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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暮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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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暮筝(上) (第2/2页)

叛逆,有事没事就爱打架,到处是伤。惹是生非,在学校是出名的小混混。所以,他觉得自己第二个梦想也破碎了,这让他十分难过。

    因为静凝和暮筝要好,而他是一个孤独的小孩,所以静凝把暮筝介绍给朗琦认识,希望他可以多个朋友,后来他们就认识了。上小学时,他哭着要跟朗琦一个班,他妈走了后门,小学他们就一个班了。

    后来中学也是。他说朗琦没有朋友,就他一个朋友,所以,他们还得一个班。好多同学都风传他们两个是同性恋,这让朗琦非常气愤,于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朗琦都不理他。暮筝哭着来找他,跟他叫哥,说哥你怎能不理我?我可以偷我们家的巧克力给你吃。朗琦的心就软了,他看不了泪眼婆娑的人,何况有巧克力吃。

    更多的时候,暮筝喜欢和朗琦去海边散步,朗琦常常会吓他,一个人潜到深海里去,他就在海边叫着,哥,哥――声音有点像婴儿,没有比暮筝更胆小的男孩儿了。

    上初三时,他还给朗琦搞了一套特种部队穿的军装,不带肩徽的那种。他说跟他爸爸要来的,家里好多套,随便就可以搞来一套,那时穿军装是特别时髦的一件事。总之,朗琦觉得自己穿上那身衣服显得特别牛逼,女生们看到他就尖叫,所以,对暮筝就更好了一点。

    暮筝虽然看起来软弱,但女生缘特别好。朗琦怀疑那些女生是喜欢了他们家的地位或者他的凤眼长睫毛,因为他本身是个没有多少特色的男孩儿,或者说,根本就像个女孩子,但让人不服气的是,还真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

    他会拉小提琴,从五岁就开始拉琴。朗琦见过暮筝的母亲,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子,喜欢穿长裙,苍白着一张脸,看上去,好像病恹恹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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