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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旦,亡之,完为城旦,收其外妻、子。子小不可别,令从母为收。可(何)谓‘从母为收’?人固买(卖),子小不可别,弗买(卖)子母谓殹(也)。”②显然,秦代不仅存在着奴隶买卖,而且这种买卖还是合法的。繁重的赋役秦代的赋税十分繁重。有田租。秦律有关于“入禾”、“入禾稼”的规定。虽然秦代“租禾”的税率,史无明确记载,但从秦简里一再提到“入禾仓,万石一积”,“栎阳二万石一积,咸阳十万石一积”,不难看出,秦朝的田租无疑是很重的。还有户赋,按人口多少征收。秦律不仅规定征收户赋,还严禁“匿户”③,逃避负担。《淮南子·汜论训》云秦代“头会箕赋,输于少府”。高诱注“头会,随民口数,人责其税;箕赋,似箕然,敛人财多取意也。”《汉书·陈余传》亦云“秦为虐政,头会箕敛,以供军费。”服虔注“吏到其家,人人头数出谷,以箕敛之。”田租户赋之外,还有种种杂税苛捐。种田的要“入刍藁”,而且不管是否种了庄稼,都要一律缴纳。“入顷刍藁,以其受(授)田之数,无豤(垦)不豤(垦),顷入刍三石,稾二石。”④樵采渔猎的要纳“山泽之税”。甚至连在禁苑打死了一条狗,也要“皆入于公”,或“食其肉而入皮”。诚所谓“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②。

    秦代的徭役更是繁重到了极点。秦制规定一般劳动人民年十五始服役,六十岁老免。一生中须为正率一年,屯戍一年,每年还要为更卒一个月③。国家规定的这些徭役本来已经很重了,但实际上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额外徭役,有的甚至不计役期。如秦简《徭律》规定兴徒以邑中之红(功)者,令緈(■)堵卒岁。未兴堵坏,司空将红(功)及君子堵者有罪,令其徒复恒之,勿计为繇(徭)。

    县葆禁苑、公马牛苑,兴徒以斩离散及补缮之,辄以效苑吏,苑吏循之。未卒岁或坏■(缺),令县复兴徒为之。而无计为繇(徭)。④征发役徒修筑各种工程,必须担保一年,如不到一年,已有“坏缺”,就应重新修筑,并不得算入规定的服役时间,这不仅大大加重了徭役的负担,而且给任意“兴⑤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5 页。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48 页。

    ② 同上书,第20 页。

    ③ 同上书,第222 页。

    ④ 同上书,第27—28 页。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 页。

    ② 《汉书·食货志》。

    ③ 参阅《汉书·食货志》。

    ④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77 页。

    徒”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只要统治者认为需要,就可以随时征发徭役。

    秦始皇大兴土木,连续不断地在咸阳及其它许多地方修筑宫室殿观。早在兼并六国过程中,秦每破一诸侯,始皇就派人“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这些风格各异的大型建筑群,“殿屋复道周阁相属”⑤,还将从各国掳掠来的美女和乐器充实其中,以供享乐。统一六国后的第二年,始皇在咸阳渭南作极庙和甘泉前殿。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2 年),他仍感到已有的宫廷太小,于是改在渭南上林苑中大规模营建朝宫,先作前殿阿房。据记载,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还在殿前为阁道直抵南山,在南山顶峰上立华表以为阙门;又在殿后修复道渡渭通达咸阳。整个建筑布局象征着天极紫宫星座的结构。为了建筑这座豪华而宏大的宫殿,秦始皇征发了数十万刑徒,砍伐了今四川、湖北、湖南一带的大片林木。“蜀山兀,阿房出”②的著名诗句就是由此而来的。除阿房宫外,秦代还有数以百千计的离宫别馆。“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而咸阳附近二百里内的二百七十座宫观,还皆以“复道甬道相连,帷帐钟鼓美人充之”。秦始皇就经常行幸其间,连丞相群臣也“莫知行之所在”③。秦始皇不仅滥用民力,修建大量生前享用的华丽宫室,而且煞费苦心经营他死后的地宫。还在他即位之初,就穿治骊山(今陕西临潼境内),为自己修墓。统一六国后,又发全国各地刑徒七十余万人继续大规模营造。陵“上崇山坟,其高五十余丈,周回五里有余”④。合今高为20 多米,周长27 余米⑤。陵下“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以陵墓为主体,附近还修筑了各种大型陪葬工程。现已发掘的三个秦兵马俑坑,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一号俑坑已出土陶武士俑五百余件,陶马二十四匹,木车六辆。估计全坑藏有陶俑六千个左右②。二号俑坑已试掘出陶兵俑二百二十三件,将军俑一件,陶马九十六匹,木质战车十一辆,如果全部发掘,大约会出土各种陶俑近九百件,陶马四百七十余匹,木车八十九辆③。三号俑坑有驷马战车一乘,武士俑六十八件④。这些出土的大量陶兵马俑,造型生动,神态逼真,而且与真人真马大小相似。它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是我国古代文化的珍品。据有关方面试验,在今天的生产技术条件下,复制成功一件原大陶俑,大约需要五、六人紧张劳动⑤ 《史记·秦始皇本纪》。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杜牧《阿房宫赋》。

