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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庐江一带)。《宋书》所称豫州蛮,就是指的这一支。他们“种落炽盛”,居住的地区“北接淮汝,南极江汉,地方数千里”(《宋书·夷蛮传·豫州蛮条》)。汉人在长江流域的发展,首先与“蛮”族接触。汉族统治者需要蛮族人民向他们出租税、出徭役,当兵打仗。为此,他们不断向蛮族人民居住地区展开残酷的进攻。宋时,进攻得很频繁,也很残酷。沈庆之前后数次领兵向蛮族进攻,他们俘获的生口就有几十万人。《宋书·夷蛮传》总论宋廷对蛮族的战争指出“自元嘉将半,寇慝弥广,遂盘结数州,摇乱邦邑。于是命将出师,恣行诛讨。自江汉以北,庐江以南,搜山荡谷,穷兵罄武,系颈囚浮,盖以数百万计。”
对蛮族用兵所得俘虏,一般是送京师作营户,充兵役。征服的地区,即设立郡县称左郡左县,以管领蛮族人民,使其供租赋。如《宋书·荆、雍州蛮传》所称“蛮民顺附者,一户输谷数斛,其余无杂调”,可能就是左郡县的赋税征调。宋孝武帝时,西阳(今湖北黄岗北)蛮附,“以蛮户立宋安、光城二郡”(《宋书·夷蛮传》)。在《宋书·州郡志》中,晋末及宋时以蛮民立的郡县有武宁、宋安、安陆、建宁等数郡,有靳水、赤亭、东安、阳城等二十多县。
南齐时,据《南齐书·州郡志》所载,有更多的以蛮民设立的郡县。在豫州、南豫州、郢州、司州和雍州宁蛮府领下以蛮民设立的郡县,有四十四郡、一百三十九县。这些县所管领的户口,没有记载。如果以晋时所置的武宁郡“领县二、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宋书·州郡志》荆州条)为基数来估计,一百三十九县当有四十来万人口。南齐管领的户口总数,照崔祖对齐武帝所讲的情况,是“今户口不能百万”(《南史·虞玩之传》),则蛮族人口占的户口比数是很高了。
溪,也写作奚或仅。溪族居住的地区,主要在今江西南部和广东北部。
溪族人多以渔钓为业,所居多在水边,这大概是溪族得“溪”名的原因。陈寅恪以为溪人之称,当与五溪地名有关系。东晋南朝的门阀大族看不起溪族人,常常骂他们是“溪狗”。温峤就曾嘲陶侃为“溪狗”(见《世说新语·容止篇》)。南齐范柏年骂胡谐之为“傒狗”(见《南史·胡谐之传》)。《晋书·陶侃传》称陶侃本鄱阳,徙家寻阳,早孤贫。刘敬叔《异苑》云,钓禨(周一良疑“禨”当从石,作“禨”)山者,陶侃曾钓于此山下水中。陶侃出身微贱,少年时曾以渔钓为业,温峤又嘲他为“溪狗”,可能陶侃是出身溪族的②。
历史文献中,常常谈到溪族人的语音不正的问题。如《初学记·奴婢门》载宋乔道元与天公 “小婢从成,南方之奚,形如惊■,言语嵝厉,声音骇人,唯堪驱鸡。”又如《南史·胡谐之传》“齐武帝为江州,以谐之为别驾,委以事任。建元二年,为给事中、骁骑将军。上方欲奖以贵族盛姻,以谐之家人语傒音不正,乃遣宫内四五人往谐之家教子女语。”此两处都提到溪人语不正。溪语音不正,似正好说明溪人之汉化。如溪人纯说溪语,汉人将完全不懂。语音不正,盖正在汉化,说汉语又杂有溪语,故成不正。晋末宋初,溪人还是强悍善斗的。卢循起兵北上时,殷阐对何无忌说“(卢)循所将之众,皆三吴旧贼,始兴溪子,拳捷善斗,未易轻也。”(《资治通鉴》卷一一五)所谓“始兴溪子”即溪族人。
俚族居住的地区,主要是湘、广西州,即今湖南、广东。汉族势力向广州一线发展,与俚人的接触渐多。如《宋书·羊玄保传附希传》载“泰始 参看陈寅恪《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一文,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金明馆丛稿初编》。
② 参看周一良《南朝境内之各族人及政府对待之政策》一文,收入中华书局出版的《魏晋南北朝史论集》。三年,出为宁朔将军、广州刺史。希以沛郡刘思道行晋康太守(今广东德庆)领军伐俚。”又《宋书·良吏传·徐豁传》载“元嘉初,为始兴太守(今广东韶关)。三年,遣大使巡行四方,并使郡县各言损益。豁因此表陈三事。其一曰(郡)既接蛮俚,去就益易。..其三曰中宿县俚民课银,一子丁输南称半两。”
僚,主要居住地区是长江上游的蜀,即今四川境。《华阳国·志李寿志》称,“晋康帝建元二年(344),蜀土无僚,至是始从山出。自巴至犍为、梓潼,布满山谷,大为民患。”《魏书·僚传》称“僚者,盖南蛮之别种,自汉中达于邛笮川洞之间,所在多有。种类甚多,散居山谷,略无氏族之别。建国中,李势在蜀,诸僚始出巴西、渠川、广汉、阳安、资中,攻破郡县,为益州大患。势内外受敌,所以亡也。自桓温破蜀之后,力不能制。又蜀人东流,山险之地多空..僚遂挟山傍谷。与夏人参居者,颇输租赋;在深山者,仍不为编户。”由此可见,僚的活动地区主要在蜀,自巴西、犍为一线逐渐向外扩展。
