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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暮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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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暮筝(下) (第2/2页)

在美国做生意,很发财,他要什么有什么,可是,暮筝说,哥,我觉得人生没有意义。

    暮筝把他所有的零花钱全放在朗琦这里,他说,你随便花。只不过朗琦也不是缺钱的种。不久他们俩的小金库的数额越来越高,直到有一次他们俩的小金库被人盯上后就被盗了,朗琦有些愧疚的找他解释,是他没有搭理好,暮筝笑着说,没事,不就几个钱么,咱俩还是兄弟。

    朗琦知道一些人天生具有贵族气质,暮筝就有,好像与生俱来一样。

    而暮筝对他的信任也是与生俱来。他们从小学起就没有分开过,他说,上一辈子,他们一定是情人。后来大家谣传暮筝是gay,喜欢男人不爱女人,静凝在那刻就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好一阵子把自己自闭着。

    有时候暮筝对朗琦的暧昧态度让他心生恐惧。他说,小子,别真黏上我,别以为我和你一样喜欢张国荣、黄耀明之类,那些男不男女不女的人我不感冒。暮筝嘿嘿笑着,并不理朗琦,修长的手指夹起一支七匹狼烟,抽了一口,吐到他脸上说,反正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

    他文化课成绩不好,但凭着他天赋的音乐细胞和金钱在学校音乐系还是混的很不错。可白天时常会跑到朗琦这来听课,让他给自己灌输一些流氓思想,比如上床之类。晚上在酒吧驻唱,还赢得不少歌迷。

    朗琦总和他说自己和许多女人上过床,女人嘛,就那么回事,黑了灯,都一样的,听得他心里直扑腾。

    在朗琦的想象中,女人应该是妖娆的,是张曼玉或者王祖贤那样的,看了《青蛇》以后,他就想娶个那样的女人,扭着屁股走路,一走一扭,还用京剧的念白说话,多性感啊。

    特别是王祖贤,那么长的美腿,说起她时,他对暮筝说,这一辈子什么都别干了,天天看着她就饱了,那才是秀色可餐啊。

    他说这话不久,“王祖贤”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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