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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和郭逵合私募兵丁?!王小仙:法条的解释权在我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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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7章 和郭逵合私募兵丁?!王小仙:法条的解释权在我这儿 (第1/3页)

    “春江浩荡暂徘徊,又踏层峰望眼开。风起绿洲吹浪去,雨从青野上山来,哈哈哈哈,这京东的景色,到底还是不错啊。

    一晃眼出了正月,王小仙终於正式上任京东,春回大地,官道上现下也都是一片十分忙碌的景象,一踏上这京东的区域的土地,却是情不自禁地心生豪情,咏唱起诗来了。

    “江寧公当真是好兴致,此诗也当真是好文采啊。”一旁,童贯骑在马上与王小仙並骑而行地,笑著对他说道。

    “哈哈哈,我一个明经出身,哪里有什么文采,不过是隨意胡乱作得罢了,童贯兄弟,这一路陪著我也算是风餐露宿,可还觉得习惯?”

    “习惯,习惯,能有幸跟著江寧公您来一同办公,是小人莫大的福气。”

    “呵呵,童贯兄弟可別这么说,若非是我,你也未必会丟了小黄门的这个差事,相比於跟著我,自然还是小黄门更有前途得多的。”

    “江寧公您可千万別这么说,咱家现在能有这跟著您的机会,不知有多满足呢。”

    这个童贯,乃是李宪派到他身边的,算是他这个宪司和三直之间的联络人,同时也可以做王小仙本人的幕僚之一,因为王小仙毕竟不是明法出身,因此这次还带著一个比较大的法学幕僚团的,而童贯就是其中之一。

    说来,王小仙对童贯也是有一点愧疚的,他是从童贯的嘴里套话才確定了赵琐和王安石在谋算裁军,也正是因此,王小仙才能因势利导,上演了一场大年初一大逼宫的戏码。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这童贯的小黄门就没得干了,赵琐並没有什么证据和把握是童贯说漏了嘴,童贯也知道兹事体大万万不敢去承认的,但这依然不妨碍他被踢出小黄门的队伍。

    若非是李宪还愿意捞他一把,这货这辈子就算是因为这点小事给毁了,这让王小仙也多多少少的,因此而感到有点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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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李宪把他安排在王小仙身边的时候曾意味深长的跟他说过:跟在江寧公的身边,將来的成就未必就会比现在当小黄门来得差。

    “哼,你们这些宦官,到底都是些马屁精,只会说这些阿訥奉承的话。”

    一旁,曹诗诗打马而过,看向童贯的眼神之中满是鄙夷之色,见王小仙还笑著跟她打招呼,不由得更是怒哼一声,对他更没什么好脸色。

    这曹诗诗居然会跟他们同路而行,倒也当真是让王小仙都觉得意外,连他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本来么,她是皇亲,王小仙又是不予追究,再加上亲亲相隱和血亲復仇等乱七八糟的减刑规则,最终不过是落了个罚铜的结果。

    本来么,作为宗室之女,惹了这么大的祸,按理来说,其实应该是赶紧草草嫁人就得了,日后让她老公来管她就是。

    可偏偏这女人实在是不按套路出牌。

    由於两次刺杀王小仙的缘故,这女人虽说是身份高贵且美若天仙,但其实是不太好嫁的,谁也不敢娶这么个定时炸弹回家。

    况且王小仙原本跟她就是差点凑成一对的,两次刺杀又两次饶恕,谁知道这到底又是个什么情况呢?

    以至於堂堂官家的表妹,仁宗皇帝的亲外孙女,打折了都没人肯要,不得不把择偶標准一降再降,最后却是居然敲定了要她嫁给一个已经三十多岁,却始终没有成家的新晋『军户代表”。

    关键是还得让她陪嫁极其大量的嫁妆。

    打折大促销么?

    然后,並不出意外的这女人就逃婚了。

    逃就逃么,居然还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跟著王小仙,非要和王小仙一起上任京东,说是想看看王小仙到底要怎么做这个提刑,顺便再找个机会接著刺杀他。

    弄得王小仙也是有点哭笑不得的。

    毕竟,王小仙走的是官道,这官道又不是他们家的,人家愿意跟著,那就跟著唄,那还能咋整,林懂倒是想过要將人打一顿赶走,也被王小仙给制止了。

    毕竟这女人確实是漂亮,至少只是在眼前晃悠的话看著並不让人觉得烦,而所谓的刺杀,毕竟也是暗杀才能起到效果,这都明牌了,这要是还能被她给杀到,那林憧,和赵专门给自己配的百直护卫全都抹脖子自杀得了。

    因此便也由她了。

    只是偶尔两人四目相对的时候,不管是王小仙还是曹诗诗,都不免会有一点尷尬。

    毕竟那天刺杀的时候正好赶上王小仙的洞房烛,王小仙也被她给看光,自认为是吃了大亏,颇有些不自然了,而曹诗诗也有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想起一堤一串的,更是不禁会浑身緋红。

    童贯也不好和她顶嘴,甚至还笑呵呵地连连点头,表示郡主说得真对。

    “喂,你真的打算救免那阿云无罪么?”曹诗诗突然问道。

    “嗯?是啊,这还多亏了官家。”

    “我听说,这是你不追究我的条件?”

