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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宋朝的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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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九章 宋朝的科举 (第3/3页)

\u3002考生录取后,要向主考官谢恩,称主考官为\"\u5e08门\"\u3001\"\u6069门\"\uff0c而自称\"\u95e8生\"\u3002为了防止权贵干扰,考官徇私,师生结党,赵匡胤和他的继承人采取了许多有力的措施。

    例如,建隆三年(公元926年)九月规定:\"\u4eca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举官子孙弟侄\"\uff0c\"\u517c不得呼春官(这里指知贡举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u53c8有乾德元年(公元963年)九月规定:\"\u793c部贡举人,自今朝廷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u5230了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苏易简知贡举,\"\u65e2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uff0c以后便建立了锁院制度。同年殿试,礼部奏名合格进士,采纳将作监丞陈靖的建议,初次实行\"\u7cca名考校\"\u6cd5。即在举人考前先糊其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项,在决定录取卷后,再拆弥封,查对姓名、籍贯,借以杜绝考官\"\u5bb9私之弊\"\u3002

    咸平二年(公元999年),礼部试时,选派官员专司封印卷首。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七月,仁宗\"\u8bcf诸州,自今考试举人,并封弥卷首\"\u3002从此,糊名考校就不仅施行于殿试、省试,也施行于诸州取解试了。在实行弥封制不久,又发现考官指使举人在试卷上暗作记号,有时考官还可以辨认字画。后来,根据袁州人李夷宾的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015年)专设誊录院,派书吏将试卷抄成副本,考官评卷时只看副本。试卷弥封、誊写法的实行,应举者考试成绩的优劣\"\u4e00决于文字\"\uff0c这样,总算有了一个比较客观的标准。

    从此,贵族官僚子弟和平民子弟同等对待,贵族、官僚利用科举世袭的特权被取消了。事实证明,弥封、誊录法是中国封建社会中行之有效的考试方法之一,它对选拔人才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到了北宋后期,特别是南渡以后,由于宋王朝的腐朽,科场舞弊层出不穷,糊名、誊录也就流于形式了。

    总的来说,宋朝内治有好有坏,有褒有贬。看待任何事物,人们都有自己的一套评判标准,沈博觉得,宋朝的科举制度是好的,因为它在不停地进步着,做到目前这种程度已经非常不错了,但也不是说就没有坏处,毕竟古代这种小黑屋式的封闭考试,那还是有相当的漏洞可以钻的,虽然沈博从没有想过要考最弊去获得好的名次,但这些漏洞绝对可以影响的的排名,所以沈博的想法也就是顺其自然罢了。跪求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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