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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宋朝的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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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九章 宋朝的科举 (第2/3页)

一年省试第一名是王式,殿试时王嗣宗成了第一名,而王式则落到第四名。从此开始,省试与殿试分为两榜,并有省元与状元之别。宋太祖举行殿试的目的,是为了革除\"\u79d1名多为势家所取\"\u7684弊病。

    而且宋朝的科举最初是每年只举行一次的,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冬,各州考生都已集中礼部,因为太宗要亲征北汉,第二年春天的省试只好停止。此后,每隔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英宗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朝廷因每年一次应接不暇,又举子年年跋涉,十分劳苦,才定为三年一次,以后成为定制。至于录取名额,太祖时士大夫还不热衷于出仕为宦,朝廷取士也比较严格,每次录取进士少则几人,多者两百多人,平均每次录取近四十八人。

    到太宗这里时,因州县缺官,大规模录用士人,参加省试的举人往往多达一、二万人,每次平均录取进士二百三十人。以后录取人数不断增加,据《通考·选举考》记载,宋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录取进士四百零九人,诸科一千一百二十九人,总人数达一千六百三十八人。比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录取人数多两倍以上。由于宋代科举,一经录取,立即授官,录取人数太多,必然出现\"\u5b98吏猥众\"\u7684局面。所以,仁宗规定:\"\u793c部奏名,以四百名为限\"\u3002但是这个规定后来逐次突破,至徽宗时期,每次平均多达六百八十多人。

    本朝科举登第者大部分出身于乡户,即一般地主和殷富农民,一部分为工、商子弟。家,诗人,苏辙在《上皇帝书》中说:\"\u4eca世之取人,诵文书、习程课,未有不可为吏者也。其求之不难,而得之甚乐,是以群起而趋之。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u867d然宋代封建法律一般禁止工商本人应举做官,但对其中的\"\u5947才异行者\"\uff0c也允许参加科举考试。但是这与西汉规定\"\u5e02井子孙不得仕宦为官\"\u662f不同的。

    宋朝的科举考试,实行试卷糊名弥封和誊录法,比较有效地防止考官在评选时作弊。宋太祖因为了解到,前朝的科举考试因试卷前写有举人的姓名、籍贯等项,世家豪族仍可靠其特权,在发榜前知其是否录取,考官也可从中耍弄手法,拉拢亲信。武则天时,因吏部选举多有不实,便命令应试举人自己将试卷上的名字糊起来,暗考以定等第。

    但是此后并未形成一种制度,考官在录取中,仍然\"\u517c采时望,不专词章\"\u3002北宋初年,虽仍沿袭前朝这种风气,同时考生\"\u6295卷\"\u4e5f很盛行。主考官将去贡院的时候,达官贵人可以向他推荐人才,称为\"\u516c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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