    ③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④ 《汉书·刘向传》。

    ⑤ 秦始皇陵经两千多年的风雨剥蚀及人掘畜踩其封土堆渐趋缩小。90 年,日本人足立喜六曾测出其高约7 米,周长约200 米。92 年,陕西省文管会测出其整形呈方锥体,高约43 米,东西长345 米,南北长350 米,周长390 米。顶部南北24 米,东西0 米(《秦始皇陵调查简报》,《考古》92 年8 期)。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秦始皇陵东侧第一号兵马俑坑试掘简报》,《文物》975 年 期。③ 《秦始皇陵东侧第二号兵马俑坑试掘简报》,《文物》978 年5 期。④ 《秦始皇陵东侧第三号兵马俑坑试掘简报》,《文物》979 年2 期。两个月。在当时要创制出成千上万件这样的陶俑,该要付出多少人的血汗和劳动呵!何况这还只是始皇陵整个工程中的一项。

    值得注意的是,秦代除修阿房宫、兴骊山墓外,还有不少大规模徭役征发。其中有的征发,如筑长城,开灵渠,戍边塞,修驰道、直道等,虽然在客观上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在短期百役并兴,旷日持久,其结果也必然给人们造成巨大灾难。这一些还只是秦皇朝直接征发的徭役。至于地方,还有官府公舍及“公马牛苑”的兴建修缮等各种杂役,也无不征用民力。据统计,秦代全国人口约两千万,而每年被迫服役的不下二百万,以致丁男不足,又征丁女。秦代徭役之繁重,由此可见一斑!

    严酷的刑罚如前所述,秦皇朝建立后,曾颁布过通行全国的法律。秦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严刑酷罚。特别是秦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秦得水德,水主阴,阴刑杀,因而他“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

    从史籍和云梦秦简的记载看,秦的刑罚名目繁多,大约可分为死刑、肉刑、徒刑、笞刑、髡耐刑、赀刑、赎刑、废、谇,收、连坐等十二种②。而在同一种刑罚内,又按处死的方式、对肢体残害的部位,鞭苔多少,刑期长短,迁徙远近和赀罚轻重等,分为不同的等级。如死刑有戮、戮尸、弃市、磔、定杀、族、夷三族、枭首、车裂、腰斩、体解、囊扑、剖腹、蒺藜、凿颠、抽胁、镬烹,肉刑有黥、劓、刖、宫,赀刑有赀甲、赀盾、赀戍、赀徭,连坐有亲属连坐、什伍连坐、官吏和士兵上下级之间的连坐、荐举人与被荐举人之间的连坐,等等。按秦律的规定,各种刑罚既可单独使用,也可重复使用,还可两种、三种结合使用。如《法律答问》云“人奴妾治(笞)子,子以■死,黥颜■”③。颜即额部,■为两颧。“黥颜■”,就是在额头和双颧均施以黥刑。又云“擅杀子,黥为城旦舂。”“五人盗,臧(赃)一钱以上,斩左趾有(又)黥以为城旦。”这两条律文,前者是肉刑(黥)与徒刑(城旦)的合用,后者则是刖(斩左趾)、黥两种肉刑与徒刑(城旦)的合用。这种不同刑种的交错重复使用,使本来就名目繁多、用刑苛酷的秦代刑罚变得更加繁杂而残酷了。而这种种酷刑,又主要是针对农民和奴隶群众的。秦律对农民和奴隶往往是轻罪重刑,从严惩处。如规定盗采人桑叶,赃不到一钱,应“赀徭三旬”②;甲盗不盈一钱,前往乙家,乙“见智(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③。还规定城旦舂毁折瓦器、铁器、木器,为大车折務(輮),辄治(笞)之。直(值)一钱,治(笞)十;直(值)廿钱以上,孰(熟)治(笞)之。④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参阅刘海年《秦律刑罚考析》,《云梦秦简研究》第7—204 页,中华书局98 年版。③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3 页。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8、50 页。

