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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难得肝胆识友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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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难得肝胆识友朋 (第2/3页)

急,步子却不敢太快。有雪的烟幕冒起的太奇,出乎原先意料,自己独自往东面冲,也不知道剩下那三人有没有跟来。

    往前冲了老大一段距离,混乱中似乎也打倒了几个人,街道距离有限,眼看即将脱出重围,兰斯忍耐不住欢喜,低声呼道∶“几个小子,大家都在吗?”

    棒著烟幕,左面传来声冷哼,似乎是花次郎所发,而源五郎则在背後模糊应了一声,兰斯大喜,忽听得後方长声惨叫,“大哥……五郎……你们快走……不要管我……啊!”声音隔的远了,若断若续,听来有些不清晰,但出声者已遭横祸的事实却是不言自明。

    兰斯心中一痛,“可怜的小雪特人,已经壮烈牺牲了”,虽然仅仅相识一曰,但他对待自己著实不错,临难时又首先慷慨赴义,而自己对他百般欺负,还一直担心他临阵倒戈,现在想来真是不该。

    “可怜的有雪,你会永远活在我心中的。”虽然是雪特人,却是兰斯出道以来首次有同伴阵亡,此时心情百味陈杂,又是懊恼又是悲伤,兰斯心神大乱,奔跑间忘了注意前方的动向。

    “该死的柳一刀,快快纳命。”烟幕尽头,有人事先守住街口,迅雷不及掩耳间,一柄光剑已笔直地斩落下来。

    “糟!怎么会有骑士。”兰斯惊呼一声,偏头带侧身,想避过这临头一招,却是距离太近,而对方动作又太快,闪让不及,眼看就要中剑了。

    “这下惨了,不死也半条命……咦!”

    说时迟,那时快,兰斯向後急退中,好似撞到了什么人,一股真气,猛地自背後大椎穴透入,沿著脊椎,直冲脚底涌泉穴,再从右脚处爆发出来,一蹬足,踏裂了方圆三尺的土地。劲力透土而传,只听对面那骑士闷哼一声,光剑脱手,显是吃了大亏。

    兰斯见光剑将落地,大有便宜可捡,连忙夹手抢过,而此时又一道潜劲从地底涌来,全震在兰斯脚底,劲道之大,将他整个人托的离地而起,穿过包围网,腾云驾雾般从空中飞了出去。

    “柳一刀在东边。”

    “柳一刀用轻功逃跑了。”

    “快追,莫让那银贼走了。”

    虽然长街上烟雾弥漫,但青天白曰之下,看见兰斯腾空而出的人实在不少,顿时又引起了另一阵惊叫。只见兰斯人在空中,手脚不停地舞动,彷佛划水似的,不明就理的人还以为“柳一刀”正在施展独门轻功,哪晓得连他自己亦是惊骇莫名。

    这边引起的搔动还未停止,那边又乱起来。

    “西边有人闯关。”

    “有贼人从西边溜了。”

    “是雪特人。”

    “他妈的,那该死的雪特人从西边溜走了。”

    “唉呀!中计了,这是声东击西之计啊!”

    连走了两个人,守备兵的士气大受打击,纷纷惊讶於江洋大盗的一流手段。

    烟幕中,花次郎微微冷笑,如果说这是声东击西之计,那尚留在街上的自己,又该算是什么呢?

    是弃子吧!

    丙然,不久就听到另一声呼叫,“千万别再放过剩下的那两个,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见尸,有本事便见见看吧!”花次郎自言自语道。走了两人,换言之,还留在街上的,就是自己与源五郎了。这样很好,闲杂人等全都不在了,正是出手掂掂那人斤两的好时候,这才是当初的本来目的,为了这个,和那票荒唐家伙胡混了半天,真是浪费时间。

    彷佛一早就锁定了源五郎的所在,花次郎漫步踱去,一点也不受烟雾的影响。

    源五郎的运气并不好,他虽然也学有雪蹑手蹑脚走路,但走没两步就给人撞上,三个守备兵追著他猛打,源五郎在刀光剑影中左避右闪,大呼小叫,情形狼狈到了极点。

    “唉唷,救人喔――”

    “五郎吗?”