自东晋至陈,南朝常与“僚’族有战争。据《南齐书·州郡志》所载南齐时益州有东宕渠僚郡、越嶲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始平僚郡、齐开僚郡、齐通僚郡,大约都是以降附和征服的僚民建立的。
户籍整理和反却籍斗争南渡的北方劳动人民,江南汉人和各少数族人民共同开发了江南广大土地,发展了江南经济,但江南统治者剥削惨重却使得人民无法生活下去,反抗斗争遂不断发生。
南朝的租税制度,大体是延续魏晋的制度下来的。人民的负担,主要有租、户调和徭役。此外又有市税、商税、盐税、酒税、鱼池税、丁塘税、口赋、赀赋等杂税。人民的负担是沉重的。宋齐时期,一般农民生活的困苦情况,在齐武帝永明六年(488)顾宪之对武帝的启中所谈山阴一县的情况,可见一斑。他的启写道“山阴一县,课户上万;其民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刻又刻之,犹且三分余一。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三五属官,盖惟分定百端输调,又则常然。比众局检校,首尾寻续,横相质累者,亦复不少。一人被摄,十人相追一绪才萌,千孽互起。蚕事弛而农业废,贱取庸而资华贵。应公赡私,日不暇给。欲无为非,岂可得乎?”(《南齐书·陆慧晓传附顾宪之传》)
人民最苦的是兵役和徭役。东晋王羲之致尚书仆射谢安书写道“自军兴以来,征役及充运,死亡叛散,不返者众。虚耗至此,而补代循常;所在调困,莫知所出。上命所差,上道多叛,则吏及叛者,席卷同去。又有常制,辄令其家及同伍课捕,课捕不擒,家及同伍,寻复死叛。百姓流亡,户口日减,其源在此”(《晋书·王羲之传》)。又宋武帝永初二年冬十月丁酉诏“兵制峻重,务在得宜。役身死叛,辄考旁亲,流迁弥广,未见其极。遂令冠带之伦,沦陷非所。宜革以弘泰,去其密科。自今犯罪充兵合举户从役者,便付营押领;其有户统及谪止一身者,不得复侵滥服亲,以相染连。”(《宋书·武帝纪》)
人口逃亡,在户籍者日少。在籍日少,则剩下的在籍者租税徭役负担必更重;重则人民逃亡。整理户籍,成为南朝政府的大事。
人民逃亡,主要有几个去处一投依门阀大族作依附民部曲、客;二投依寺院作僧尼、白徒养女三藏匿山林作流亡逃户。还有其他,等等。朝廷势力强大时,它搜括逃户是比较全面的。它与大族争人口,也与寺院争人口,更大力搜括藏匿山林、隐瞒户籍的逃亡户。桓温的庚戌土断和刘裕的土断,都是比较严厉的。一般整理户籍的矛头,多是指向不附籍的侨户和逃亡户。东晋以来,户籍有黄籍、白籍之分。黄籍,是郡国户口。晋令“郡国诸户口,黄籍;籍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载之。”(《太平御览》卷六○六)齐高祖建元二年(480)的诏书指出“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自倾氓俗巧伪,为日已久,至乃窃注爵位,盗易年月,增损三状,贸袭万端。或户存而文书已绝,或人在而反托死板;停私而云隶役,身强而称六疾。编户齐家,少不如此。”(《南齐书·虞玩之传》)这两条史料说明,黄籍是郡国编户民的户籍。
自籍似是郡国编户民以外的侨户的籍。白籍最早见于《晋书·成帝纪》。咸康七年(34)“实编户,王公已下皆正土断白籍。”白籍似是土断的对象,即尚未正式编户的侨民。
宋、齐两代都整理过户籍,宋文帝元嘉年间曾整理过一次户籍。文帝无嘉二十七年,曾规定以“八条取人”。“光禄大夫傅隆,年出七十犹手自书籍,躬加隐校”(《南齐书·虞玩之传》)。虞玩之还提出“宜以元嘉二十七年籍为正。”这都说明宋文帝元嘉年间曾进行过一次户籍整理。南齐开国的两代皇帝,都曾积极整理户籍。齐高祖建元二年(480),虞玩之遵照高祖诏书的意图,上表请求整理户籍。他认为当时“户口多少不减元嘉而板籍顿阀”的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自孝建已来,入勋者众,其中操干戈卫社稷者三分殆无一焉。二、勋薄所领而诈注辞籍,浮游世要,非官长所拘录,复为不少。如此两条,天下合役之身已据其大半矣。三、又有改注籍状,诈入仕流,苦为人役者今反役人。四、又生不长发,便谓为道,填街溢巷,是处皆然。五、或抱子井居,竟不编户,迁徙去来,公违上断,属役无满,流亡不归。宁丧终身,疾病长卧。六、又四镇戍将,有名寡实,随才部曲,无辨勇懦,署位借给,巫温比肩,弥山满海。他指出,有这六项,是“坊吏之所以尽,百里之所以单也”,户籍之所以顿阙,乃由这些原因。(同上)齐高祖采纳了虞玩之的建议,随即采取措施整理户籍。“乃别置板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数巧,以防懈怠。”但这办法本身就有问题。限人一日得数巧,必然会出毛病。于是不仅出现。于是货赂因缘,籍注虽正,犹强却以充程限”的情况,还出现“应却而不却,不须却而却”(《通典·食货志》)的情况。
