录” 只是摘抄《实录》,不若“王录”之兼采他书,辑录奏章。“潘录”不如“王录”丰富,也不如“王录”流行,但“潘录”在某些内容方面(如关于清廷财政的窘迫状况)可以补充“王录”之不足。

    朱寿朋纂辑光绪一朝《东华录》220 卷,于宣统元年(909),由上海集成图书公司铅印出版。初版时亦名《东华续录》,因内容只记光绪一朝,故人们称之为《光绪朝东华录》。958 年中华书局校点重印,即名《光绪朝东华录》。

    朱寿朋纂辑此书,虽沿用《东华录》的名称,而实际上不论是史料来源或编辑方法,和以前各家《东华录》都已有所不同。以前各家《东华录》,都是主要以《实录》为底本。而《光绪朝东华录》的材料来源约有以下几类一是具有政府官报性质的《邸抄》和《京报》,并且利用了《谕折汇存》、《阁抄汇编》之类的刊物。二是辑录了许多本来并不公开的奏折和廷寄上谕, 蒋良骐《东华录自序》。

    王先谦《东华录序》。

    ② 《清宣宗实录》卷350,中华书局版,第2 页。

    这些主要来自当时刊印行世的高级官员的奏议专集。三是近代报刊。

    《光绪朝东华录》无《实录》为底本,也就摆脱了那种以胪列皇帝的活动和谕旨为主的编纂方法的影响,而大量采入奏议,特别是握有地方实权的督抚的奏议。有些人的奏稿并未结集刊印,或虽有结集而未收入者,也在《光绪朝东华录》中保存下来。甚至在清故宫档案中找不到的奏折,也因朱寿朋的及时采录而被保存下来。例如戊戌变法时期,宋伯鲁、杨深秀参劾礼部尚书许应骙阻挠新政,许奉旨明白回奏一折,就收入《光绪朝东华录》,而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则不见。大量采录奏折,就比以前各家《东华录》以及《实录》更能反映这一朝史事的面貌和过程。这是《光绪朝东华录》的最大特点和最大优点。《光绪朝东华录》所收上谕没有《清德宗实录》那么多。但因为朱寿朋辑录上谕另有来源,所以也收有不见于《实录》的上谕。但《光绪朝东华录》的日期常有不准确之处,使用此书时应予注意。

    民国政府公报《政府公报》是中华民国政府刊行的公布法律、命令的机关报。这是继承清朝《邸报》而来的。辛亥革命以后,民国政府公报在其形成中经历了几个段落。9 年秋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曾发行《中华民国公报》。92 年初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后,创刊发行了《临时政府公报》。同年2 月3 日清帝退位后,袁世凯组织的北京临时政府发行《临时公报》。参议院由南京移至北京,袁世凯正式组织中华民国政府,5 月7 日起将《临时公报》改名为《政府公报》。

    上述《中华民国公报》、《临时政府公报》、《临时公报》和《政府公报》,是有关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和民国初期历史的基本资料。按照行政常例,政府《公报》是不刊载机密文件的。

    《临时政府公报》和《临时公报》,已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影印出版,前者又曾刊载于《近代史资料》总25 号,有删节。《政府公报》藏于各地图书馆,台湾有影印本。

    军事类(方略)

    《方略》是清朝由政府主持编纂刊行的关于用兵打仗的政府官书。从康熙朝起,凡大兵事之后,为了宣扬皇朝“武功”及皇帝指授方略的“庙谟”,亦备尔后用兵借鉴,设方略馆,纪其始末,纂辑成书,名曰《方略》或《纪略》。

    清朝官修《方略》或《纪略》大体可分两类一类是关于征服割据势力,平定叛乱,统一内部和对外用兵巩固边疆的;一类是关于镇压国内各族人民起义的。近代国力衰微,对外抗战大都失败,无可宣扬,此类《方略》无法纂修(另纂《筹办夷务始末》);而镇压了太平天国等各地各族人民起义后修的几部《方略》或《纪略》则属于后一类型。此类书共有五种,均由军机处王大臣奕等等奉敕撰。计有《钦定剿平粤匪方略》420 卷、《钦定剿平捻匪方略》320 卷,皆同治十一年(872)出版;《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320 卷、《钦定平定云南回匪方略》50 卷、《钦定平定贵州苗匪纪略》40 卷,皆光绪二十二年(89)出版。以上五种均有台湾影印本。其中关于新疆的部分,则是平定得到外国支持的阿古柏分裂割据政权的,在性质上说是属于上述前一类的。