    ② 同上书,第54 页。

    ③ 同上书,第55 页。

    ④ 同上书,第90 页。

    笞,实际上也是一种肉刑。服城旦舂的刑徒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只要对用器或工具稍有损坏,其损失虽只值一钱,就得鞭笞十下,如果值二十钱以上,竟可“熟笞之”,即不计次数地任意重打,直到打够为止。这种不加限定的行刑规定,实际上是给封建官吏任意残害人民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

    秦代“法繁于秋萘,而网密于凝脂”⑤。但秦始皇还不以此为满足,他往往滥施淫威,肆意刑杀。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二十九年(公元前28 年),东游,行至阳武博浪沙(今河南中牟),“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今天下大索十日”。(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年),始皇微服行巡咸阳,夜出遇盗于兰池(今陕西咸阳市东郊),随行武士当即击杀盗,但始皇仍下令“关中大索二十日”。(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2 年),始皇幸梁山宫,在山上见丞相出行时车骑很多,心甚不快。当时大概有在其身旁的宫中随行侍者私下告诉丞相。丞相从此便减少了车骑。始皇知道后大怒,推断“此中人泄吾语”。于是“诏捕诸时在旁者,皆杀之”。这一年,始皇还借口儒生“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坑杀四百六十余人于咸阳。(始皇)三十六年(公元前2 年),有人在东郡陨石上刻了“始皇帝死而地分”几个字,始皇知道后,“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

    始皇的这些暴行,几乎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主要阶层。其中被诛杀的大多是劳动群众,但也有属于统治阶级内部的一些儒生、博士,连宫廷内的“中人”也不能幸免。由于秦始皇“专任狱吏”,“乐以刑杀为威”,因此,秦朝的许多官吏往往苛酷贪残,嗜杀成性。如范阳令便是一名“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的刽子手。

    秦始皇严刑酷罚,以暴力治天下,自以为可以巩固自己的统治。但是,正如汉陆贾总结亡秦教训时所说“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②陆贾这一论断,确是秦代历史的真实反映。

    秦始皇的最后一次巡游及其猝死沙丘始皇的暴虐统治,直接把人民驱逐到了他的对立面,以至出现“人与之为怨,家与之为仇”的局面。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三十六年(公元前2 年)秋,朝廷侍者从关东至咸阳,夜过华阴(今陕西华阴)平舒道,有人持璧玉挡道说“为吾遗滈池君。”又说“今年祖龙死。”说罢,置其璧而去。使者捧着璧具以奏始皇。始皇默然良久,只得故作镇定地说“山鬼固不过知一岁事也。”转身又自我宽慰道“祖龙者,人之先也。”乃使御府视其璧,却原来是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9 年)第二次巡游渡江时“所沈璧也”。于是始皇卜之,卦得游徙吉。为了印证这种卦象,始皇便一面下令迁北河榆中(今河套地区北部一带)三万家,一面又开始筹划着第五次的⑤ 《盐铁论·刑德》。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② 《新语·无为》。

    贾山《至言》,见《汉书·贾邹枚路传》。

    巡游。司马迁的这段记载,固然颇有一些神秘主义的色彩,但剔除其神奇的表象,真实流露的则是人们对始皇诅咒与痛恨的心音!

    始皇的第五次巡游始于三十七年(公元前20 年)十月。这是他一生中最后的一次出游。随行的主要是左丞相李斯和中车府令赵高。少子胡亥最受宠爱,请求侍从,始皇许之。

    秦始皇一行从咸阳出发,大约经武关(今陕西商南东南)、宛县(今河南南阳),十一月南下至云梦(今汉水、长江交汇处至洞庭湖一带湖泊区),望祭虞舜于九嶷山(今湖南宁远南)。然后沿长江东下,过丹阳(今安徽当涂东),抵钱唐(今浙江杭州市),临浙江。原来打算顺道在此渡江,但因浙江的这一段江面流急“波恶”,乃西行一百二十里,选择狭窄处渡江东南行,上会稽(今浙江绍兴市南),祭大禹,并在这里立石刻以颂秦德,这就是著名的《会稽刻石》。

    《会稽刻石》文三句为韵,凡二十四韵,七十二句。刻石追述了秦始皇“平一宇内”,殄灭六国的历史功绩,赞扬了“皇帝并宇,兼听万事”的集权统一的局面。针对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的动荡不安和“淫泆”之风。刻石还反复强调“贵贱并通,善否陈前,靡有隐情。”“防融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休经。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人乐同则,嘉保太平”,“常治无极,舆舟不倾”。《会稽刻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秦始皇晚年社会政治的潜在危机与问题。