齐武帝初年,继续贯彻执行齐高祖的办法,继续强力整顿户籍。于是,到武帝永明三年正月(485),便激起富阳侨人唐寓之领导的白籍人反却籍的斗争。《南齐书·沈文季传》载“是时,连年检籍,百姓怨望。富阳人唐寓之侨居桐庐,父祖相传图墓为业。寓之自云其家墓有王气,山中得金印,转相诳惑。三年冬,寓之聚党四百人于新城,水断商旅,党羽分布近县。”《南史·茹法亮传》载“(吕文度)又启上籍被却者悉充远戍。百姓嗟怨,或逃亡避咎。富阳人唐寓之,因此聚党为乱,鼓行而东,乃于钱塘县僭号,以新城戍为伪宫。三吴却籍者奔之,众至三万。”起义不久即被镇压下去,唐寓之被杀。
检籍和反检籍的斗争,本来是逃亡户与官府的斗争。逃亡户为了逃避租税徭役负担而设法脱籍,官府为把逃亡户拉回来负担租税徭役而检籍。但检籍,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在政治清明的稳定时期,检籍的效果可能相对地减轻人民的负担。在政治混乱或**的时期,检籍的结果则往往是增加了统治者的收入,扩大了其剥削面,却丝毫没有减轻人民的负担。原来担负租税徭役者仍要承担着已有的沉重的负担,原来不负担租税徭役的逃亡户现在却也要负担了。而且,尽管朝廷或官府是比较励精图治的,而执行的官吏却是贪污**的,好办法通过**的官僚机构也会变了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南齐初年的这次检籍,恰巧是由一些贪污、**的人去执行,结果是“应却而不却,不须却而却”。在这种情形下,唐寓之反检籍、反却籍的斗争,是农民起义的一种具体形式,在南朝的阶级斗争史上,这是一次大规模的起义。
南朝的农民战争,自宋至梁初,陆续不断。其中规模较大的,在宋末,有羲阳(郡治在今湖南安乡)张群为首的农民起义,他们曾攻破羲阳、武陵、天门(郡治在今湖北石门县)、南平(郡治在今湖北公安县西南南平镇)等四郡。在梁天监四年(505),有益州地区以焦僧护为首,众至数万的起义。在梁中大通五年(533),有以齐苟儿为首的众至十万人进围成都的起义。第五节北方的民族关系和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孝文帝改革的历史背景北魏从拓跋珪传到第六代时,又出了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卓越人物,即孝文帝拓跋宏。他与他的前辈不同,武功虽不显赫,政治上却很有作为。在他的一生中,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活动,史称为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的改革,有他面临的现实,迫使他不得不寻觅革旧布新的对策。
北魏在中原建立以后,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即如何处理这一广大地区的民族关系,其中包含如何对待汉族的先进生产方式、汉族的文化问题。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北魏统治者政治野心的增长,这一问题就愈益突出。是继续保存拓跋氏旧的社会制度和旧有的文化习惯,还是捐弃旧俗,接受先进的文化,在新的历史环境中获得新生,北魏的统治者必须作出抉择。马克思在谈到民族问题时,有一段很精彩的论断“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是一条永恒的历史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70 页)。北魏走汉化的路,可以说桌历史发展的必然。孝文帝的改革是历史的产物,其改革思想是顺应历史的发展的。
据史书所载,文成帝时,就已出现了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孝文帝即位前后,情况更为严重。据统计,自47 年到48 年,仅仅十年间,就爆发了十八次人民反抗斗争,造**民起义如此繁多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其一,统治者不仅本身穷奢极欲,而且还纵容整个官吏集团肆无忌惮地剥夺人民。北魏自建国以来,没有实行过俸禄制度,带有强烈的原始掠夺色彩,一出战就命官兵尽力掠夺,战胜归来,将掠夺之物予以瓜分。北方统一后,与南朝战争暂告平息,官兵无法再从战争中获取财物,就将贪婪的魔爪伸向北方人民。孝文帝在一份诏书中透露“诸州刺鬼牧民之官,自顷以来,遂各怠慢,纵好纳贿,背公缘私。致令贼盗并兴,侵劫滋甚,奸宄之声屡闻。”(《魏书·高祖纪二》)南朝人士也指出“北境自染逆虏,穷苦备罹。徵调赋敛,靡有止已。所求不获,辄致诛殒,身祸家破,阖门比屋。”(《宋书·谢灵运传》)官吏贪赃枉法,成为北魏政治的一大弊病。
