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第2/3页)
相比,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其全面性毫不逊色。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很好落实,切实地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同时严格限制公权力的使用,使政府各项行政权力的行使,都建立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一句话,就是严格限制公权,充分保障私权。
中国目前存在的一个基本矛盾,是公民权利的实现与政府公权力之间的矛盾。政府公权力逾越了法律允许的轨道,压抑了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造成宪法赋予的公民各项权利,相当多的一部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得到落实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单纯的发展观,只重视经济增长,而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提升,也是导致公民权利不能实现或不能充分实现的重要原因。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但劳动者的诸多权利,特别是农民工的权利,在工资收入、劳动保障和工作条件等方面,没有得到尊重或没有得到应有尊重。“资”强“劳”弱,深刻反映了劳工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受到了诸多限制。
转变经济增长方,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提升劳动者权利实现程度,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够享受到同样的权益,使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权益,进而提升中国公民权利实现程度。
为中国公民提供日益增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要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的每一位公民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中国“十二五”规划,将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概括为九项,即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人口计生和环境保护。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基本的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公共教育和医疗卫生。虽然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中国各级政府在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公民的巨大需求相比,仍然还有较大距离。
中国目前存在的另一个基本矛盾是,公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巨大需求与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方面的矛盾十分尖锐。而要解决或缓解这一矛盾,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步伐,进而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与服务。
各级政府必须讲公正之理。中国各级政府作为社会的引导力量,应当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要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中国各级政府必须将公平正义作为自身的核心价值理念,并在自身的行为,即公权力运用的各个方面,包括依法行政、加强权力监督、降低政府运用成本等方面都充分体现这一价值理念。而不是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作为重要的利益攸关方出现,竭力追求自身利益,与民争利。只有这样,公平正义才会成为整个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石。
当前迫切需要做的两方面工作
政府必须讲诚信。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一定是诚信的社会。而一个诚信的社会,需要执政党、政府乃至每一个人都能恪守诚信。加强对公民的诚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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