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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之弗忘也。其一人率昼出坐厅事,日昃而入,民休戚不一问,竟坐是谪去。后尝一来,民亦视之如涂人。此我所目睹,其他不能知也。”朕闻其言叹息,思此小人,其言质而有理也。盖周公所陈无逸之意也。厚遣之,而遂记其语。大概是耕夫对于县官的那番谈话对宣宗起了一定作用,两个月后,他下诏追夺赃吏诰敕,并且著为令,定为制度。随后便是九位著名知府的委派。史书中说“帝以郡守多不称职,会苏州等九府缺,皆雄剧地,命部、院臣举其属之廉能者补之。”②于是尚书蹇义、胡■,大学士杨士奇等首荐礼部仪制司郎中况钟,诏任苏州知府,同时被荐的有户部郎中罗以礼为西安知府,兵部郎中赵豫为松江知府,工部郎中莫愚为常州知府,户部员外郎邵■为武昌知府,刑部员外郎马仪为杭州知府,陈本深为吉安知府,御史陈鼎为建昌知府,何文渊为温州知府。九人后来皆有治绩,而以况钟最为著名。

    这一年的九月,又有一次重要的人事任命。“丙午..升行在吏部郎中赵新为吏部右侍郎,兵部郎中赵伦为户部右侍郎,礼部员外郎吴政为礼部右侍郎,监察御史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刑部员外郎曹弘为刑部右侍郎,越府长史周忱为工部右侍郎,总督税粮。”赵新巡抚江西,赵伦巡抚浙江,吴政巡抚湖广(今湖南、湖北),于谦巡抚河南、山西,曹弘巡抚北直隶府州县及山东,周忱巡抚南直隶苏、松等府县。由此开始了各省专设巡抚的制度。宣宗在给他们的敕谕中写道今命尔往总督税粮,务区画得宜,使人不劳困,输不后斯。尤须抚恤人民,扶植良善,遇有诉讼,重则付布政司、按察司及巡按监察御史究治,轻则量情责罚或付郡县治之。若有包揽侵欺及盗卖者,审问明白,解迭京师。敢有沮挠粮事者,皆具实奏闻。但有便民事理,亦宜具奏。尔须公正廉洁,勤谨详明,夙夜无懈,毋暴毋刻,庶副朕委任之重。钦哉。②这些派往各省的巡抚,与不久前就任各地的知府们带去了宣宗敕谕中安民求治的意旨。宣宗希望依靠他们去实现一种祥和、宽松、安定、富裕的局面。这些巡抚与九位知府都是奉敕行事的,远非一般地方官员所能相比,而其中最为突出的要算是周忱和况钟了。他们出任的苏、松一带是当时经济问题最为突出的地区,也是文人士大夫最为集中的地区。

    当时江南一带情况十分特殊,这里素称富庶,但又是赋役最重的地区,这种情况完全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明史》记载“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惟苏、松、嘉、湖,怒其为张士诚守,乃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而司农卿杨宪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赋,商税有二、三石者。大抵苏最重,松、嘉、湖次之,常、杭又次之。”这是明初的政治报复与严猛之治的产物。到成祖时还在继续着这种政策。例如建文遗臣高翔,为监察御史,成祖知其名,本欲用之。但高翔却“丧服入见,语不逊”,被族诛,其先冢被掘,亲党戍边。“诸给高氏产者皆加税”,目的是“令世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十。

    ② 《明史》卷一六一《况钟传》。

    《明宣宗实录》卷七○,宣德五年九月丙午。

    ② 《明宣宗实录》卷七○,宣德五年九月丙午。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世骂翔也”②。不过高翔乃陕西朝邑(治今大荔东)人,并非苏、松人,且成祖时的这种加税,只是个别现象,不致形成整个地区性的问题,但其起因与性质则同样是出于严猛与**。也正因为如此,以后随着政治上的逐渐宽松,这种人为造成的重赋,也必须给予解决了。