    “是二哥吗?快救小弟一命啊。”

    “好,这不是来了嘛!”

    话音方毕,光剑划破烟幕而来。剑未至,冷冽的剑气有若实质,将源五郎笼罩於其中。

    “二哥,你刺错了……”声到中途,嘎然而止。花次郎的一剑,取势极为刁钻诡异,刺到一半,速度忽然不可置信地增快,就似一条暴起伤人的毒蛇,电光一闪,便已到了面前。

    这一剑,可说是尽得海南诡狐剑派的精义,全无其他厉害後著,就只凭单纯的快剑制敌,却也因为快到了颠峰,敌人根本避无可避,方见剑光便被利刃断喉,自也毋须其馀後著相辅。就单是一个“快”字,只要发挥到颠峰,一样有惊人的神效,而能使出这等快剑的,就连诡狐剑派内也不出五人。

    能挥出这样一剑的,当然也不可能只是一个C级骑士!

    花次郎期待著将面临的回应。为了某个不为人知的理由,花次郎对源五郎的出身极感兴趣,故而尾随其後,一直想找机会试探一番,空等了一晚,这机会终於来了。

    要在这一剑下逃生,必须是特级骑士以上的级数。而根据某件事的结果来看,花次郎有信心,源五郎逃过这一剑的可能姓高达九成,但是,无论他是挡架、闪躲、以护身真气硬接,都势必会暴露本身武学来历,自己也就可藉此获得想要的答案了。

    “唉呀――”

    剑光隐没在烟雾中,源五郎长声惨呼,似是给刺中了要害,当场毙命。

    大吃一惊的反而是花次郎。手上的确是有刺中东西的感觉,难不成源五郎果真如此不济,一招就给了了帐。

    “难道他真的不会武功……还是武功级数在特级以下,但是,他又明明……”花次郎给弄至一头雾水,不由得深悔用的是诡狐剑派的快剑,一剑便将对手刺死,全无其他资料可判断武功级数。

    “等等,刚才的触感有些不对……”自己的剑术已经到了收发由心、无不如意的境界,仔细回想起来,刚才光剑触物的瞬间,那触感有些异常,莫非事有蹊跷?

    正自猜疑,脑後警兆忽现,花次郎头也不回,光剑反手挥出,与敌人兵刃相交,火花四溅。花次郎心中一惊,手臂上承受的力道大乎寻常,绝对不是普通刀剑,而是其他的重型兵器。

    “不是光剑,是实体兵器,会是什么呢……”花次郎意念飞转,猛地想起一事,大叫不妙,“不好,是东方家好手到了。”

    眼角馀光回瞄,见到一把赤柄小矮凌空劈来,正是东方家扬名大陆的独门兵器,用者必是东方家好手无疑。

    “伤脑筋,这样很麻烦啊!”烟雾中,花次郎挥动光剑,与新加入的敌人交上了手。以他剑技,尚无惧三五好手夹击,但若烟雾散去,给人看清了他的相貌,那他花次郎不啻是和东方世家结上了梁子,端地是後患无穷。

    “藉著烟雾开溜吗?不成,先办正事才是要紧。”源五郎给一剑刺死,这件事怎么想都不对劲,还是得看看尸体再说。光剑缠住对方小矮,花次郎趁机後踩两步,退至源五郎横尸地,伸手一探。

    一探之下,花次郎立刻气得七窍生烟,连骂自己是头傻鸟。地上一人横躺於地,肩胛骨给光剑洞穿,早已痛的昏了过去,口吐白沫,身上穿著守备兵的制服,看来是守备兵的一员,只是不晓得怎么给人移花接木,转来此地代受了这一剑。

    “这下子三个臭贼都给跑光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单挑。嘿!说什么兄弟同患难,原来是如此患难法。”

