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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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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第3/3页)

育,特别是加强政府自身的诚信教育尤为关键和重要。各级政府,包括执政党自身,都应当将诚信作为自身工作的基本要求。政府出台的每项公共政策,包括对公民的一些允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反复推敲,政策一旦出台,就应当严格兑现,而不是朝令夕改,让公众不知所云。

    政府必须讲道理。中国各级政府必须把讲公正之理放在首位。一些地方政府,在公权力运用方面,例如农村土地占用和城市房屋折迁,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和一些公共政策的出台,背离了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虽然政府每一个行为,出台的每一项政策,相关部门都能给出各种理由,但往往缺乏核心的要素,那就是将公平正义丢弃了。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等活动中不讲道理,或不讲正义之理,这是中国目前群体性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公民个人来说,公平正义也应是每个公民努力追求的核心价值理念。只有每个公民都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才会形成全社会广泛认同的核心价值理念。

    必须建设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

    要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石,制度公正是必备前提。因而制度设计的合理与否尤为关键。要改变我国一些领域的不公现象,必须从社会政策制定、经济体制改革、民主政治与法制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均衡和权利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即建立一个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

    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石,公平正义就不仅是一种伦理价值,更重要的是法律、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体系。一个较为完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只有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位公民的权利,特别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实现,才能最大限度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是为公民提供日益与需求相适应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必须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特别是在当下,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且必需的公共服务,这是推进社会公正的最重要内容。只有坚持使发展的成果惠及社会全体成员,才能增加广大社会成员的认同感,并有效扩大内需,保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要保证上述两方面实现,涉及到政治经济体制诸多内容改革。包括拆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党政分开,加大对公权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保障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严防司法腐败等多项内容。

    只有在一个完善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基础上,才能够形成以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石“社会意识”。如果不能建设能够充分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存在”,要树立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社会意识”是不现实的。而要建设这样一个“社会存在”,从中国当下的现实看,就必须加大改革的步伐,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加大政治改革的步伐,推进民主政治进程,进一步完善中国现有的各项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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