    “苏、常诸府税粮,自洪、永以来,逋多待免。大户及巾靴游谈之士,例不纳粮,纳粮无赠耗。椎髻秉耒小民,被迫累年拖扰不定。”③结果是累年拖欠,到宣德初年,仅苏州一府拖欠的税粮就多达八百万石,相当于正常全国岁入的三分之一以上。明朝廷的财政收入,主要仰仗于江南,这种财政混乱势必造成国民两竭。因此从宣德初年起,便屡诏减苏、松重赋。到周忱、况钟就任后,与当时全国上下宽松形势相一致,他们开始着手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周忱不负宣宗之选,来到江南,第一件事就是去了解百姓的疾苦。“尝去趋从入田野间,与村夫野老相语,问疾苦。每坐一处,使聚而言之,惟恐其不得尽也。”周忱巡抚江南,最主要的任务是为国家理财,但他不为多收而横征暴敛,而是以宽纾民力去解脱困境。所以《明史》指出“当时言理财者,无出忱右。其以爱民为本。”②而就任苏州知府的况钟,则“兴利除害,不遗余力。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③。在安民求治的原则下,他们确实作出了成绩。

    他们首先着手解决的便是赋税不均的问题。当时苏州府之所以拖欠甚多,一个重要原因是富户不肯交纳赋税之外的加耗部分,这部分加耗就只好摊派到一般农户身上。结果民贫逃亡,而税额益缺。针对这种情况,周忱创立了“平米法”,让人户按照纳税多少平均分担增耗,又请工部颁发铁斛,让各县依式制造,革除了各粮区粮长大斛入小斛出的弊病。以往各粮区设粮长正副三人,每年七月赴南京户部办理公文,然后再送北京户部,往返费用均由民户分担。周忱将各粮区粮长改为只设一人,各粮区轮流赴南京,交由有关部门上送北京,从而减轻了民户的负担。

    赋税不均的问题解决后,周忱和况钟又开始着手解决赋税过重的问题。

    此前虽然有过多次免征的诏令,宣宗也曾多次下诏减官田租赋,但是并没有成为定制,周忱于是与况钟商议,把调查的情况汇集起来,计算了一个月,将苏州府官田租减去七十二万石,其他各府也都以次减征,史称“民始少苏。”

    宣德七年(432),江南各府大稔,宣宗得知后下诏命各府州县以官钞平籴,防止粮价暴跌,以备灾年赈贷,结果仅苏州一府便籴米二十九万石。当时规定,凡苏、松等地转输南京户部的税粮,每石加收运费六斗,周忱命各府支给,每石加船价一斗,其余五斗由府县集中起来,共得四十多万石,加上原来平籴的二十九万石,仅苏州府便得七十余万石,遂建仓收贮,名曰“济农仓”。明朝人对这种“济农仓”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② 《明史》卷一四一《高翔传》。

    ③ 万历《重修常州府志》卷六《额赋》。

    焦竑《玉堂丛语》卷一。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③ 《明史》卷一六一《况钟传》。

    尝言文襄公(周忱)为侍郎巡抚十九年,为尚书巡抚又二年,百姓不知有凶荒,朝廷不知有缺乏。或问其故,曰当时“济农仓”米常数十万,一遇水旱,便奏闻免粮,奏上无不准。所免之数,即以“济农仓”米补完,所以民不知有凶荒,朝廷不知有缺乏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与洪武、永乐时重科征,重蠲赈有所不同,那是国富民穷的时代,而此时则是藏富于民。这种根本性的政策变化正是宣德间全国政治走向宽松的具体体现。这在周忱一段谈话中说得十分明白。他的前任胡■是一位用法严峻的官吏,周忱一改其做法,以宽松为主,有人问他道“大人为何不学胡卿,使我下情不能上达?”周忱答道“胡卿敕书,令其祛除民害,我敕书只今抚安军民,朝廷委任不同。”②所谓“委任不同”则正是一种根本性的变化,江南各府首先成为这种变化的典型。