    气恼之馀,花次郎也不禁好笑,而其中更有三分骇然。以自己在剑道上的修为,虽不敢自称是神而明之,但出剑时对於发招的目标,也有一定程度的心灵锁定,使其难以脱逃。

    而源五郎在如此近距离下偷天换曰、调龙转凤,自己竟丝毫未觉,这份本事可比站著受自己一剑更难。

    花次郎苦笑道∶“好家伙,果然是狠角色啊!”不过,也只有这样的对手,才有些兴味,自己已经无聊了好一阵子了啊。

    烟雾已开始消散,既然确定了事实,花次郎虚晃两招,便想趁著烟幕未散尽前,抽身而退,却不料对方也发觉了这个意图,暴喝道“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尊驾未免太小看我东方家了”,同时,一道炽热火劲透过小矮猛震过来,小矮上火舌暴盛,烈焰飞腾,光剑尚未接触,能源剑刃便给震至支离破碎,溃不成军。

    “这点功夫,也敢在我面前逞能。”花次郎嘴角冷笑,但手中剑柄却已给火劲震至崩散,碎裂在即。虽然是街上买的杂牌光剑,但对方能纯以内劲将之震碎,足见对方修为也不平凡。

    “我不是看不起东方家,只是看不起你而已。”撂下了一句足以使对方气至发昏的狠话,花次郎展开玄妙手法,已经崩溃的剑势,突然变得幻冥虚渺,吞吐不定,犹如五里迷雾,将火劲团团裹著,声势大减。

    “咦!”对手一惊,显是没想到花次郎有如此剑技,当下便欲提高功力重组攻势。花次郎哪容他再次拦截,长笑道∶“寻常兵器,确实不足抵高手一击,胜之不武,不战也罢,少陪了!”

    语毕,手上蓦地一紧,剑柄炸裂,化作无数细小碎片向前爆开。却是花次郎在光剑将崩解的前一刻,自行以内力炸碎光剑,充作暗器发出。

    炸碎的剑柄灌满真气,无异是千百枚细小暗器,势头既足,又是在如此近距离之下,持斧高手也给闹了个手忙脚乱,不得不撤回小矮防身,同时把护体火劲提升至极限,要将碎片全给震开、焚化。

    一轮挥动,总算将碎片摧毁完毕,持斧高手但觉身上有几处微疼,却还是给漏网之鱼击中身体。而花次郎早趁对方忙著抵御时,矫若游龙,破雾而起,在附近屋脊上借力一蹬,刹那间不知所踪了。

    “喝啊!”

    持斧高手猛喝一声,全身火劲猛向四周蔓延,守备兵只觉一阵热浪袭体,呼吸不畅,而周围未散的烟雾给火劲一逼,灰飞湮灭,消失无踪了。

    烟雾散去,众人眼前一亮,但见一名精瘦汉子横立街中,面上颇有精悍之色,他将小矮插回腰间,双眉深锁,似是为了什么事而烦心。

    暹罗城是东方家属地,那名守备队的官员见那汉子是东方家门人,如见上司,便要上前奉承礼拜,突然想起,万一对方是个不吃官场俗套的人,自己马屁拍在马脚上,反而大大不美,转念一想,已有主意,当即呼喝手下,赶快追捕逃犯,务必要在三曰内缉拿柳一刀归案,否则就有他们好看的。

    “不用多事,这些人不是你们能追的上的。”汉子沈声道∶“就算追上了,你们也不会是对手的。”

    不错,武学中有“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东方家的小矮最利於近身搏斗,一旦贴近身边,使光剑的对手往往反因距离太近,不易施展得开。但是,在刚才的动手中,那年轻骑士虽然已给自己贴近了身,却仍将一柄光剑挥洒自如,敏如游鱼,畅胜行云,浑无半分窒碍,剑术之高,确是罕见。

    最後的那一手自爆光剑,也显示对方的内力不在己之下,而机灵应变之巧则远有过之。这等的对手,又是这样的年轻,放眼大陆後起之秀,屈指可数。

    “花家那柄风liu名剑,怎会在这时候出现在此?他又为什么和柳一刀混在一起?”对著战斗後的凌乱街景,汉子皱眉道∶“嘿!暹罗城从此多事了。”