    秦始皇从会稽返回钱塘后,过吴(今江苏苏州市),从江乘(今江苏镇江市北)渡江,至海滨,乘船北上至琅邪(今山东胶南县境)。琅邪,本是秦始皇以前巡游两次到过的地方,还曾在这里筑琅邪台,立刻石,派方士徐市等入海求仙人和神药。这次旧地重游,自然是为了亲自取得仙药,以便长生不老。可是,徐市等不仅求神药“数岁不得”,而且耗费巨大。为了免遭罪责,他乃谎称蓬莱仙药本是可以求到的,但常为大鱼所苦,海船受阻,故不得至,请派善射者以连弩射之。始皇求药心切,连梦中也想到这类事,于是令入海者准备了捕杀大鱼的工具,并亲自“以连弩候大鱼出射之”。可是从琅邪北至荣成山②,都未见大鱼。直至之罘(今山东芝罘半岛),才“见巨鱼,射杀一鱼”。秦始皇得到这点心理上的满足之后,便转陆路西行,经临淄(今山东淄博市东北),抵平原(今山东平原南)。

    车驾到达平原津时,正是盛夏季节,始皇突然患病。但这位封建皇帝特别怕死,厌恶言及“死”字,群臣更是“莫敢言死事”,以致病情日益恶化。始皇无可奈何,只得为玺书给远在上郡的长子扶苏,要他迅速“与丧令咸阳而葬”。书已封,却被代管皇帝符玺的中车府令赵高劫持在手,未派人送走。七月丙寅,始皇死于沙丘平台(今河北平乡东北)。不可一世的秦始皇总想长生不老,却偏偏只活五十岁就离开了人间。

    沙丘之变,二世“暴虐以重祸”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正义》云荣成山“即成山也,在莱州”。又据清顾炎武考证,“荣”应为“劳”之误,荣成山当应劳、成二山之合称。说见《日知录》。

    《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死后,左丞相李斯以为主上崩于巡游途中,如果匆促宣布,“恐诸公子及天下有变”,乃秘不发丧,将其尸体放在辒凉车中,由始皇生前亲幸的宦者参乘,每日照常上食,百官也依旧前来奏事,而由宦者从辒凉车中可具奏请。当时,知道始皇之死的仅李斯、胡亥、赵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赵高,本是前赵国公族的疏远族属,生于隐宫,“世世卑贱”。始皇听说他“通于狱法”,举以为中车府令,使其主管乘舆路车,又令其教胡亥决狱及律令法事,深得胡亥的宠幸。高有大罪,始皇使蒙恬之弟蒙毅治其罪。毅依法定其死刑,除其宦籍。但始皇以高敦敏于事,擅于迎奉,于是“赦之,复其官爵”②。赵高既骗取了始皇的信任,又得宠于胡亥,乃乘皇位替换之机,策划了窃夺朝柄的活动。

    赵高擅自扣留了始皇临死前给扶苏的玺书,并对胡亥说“上崩,无诏封王诸子而独赐长子书。长子至,即立为皇帝,而子无尺寸之地,为之奈何?”还说“方今天下之权,存亡在子与高及丞相耳。愿子图之。且夫臣人与见臣于人,制人与见制于人,岂可同日道哉?”胡亥犹豫不决,不敢贸然行事。赵高又进一步鼓动道“大行不小谨,盛德不辞让。”“顾小而忘大,后必有害;狐疑犹豫,后必有悔。断而敢行,鬼神避之,后有成功,愿子遂之!”经过赵高这番教唆,二十岁的胡亥果然采纳了他废兄而立弟的计谋。接着,高又去游说李斯,声称始皇“所赐长子书及符玺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耳”。胡亥“慈仁笃厚”,“可以为嗣”。并说“君听臣之计,即长有封侯,世世称孤,必有乔松之寿,孔墨之智。今释此而不从,祸及子孙,足以为寒心。”②李斯受赵高的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很快就与之沆瀣一气,共同“阴谋破去”了始皇封赐扶苏的玺书,“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③。又另为伪书给扶苏、蒙恬,诬其“为人子不孝”,“为人臣不忠”④,逼迫扶苏自杀,蒙恬被囚。这就是给秦朝统治带来了严重恶果的沙丘之变。赵高、胡亥、李斯的沙丘阴谋得逞后,随即从这里北上,经井陉(今河北井陉西北),抵九原(今内蒙包头市西北),然后沿直道入关中。抵咸阳后,便为始皇发丧。胡亥以太子的名义袭帝位,为二世皇帝。九月,葬始皇于骊山。