    宣宗有一句名言,叫做“清心乃省事,省事可省官”③。应该说这也是他为治的指导思想,简繁政,去苛政,改严政,行仁政,作为守成之君,这也是一种改革。令人感到吃惊的是“宣德致治”过程中相反相成的实际效果。以宽松求治,结果事情不是多了,而是反而少了,以仁德代替苛严,结果是民安乱少,难怪宣宗可以自信地说道“国家创业垂统,贵以仁厚为根本。不然,周世宗英武可几长世,而不能者,根本缺也。”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三四《顾东江杂记》。

    ② 焦竑《玉堂丛语》卷二。

    ③ 查继佐《罪惟录》卷三二《宣德逸纪》。

    查继佐《罪惟录》卷三二《宣德逸纪》。

    第三节任人唯贤明仁宗洪熙元年(425)九月,也就是宣宗即位后将仁宗安葬的同月,陈山被擢升为户部侍郎,张瑛为礼部侍郎,戴纶为兵部侍郎,徐永达为鸿胪寺卿,蔺从善、王让为翰林侍讲。这些人都是宣宗为太子时的东宫旧僚,因为宣宗的即位而得到晋擢。另一名太子中允林长懋被命出为郁林知州。

    太子即位,随从的官僚升迁,这几乎是历朝之惯例,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得到升迁的东宫旧僚后来却湮然无声息了。甚至在史册中都难寻其迹。只有戴纶和林长懋得以传列《明史》,但他们的不幸结局,又绝无丝毫承恩旧人的样子。戴纶与林长懋因为在宣宗为太孙时,“以太孙春秋方富,不宜荒学问而事游畋”②,反对习武事。戴纶并为此上疏成祖,因而招致宣宗的不满。结果在加恩官僚时,林长懋被以自南京来得稍晚,出为郁林知州。戴纶虽擢为兵部侍郎,又因谏猎忤旨,被命外出参赞交阯军务。不久,两人都以怨望罪入锦衣卫狱。戴纶因再触宣宗怒,被棰死,家遭籍没,林长懋被系十年,直到英宗时才被释复官,仍任郁林知州。但是在宣宗为太孙、太子时的旧官僚中,只有戴、林二人有政声,史称戴纶“为人刚严,累进直言”;称林长懋“有惠政”,死后州人立庙为祀。其余诸人中,陈山、张瑛虽以旧恩入内阁,均不称职,出为地方官。

    这种情形,如果同仁宗即位之初将官僚杨士奇等人升授侍郎、学士相比,实在相去太远了。虽然形式相仿,结果却全然不同。这起初也许并非宣宗的本意,而是由于两批官僚的差异。

    仁宗为太子时的那批官僚实在太强了,而且他们中有些人还曾受命辅导当时为太孙的宣宗。蹇义、杨荣、杨士奇、杨溥、黄淮、金问、金幼孜、胡广、胡俨,还有燕邸旧人金忠、姚广孝和为此致祸的解缙及李至刚,这些人也是成祖时所倚重之臣。宣宗为太子时的官僚与之相比,顿时黯然失色。这也就使得宣宗不得不继续倚靠父皇留下的那批要臣,他们实际上大都是成祖时的要臣,所谓三朝元老。在继业守成方面,他们堪称经验丰富。使用这批官员的结果不仅维持了政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而且在宣宗身边形成了一个权威性的皇权机构,从而保证了全局的安定。

    宣德元年(42)汉王朱高煦谋反时,宣宗召集群臣计议,是杨荣首请亲征。待到凯旋时,侍郎陈山迎谒于献县(今属河北)单家桥,上言汉、赵二王沆瀣一气,请宣宗乘势袭彰德(今河南安阳)执赵王。杨荣支持陈山的主张,但遭到杨士奇的反对。