其二,北魏统治者带有强烈民族压迫色彩的残暴统治,使人民,尤其是汉族人民无法生存,不得不揭竿而起。北魏“禁令苛刻,动加( 诛”(《南齐书·王融传》)。拓跋珪晚年,视残杀为乐事,“朝臣至前,追其旧恶,皆见杀害。其余或以颜色变动,或以喘息不调,或以行步乖节,或以言辞失措,帝皆以怀恶在心,变见于外,乃手自殴击”(《魏书·太祖纪》)。对北魏政治颇有贡献的几个汉族大臣,如崔逞、雀浩等,最终都逃说不了被杀的厄运。北魏每次出战,都“驱夏人(汉人)为肉篱”。汉人成了魏统治者残暴驱使、蹂躏的对象。
其三,农民起义与土地问题也颇有关联。北魏连年对外用兵,壮丁征发,田地荒芜,出现了“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的凄凉景象。有权势的地主乘机霸占良田山林,实行土地兼并。
失去土地的农民四处流离,就连京师附近也“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魏书·韩腆麟传》)。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造成一系列社会动乱。北魏中期,许多农民起义都与之有直接关联。
所有这些原因,都具有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的二重性,同一般的农民起义原因不尽相同。对于国内如火如荼的农民起义,北魏统治者一直采取镇压政策。延兴二年(473)颁布了以镇压人民起义作为官吏升迁标准的诏令,规定“县令能靖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靖二县者,兼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靖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资治通鉴》卷一三三)但尽管如此,农民起义还是此起彼伏。
严酷的事实不能不引起北魏统治者的苦恼,迫使他们中有见识的人另求统治之策。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孝文帝进行了改革,坚持走汉化的路,一方面既是要改革政治、经济上的落后状态,另一方面也是要缓解与汉族之间的民族矛盾。
孝文帝对吏治的改革北魏初年规定,地方官不论其治绩如何,任期都是六年,期满离任。因此,许多官吏对治理民事毫不热心,却竭力追求个人财富。如公孙轨当地方官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车百辆”(《魏书·公孙长传附公孙轨传》)。这样的事例在北魏官场中屡见不鲜。有一次,孝文帝问臣下高祐怎样才能使盗贼平息呢?高祐回答盗贼,也是人。如果地方官很称职,治化有方,就不会再有了。孝文帝听了深以为然。这可见孝文帝对吏治问题的重视。为了整顿吏治,缓和阶级矛盾,北魏统治者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实行俸禄制。公元484 年,魏颁布法令,正式规定“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之禄。”俸禄之外,贪污满一匹者处死。二是对地方官任期长短不做硬性规定,而是根据治绩而定,好则留,不好则去。这样一来,官吏治绩好坏与仕途升迁联系起来了,使他们在盘剥人民时不能不有所考虑。
吏治的改革,是北魏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如实行得好,就可刷新政治,缓和阶级矛盾;同时也为以后各项改革的进行打下基础,意义是重大的。迁都洛阳北魏的汉化是一个曲折而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建国之初,汉化就已经开始了。但是这一汉化的范围和程度都极其有限,这主要体现在吸收汉族知识分子加入北魏统治集团和参与政治方面。拓跋焘时,建立太学,祀孔子,任用了一大批素有威望的汉人,最典型的就是崔浩。崔浩对汉族文化十分熟悉,尤长于天文历学。拓跋焘在很长一段时期对他委以重任。通过这些汉族知识分子谋士群的努力,北魏统治集团接受了一些汉族文化,汉化的程度逐渐加深。但是,汉化在当时还没有作为一种政策来推行。拓跋统治者的政策常有变化,对于汉族士人,时而信任,时而排斥,对于汉族文化时有抵触。孝文帝时,开始把汉化做为一项国家基本政策加以推行。迁都洛阳是他的汉化政策中一项重大措施。
