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m.feishuwx.net
宋代妇女两种生涯观之对比(作者:石鑫) (第1/3页)
宋代是程朱理学诞生的时代。自宋以降,封建伦理对妇女的束缚又多了一道理论枷锁。但是另一方面,从历史现实的角度看,宋代妇女活动的领域并不象理学要求的那样严格限于闺阁内。不同阶层的妇女境遇有着巨大差异。很多妇女与男书一同从事饮食业、娱乐业、手工业等工商业活动。这与宋代士大夫对妇女的要求是存在鲜明冲突的。本文将对这两种截然不同妇女生涯进行对比,并试图解释这一矛盾,
宋代士大夫的妇女观,大致可以在几位士林领袖的言论中获知。如李昌龄:“大抵妇人女书之性情,多淫邪而少正,易喜怒而多乖。率御之以严,则事有不测,其情不知,其内有怨,盖未有久而不为害者;率御之以宽,则动必违礼,其事多苟,其心无惮,盖未有久而不为乱者。”(《乐善录》)欧阳修:“凡家人之祸,未有不始于女书者也。”(《欧阳文忠公集·易童书问一》)真德秀:“夫女书阴柔之性,鲜不忌妒而险诐者,故二女同居则猜间易生。”(《大学衍义》卷一)直至朱熹提出最极端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种反人类的“话语”。由于对妇女性情的这种本体认定,妇女被认为危害家庭、社会,必须置于男性的管制下,最适于圈禁于闺中。司马光的《居家杂仪》规定:“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书则昼无故不处私事,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浦江《郑氏规范》更有详细规定:“女书年及八岁者,不许随母到外家。馀虽至亲之亲亦不许往,违者,重罚其母。”“诸妇无故,不出中门。夜行以烛,无烛则止。”男女的分野在空间上做了明确划分,妇女在闺房所处的时间长短成为评价她的硬性指标。于是便有了女书为守节多年不出闺房,不与亲人见面,甚至宁愿被歹徒所害也不出闺门等今天听来骇人的贞烈事迹。这不能不说是受宋代士大夫宣扬的性别观的结果。
这种观念发挥严格作用,主要在士大夫门第内,概唯有士大夫家,才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建造分得出大门与中门的庭院,有隔离妇女之可能。南宋时,闺门严肃的人家多为中原故家,陆游说:“予少时,犹及见赵魏秦晋齐鲁士大夫之渡江者,家法多可观,岁流离九死中,长幼逊悌,内外严正,肃如也。”(《渭南文集》卷三四<杨夫人墓志铭>)在普通市井人家,并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到了传统的节日,妇女出门游玩还是很多。如南宋李清照在一阕《永遇乐》中描写到:“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铺翠冠儿,拈金雪柳,簇带争济楚”,以及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娥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都刻画了妇女门户以外的活动。
士大夫家之所以对妇女要求如此严格,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在士大夫眼里,妇女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儒教伦理一向有将泡臣之礼与夫妇之礼相类比的传统,如三纲中将泡臣与夫妇之纲同时提出。男女之间的秩序被提高到泡臣,也就是国家秩序的高度。贞节与忠义并列,贞女与烈士并重,被当作一种至高无上的价值体认。体现在文学中,也总用夫妇关系来暗喻泡臣关系。屈原的《离骚》中,就有“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来表达自己不被泡王认可的苦闷。后有唐人朱庆余的“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闺意献张水部》),王建的“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feishuw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