    杨溥、蹇义、夏原吉俱支持杨士奇,陈山此时却杳无声息了。宣宗起初是倾向于陈山的,他甚至让门卫将杨士奇和杨溥拦阻在外不见。后来蹇义、夏原吉也都反对加兵赵王,宣宗才开始再度考虑杨士奇的话,加上当时听到不少有关赵王的议论,他只好召见杨士奇。杨士奇于是安排赐赵王玺书,并以群臣弹劾赵王奏章一起发使送至赵王,赵王当即上表谢罪,献出护卫,以示无贰,言者始息。史称“帝待赵王日益亲而薄陈山”。袭赵之议起自陈山② 《明史》卷一六二《戴纶传附林长懋传》。

    《明史》卷一六二《戴纶传附林长懋传》。

    《明史》卷一四八《杨士奇传》。

    而持之于杨荣,宣宗不怪杨荣而怪陈山,主要原因是感到陈山处事的不实。从这件事争执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以蹇、夏和“三杨”为代表的朝廷官员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群体。

    有这样一个群体在身边,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处理便有了较为可靠的倚赖,但是其中的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都已年迈,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已经表现出力不从心,宣宗尽可依靠他们顾问机务,却不宜依靠他们担任各部事务。宣德三年(408),他特地给这四位元老大臣玺书曰“卿等皆祖宗遗老,畀辅朕躬。今黄发危齿,不宜复典冗剧,伤朝廷优老待贤之礼。可辍所务,朝夕在朕左右讨论至理,共宁邦家。官禄悉如旧。”②这很像是一种过渡性的办法,由这些顾问老臣帮助决定大政,而从朝廷到各地,选拔一批干练的人才,也便成了当务之急。蹇义辍部务后,吏部尚书以詹事郭琎充任。但郭琎望轻,又政归内阁,自布政使至知府缺官,听由三品以上京官荐举,御史、知县等缺,由五品以上京官荐举,要职选擢,皆不关吏部,终宣宗之世,这种情况无所改变。

    但是,宣德三年(428)毕竟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尽管元老们还在幕后控制着六部、都察院等,而朝廷首脑都由新人充任了。

    由于元老的退离,造成了官员的空缺。史称“初,两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延臣推方面官堪内任者。蹇义等荐九人。”③从史书记载来看,当时荐授的官员主要为各部侍郎、副都御史、大理寺少卿等,也包括一些外省官员。被荐授京职的有郑辰,授南京工部右侍郎,官至兵部左侍郎。邵玘,授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段民,署南京户部右侍郎。傅启让,授大理寺少卿。顾佐,授都察院右都御史。黄宗载,授南京吏部尚书。这些都是后来颇有政声的官员,因此名列正史。

    自宣德三年(428)以后,提拔的浅资官员更多。这些新任官员与蹇、夏、三杨等元老相结合,形成了一种人才济济的局面。《明史》中曾赞诩道国家盛时,士大夫多以廉节自重,岂刻意励行,好为矫饰名誉哉。亦其澹嗜欲,耻营竞,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际,惩吏道贪墨,登进公廉刚正之士。宗载佐铨衡,顾佐掌邦宪,风纪为之一清。段民、吴讷、魏骥、鲁穆皭然秉羔羊素丝之节。轩、耿、孔昭矫厉绝俗,物不能干。章敞、徐琦、刘戬律己严正,异域倾心。廉之足尚也卓矣。这里所说“惩吏道贪墨”,系指都御史刘观等人。刘观贪墨的败露,主要还靠杨士奇等元老的干预。刘观罢免后,杨士奇、杨荣同荐顾佐,于是才有右都御史之擢升。“佐视事,即奏黜严暟、杨居正等二十人,谪辽东各卫为吏,降八人,罢三人;而举进士邓棨、国子生程富、谒选知县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余人堪任御史。”②一方面是罢去贪墨不职者,一方面又在提拔后进人才,新老结合的政体为宣德致治创造了人事条件。吴讷进南京佥都御史,再进左副都御史在宣德五年(430)以后,章敞于六年擢礼部侍郎,徐琦于同年擢右通政。耿九畴、轩輗晚出,于宣德六年始任给事中、御史,黄孔昭等天顺后进士,实与仁、宣治世不与。而《明史》赞文所云,盖指开官② 《明宣宗实录》卷四七,宣德三年十月乙酉。

