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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暮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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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暮筝(下) (第1/2页)

      暮筝不喜欢拉琴,可他拉得却很好,特别是《布拉格之春》什么的拉得蛮好。他手指细长,眼神散淡,头发垂下几缕时分外忧郁。有女生管他叫忧郁王子,但他就说那些女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王子,他不想当王子,只想当流氓,跟朗琦一样流里流气,抽烟喝酒,可他学什么不像什么,抽烟抽得烫了手,喝酒喝得吐,看来,学坏并不是件简单的事。

    高二时他和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早恋了。是那女生追的他,他总是这样,越是不想要,越是能得到。这个女生是男生心中的公主与偶像,好多哥们追了半天没有追到,但她却反过来追暮筝,这让我们这帮人大跌眼镜。不过静凝在那段日子经常心情不好的大发脾气,而朗琦就成悲哀的成了她的出气筒。

    究竟暮筝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那时朗琦还不知道张国荣,后来他看到他演的《霸王别姬》和《风月》,他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们会喜欢暮筝了,因为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眼神散淡,骨瘦风轻,自然有一种让女人怜爱的地方。

    是的,有的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克星,暮筝就是。

    那个女孩子为他发了疯,每天在教室门口站着,即使只有十分钟,她要跑来看看他,他还是那种懒散的样子。

    但高三时他们还是分了手,用暮筝的话说,美丽的女孩子有什么好?太黏人了!是他不要她的。他说,没意思,真的,很没意思。他说这话朗琦是相信的,因为他一点也不把那个女孩子放在心上,因为女孩子给他买的护身符自己说了句好看,他便随手就丢给了他。送给你,他说,戴着玩吧。

    毕业后他们报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只是因为专业不同不在一个班级了。这次是朗琦想和他在一起,他发现暮筝是一个让男人感觉神秘让女人感到诱.惑的男人。

    暮筝命好,他有个姐姐先到美国留学,然后嫁了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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