北魏的都城,在进入中原后,开始建于平城(今山西大同境)。平城地处北方,生活习惯,气候条件都与鲜卑故土相近。但随着北魏在中原疆土的开拓和被统治的汉人的增加,平城对于控制整个北方地区,已不适合。平城地区游食者众多,且屡受灾荒,粮食供应常发生危机。早在拓跋嗣统治时期,就有迁都之议。史书记载“永兴中,频有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京畿之内,路有行殣。帝以饥,将迁都于邺,用博士崔浩计乃止。”(《魏书·食货志》)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平城又遭大旱,春天到来,竟然“野无青草”。即使风调雨顺之年,平城一带也常有饥荒现象。而当时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已较发达,逐渐成为北魏主要产粮基地。所以从关外贫瘠的平城转移到中原经济中心,已是当时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平城长期作为北魏都城,功勋公老多居于此,保守势力十分强大,他们拒不接受先进的汉族文化,因循守旧,给北魏社会发展造成阻碍。因此,从摆脱保守势力的束缚这一点来说,迁都也是当务之急。孝文帝统治时期,北魏军事实力虽然已逐渐衰落,但孝文帝却抱有灭南朝、统一全国的雄心。这可由文帝所说迁都洛阳的理由是“经营天下,期于混一”(《资治通鉴》卷一三八)可证。所以,从军事上说,平城作为国都也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了。
当时新都选择地点有二,一是洛阳,一是邺城。洛阳是汉族政治文化中心,汉、魏、西晋都曾建都在此,是所谓“中夏正音”所在之地。邺则是中原最富庶的地区,集中了北方财富,是河北主要的粮食和丝绵产地。单纯从经济意义上说,邺要胜过洛阳一筹;但从吸收汉族文化的角度看,洛阳要比邺优越。孝文帝最后把新都定在洛阳,可见迁都之举主要还是从加速鲜卑族汉化的方面考虑的。
迁都洛阳对于世世代代居住朔方的鲜卑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震动。这意味着,拓跋氏必须放弃过去那种以游牧业为主的生产方式,而使经济生产农业化;同时,还意味着在生活方式上也要来一个变革。这样一个从行动到观念都要为之一变的迁都举动,所遇到的阻力是难免的。
反对派的首要人物是太子元恂和拓跋氏元老元丕、陆叡、穆泰等,他们在朝中的势力很大。孝文帝迁都之心已定,为防止节外生枝,便假称要大举南伐。公元493 年六月,孝文帝带领步骑三十万人,离开平城向南进发。大军行至洛阳,连日霖雨不止,但孝文帝仍坚持进军南向。尚书李冲等人就出来反对,说“今者之举,天下所不愿,唯陛下欲之;臣不知陛下独行,竟何之也?..敢以死请!”孝文帝听了大怒,说“吾方经营天下,期于混一,而卿等儒生,屡疑大计;斧钺有常,卿勿复言!”安定王休等趴在地下痛哭失声,苦苦劝谏。孝文帝这才说,如不南伐,便须就此迁都洛阳。並即宣布“欲迁者左,不欲者右。”(《资治通鉴》卷一三八)群臣又害怕南伐,不敢再言,迁都之计就这样定下来。
孝文帝的儿子是一个目光短浅、胸无大志又不上进的人。他体胖怕热,到洛阳以后,“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他趁着孝文帝出游嵩山,“轻骑奔代(平城)”。孝文帝闻讯大怒,为了保证汉化顺利进行,毅然将太子贬为庶人,后又用毒酒将其毒死。紧接着,拓跋族元老穆泰、陆叡与镇北大将军乐陵王元思誉、代郡太守元珍等勾结,想据平城起兵,史载其时“代乡旧族,同恶者多”(《魏书·于栗 传》)。形势十分危急,迁都与反迁都是关系到拓跋氏汉化的关键。孝文帝当机立断,派得力大臣任城王澄率兵镇压叛乱,再次将反对派挫败。
洛阳终于成为拓跋氏人心目中真正的都城,成为北魏占据中原,正式接受汉化的象征。
改革风俗的措施太和二十年(49),孝文帝下诏改姓。孝文帝在诏书中把鲜卑氏与汉文化联系起来,宣称“北人谓土为拓,后为跋。魏之先出于黄帝,以土德王,故为拓跋氏。夫土者,黄中之色,万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资治通鉴》卷一四○)明帝建武三年,以此为例,改乙■氏为叔孙氏,丘穆氏为穆氏,独孤氏为刘氏,素和氏为和氏。
改了姓,又下令禁穿胡服,改穿汉服,服装样式与南朝流行样式大抵相同。孝文帝对禁穿胡服下了很大决心,不允许有任何松懈。太和二十三年(499),孝文帝从前线回到洛阳,他坐在车中,留意街上行人的服饰,见仍有人穿鲜卑旧服,大为不满。第二天,他对群臣说“朕昨入城,见车上妇女,冠帽而著小襦袄者,若为如此,尚书何为不察?”任城王澄作解释穿旧装的少,不穿的多。孝文帝立即反驳这话说得奇怪,你难道还想满城都穿旧装吗?