    ③ 《明史》卷一五七《郑辰传》。

    《明史》卷一五八“赞曰”。

    ② 《明史》卷一五八《顾佐传》。

    员之风气。如鲁穆为官刚正,民呼“鲁铁面”。杨荣当国,家人犯法,鲁穆治之不少贷。杨荣以此顾谓其贤,荐之于朝,后擢任右佥都御史。这又是一个生动的事例,一代官员风气的树立,又有赖于元老们的支持,这正是仁、宣时代人才辈出的关键所在。

    宣德五年,蹇义、胡■、杨士奇等元老们先后推荐了况钟等九位知府,又荐举了周忱、于谦等六位巡抚。这样,从中朝到外省府县,由元老们以任人为贤为原则选任的官员,构成了当时官员队伍的骨干,从而使人们感到了一种人才济济的局面。

    明朝人对宣德间的吏部是十分赞许的。明代史家焦竑曾说蹇义,“公官冢宰者三十年,取人先纯朴而黜浮华,故永、宣之间,士风吏治,庞厚可观”。又说郭琎,“公秉衡十四年,务采实行,不用浮薄游声誉之士。虽为内阁所侵,能坚忍持正,自行其志”。

    这当然与宣宗本人有很大关系,他在对儒臣们谈到致治在于用人时曾说“《易》泰、否二卦尽之矣。君子进,小人退,上下之情通,所谓泰;小人进,君子退,上下之情不通,所谓否。泰之时,人君大有为,所以成参赞之功;否之时,君子引退,则不可以有为矣。求否泰之端,则在乎君子小人之进退,人君之用舍。有关世道如此,岂可不慎?但君子小人猝未易辨,如朕所用,有不当者,卿等亦宜直言勿隐。”这段颇为辩证的谈话体现了宣宗用人的原则。他在选用官员时依靠蹇、夏、三杨等元老推荐,说明他态度的慎重;但他又不听元老的安排,郭琎的选任,虽有杨士奇等人反对,他仍然坚持使用,并擢为吏部尚书,又反映出他在用人上的开拓精神。

    对于荐选官员中的草率不经,宣宗是不能容忍的。御史谢瑶在荐贤时将其人姓名写错,宣宗对吏部说道“今荐贤不知其姓,岂能知其才?轻率如此,岂称御史之职?”遂将其谪为交阯大蛮县知县。②这种认真的态度无疑为官员们敲了一次警钟,一个人才济济的宣德治世,就这样在君臣的共同努力下来临了。

    焦竑《玉堂丛语》卷三《宠遇》。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九。

    ②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九。

    第四节守成之君明朝自太祖建国,成祖夺位,前后五十多年,作为创业之世,虽嫌长了一些,却实在如此。本来太祖三十年治国,到建文固可做守成之君,偏偏又有成祖起兵“靖难”,内战纷起,骨肉相残,明成祖用武力奠定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于是,守成之世便落到仁、宣头上。

    永乐二十二年(424),成祖去世未久,刚刚登极的仁宗便在宫中召见了侍臣。“守成之主,动法祖宗,斯鲜过举。”他把自己明确说成了守成之主。“后世为嗣君者,往往作聪明,乱旧章,而卒至丧败不救,可为鉴戒。”他接着又说道“朕十余岁侍太祖皇帝侧,亲见作《祖训》,屡经改易而后成书,于闲暇时即召太孙及诸世子于前,分条逐事委曲开谕之,皆持身正家以至治天下之要道。为天子为藩王,能每事遵守,岂有不福禄永远者?”命司礼监重新刊刻《祖训》,并颁诸王世子,其目的可能还在于加强对藩王们的控制。但是他同时讲到了一个问题,即守成的原则问题。仁宗的守成原则是“动法祖宗,斯鲜过举”。

