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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来创作小说 (第1/1页)
“唐参表哥,景阳殿的正门坏了,能不能麻烦你修一下?”
苏清漪说话时总是含羞待放,娇滴滴惹人怜爱的模样,让唐参表哥欲罢不能。
正因为很吃苏清漪的这一套,所以苏清漪提出的要求,他从始至终就没拒绝过。
此时,唐参心里虽有百般个不愿意,但为了能够留在景阳殿,他还是一步三晃地,朝着破损的大门方向走去。
白白的招了个修理工人,林轩又怎能不高兴呢,这种费体力的活还是交给唐大胖子去干吧,他则搂着自己的美娇娘,直接进了陶然苑。
陶然苑的布置风格,很符合苏清漪的气质,清新淡雅,没有过多的修饰,反倒给人一种舒服自在的感觉。
两个人手牵手,相敬如宾一般,向床榻方向靠近时,这林轩的目光扫视到案几上。
案几上摆放着一本已经翻阅到一半的书籍,被风左右吹动,林轩看到了书上写的一行字。
林轩的这句话,把苏清漪搞得脸羞一阵红一阵的,让他略显尴尬。
而他苏清漪却偏偏走了歪门路,最近这段时日,不太喜欢看那种一成不变的规矩书。
“我说是苏妹妹,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就是一本怪异杂谈,我喜欢,我喜欢。”
说话之间,林轩便与苏清漪开始了一阵抢夺。
二人一个像猛虎猎豹,一个像待宰羔羊,一个泥鳅,一个我跑,在这陶然院里好不热闹。
最后,苏清漪还是没有逃过林轩的魔爪,他大臂一张,直接从苏清漪的身后将她搂入怀中。
呼吸着一种淡淡的茉莉花的香,从鼻子爬行到颅顶,林轩感觉自己身子的每一个部位,都已被这淡淡的茉莉花所覆盖。
“苏妹妹,你这香粉是从哪里研制来的味道?怎么这么好闻。”
看着林轩那沉浸其中,要狮子大张口,将自己吞没了的样子,苏清漪连忙将怪异杂谈塞到林轩手中。
说着,苏清漪一个转身,便拖着她的裙摆坐到了床榻边。
寥寥数笔,把怪异杂谈里面的故事全部写完,可见得创作这本书的作者,构思能力不过如此而已。
林轩杵额深思着,他这副表情,倒让苏清漪觉着,他一定是喜欢上了他手里的那本怪异杂谈了。
“这本书是谁写的,书的销量怎么样?”
在苏清漪提及林雅士的时候,竟流露出一副崇拜的表情,这倒让林轩感觉心里很不舒服。
虽然知道这个叫做林雅士的人与自己没法比,但是林轩这个人到心底里生出了一丝酸溜溜的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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