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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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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擎云 (第3/3页)

中,演化出了脚蹼。

    攀禽多为对趾型足,两个向前,两个向后等等。

    了解它们并非无用,根据这些,再凭经验,以及环境,有些老道禽民,可以进而知晓鸟的活动范围,进而守株待兔。

    耐心好的禽民,为了抓捕一只大货,蹲守一个地方十天半月,也是常见的事。

    听旺财说,他的那个亲戚,能够猎到帝雉,就是在东边的‘小灌丛’,守了将近一个月,才到手的。

    “白霜会不断地从雾气中结出,这里脚印上的白霜还没再次凝结,说明没走多远。”

    “沿着这个方向去追!”

    陆禽通常善于奔走,不善于飞,撑死来个纵跃,滑翔几丈远而已。

    否则的话,光凭脚印,可追不上。

    特意来白霜野,是因为这里有‘飞龙’花尾松鸡。

    此鸡即是陆禽。

    白云楼抬起头,借助雾气流动,观察一番风向,确定脚印方向是在逆风位置,才跟上去。

    陆禽通常不仅是有较宽阔的视野,还有颇优秀的嗅觉,如果是在顺风,恐怕还没靠近,就被闻到。

    自从穿越以来,白云楼在雾泽中混迹也算有段时日了,这些经验,早谙熟于心了。

    ……

    良久。

    一团好似雾丛的浓厚雾气中,白云楼身子半蹲,望着远处正觅食的一只陆禽。

    云雾是他突发奇想凝聚出的,可以遮掩住了自己身形,算是御雾妙用之一。

    方才一阵狩猎,尝试雾气附在箭矢之上,可以极大增强威力。

    在他面前数十丈外,那只陆禽浑身黑褐色,和冬天里没了绿意点缀的枯枝颜色很像,在黑色参杂的土壤地面行走,这是最好的保护色。

    最关键的特征,还是它的尾部,褐色带着白缘,且夹杂着锈红图案。

    毫无疑问,这是一只花尾松鸡。

    “哈哈,撞大运了,居然让我碰到这玩意儿,今日合该我白云楼吃肉!”

    白云楼咧了咧嘴,感觉有点凉意,左右互相搓搓胳膊,抽了口气,一点点地往前挪动,眼前盯着,馋涎欲滴。

    “松鸡是出了名的大补,一只值老多钱了,如果从我手底下溜走了,老子能亏一年。”

    小金捕猎水准还不娴熟,白云楼让它老实待着,唯恐惊走那只松鸡,可就亏到姥姥家了。

    碰到一只,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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