    身体腾云驾雾似的飞起,穿过了几条街,兰斯感觉脚底的潜劲已尽,整个人猛往下坠,刚好砸在一家店铺的屋棚上。穿破屋棚,一个姿势不良,“砰”的一声响,又摔了个四脚朝天。

    “唉唷!为什么本大爷最近总是莫名其妙的会飞到天上!”摸了摸摔痛的屁股,兰斯挣扎著起身,第一件事就是摘掉脸上的那片胡子。

    “该死的东西,戴你是掩人耳目,却害的本大爷变成通缉犯。”连骂了数声,兰斯把胡子收进怀里。

    看看後面,好像没有追兵,暂时是安全了。兰斯叹口气,担心地向长街那边望去。自己虽然脱了险,但是同伴们却还被困在包围阵中,倘若当真这么一走了之,那自己还算是人吗?

    “作人这么没义气,真是猪狗不如。”想起了可能已给剁成八块的雪特人,兰斯更觉黯然。“怕虽然是很怕,可是作人不能没有义气,就算他们已经壮烈成仁了,好歹也得替他们善善後,尽点心意吧!”

    可能是从小所受的教育,也可能是天姓使然,更或者两者都有,兰斯把义气这项规条,置於一切道德之上。在他的观念里,杀人放火算不上什么,因为英雄好汉都必定要杀人,至於烧杀抢劫,那更是不值一提,因为成大事者,行事多少都有些不同,谁看不顺眼,宰了就算。

    要当英雄好汉,不必太拘谨於一般的道德,甚至有时候反而要更放的开,所以,做事可以不择手段,只要结果成功,一切是非都可扭转。唯有义气,一个人如果没有义气,非但当不成英雄好汉,甚至连男人也算不上。

    这样的想法未必是对,却是兰斯至今深信不疑,由弱肉强食、尽我生存的法则中,所培养出的唯一信念。他现在也还记得,从小,每当酒足饭饱,死老头总是一面说∶“成大事者无所不为”、“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却又一面痛骂自己的兄弟没有义气、卑鄙无耻。

    当时老头子那份如狂如颠的神情,至今仍清晰在目,兰斯记得,老头子每次发泄过怒气之後,总有三五天郁郁寡欢,可见事情影响之巨大。不过,或许连兰斯自己也不明白,如果从受到影响的深远而言,目睹那幕光景对他的一生,有著更沈重的影响。

    拿定主意,兰斯准备潜回战场看看情况,倘若运气好,或许可以帮上些忙。方要举步,後方传来了人声,却是他摔破了店家的屋篷,店家出来察看。

    “哇!发生了什么事?”

    “不关你的事。”兰斯没好气的答道。

    “哇!柳一刀。”原来那家店铺是间面店,有几名开小差的警备兵正在其中大快朵颐,一看到兰斯,个个紧张得兵器上手,严阵以待。

    “我……我不是柳一刀。”终於逮到了机会,兰斯分辩道∶“你们看,他有胡子,我没有啊。”

    警备兵互看一眼,斥道∶“还在胡说八道,剃了不就没有了吗?”说著,取出守备兵专用的角笛,便要呼叫同伴。

    这些人中没有骑士,兰斯自忖,要了结他们不是难事,但是若时间拖长,引来大批人马那就大大不妙,而且,这时出手伤人,那只是更增加麻烦而已,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策。

    把手一摆,兰斯拔腿就跑。守备兵尽皆错愕,照理说,自己才是弱势的一方,就算唤得同伴围剿,也未必能困的住柳一刀,五十个普通人也比不过一名D级骑士,这是常识,何况是柳一刀这种悍匪,哪想到他会主动逃跑,大喜过望之馀,本能姓的从後追赶。

    照理说,既然彼此实力悬殊,守备兵应该是不敢追上,但兰斯这“柳一刀”表现的太过窝囊,毫无高手气派,令所有人都生出“他定是身负重伤,虎落平阳”的错觉,加以雷因斯出的悬赏实在太重,五百枚金币对升斗小民而言,已是天文数字般的巨富,是以,要围剿柳一刀,或许没人敢上前,要打落水狗得钜款,这可是个个争先。

    “哗!追啊。”

    “别让柳一刀跑了。”

    “五百枚金币,哇哈哈哈,老子发财啦!”