    二世元年(公元前209 年),赵高为郎中令,居中用事。二世“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祸”,在原有暴政的轨道上走得更远了。

    为了消灭异己,维持篡夺到手的政权,赵高、二世继逼死蒙恬之后,又制造了规模更大的残杀大臣宗室的惨祸。就在二世元年四月,赵高对二世说“夫沙丘之谋,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诸公子尽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属意怏怏皆不服,恐为变。且蒙恬已死,蒙毅将兵居外,臣战战栗栗,唯恐不终。”二世听后非常惊恐,连问“为之奈何?”赵高毫不掩饰地说② 《史记·蒙恬列传》。

    《史记·李斯列传》。

    ② 《史记·李斯列传》。

    ③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④ 《史记·李斯列传》。

    贾谊《新书·过秦》。

    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此则阴德归陛下,害除而奸谋塞,群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于此。②赵高提出的这套消灭异己,培植亲信,诛戮故臣与宗亲的主张,二世言听计从,倍加赞赏。他重订了更为苛酷的法律,规定凡是群臣及诸公子犯了罪的,一律由赵高审讯惩治。赵高乘机报复泄怨,杀害蒙毅,先后戮死公子十二人于咸阳市、六人于杜(今陕西西安市西南)。公主十人甚至被活活裂其肢体而杀之。被株连者更是不可胜数。公子高本想奔逃,但怕遭致族灭,只得上书“请从死”,为始皇殉葬。公子将闾兄弟三人被囚后,仰天大呼“吾无罪!”悲愤流涕,“拔剑自杀”。于是,一时间,“宗室振恐。

    群臣谏者以为诽谤,大吏持禄取容,黔首振恐。”二世、赵高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剥削和掠夺,较始皇时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继续大规模征发徭役,加紧赶修郦山墓。埋葬始皇时,二世下令,始皇后宫凡无子者,都要一律殉葬。为了防止在墓室内安装机弩矢的工匠泄露机密,竟在下葬后,关闭墓道羡门,将全部工匠闭死在墓内②。史称始皇葬于郦山之阿,曾“多杀宫人,生薶工匠,计以万数”③。二世埋葬始皇后,紧接着就大兴土木,营建宫室。他提出“先帝为咸阳朝廷小,故营阿房宫为室堂。未就,会上崩,罢其作者,复土郦山。郦山事大毕。今释阿房宫弗就,则是章先帝举事过也。”④于是,一度停建的阿房宫工程又重新恢复了。此外,还“外抚四夷”,征发大批贫苦农民戍守边地。又调集材官蹶张之士五万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由于大批人马聚集咸阳,粮草供应不够,只得下令郡县运送菽粟刍藁,并规定,所有运送粮草的人都必须自带口粮,不得食咸阳三百里以内的谷物。

    二世、赵高昏庸腐朽,贪婪暴戾。“繁刑严诛,吏治刻深。”⑤“赋敛愈重,戍徭无已。”“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重者为忠臣。”如果说,秦皇朝在以前的一段时期内起过积极的作用,占有不可忽视的历史地位,这时它在赵高、秦二世的把持下,就完全变成历史的恶性肿瘤,给人们带来的则是十足的灾难和祸害了。

    秦的暴政大大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了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尖锐对立与冲突。残酷的剥削,使得“男子疾耕不足于糟糠,女子纺绩不足于盖形”,饥寒交迫,无以为生。繁重的徭役,使广大农民“丁男被甲,丁女转输”,离乡背井,飞刍挽粟,结果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累死道旁,“自经于道树”,② 《史记·李斯列传》。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②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③ 《汉书·刘向传》。

    ④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⑤ 贾谊《新书·过秦》。

    《史记·李斯列传》。

    《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

    竟出现了“死者相望”②,“道路死人以沟量”③的惨状。而苛酷的刑罚,更是“赭衣塞路,囹圄成市”④,“劓鼻盈蔂,断足盈车”⑤,冤狱遍于国中,被刑者多达数十万乃至上百万,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阴森恐怖的大监狱。面对这样黑暗暴虐的统治,人们为了摆脱苦难,死里求生,只有斩木为兵,揭竿而起。于是,在陈胜、吴广的倡导下,一场大规模的反暴秦的农民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②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③ 《淮南子·汜论训》。

    ④ 《汉书·刑法志》。

    ⑤ 《盐铁论·诏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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