    五年以后,也就是宣德四年(429)正月,宣宗在斋宫中对大学士杨士奇也谈到了守成的问题。

    “朕每念创业难,守成不易,夙夜惓惓。”宣宗这样讲是不过分的。因为仁宗虽然也力图于守成中有所作为,但他毕竟在位太短,宣宗即位之初的几年,与群臣计议国事,确实下了一番功夫。然而宣宗在守成的原则上与仁宗又不尽相同。他不像仁宗那样去强调敬天法祖。

    “隋文帝户口繁殖,自汉以来,皆莫能及。议者以当时必有良法,享国不永,故无传焉。此未必然。”他以隋文之治为例,指出“夫法存乎人。理财,国之大务,汉、唐初政,立法未尝不善,而子孙力役繁兴,费用无度,无下不能不凋敝,隋文克勤克俭,足致富庶,岂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后世犹有存者,亦未尝计其享国长短也。大抵人君恭俭,则生齿日繁,财赋自然充足。”②宣宗的这番话很有意思,后世所存既然有非先王之制,也就是说先王之制是可以改变的。世无定法,关键在于守成之君的作为。这比起仁宗一味主张动法祖宗要进了一大步,这也是宣宗比仁宗有所成就的原因之一。

    诚然,洪武、永乐的盛世是很了不起的。史书上称“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但那是个国富民穷的时代。巨大的收入难于应付更大的支出。史书中亦称“当是时,兵革初定,论‘靖难’国臣封赏,分封诸藩,增设武卫百司。已,又发卒八十万问罪安南,中官造巨舰通海外诸国,大起北部宫阙,供亿转输以钜万万计,皆取给户曹。”并有成祖五次亲征蒙古,以致“比年师出无功,军马储蓄十丧**,灾眚迭作,内外俱疲”②。所以仁宣之治的要领在于减少这类大规模的开支。仁宗首先罢西洋宝船,并罢迤西市马及云南、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八。

    ②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② 《明史》卷一四七《夏原吉传》。

    交阯的采办。宣宗二年,又放弃交阯。这些举措对于改变永乐后期经济困难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并未能根本解决财政的艰难。

    宣宗即位的前几年,他将主要精力放到了人事安排上面,在元老将退的形势下,积极选拔新人,努力创造一个人才济济的局面,终于形成了一个由元老、新人和更年轻的初仕官吏组成的梯队形官吏体系,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于是从宣德五年(430)起,他开始实行一套恢复经济的措施。

    这一中心工作的转变,大约是在宣德三年(428)六月至四年底。

    三年六月罢左都御史刘观,以顾佐代。那也是为了解决官吏的贪浊之风。顾佐任都御史后,风宪部门得到整肃,吏治逐渐走上了正轨。

    这是人事安排的关键一步,第二年十月,张瑛、陈山被调离内阁,张瑛出任南京礼部尚书,陈山则专职教授小太监读书。张、陈是宣宗为太子时东宫旧僚,这次被排斥出参预机务的核心之外,其原因在于陈山“寡学多欲,而昧大体,非君子也”。又“于诸司征求不厌”。“瑛行事亦类山”。这种索贿行为与当时的反贪颇不相宜,于是又引出主张罪废赵王的往事。张瑛、陈山调离内阁,意味着朝廷中的人事安排基本上告一段落了。

    从宣德五年(430)五月起,宣宗开始着手经济的整顿。这一年的两次任免,目的都是为了财政治理。第一次是重要地区知府的任命,第二次又因天下财赋多不理,再命周忱、于谦等为巡抚,分治各省。

