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爱夫刚子之墓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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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费国民确切去向,东江警方直接向国际刑警组织汇报费国民携款潜逃至Austra案情,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协助缉拿费国民,引渡其回国受审。到Austra缉拿费国民的各项程序非常繁琐,就在正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又突然出现变故,Austra警方突然提出要求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费国民的问题,此案陷入了僵局。
Austra是一个非洲的小国,每年的全国GDP只相当于国内的一个中等省份。这个小国和国内的钱币兑换率是200:1,费国民的逃脱居然是其在这里上学的儿子的一个同学,这位同学的父亲是该国的国防部参谋长,费国民通过儿子同学的介绍,认识了这位参谋长,他行贿给参谋长的巨额财物着实吸引了这位参谋长,从而改变了他的命运。
Austra方面的态度的转变,让费国民有了继续潜逃的机会。又一次消失了。
费国民潜伏到一个叫silada的城市,其妻子王某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和费国民是同犯,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并于同年底到Austra旅游后不回中国,与已逃到该国的费国民生活在一起。在该国,他们以36万购买了一家快酒店,以经营中式快餐业为生,悠闲的过着国外投资商的日子。
第二年春,Austra警方证实王某为非法居留,限时离境。几天后,王某经香港回到东江。被早已掌握情报的公安机关以非法滞留国外罪抓获。
而该国因为于国内的关系转变,致使这位参谋长也无法保住费国民,被驱逐出境。
自认为很聪明的费国民在东南省托一位老朋友买到了一套高级别墅。并购置了全套的家具,但刚一下飞机,便被早已守候的国内公安机关抓获。
自此,外逃达一年半的巨贪还没有看到自己的新房就被捕了。
经审理查明,费国民受贿财物价值380万元,投资分红所得650万元。
东江市中院认为,费国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营利活动,在国家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大肆侵吞非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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