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庚午新制(中) (第2/3页)
极为相像,但因为没有波及全民,实际上却全然不同,或者说,是一个充满妥协性的制度。在士族盘根错节的当下,刘羡已不可能推行什伍连坐法,民众不乐意,条件也不允许。
刘羡所有的优势,在于他作为全军统帅,一手创立了整个汉军,对军队有足够的掌控力,故而他打算以此为根本,创建一个全新的军坊制度。
简单来说,军队通常分为三类,一是禁军,二是镇兵,三是州郡兵。
所谓禁军,便是保卫京畿,守护天子的军队。所谓镇兵,便是军事重镇的常备军。所谓州郡兵,便是由州郡长官从乡县临时征募而得的义务兵。
而汉季军制演变的百年历史,简单来说,便是加强禁军与镇兵,逐步废除州郡兵的历史。
这主要是起源于曹氏家族的篡权史。曹操为了尽可能走完篡汉流程,必须得设法加强对军队的控制,便废除广泛的州郡兵,转而建立四征四镇制度,将大量的士家集中于首都或少数军事重镇,这自然能够方便曹氏与夏侯氏掌控,也能对其余反曹势力进行镇压。
当然,一旦皇室缺少军政强人,而外姓中冒出了军政强人,这同样也方便了外姓的篡权。
但从基层治理与经济开支的角度来说,这更是一个极为负面的政策。在士族壮大的情况下,地方乡县与中央的联系本就脆弱,再废除州郡兵,两者的军事联系就彻底斩断。而且还大大增加了经济负担,毕竟粮秣从地方上运到首都与军事重镇,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朝廷还要设法置办马匹、甲仗、辎重,又要从京畿和军镇到地方上进行采购,这又是一笔损耗。
卢志对此评价道:“古往今来,朝廷想要在赋税财政上有所作为,无非是四个字——开源节流,而此前的军镇制度无疑是大错特错,走到了反面——开流节源上了。”
刘羡深以为然,他问卢志道:“那以子道之见,我该如何做?”
卢志断然道:“反者道之动,魏晋以兵农分离得天下,又以兵农分离失天下,那我朝便当改弦易张,重新寓兵于农。”
于是就有了在勋爵制后,朝廷新一轮推出的军坊制度。
刘羡打算拆分打散各军,继而在现存的各州郡中广泛设立军坊,直接以县为单位,将除禁军与新组建流民军以外的大部分军队,均等地布置在各县之中。而这些士卒所居住的区域,便简称为军坊。
不论州治郡治,一个普通县的军坊,大概不过百来人到两百人不等,由当地的县尉负责管理,他们为分配来的汉卒授勋田,帮助他们在本地进行扎根,乃至成家立业。
过去两汉在县下设乡,乡下设亭,亭下设里,如今这些基层建制已经大部废弛,混乱不堪。而今借着这个授勋田的机会,正好可以让士卒们深入到各个村社之中。而他们又有荫户免税的特权,很容易便被当地人所接纳,这样就可以作为朝廷扎根地方的楔子,撕开基层治理的第一道口子,并宣传朝廷的政策。
而根据寓兵于农的理念,军坊将把汉卒的吃穿用度供给,从以前由军镇负责,改成由县府的军坊负责,军坊负责协调地方分担,虽然县府同样要给士卒供给粮秣,但因减少了县府转运到军镇造成的粮秣损耗,支出就大大减少了,甚至在征调兵力之初,士卒自己就能从军坊中领取一部分粮秣,自行运往前线,又是一笔省去的开支。
当然,省去的开支还不止于此,须知勋爵制赋予汉兵的不只有特权,同时还有义务。对于普通的汉军士卒,他们固然享受授田、免税、乃至荫户的特权,但也有自备部分武器的义务。
普通的劲卒,他们只须自备一柄环首刀,以及长弓箭矢,其余的甲胄盾弩,自会有朝廷负责制造,分发到各军坊保管和维护。等勋爵到了骁勇之后,朝廷还会设法发放给他们马匹,让骁勇们安排荫户放养,农忙时马匹可以耕种,农闲时则可以骑射作战。如此一来,也算解决了老大难的马政问题。
还值得注意的是,汉卒入驻到县军坊之后,除了战时集合备战、节省开销外,闲时还能每月检阅,警昼巡夜、稳定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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