孝文帝又下令禁止说鲜卑语。北魏初入中原时,以征服者自居,不仅自己讲鲜卑语,还命令所有任职于魏的汉人官吏也要讲鲜卑语。为了提高鲜卑族的文化水平,便于读汉人书,接受汉文化,孝文帝下令宣布“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指汉语)。年三十以上,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降爵黜官。”(《北史·咸阳玉禧传》)
迁都洛阳之后,孝文帝仿照南朝形式,在郊祀宗庙礼节方面,也实行了汉化,放弃了拓跋氏原来崇拜的天神,改用汉礼。在官制和律令方面也多仿汉制,进行了改革。
均田制和三长制的规定实行均田制是孝文帝改革中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均田制出现的原因,有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为了增加生产,迅速改善农业生产的落后状况;另一方面是与豪族地主争夺人口和土地。北魏进入中原后,农业成为主要的经济形式。北魏诸帝多能注意劝课农桑,尤其是孝文帝即位后,更是孜孜以求,希望农业不景气的状况有所改善。他一再号召“务尽地利,使农夫外布,桑妇内勤。”(《魏书·高祖纪下》)然而天灾几乎连年发生,粮食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因此,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粮食问题,成为均田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北魏统治中期,北方豪族己遍布全国,势力很大,“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魏书·李孝伯传附李安世传》)。鲜卑贵族对土地的兴趣也愈来愈强烈,他们纷纷“就耕良田,广为产业”(《魏书·和跋传》)。加上拓跋氏入主中原初期,曾把大量良田辟为牧场,或辟为私家园林,民无田业的现象十分突出。农民失去土地,四处飘流,或转投豪族,成为荫护人口,或聚集山泽,成为绿林好汉。人口流亡的情况如此严重,不能不引起北魏统治者的重视。因为政府掌握不了人口,也就无法获得赋税;而且大批浮浪人口也是构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所以如何使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以及把农民从豪族地主的荫护下解脱出来,成为均田制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均田制的实施还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有大批荒地可供使用,二是官府必须能够掌握、支配这些土地,也就是说皇权必须强大到能够辖制地方豪强。北方自东汉末年以来,由于连年战乱,以致出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景象。至孝文帝时,情况虽有所变化,然土地抛荒的现象仍很严重。而当时北魏豪族地主势力也还未强大到能与皇权抗衡的地步。因此,孝文帝推行均田制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了。
公元485 年,孝文帝开始实行均田制。在此之前,北魏初期,政府曾经在京城附近实行过计口授田,均田制就是在这一基础上推广、改进百发展起来的。另外,中国古老的一夫受田百亩的井田制以及西晋占田制,都给了均田制以经验借鉴。
均田制的主要内容如下(一)男子十五岁以上,授给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授露田二十亩。露田加倍授给,以备休耕。露田不得买卖,身死或年满七十者归还官府。桑田则永为个人所有,不须归官。桑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桑田须种桑五十株、枣五株、榆三株。不宜种桑之地,男子给麻田四十亩,妇女五亩。
(二)奴婢和耕牛参加授田。奴婢依一般农民授田。耕牛每头授田三十亩,限四牛。
(三)田地缺乏地区,允许农民“逐空荒”,迁往他郡。
(四)犯罪流徒户或绝户,其土地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田之用。
(五)地方官吏按官职高低,授以公田。刺史十五顷,郡丞、县令六顷。公田不得买卖。