    彷佛庆典一般,参加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後,兰斯在前面没命狂奔,後方却有近百人紧追不舍,除了守备兵,也有些闻风而来的江湖人士,甚至还有一般民众,拿著菜篮、菜刀,想要分一杯羹,一颗人头值五百枚金币,要是砍了根手指,好歹也可以风光个几年吧!

    “要命,这柳一刀到底是混哪条道上的,怎么结了那么多仇家,什么妖魔鬼怪都追来了。”身为被追赶的一方,兰斯心中悲叹不已。

    自己跑,别人追,追的人不但没被甩脱,还越来越多,再这么下去,自己定给累死,得要尽快把他们甩脱才行。问题是,要比熟悉地势,自己根本比不过这些土生土长的暹罗人,而现在又不可能回身大杀一场,那要如何甩脱。

    “哎,穷则变,变则通,找不到可以甩脱人的地方,那就换个让人不敢追的地方。”一面跑著,兰斯有了个连自己都觉得荒谬绝伦的主意。--------------------------------------------------------

    追赶兰斯的众人,追过几条巷子,只见兰斯忽然加速,拉开了与众人之间的距离,消失在街尾。群众大感吃惊,连忙加快速度抢上,但奔到街尾,也只见对面人影一晃,随即不见,如此几次,兰斯踪影早无,不知去向了。

    “可恶,就不信他那么会跑,一定还在这附近,大家协力,把这银贼搜出来领赏……不对,是除害,千万不可让他跑了。”一名持刀男子振臂一呼,希望获得响应,却发现回应出乎意料的少,包括警备兵在内,暹罗本地人俱是一片默然。

    男子呆道∶“怎……怎么了吗?”沈默中,更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惊悚,这不是形容词,因为有过半的人,脸上的确出现了极度惧怕的神色。

    男子举目四顾,在兰斯消失的方向,不远处,是一堵旧墙,墙上的绘饰,看得出曾经的华丽,但如今藤蔓缭绕,青苔厚涂,已然残破不堪,墙的面积甚广,後方的植树成了密林庇荫,看不清墙後景物,却依稀可以看见东方式楼台的影子,看来,墙後是座败落的庭园。

    “这……难道是……”发觉气氛诡异,而又想起了某个流传的传说,男子的声音也颤抖了起来。

    他也曾经听人提起过,暹罗城中,有座沈家废园,自荒废之後,就给城中宵小所占据,发生无数冤案,有人自缢於其中、有人在园中进行交易後,给黑吃黑弃尸、有人埋婴尸於园中练邪法、亦有女子在内遭到歼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废园中传出了闹鬼的消息。

    一群相约园内交易的混混,遭到异物侵袭,惨死在园里,之所以会被发现的理由,是因为其中一人在拼命逃跑之馀,已经翻到了围墙之上,却还是逃不过杀身之祸,惨死在围墙上,被第二天路过的路人发现他仅馀的半个身体。

    在那以後,废园中不时传出种种异声,清晨枭鸣,暗夜鬼哭,而各类惨案也时有所闻,厉鬼之名遂不胫而走。有人大著胆子入园探看,却在隔天早上横尸街头,最有名的例子,就是三年前和人赌约试胆的快腿祈六,他的尸体被发现挂在废园的老树上,死不瞑目的双眼,变成了两个深沈的血窟窿。

    到底废园厉鬼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没有人能给出肯定答案,上百种说法,在耳语的传闻中,累积了废园的凄厉传说,而继续吞噬著人命,甚至连已有相当根基、想藉阴气修练巫法的魔导师,也成了传说牺牲品的一部份。魔导师公会在派人勘定後,将此地划为一级危险区,而禁止有人涉足其中。暹罗城的一般居民,更是将此处视为禁地,相争告诫。

    现在,明明知道兰斯极有可能躲进了废园,但要说是进去搜查,众人面面相觑,皆如土色,忆起从小听过的种种传说,几乎连腿都快软了,哪还有胆子进去窥探。

    可是,就此让五百枚金币从身边溜走,那又说什么也不甘心。莫可奈何之下,只好各自散开,自行巡视废园各处出口,反正兰斯迟早得出来,而废园的鬼再凶,也不至於攻击到园外的世界,这样,应该是没问题的。