    《方略》或《纪略》沿用《实录》那种以皇帝为中心的方式编纂,把皇帝的谕旨和官员的奏报按年月日编排,上谕是皇帝发出的日期,奏折也是皇帝批阅的日期。所不同于《实录》的是没有记事的文字,内容完全是上谕和奏折,谕折完全是直接关于军事的。和今存谕折原档比较,收录的只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每个文件也多有删节。

    《方略》的史料价值较高,第一,每一种《方略》均将此次用兵打仗的上谕奏折集中起来,是系统了解清朝镇压太平天国、捻军、西南和西北少数民族起义以及左宗棠收复新疆的不可或缺的基本史料,也是研究近代军事史和战争史的不可或缺的基本史料。《清实录》和《东华录》也有这方面的记载,但不如《方略》辑录的系统、全面。清朝重要将帅如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李鸿章等均有文集行世,其中亦有一些这方面的奏折,但少谕旨。尚有很多将领没有文集,他们的有关奏报则可在《方略》中找到。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现存的更为完全的有关谕折档案史料编辑出版以前,晚清五种《方略》是研究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的近代军事史的必读史料官书。第二,《方略》收录的谕折,均择要采编,奏折多删去通行套语而存其要点。奏折有讳饰虚妄者不少,但此类不实的奏报,多系关于具体打仗情况的,大端则能存真。比如某地失守,奏报者是不敢隐瞒的,也是隐瞒不了的。第三,《方略》按年月日编排谕折,日期于干支外并书某日,眉目清晰。

    《方略》的缺陷是第一,只收直接反映战事的文件,此外,虽和战争关系密切,例如有关筹措军饷的重要文件,雷以諴的《抽厘助饷疏》亦摒弃不录。第二,记载战况多失实之处。前方将领的奏报,本来就多夸大战功,掩饰失败。《方略》意在炫耀皇朝武功,每次起义均被“剿平”,编纂又在“奏功”之后,对谕折的删节取舍之间,更是略败详胜。

    夷务和外交《筹办夷务始末》鸦片战争以后,“夷务”成为近代中国的大事,也就必然地产生专记这方面事情的政府官书。首先出现的就是《筹办夷务始末》。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30 卷,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30 卷,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00 卷,收道光十六年(83)至同治十三年(874),前后39 年间,清政府处理对外战争和外交事务的档案共9300 件、770 余万字,为研究中国近代前期帝国主义侵华史和中国对外关系史保存了非常丰富的珍贵资料。所收文件也有删节,但基本保留了原貌。也还有未收的文件,或纂修时认为不重要而未选,或因保管方式不同,如留中,纂修时见不到。抗日战争前,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蒋廷黻主持搜辑未编入《筹办夷务始末》的档案文件,编为《筹办夷务始末补编》,故宫博物院出版的《史料旬刊》,载有鸦片战争的道光留中奏折。

    道光、咸丰、同治三朝《筹办夷务始末》,分别成书于咸丰六年(85)、同治六年(87)、光绪六年(880),929—930 年故宫博物院文献馆就原本影印出版。建国以后,由齐思和主持整理,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已先后于94 年和979 年由中华书局出版。整理本取消了原书中的封建抬头;每个文件都加了标题,并编了目录,加了标点符号,较长的文件分了段;干支之下注明农历日期,并附公元月日;外地奏折的出奏日期和上谕寄到的日期也尽可能注明;改正了一些文字上的错误,加了索引。这样的整理本,改进了原书编辑格式上的缺点,为读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和《筹办夷务始末补遗》也将整理出版。

    《清季外交史料》道光、咸丰、同治三朝《筹办夷务始末》,是由修三朝《实录》的实录馆同时编纂的。光绪、宣统两朝,修成《德宗实录》和《宣统政纪》,辛亥革命以后,实录馆草草结束,未再循例编辑两朝的《筹办夷务始末》。王彦威、王亮父子所辑《清季外交史料》,填补了这一空白。王彦威在方略馆值宿时见到前三朝的《筹办夷务始末》,他于是在军机处档案中搜检光绪朝的外交文件,“摘取事由,记明月日。凡属旧事,则由大库调取案卷,其新事则皆承值时逐日所寓目者,因按年编次,分别纂录”。光绪二十六年至二十七年(900—90)慈禧太后挟光绪帝逃往西安,王彦威随扈行在,他仍随时搜集材料,将这两年间过手的重要文件抄出,后来编成《西巡大事记》。王彦威死于光绪三十年(904),光绪一朝最后四年(905—908)和宣统一朝三年(909—9)的外交史料,是由其子王亮继续搜集的。他采集清末外务部档案、驻外各使领存稿及各种有关的重要出版物,将包括光绪、宣统两朝的《清季外交史料》赓续编成。

