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棋手·苏瑾:隐藏在离婚条款中的绞索 (第2/3页)
……”
“推迟到下午。”苏瑾脚步不停,“就说我临时有急事。”
“可是……”
“照做。”
苏瑾的声音很平静,但小陈立刻闭嘴了。她跟了苏瑾三年,知道老板用这种语气说话时,意味着事情很严重。
电梯从68层一路下降,镜面墙壁映出苏瑾的身影。黑色西装套裙,白衬衫,头发一丝不苟地挽在脑后,金丝眼镜后的眼睛冷静锐利。三十四岁,律所创始人,年收入过千万,业界有名的“离婚女王”。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七年前那个雨夜,如果没有林晚,她可能早就死了。要么死在前夫手里,要么死在自己的绝望里。
所以当林晚三年前找到她,说“我需要你帮我,但可能很危险”时,苏瑾只问了一句:“什么时候开始?”
没有问为什么,没有问对付谁,没有问要做什么。
因为她这条命,是林晚给的。
现在,该还了。
深夜的北京,车流稀疏。苏瑾开着自己的黑色奥迪,穿过长安街,驶向城西的紫玉山庄。车窗半开,夜风带着初秋的凉意灌进来,吹散了最后一丝困倦。
她想起白天在律所,听到的几个传闻。
圈子里已经开始有风声,说澜海要上市了,陆沉舟在调整股权结构。有人羡慕林晚,说陆总真是疼老婆,上市前分股份,这是真爱。也有人阴阳怪气,说谁知道是不是作秀,富豪夫妻,表面恩爱背地里各玩各的,多了去了。
苏瑾当时没接话。
现在她明白了。
那不是作秀,是陷阱。一份用二十亿做诱饵,用婚姻做牢笼,用法律条款做绞索的,完美陷阱。
车驶入紫玉山庄,保安认得她的车,直接放行。别墅区很静,一栋栋中式合院散落在人工湖周围,每栋都隔着足够的距离,确保隐私。林晚住的17号在湖心岛,要过一座小桥。
苏瑾把车停在别墅门口,刚下车,就看见隔壁16号的院子里亮着灯。
有工人在搬运家具,一副白色三角钢琴被小心翼翼地抬进去,在月光下泛着冷冽的光泽。一个年轻女孩站在门口指挥,穿着居家服,长发披肩,侧脸在灯光下很秀气。
苏瑾眯起眼。
这就是白露?
比照片上更年轻,更……无害。像大学生,不像是能搅动风云、破坏别人十年婚姻的“第三者”。
但苏瑾知道,人不可貌相。她自己就见过太多表面温良、内里狠毒的人。
“苏瑾。”
林晚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苏瑾转身。林晚站在别墅门口,穿着浅灰色的家居服,外面披了件开衫,脸上没有化妆,看起来很疲惫,但眼神清醒。
“进来吧。”林晚说。
苏瑾跟着她进屋。客厅很大,挑高六米,整面落地窗外是波光粼粼的湖面。陈姨端来两杯热茶,然后安静地退下了。
“隔壁搬进来了?”苏瑾在沙发坐下,直接问。
“嗯。”林晚在她对面坐下,端起茶杯,暖着手,“陆沉舟买的,全款现金。明天正式入住。”
“他知道你知道吗?”
“应该不知道。”林晚笑了笑,笑意没到眼底,“他以为,我签了那份协议,就表示我信了他,会乖乖当三年陆太太,对他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苏瑾沉默了几秒,然后说:“那份协议,你签得太急了。”
“我知道。”林晚垂下眼,看着杯中浮沉的茶叶,“但当时那个情况,我不能不签。他已经在怀疑了,如果我拒绝,他会立刻启动B计划。而B计划是什么,我不知道。”
这就是林晚的处境。
明知道是毒药,也得喝。因为不喝,可能有更毒的东西等着。
“我分析了协议。”苏瑾从包里取出打印好的文件,摊在茶几上。上面密密麻麻的红批注,在暖黄灯光下触目惊心。
林晚一页页翻看,看得很慢,很仔细。
苏瑾没打扰她,只是静静喝茶,等她看完。
客厅里很静,只有翻动纸张的沙沙声。窗外,隔壁搬运家具的声音隐约传来,更衬得室内的寂静沉重。
终于,林晚看完最后一页。
她抬起头,看向苏瑾:“所以,这是一份……要我闭嘴、要我听话、要我自愿放弃所有反抗权利的……卖身契?”
“法律上不是这么叫。”苏瑾推了推眼镜,“但实质上是。”
她拿起笔,在茶几的空白处画了一个简单的示意图:
“你看,协议的核心是三条枷锁。”
“第一,时间枷锁:三年内你不能提离婚。这意味着,无论陆沉舟做什么——把情人安排在你隔壁,公开带她出入社交场合,甚至让她怀孕生子——你都不能主动结束婚姻。你提离婚,他就收回股权,你一无所有。”
“第二,行为枷锁:你不能做任何‘可能损害商誉’的事。这意味着,你不能对媒体说话,不能在社交平台发声,不能对亲友诉苦,甚至不能在公开场合表现出不幸福。否则,他同样可以收回股权。”
“第三,程序枷锁:所有争议在他地盘上解决。这意味着,如果真走到诉讼那一步,你几乎不可能赢。”
苏瑾放下笔,看着林晚:“更毒的是,这三条枷锁是联动的。比如,如果你受不了了,在朋友圈发一句‘好累’,他可以解读为‘损害商誉’(因为陆太太不该不幸福),从而触发回购条款。而你要维权,得去他指定的法院,面对他熟悉的法官。”
林晚安静地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
但苏瑾看见,她握着茶杯的手指,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有解法吗?”林晚问,声音很平静。
“有。”苏瑾说,“但需要你配合演戏,而且,风险很大。”
“说。”
苏瑾从包里取出另一份文件,递给林晚。
“这是我起草的《夫妻财产约定书》草案。表面上看,这是一份补充协议,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增进夫妻感情’。但里面埋了几个关键条款。”
林晚接过,快速浏览。
苏瑾在一旁解释:“第三条第七款: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一方发生重大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则过错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自动终止。”
“这意味着,如果陆沉舟出轨——比如,让白露住在隔壁,或者有更实质的行为——那么他就不再享有回购权。那5%的股权,就真的、完全、永久是你的了。”
林晚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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