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盛唐之下的残酷(三合一) (第2/3页)
那可是一斤黄金啊,价值百贯之数,就这么随手就赠予众人?便是长安的膏粱子弟,也是鲜见。
“光是这份气度,此子相较于那些大士族子弟,竟是丝毫也不逊色。”宇文银等人心中暗自吃惊。一旁的裴青奴,也在面纱下露出了赞许的笑容。对于自家公主看人的眼光,隐隐增加了几分佩服。
虽然这一斤黄金是刘家赔给鬼家父女的,但是很奇怪的是,在场的众人都没有觉得陆哲收下并且处置这些金子,没有什么不妥。
“小郎君美意,吾自不敢辞,只是,这实在过于贵重,吾等不敢受。”宇文银想了一想,还是拒不接受,笑着把黄金放回了陆哲的手边。
“区区一斤黄金而已,分到诸位校尉手中,不过几两之数,有何不敢,何况,大头还在其后。”陆哲笑着说道。
“额?不知小郎君乃何意?”宇文银不解的问。
“来了,来了,便是这种笑容。”陆哲的笑容裴青奴很熟悉,便是他家大人,名满天下的裴公,偶尔也会露出此等笑容,想起这个笑容所代表的的意义,裴青奴不禁觉得自己脊背有些发凉。
“不知屠灭这刘氏一门,黄金百斤可够?”陆哲看着宇文银,笑得愈发纯真。
“什么!”在场除了裴青奴与陆哲以外,所有人俱是心中一惊。
“小郎君,汝可是想灭刘氏一门?”宇文银厉声问道。
“一斤黄金这个价码,便是刘氏提出,即是如此,这刘氏一门,凡是高过车轮者,皆杀之,百斤黄金亦是够了罢。”陆哲拿起手边的小木箱,啪嚓一声扔到刘家父子面前,“这便是定金!”
木箱应声而开,里面的金饼滚落出来,发出冰冷的响声。不知为是不是窗外夕阳的原因,这黄澄澄的金饼,竟然染上了一层血红,仿佛带着人血一般。
“汝乃何人?竟然做如此狂吠,想灭某刘氏一门,简直不知所谓!”一句话下去,刘继业双眼已经血红一片,区区数人,竟然在自家大堂,不仅让自己跪下,而且还放狂言让屠灭自己满门,简直让平日里横行乡里,无所顾忌的刘继业感到奇耻大辱,平日里只有他如此对待别人的,哪有别人敢如此对他。
“来人!”刘继业扯开公鸭嗓,一阵狂吼,随即手持利刃的家丁就出现在大堂门口,“竖子狂妄,真以为能凭几人动吾刘氏,今日某家定要让汝受尽人间之苦,吾还要当着汝之面,好好炮制汝那侍女,还有姓鬼的那小贱婢。”刘继业状似疯魔,露出了淫猥而嗜血的笑容。
“当真?”陆哲不为所动,笑吟吟地看着刘继业。
“都给吾下去!”刘兴祖失望地看了刘继业一眼,如同受伤的野兽一般,凄厉地嚎了一声。
“阿耶!此人辱我刘家太甚,为何如此?”刘继业对着自家父亲吼了起来。
“孽子!”刘兴祖啪的一耳光扇到刘继业脸上,后者白皙地过分的脸上立刻肿的老高,“都给某下去,还让某说第二次?”
