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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木兰回忆胡汉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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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木兰回忆胡汉民(4) (第1/2页)

    在另一方面,当时有些与先母熟识的亲友,常央请她代他们向有关方面说项.记得刘纪文先生任广州市长时,一位很熟识的人向先母说,广州市老人院院长某某君,对院务甚为努力,希望能继续做下去,请先母向市政当局关照一声.先母允之;并要我去找刘先生,将此意告之,请他斟酌办理.我向刘先生说了以后,他面有难色,我觉得有异,追问原由.刘先生才透露某君贪污有据,连老人家的伙食也要克扣.我回家将此情形面禀先母,她大为愤慨,又要我立刻去找刘先生,请他依法严办.

    先母在同盟会时代,既已参加革命.黄花冈起义,党人在广州市内分区假办结婚喜庆,参加起义的同志,或扮亲属,或扮贺客,以便集中在一处;女同志则担任运送军火的责任,新娘和送亲女眷所乘的轿内,都藏满了军火.当时有一批军火必须运经总督衙,大家认为最关重要而又最危险,先母扮的是新娘,乃慨然任之.为了预防事泄被捕,万一因不能忍受毒刑时而被迫供出内情,连累同志,每一位女同志都备有毒药在身,以便必要时服毒自尽.先母所乘的花轿内藏军火甚多,重量逾限,轿底在中途即呈下堕之象.抬轿的同志都很着急,想快走则恐怕震动太大,反而使轿底陷落;慢走又恐怕时间久了,被人发现.先母在轿内有所觉.幸而终能安全到达.她向我谈及此事时还说,她当时已将生死置之度外,所担心并不是她个人的安危,而是事机泄露,可能影响起义的大事,因为那一批军火是为攻打总督衙门而用的.

    民国肇造后,先母没有再参加革命工作,但其乐於助人的精神,仍历久如一;因而他人如有所能,无不尽力为之.唯以对实际情形,不尽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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