    “就算是吧。”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救阿云。”

    “你不觉得她很可怜么?”

    跟赵,王小仙会把事情说得很明白,救阿云是为了冲宗法,但是跟曹诗诗,也没必要解释那么多。

    “可怜,確实是可怜。”

    说著,曹诗诗愈发紧紧地握住了跨下马匹的韁绳,又不知在想些什么了。

    却又问王小仙道:“你是打算只救这阿云一个么?还是—”

    “当然不会只救她一个,我大宋还有数十万个阿云,我现在虽然还没有本事救得了这么多,但是此去京东,既有幸能主理宪政,自然应该竭力的去拨乱反正,只要是遇到和阿云的情况差不多的女子,能救的自然应当要尽救,能帮的应该要儘量帮的。”

    “你你当真会帮助此去京东路的所有女子?”

    “我会尽力而为。”

    想了想,王小仙又道:“听说你这次是逃婚逃出来的?”

    “怎么,你莫非是想將我给送回去?”

    “有没有兴趣帮我个忙?”

    曹诗诗大为异:“你,让我帮忙?你就不怕我坏你的事么?”

    “姑娘虽屡次三番害我,但这毕竟是为报杀父之仇,其人本性却是不坏,我確实信得过你,至於杀我之事,我朝律法,普通人为报血仇杀人都尚且罪减三等,更何况你还是皇亲,这还是我大宋律法相对严苛之故,老实说,我也没觉得你有什么错,这本来就是礼法。”

    说真的,宋朝对这方面的刑罚,已经是迄今为止几个主要王朝里最重的了。

    汉代以前不太有真正的刑罚概念,秦律这玩意到底是不是刑法还有待商榨,汉代时利大於法,官府压根就允许,甚至是鼓励百姓为父兄友报仇,你要是杀得多,杀得爽了,非但不会受到惩罚反而可以扬名天下,甚至是从此坐上名士的那一桌去。

    当然,前提是你的父兄友不是“依礼而诛唐律则是有著专门的復仇法,也即是要求你在復仇之前必须向官府报备,报备之后就可以復仇。

    至少在大宋以前,除了曹魏时期,曹操这个实打实的法家的货是严格规定不许私相復仇之外,文化上本来就允许,甚至是鼓励復仇。

    曹操在大宋又不是什么正面形象的人物。

    至於后面的朝代,元代比汉代这方面管的还松,为父报仇无罪,明清两代差不多都是当场復仇无罪,事后復仇减刑,明代一般是打一顿,清代则没个逼准儿,每个皇帝都不一样,清朝本来就不太重视法律。

    但这总之吧,为父报仇这种事几乎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上下五千年里唯一一个不考虑亲仇,报仇杀人居然还会判死刑的朝代就只有曹魏。

    吧。

    正因为这样的民族文化传统,因此,这曹诗诗两次刺杀自己,而自己两次放过她不予追究的这件事,现在在民间都已经传为美谈了,以至於现在这曹诗诗的知名度都变得很高。

    即使王小仙现在在民间的威望已经越来越高,也依然不影响老百姓们还是將这曹诗诗也当做正面人物。

    不用白不用么。

    “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打算在京东成立一个非官方的组织:妇女会,打算让你做妇女会的掌书记。”

    “妇女会?做什么用的”

    “就是要拯救京东路,可能有千千万万个可能像阿云一样苦命的女人啊,我可以让立之来帮你,进行一定的民间武装,你现在的知名度很高,我希望你来负责宣传,让京东路的老百姓,儘可能的都知道有妇女会这么个组织的存在。”

    “只要名气出去了,真有需要的妇女会主动来找你们帮助的,妇女会的任务就是给这些可怜的女子做主,有少女不想嫁的,有少妇想离却离不掉的,有丈夫对妻子剥削太过,总之就是说什么也过不到一块去的,都可以来妇女会告状或是举报。”

    “你们负责,一,救人脱离苦海,二,帮忙给她们安排个能餬口的工作,或者是值得信赖的人家。”

    曹诗诗皱眉道:“你难道还打算让我带人下乡,下村子里去捉人么?这么做事,你不怕我被人打死?除非我有一支自己的军队。”

    “你以为我为何要让立之兄来帮你?哦,你不认识立之兄”说著,王小仙又朝身后喊道:“立之兄,你来一下。

    说话间,一个二十多岁,身穿一身儒袍,羽扇纶巾,一看就是学子的青年书生,屁顛屁顛地骑著马过来,十分有礼地给王小仙行礼:“见过江寧公,啊,见过郡主。”

    “立之兄,你还是这么客气,你比我还大好几岁呢吧,一口一个江寧公,叫得我当真是不太习惯,不是说好了要以兄弟相称么?”

    “学无先后,达者为先,江寧公如今名满天下,我这后学末进,如何当真敢跟先生同辈相论呢?不可,不可,万万不可啊。”

    王小仙也懒得再去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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