    当时凡属理财方面的上报,宣宗都给予大力支持,甚至像郭资、胡■这样老资格大臣出面反对时,也遭到宣宗毫不客气的切责。

    这种强有力的支持,给理财官员们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许多措施很快便收到了一定效果。在这里老天也帮了一点忙,宣德七年(432)江南大丰收,周忱和况钟等人设置的济农仓获得大量存贮,以后数年间,“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②。财赋的充盈,使地方上诸事得以并举,“修葺廨舍学校、先贤祠墓、桥梁道路,及崇饰寺观,赠遗中朝官,资饷过客,无稍吝惜。胥吏渔蠹其中,亦不甚訾省”。此事颇遭朝中物议,而富庶之名亦由此播之四海。

    据史书所载,巡抚河南、山西的于谦,亦着力于发展当地经济,垦田植树,两省各积谷数百万,对缺食下户随分支给,老疾贫困无力偿贷,则予蠲免。至正统初,山东、陕西大饥,流民入河南达二十万,全凭地方所积,发仓赈给,成效甚著。

    然而,史书中却亦有不同记述。

    宣德五年(430)二月诏“旧额官田租,亩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之三。著为令。”于是江南巡抚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钟,曲计减苏粮七十余万,他府以为差,而东南民力少纾矣。忱又令松江官田依民田起科,户部劾以变乱成法。宣宗虽不罪,亦不能从。而朝廷数下诏书,蠲除租赋。持筹者辄私戒有司,勿以诏书为辞。帝与尚书胡■言“计臣壅遏膏泽”,然不深罪也。②周忱奏请松江府上海县等地官田依民田起科,事在宣德六年(43)三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②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月。宣宗得奏后,命户部会官议,太子太师郭资、户部尚书胡■于是奏言“其欲减官田古额,依民田科收。缘自洪武初至今,籍册已定,征输有常。忱欲变乱成法,沽名要誉,请罪之。”宣宗对郭资等人所奏并不满意“忱职专粮事,此亦其所当言。朝议以为不可则止,何为遂欲罪之。卿等大臣,必欲塞言路乎?忱不可罪,余如所议。”③显然,宣宗是倾向于周忱的,只是迫于朝议,难于一切按照周忱的主张去办。大约半年前,广平、大名一带因水涝无收,宣宗命户部蠲免田税,当时他曾与侍臣谈起这个问题。

    “水旱灾伤,世恒有之。..毕竟君道当修,其在己,不可委之于天。”

    “亦贵国家素有备。”侍臣答道。这是太祖太宗时的旧方针,“丰年则敛,凶年则散”。但是宣宗却认为“国家有备,犹不若百姓有备。”这也便与洪、永之世有了根本的区别。主张百姓有备,是明确的富民政策。与其竭民之所有而征敛,再于凶年蠲赈,不若藏之于民,用之于民。可惜的是,宣宗在这方面还没有足够的决心,而户部和朝中大部分官员,还因循于永乐间的旧方针,难于一时改变。这一点从全国税粮征收可以得到明显的反映。

    明代历朝全国田赋实收平均数额及其升降比例(以洪武朝为00)

    宣德年间的赋额,虽比永乐年间有明显减少,但仍高于洪武朝。赋额真正锐减是在正统间,以往的学者都认为这是因为征税田地失额所致,其实并非如此。而是因为宣德六年(43)周忱提出官田依民田起科的主张,直到正统元年(43)才得以实施。“正统元年,令苏、松、浙江等处官田,准民田起科,秋粮四斗一升至二石以上者减作三斗,二斗一升以上至四斗者减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斗者减作一斗。”因为实际上宣德中的减额作用,被宣德七年(432)的大丰收暂时扩大开来,并未能根本解决重赋的压力。史书在谈到正统元年官田依民田起科时称“盖宣德末,苏州逋粮至七百九十万石,民困极矣。至是,乃获少苏。”②有些学者认为这里的宣德末应为宣德五年(430)周忱巡抚江南之时,然而《明史·食货志》中却明确记述了周忱与况钟计减苏粮之后,周忱请官田依民田起科未成,朝廷所下蠲除租赋的诏书难于实施,宣宗也慨叹“计臣壅遏膏泽。”而后才又谈到宣德末年逋粮之事,这显然说的决非宣德五年(430)间的事情。