“诺!”刘家家人迫于刘兴祖之威,只得下去。
“阿耶!”刘继业再次委屈地叫起来。
“跪下请罪!”刘兴祖厉声喝道,一脚踢在刘继业腿弯处,后者不得不给跪下来。
“孽子冲撞贵人,还望贵人恕罪。”刘兴祖冲着众人深深行了一礼,再次行礼请罪。
“刘公倒是好气度。”看着刘兴祖弯腰行礼,陆哲眉眼一挑,不由得赞叹道。
“小郎君亦是好算计,想要激某先下手,然后以此为借口,趁机灭某刘氏。”刘兴祖抬起头来,亦是笑对陆哲。
“可恶,此竖子,心思竟如此恶毒!”此话一出,地上的刘继业也似乎明白了什么,不由得冷汗涔涔,大声叫骂到。
是的,刚刚如果他们在陆哲一番言语刺激下,率先动手的话,且不说仅凭一众家丁,能否战胜几个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杀人机器还是未知数,就算是将其尽数全灭至此,就凭方才几人大喇喇来到刘家的行为,刘家就注定没办法完全遮掩玄甲校尉来过的消息。
要知道,面前可是玄甲校尉,七品以下官员,他们可以将其直接定罪抓捕,而且能入选百骑,本身就说明其家世不凡,若是在陈州失踪了几人,绝对会引得天下震动,届时,自家更加逃不脱灭门的命运。
无故袭杀百骑,这简直就是打脸官家,到时候别说百骑不会放过自己,说不定这陈州的本土士族,早就将自家满门屠尽,只为平息官家之怒。
“哼!”宇文银亦是冷哼一声,随即比了个手势。接着,几名校尉端起弩机,拔出长刀,匆匆出厅而去,在一阵阵惨叫声后,几名校尉再次返回大厅,身上带着一股铁锈一般的难闻气味,那正是人血的味道。
“禀报宇文百夫长,刘氏家中家仆,已然斩杀殆尽,共计三十又七。”一位名为艾达的玄甲校尉大声禀报道。
“放眼大唐,敢对吾百骑举刀者,都已死绝,哪怕皇族亦是如此。”宇文银一字一顿地说,杀气凛然。
“饶命,饶命。”此时的刘继业已经瘫软成一团,瑟瑟发抖。自己叫过来的家仆不过十几人,这玄甲校尉,竟然一言不合,将家中家仆尽数斩之,而且好像没有费多大力气,若是刚刚自己下令动手……刘继业一边想着,浑身发抖的他,竟然吓得失禁,身下传来一阵恶臭。
“不成器!”刘兴祖虽然也被百骑的手段吓住了,反而激起了他的勇气,一脚把自家儿子踢得浑身蜷缩。
“贵人果然好手段,区区一语,便是我刘家几十个人头落地,不知贵人此举,是否太过矣?”刘兴祖浑身颤抖,反而质问着陆哲。
“太过?那鬼家一门,一日之间,惨遭横祸,其妻被淫辱女干杀,其夫被斩去手脚眼鼻,其女亦被毒打,不知刘公,可曾觉得太过乎?”陆哲终于努了,站起来一字一句的问道。
“那鬼家不过贱民,并无户籍,枉据重宝,吾等取之,有何过乎?况且,为息贵人之怒,某自愿献黄金一斤,为何贵人如此贪心,尤嫌不够耶?”刘兴祖一副你捞过界的表情。
“不够?当然不够,今日汝家之男丁,某必将尽数杀之。”陆哲脸色狰狞,杀意凛然。显然已经是怒极。
“是么?”刘兴祖怒极反笑,“吾家之财货,汝可尽取之,但是若想动某家中之人,怕是百骑至此,亦是无法。”刘兴祖哈哈狂笑起来,
“吾本良人,那鬼家之人,并未户籍,乃是多年前逃奴尔,贵人不信,可细细查证址山村之户籍,并未鬼家之人,若贵人欲恃强杀之,怕是吾大唐法度,亦是不容!”刘兴祖用一种世故老人戏耍毛头小子的眼光,笑嘻嘻地看着陆哲。
“刘家乃是良人,山水郎若想凭空杀之,唐律亦是不许。”宇文银冷冰冰地看着陆哲。
“是么?若哲执意要灭其满门呢?”陆哲盯着宇文银。
“当着百骑犯下杀人重罪,便是皇族世家,亦是难逃法度!”宇文银也是硬邦邦地顶回去,算是对这位妖孽刚刚利用自己杀尽刘家家仆的回击。同时也是警告,自己是玄甲校尉,而不是他豢养的低贱杀手。
“可恶!”陆哲抽刀出鞘,一到将面前的矮几劈下一角,径直走到窗口前,将背对着众人,浑身不由自主地发抖起来。
一般来说,人一旦发抖,除了冷热等自然因素外,大多不是愤怒就是恐惧。
而陆哲的发抖,自是属于后者。
是的,陆哲的发抖不是因为气极,而是因为恐惧。当然,他恐惧的不是刘家父子或者宇文银等人,而是大唐的制度。
大唐将人划分为“良人”与“贱人”,所谓“良”,即指“良人”、“良口”而言。在“良人”中除了统治阶级里的皇室贵族、官吏、僧道外,还包括被统治阶级中的一般百姓。所谓“贱”,即指“贱民”。奴婢被规定“贱人”中地位最低的人,而且是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和权利,完全为其主人所占有最低等的“贱民”。
奴婢是当时社会中最卑下的等级,法律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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