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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篇 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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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6篇 诉前调解 (第2/3页)



    当然,我们实际上一直都这关注这家企业以及和这家企业相关的案件。

    等待,是为了寻找最好的时机起诉。

    有些案件,我们早早立案,但法院却迟迟不处理。

    然而,时机成熟时再立案,法院处理的就会快很多。

    庞鹰股份立案后二个多月就收到对方的调解方案,案件处理进度已经是很快的了。

    这个案件,被告的调解方案为:1、按计算投资差额损失的90%赔付;2、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至于诉讼费嘛,因为是诉前调解,原告已向法院缴纳的诉讼费,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退款。

    从赔付比例上来说,90%己经算挺高的了。

    因为进入正常诉讼程序中,法官也是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将系统性风险等因素对投资者造成的投资损失部分予以扣除的。

    毕竟股票投资本身就是高风险的投资产品,只有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本身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才负有损偿责任。

    并非上市公司一出现虚假陈述行为,就要对投资者的所有损失承担责任。

    在这一点上,很多投资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这种损失的赔偿,不仅在股票买入、卖出时间上有限制,而且同一时间段内,投资者交易的时间和状况不同,可以获赔的投资差额损失也会出现很大的差异。

    根据事先我们同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调解金额赔偿比例在70%以上的,我们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调解。

    在谨慎起见,对于超过70%的我们还是会提前告知当事人,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

    结果,调解方案一通知出去,很多当事人打电话来纷纷求实。

    有的是想确认一下事情真伪,有的则是询问其他人的反应。

    当然了,大部分人都是接受调解的,毕竟很快就能拿到钱。

    但由于是调前调解,正式的调解协议是没有的。

    一般情况下,只有一份调解意向书。法院是不单独出具法律文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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