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木兰回忆胡汉民(3) (第2/2页)
在香港发起革命,被称为“四大寇”之一的陈少白先生,和曾倾其在檀香山的资产以助革命的孙德彰先生,亦对先父有所不谅.他们觉得先父独得 总理的信任,对党内的老同志有时未免太不客气;先父则认为凡在党内有悠久历史的同志,更须严以律己,不应稍存假藉之念.因此,先父在形式上虽然受到很多老同志的推祟,但其内心,则是很孤寂的.
还有一事,我也想在此顺便一提.孙科先生被任命为广州市长後,有一部分同志跟着他在市政府工作,好事者遂名之曰“太子派”,且有“元老派与太子派不合”之说.当时曾谣传,孙先生在市政府如何如何?总理也有所闻.一日, 总理面询先父:“听说阿科如何不对,你有所闻否?”先父答:“我看绝无此事”.总理才得释然.由此可知所谓“元老派与太子派不合”之说,更是捕风捉影之谈.
先母早年·参加起义
在家庭里面,先父的内心也不是十分愉快的.他幼时曾从先伯父自修,全家生活多靠先伯父支持,我在上文曾经说过.迄後,他参加革命,未治家产,先母和我仍依先伯父为生.再加上先伯父虽然一向从事商业,未在政党方面任职;但对革命仍赞助不遗余力.民国十一年陈炯明叛变後, 总理、邹鲁等先生在香港设立机关,筹划讨伐陈逆事宜,先伯父曾代筹军费七万余元.因此种种,先父对先伯父不但怀有一份感激不尽之情,而且备极尊敬.民国十三年,先父重回广州,就任大本营总参议後,仍住在先伯家。於当时广东的很多捐税都是招商代办,若干经营商业的同志也参加承包.先伯父亦承包屠宰等项捐税.先父的内心不愿意先伯父经营与政府有关的商业;但捐税制度既系如此,其他同志均可向政府承包,先伯父依照政府的规定而取得承包权,先父自不便有异言.因而只得在心里面苦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