    《清季外交史料》总计273 卷。其中包括《光绪朝外交史料》28 卷,又卷首 卷,《宣统朝外交史料》24 卷,《西巡大事记》 卷,又卷首卷,《清季外交史料索引》2 卷,《条约一览表》 卷,《清季外交年鉴》4卷,《清季外交史料》所收文件和后来公布的一些档案核对,基本符合原貌,有不少文件且是在别处不易查找的。此书的价值,不下于《筹办夷务始末》。 王彦威《西巡大事记序》。

    第二节各级官员文书近代各级官员文书是与中央官书相对应的另一类重要史料。这是在各级官员办公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它们以官员个人存稿或各该衙署存档的形式积存下来。衙署档案,从中央各部院到地方各省府州县衙门的档案,几经战乱,绝大多数已荡然无存。个人档案保存下来的较多,其人居官时经办的文件,出于办公的需要,大多要存稿,特别是重要文件如奏折,更是要郑重保存。它们经过再编纂,常以公文专集或含有公文的遗集、文集、全集的印本、抄本、稿本等形势传世。现存总数约有七八百种,大量辑录保存了从清朝末年到民国初年的各种公文,内容很丰富,它们对中国近代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社会、文化等多方面问题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是中国近代史的又一个基本史料群。

    奏议在各级官员文书中,以奏议最重要。因为这是奏报给皇帝的文件,有资格上奏的也是官阶较高的臣僚,所奏内容也大多是有关国家重要政务的。因此,在各级官员文书中,以奏议最受重视,保存下来的也最多。

    近代奏议的传世概况近代奏议编集的传世数量很大,已知者约有五六百种。记载近代奏议书目较多的近代文献目录,有刘锦藻《清代续文献通考·经籍考》、《清史稿·艺文志》及其《补编》之《诏令奏议类》、日本《东京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汉籍分类目录·诏令奏议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近代奏议目录》(油印本)。未见于上述目录者还有不少,散藏于各地图书馆或其他处所,还有待于搜集整理。

    这些奏议的编集形式多种多样,大致有以下几类.综合性汇编。如《同治中兴中外奏议约编》8 卷,陈弢辑,光绪元年(875)刻本;《道咸同光奏议》0 卷,王树敏等辑,光绪二十八年(902)上海久敬斋石印本。选择当时人感兴趣的奏议汇编在一起,成书不多。

    2.专题奏议。有汇编本,如《变法自强奏议汇编》20 卷,毛佩之纂,光绪二十七年(90)上海书局石印本。这是清政府在西安下诏行新法以后,在上海应时而出的书,是书贾编印的商品。内收自光绪二十一年至二十七年(895—90)间的变法自强奏议,惟“要必以变法而不乱法者为断”(本书例言),康有为等维新派的变法奏议皆未收。《教案奏议汇编》8 卷,程宗裕编,光绪二十七年(90)上海书局石印本。时在义和团运动**之后,反对外国教会侵略的案子是人们所关心的问题,这是在此背景下书贾编印的书。《邮传部奏议类编》 册,该部参议厅编核科辑,排印本。内收该部光绪三十二年九月成立时起至三十四年十二月年终的奏议,分为总务、船政、路政、电政、邮政等五类编次。嗣后按年继续编印。这主要是该部的办公用书,“以备修纂政要根据”,自然也有向部外流传之意,但“事关重要应守秘密者存目不印”(该书例言)。又有具奏人专集性质的专题奏议,如曾国藩的《查办湖团奏折》 册,同治刻本,是为查办山东境内微山湖地区“湖团”所需的书。《江楚会奏变法折》3 册,光绪二十七年(90)两湖书院刻本,这是清政府在西安下行新法诏以后,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应诏陈言,会衔上奏的长折,分三次上奏,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一个折子,一面上奏,一面刻印出来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还有一件奏折的单行本,如《考察政务戴端两大臣条陈学务折》 册,京师官书局铅印,是戴鸿慈、端方出洋考察归来所上的奏折;《宪法编察馆会奏遵议宪法大纲暨议院选举各法并逐年筹备事宜折》 册,奕领衔具奏,光绪三十四年(908)铅印。以上两种,均由官方印出,除政务需用外,还有向公众宣传的意思。

    3.个人著作集。以个人著作形式出现的近代奏议为数最多,总计约有500种。它们编在作者的全集、遗集或文集中,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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