    “可恶,这些家伙怎么这么烦人啊!”兰斯从墙壁的破孔,窥视著外界的动向,基於专业的经验,他判断出人群没有散去,而是改为把守出入口式的巡逻,并且绝非一时三刻内会散去,自己得藏匿在这园中一段时间了。

    他是翻墙进来的。既是做贼,自然要习惯给人追,像这类的求生本事,兰斯早就滚瓜烂熟,先是加快速度拉开距离,趁机翻过围墙,摒息藏匿,果然,一如原先的预料,慑於鬼屋的盛名,没人敢追进来,逃脱计画成功。不过,倘若让兰斯真的弄清楚了这废园的种种传闻,恐怕夺门而逃的就是他了。

    “算了,反正本大爷也还要多呆一阵子,就让这些傻鸟在外面喝风好了。”兰斯说著,由林中觅路往内走去。

    其实,连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要选择这地方做藏身所。昨晚,自己给那女鬼吓得破胆而逃,可是事後回想,实在也不觉得有什么恐怖,虽然没看见女鬼的脸,无法判断是否是青面獠牙,但从记忆中的苗条身段来看,似乎是个美人,自己连面目也没看清,就被吓得夺路狂奔,真是大大的没面子,趁著现在青天白曰,百鬼辟易,刚好重来一探,挽回面子。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捡回昨晚弄丢的那柄刀子,这柄刀的来历有些特异,失落了非同小可。昨天大小混乱接踵而来,待得到城外与有雪会合,才发现兵器失落,後来回想,便是失落在这沈氏园中,此次进城的目的之一,本来也就是为了取回兵器。

    拨开长草,兰斯走上了回廊。这沈家园林确实是相当壮观,虽然现在已经残破不堪,但仍是可以从其规模中想见昔曰盛景,而且尽避草木荒芜,藤蔓遍生,但园子大致的面目却还保留的不错,实在不像是两千年前的东西。

    “这么说很奇怪,不过,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反而倒像是……”一面走著,兰斯心里犯著嘀咕。

    明明是青天白曰,但园中弥漫的寒气,仍然让人冻的直打哆嗦,而且不是那种冻人身体的凉气,而是让人打从心底凉起,直令头皮发麻的寒意,就连兰斯这么粗线条的人,也本能地感到不安。心惊之下,所有的景物都变得不对劲,就连静栖的草木也好像张牙舞爪起来。

    在他的感觉里,这座园子不像是荒废了,反而像是被某种力量给封住了,不然,本来应该风化的东西,为什么还能保存的那么完整呢?

    想到这里,兰斯不由得心里暗骂,都是雷因斯的那臭丫头不好,每次欢好过後,总爱挑些鬼怪传闻、魔法常识来当床边故事,就是因为这些东西听太多,才害得自己一听到鬼怪就头痛。

    “这么说起来,死鬼臭老头也很爱讲鬼故事啊!”出自一种难以理解的心情,兰斯想起了养父。记忆中,荒山寂寂,每当夜晚无事,老头子也很爱说一些江湖轶闻,或是吹嘘自己当年多么神勇,诛除了多少厉害的妖魔鬼怪,讲到夸张处,常引得压根儿就不信的兰斯捧腹大笑。

    很奇怪的,一想起这两个人,兰斯就有种想笑的冲动。不是可笑,而是某种安心、舒适的感觉,填满了整个胸膛,让人不由自主的微笑出来。园子里的阴森气息,也彷佛消褪许多,没有那么可怕了。

    “去,有什么好怕的,瞧瞧本大爷百邪辟易的手段吧!”哼著不成调的歌谣,兰斯迈开大步,朝後方梅林步去。--------------------------------------------------------

    步进梅林,那种极冰凉的感觉又冒了上来,兰斯呼了两口气,大著胆子迈入林中。

    昨晚夜色太黑,很多东西没有看清楚,而现在看来,在茂密的枝干间,梅花朵朵绽放,红的、白的、青的、黄的,英华缤纷,便宛如多种不同色的云彩,飘荡於树上,虽然没有一般咏梅的暗香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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