    到这时候我们似乎才看到了仁宣致治的全貌。它成功地解决了洪武建国以来一直困扰未决的藩王问题、文官治国问题、财政负担过重问题、交阯问题等等,从而使国家政治由开创转向了守成;它还力图解决藏富于民的问题,迈出了艰难的一步,为正统后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条件。但是仁宣致治不同于汉文景、唐贞观,它并未完成一代盛世之治,而只是成就明朝长治之始,或者说它结束了洪、永的开国,开启了以后二百余年致治之世。这便是有些史家说的“仁、宣之治,非高、成不开;而高、成之政,非仁、宣不粹也。”这是否也正是史家们不称之为“仁宣之治”,而称之为“仁宣致治”的原因 《明宣宗实录》卷七一,宣德五年十月乙未;《明太宗实录》卷一一七,永乐九年七月戊子。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②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呢?

    第十二章周忱况钟第一节周忱周忱(38—453),字恂如,号双崖。江西吉水人。永乐二年(404)进士,选庶吉士。自请进文渊阁,与修《永乐大典》等。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虽有经世才,但浮沉郎署二十年,未得升迁。夏原吉知之,永乐二十二年(424)荐迁越府长史。宣德五年(430),又经大学士杨士奇、杨荣的赏识,被荐为工部左侍郎,巡抚江南诸府,总督税粮。

    周忱巡抚江南的一个重要使命是整顿江南税粮。江南田赋重,赋税拖欠,百姓生活艰难。周忱到任后,深入民间,调查研究。他不带任何随从,向农夫村妇详细询问最感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原因在哪里,希望如何处置。时间长了,百姓有什么心里话都愿意向他倾诉,彼此相处如家人父子。他对下级也比较宽和,有好多事情主动同他们商量,向他们请教。对有才干的官员,则放手提拔使用。如苏州知府况钟、松江知府赵豫、常州知府莫愚都成为他得力的左膀右臂,共同促成了江南的经济改革。

    明代江南官田重赋,是明代经济财政中一个十分特殊的现象。沉重的负担,迫使农民大批逃亡,国家税源减少,拖欠严重。苏州府,从永乐二十年至洪熙元年(422—425)欠粮三百九十二万石;松江府,从永乐十三年至十九年(45—42)不得不免征几百万石。宣德初年,苏州府累计拖欠至七百九十万石。宣德五年(430),松江额定征收田粮的起运部分为四十三万九千石,实征六万六千石,只征得百分之十五。实在如有人所说“只负重税之名,而无征输之实。”从朱元璋时候起就一直颁布减轻税额的诏令,但多数情况是朝令夕改,言而无信。因为江南是朝廷的财赋重地,承担着官僚、勋贵的巨额俸禄支应。到宣德年间,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宣德五年(430)宣宗再次下诏减轻官田税额,而户部考虑到支出的困难,往往“私戒有司,勿以诏书为辞”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周忱被派往江南整顿田赋。周忱拉皇帝诏书作大旗,抵制户部的压力,与苏州知府况钟等经过一个多月的筹算,对各府的税粮都作了认真调整,仅苏州府即减七十二万石(《明史·食货志》)。周忱本想更多地降低一些官田税率,如,当时一种田称古额官田,税额特别重,耕种者无力负担,周忱请求依民田起科。太师郭资和户部尚书胡■便弹奏他“变乱成法,沽名要誉”,要求给以惩治。宣宗虽然批评了郭资、胡■,但也没有答应周忱的请求。朝廷不愿承受更多的“损失”。周忱便把思路转到以灵活的政策办法促进赋役改革和均平负担上来。

    田粮运输的改革。粮食的运输征解是田赋制度中一个十分困难与棘手的问题。当时江南田粮运送北京,有军运,有民运。民运中,运夫百姓的负担相当沉重,“军船给之官,民则僦舟,加以杂耗,率三石致一石,往复经年,失农业。”周忱与漕运总督陈瑄商议,将江南漕粮兑给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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