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 章 分家是最好的法子 (第3/3页)
余令弄的就是这四大家,第一家就是周员外,家里吊死一个人算是什么?
命不好的人共同点就是太把外人当人了。
老天爷把好的给了你,一转眼你却给了别人,他自然就不会把好的给你了!
余令觉得很有道理,自己目前这个地位,不能输,输了就什么都要没了!
这是老天给自己的,自己要保护好!
“大人,我错了,我愿意给钱,给粮!”
余令翻身上马,居高临下道:
“好话说完了,你听不听我就不管了,员外,你祖上是读书人,你也是读书人,大明律读过吧!”
“读过!”
“来,把土地篇的律法念一遍!”
员外看着不罢休的余令,苦涩道:
“依照《大明律》欺瞒投献,投献者与受献者各判杖一百,徒三年!”
“大声点,把后面的也念出来!”
“依照《大明律》欺瞒投献,投献者与受献者各判杖一百,徒三年,按亩数累加,起点是笞五十!”
话音落下,人群哗然!
员外的七大姑八大姨就是投献者,员外就是受献者。
真要按照律法来,这群都该打,杖一百太有门道了!
有人被打了依旧活蹦乱跳,有人连十下都扛不住。
生死全在行刑人的手里,生死在人一念之间。
余令走了,可对于员外来说,惨才开始。
余令不会傻到去把这些员外全杀了。
爽是爽了,是雷厉风行了,可后果也大,会让很多人离心离德。
所以,分家就是最好的!
只要一分家,有衙门撑腰,庶子就能享受和嫡子一样的权利。
这么一搞,大矛盾就会变成家庭矛盾。
家产到手,嫡子和庶子就是一个姓两个家,三个家,多个家!
这个主意不是余令想出来的,余令想的法子就是推倒。
余令不怕这些人,因为余令身后有一大批得利者。
这群可以说是新资产阶级,只要他们在,余令就有胆子全杀了,让自己这帮子去吞下他们的资源。
钱谦益说这么搞容易被人骂。
他给想了招,不杀人,还能让那些大户乱起来。
人性被他琢磨的透透的。
庶嫡之分“永远”都不可调节。
嫡庶制度是为“宗法制”服务的,铁律是嫡长子继承制,核心矛盾就是唯一的继承权。
它其实是一套权力分配的根本制度!
嫡子是一,庶子是零!
嫡长子得到全部,庶子基本只能分到很少甚至一无所有。
这不是在分蛋糕,这是牌桌上的庄家通吃!
一个永远无法靠努力跨越的鸿沟,必然滋生不甘与怨恨!
余令实行的分家政策就是把滋生的不甘与怨恨放大,让庶子有出头的机会。
庶子也明白,要想分的多......
就必须和衙门绑在一起。
衙门承认了,他们才有立宗的机会。
“我哪里不如他”的心里疑问就会得到证明,这已经不是家庭矛盾了!
而是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利益斗争。
余令走了,员外家开始分家了,拿刀的人就在门外。
不做,就什么都不用做了,员外走到后宅,打开了不舍得喝的酒!
“余令,你枉为人子啊!”
喝了酒的员外自杀了。
他死了,事情并未因为他的死而结束,分家流程该走还得走,七八个儿子的眼睛都是绿的。
余令知道自己会被骂的臭不可闻,可余令一点也不在乎。
“龙能兴云布雨、主宰江河,百姓才是真龙,才是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