在均田制颁布的同一年,又宣布实行三长制。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皆由本乡有威望者担任。三长制代替了过去的宗主督护制,改变了“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魏书·李冲传》)的状况,使趁着管理混乱,荫庇大量人口的汉族大地主受到约束和打击。因此他们群起而攻之。但当时掌握朝政的文明太后很有识见,她认为“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魏书·李冲传》)。在她的坚持下,三长制得以推行。
与均田制、三长制相辅相成的还有新的租调制。北魏原来实行的租调制很混乱。“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粟二十石。”由于户籍不清,人民负担重。实行新的租调制后,规定一夫一妻出帛一匹,粟二石;其他人口、耕牛,就按此类推。家庭作为受田纳税单位,人民负担有了一定之规。故“事(指新租调法)施行后,计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年安之”(《魏书·食货志》)。
孝文帝改革是北魏历史上的突出事件,其影响是值得重视的。单就北魏的统治来说,孝文帝汉化政策的实施,使鲜卑贵族在新的基础上与其统治区内的汉族地主取得一定程度的协调,也使之与一般汉族百姓的矛盾趋向缓和,对于巩因北魏政权,有其有利的一面。
孝文帝在社会经济领域年的改革是有成就的。均田制的实施,可使相当一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得与生产资料重新结合从而刺激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大地主的兼并也受到一定限制。北魏朝廷大为头痛的流民和粮食问题,在均田制实行后,情况有所改善。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不可能彻底解决社会的根本问题,而且事出空前,也难免有一定的盲目性,因而也带来很多弊病。这些弊病因改革的成功和北魏社会矛盾的暂时缓和所掩盖,但根源仍在,在改革几十年后便爆发了六镇起义。
第四章从北魏的分裂到隋的统一第一节北方各族人民的起义和北魏的东西分裂大起义的历史背景孝文帝改革后,北魏社会经济有了发展,新都洛阳繁荣起来。《洛阳伽蓝记》卷四记述洛阳的景象“市东有通商、达货二里。里内之人,尽皆工巧,屠贩为生,资财巨万。有刘宝者,最为富室。..舟车所通,足迹所履,莫不商贩焉。是以海内之货,咸萃其庭。产匹铜山,家藏金穴。宅宇逾制,观楼出云,车马服饰,拟于王者。”到孝文帝的第三代继承者孝明帝时,史称其“魏累世强威,东夷西域,贡献不绝。又立互市以致南货。至是府库盈溢”(《资治通鉴》卷一四九)。景况仍然可观。
然而,经济繁荣的结果并没有使广大劳动人民从中获益。这一时期,人民的生活仍很困苦。相反,汉化的鲜卑贵族很快坠入锦衣玉食之中,迅速走向腐化。
孝文帝时,贪污之风虽很盛行,然由于孝文帝采用严刑峻法,尚能控制局面。史称其时“食禄者跼蹐,赇谒之路殆绝”(《魏书·刑罚志》)。宣武帝即位,形势发生变化,宣武帝对贪污腐化之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本人“好游骋苑囿”,“嬉戏无度”,就很奢侈,无心于朝政。上行下效,“时魏宗室权幸之臣,竟为豪侈”,北魏统治集团生活日趋腐朽。胡太后临朝时,奢侈之风更盛。最典型的是高阳王雍和河间王琛。“高阳王雍,富贵冠一国,宫室园圃,侔于禁苑,僮仆六千,伎女五百,出则仪卫塞道路,归则歌吹连日夜,一食直钱数万。”(《资治通鉴》卷一四九)“河间王琛,每欲与雍争富,骏马十余,皆以银为槽,窗户之上,玉凤衔铃,金龙吐旗。尝会诸王宴饮,酒器有水精锋(锺)、马脑碗、赤玉巵,制作精巧,皆中国所无。又陈女乐、名马及诸奇宝。复引诸王历观府库,金钱,增布,不可胜计。顾谓章武王融曰‘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这些惊人的财富,无疑都是劳动人民血汗的结晶。河间王琛,在宣武帝及孝明帝两朝皆作定州刺史,他“在州贪惏”。连胡太后也觉得他贪心无厌,下诏“琛在定州,惟不将中山宫来,自余无所致。”(《北史·河间王若传》)为饱私囊,朝廷甚至卖官鬻爵,“纳货用官,皆有定价,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北史·魏常山王遂传曾孙晖附传》)。仕人买官花了钱,及到任上,就大肆搜括,加倍贪婪地吮吸人民的血汗。
孝文帝时所行均田法,这时也被破坏。原来规定不得买卖的公田和露田,都可以买卖。露田流动尤为严重,因为“贫户因王课不济,率多货卖田业”(《通典·食货典》)。在均田制下有田可耕的农民,又开始面临失去土地的威胁,使北瑰经济潜伏着危机。
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本来就有对南朝用兵的因素。迁都之后就改变了自己一度奉行的与南齐和好的政策,开始大举南伐。尽管每次几乎都以无功告终,仍然不肯罢休。这时因洛阳位于黄河之南,与南朝相接壤,既要保卫洛的安全,就必须将南朝长江以北土地据为己有。所以孝文帝每次出击,目标都在义阳、淮上、宛、邓等地。宣武帝、孝明帝时,战事未休,反而有扩大之势。人民要负担兵役和作战物资,苦不堪言。当时,“汝颍之地,率户从戎河冀之境,连丁转运”(《魏书·卢玄传孙昶附传》),以至“死丧离旷,十室而九”。战争激化了社会矛盾,使人民对北魏政权的敌意更加强烈。北魏各族人民大起义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酝酿和爆发的。起义首先爆发于六镇,接着又爆发了关陇、河北、青州起义。
以六镇起义开始的各族人民大起义六镇,一般是指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六镇之外,又有御夷等镇。大部位于北魏的北方边境,即今内蒙古境内。六镇是北魏的军事要塞,历史上曾一度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北魏原来一直以平城为国都,为了防御北边的柔然南下,拓跋焘设此六镇,以拱卫都城。当时,六镇将领,乃至一般士兵,身份都是比较高贵的,在六镇作兵是光荣的。“缘边诸镇,控摄长远。昔时初置,地广人稀。或征发中原强宗子弟,或国之肺腑,寄以爪牙。”(《北齐书·魏兰根传》)他们“不但不废仕宦,至乃偏得复除,当时人物,忻慕为之”(《北史·魏广阳王建传孙深附传》)。然而,在迁都洛阳之后,平城不复为国都,六镇也失去军事上的意义,将兵地位一落千丈。他们远在漠北,少有接触汉文化的可能,与南迁的鲜卑贵族在文化上形成差距,心理上形成隔膜,经济地位上也处于劣势。氏族部落成员当兵是义务也是权利,拓跋氏封建化后,兵户身份低人一等。加上汉化后的北魏政府受到汉制度的影响,常常把犯罪的人发配六镇为兵,更使六镇兵民的处境不佳。六镇将兵中,不满情绪逐渐增长。孝明帝时,有一个叫魏兰根的官吏对此情况深表忧虑。他告诉尚书令李崇说“中年以来,有司乖实,号为府户,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而本宗旧类,各各荣显,顾瞻彼此,理当愤怨。”他建议北魏朝廷采取断然措施,“更张琴瑟,今也其时,静境宁边,事之大者。宜改镇立州,分置郡县,凡是府户,悉免为民,入仕次叙,一准其旧,文武兼用,威恩并施。此计若行,国家庶无北顾之虑矣”(《北齐书·魏兰根传》)。李崇亦深以为然,上奏朝廷,朝廷竟不闻不问。
起义终于在六镇首先爆发了。
公元523 年,柔然入侵六镇,怀荒镇民请求开仓取粮,武卫将军于景无理拒绝,镇民不胜忿恨,遂起兵造反,杀了于景。不久,沃野镇民破六韩(姓)拔陵(名)亦聚众起义,杀镇将,改元真王。其余各镇,“华、夷之民往往响应”(《资治通鉴》卷一四九)。起义队伍迅速扩大。破六韩拔陵引兵南向,派别帅卫可孤包围武川和怀朔两镇。朝廷派临淮王或都督北讨诸军事。彧为人胆小,顿兵不进,武川、怀朔俱为起义军所陷。不久,破六韩拔陵与彧激战于五原,彧大败,朝廷罢了他的官。这时,魏肃宗改派李崇率兵前往讨伐,双方战于自道,李崇副手崔逼被打得单骑逃命。李崇亲自迎战,也出师不利。起义军声势更大,二夏(夏州、东夏州)幽、凉人民纷纷起来响应。朝廷见此情况,慌忙下诏“改镇为州,诸州镇军贯(军籍),非有罪配隶者,皆免为民”(《资治通鉴》卷一五○)。并派黄门侍郎郦道元为大使,抚慰六镇,但这些笼络政策根本不起作用,起义之势一发不可收。公元524 年,在高平镇(今甘肃固原),有赫连恩等人的起义,推敕勒首长胡琛为高平王。在秦州(甘肃天水),有羌人莫折大提起义。在秀容(山西忻县),有乞伏莫于的起义。在关中一带,有被迁徙到关中的蜀人起义。在汾州一带,有胡人起义。几乎整个魏的北境、西境、东北境,都在起义浪潮冲击之下。
公元524 年夏天,羌人和氐人在秦州(今甘肃天水)和新秦州(今甘肃武都、成县一带)起义,反抗北魏统治,推莫折大提为首领。不久,莫折大提死,他的儿子莫折念生继位,自称天子,设立百官。向东攻下了歧州(陕西凤翔南),杀北魏都督元志。向西攻下了凉州。后来,在黑水(陕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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