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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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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擎云 (第2/3页)

    “可惜。”

    白云楼抓起了小金,撸撸似硬了点的羽毛,“你可不能白吃,得干活狩猎啊。

    刚刚闪着金芒,那么唬人,今日让我瞧瞧,是否掌握了什么神通。”

    “走,上深泽里找大货!”

    ……

    越往深处,周围雾气越发浓郁,不过变化不甚明显,倒是寒气加重,肌肤能轻易地感受到。

    白云楼驻足停下,望着眼前覆盖地面上的一层薄薄白霜,哈出一口气。

    “听说界牌山原往南这块地方,方圆三五十里,唤作‘白霜野’,果真是有霜啊。”

    因为一直在赶路,所以他虽穿的略薄,但并没有感到多少冷意。

    稍作适应,白云楼一头扎进了白霜野,没有什么明显路径,只到处逛,走了一俩时辰,颇有收获。

    此处鸟禽确实多了一些。

    不过等他追着一只陆禽,抓到手后,快快乐乐放入鸟篓,忽而发现,自己分辨不出方向了。

    白云楼扇扇手掌,眼前雾气如浪一般,朝着两侧排开。

    左右张望,地形地势平坦,完全没了标志性的物什。

    “第一次进,找不到路,还得多多摸索摸索,熟悉熟悉。”

    他不担心什么,因为还有雏雕指路。

    小金此刻站在他的肩上,双目环视一圈,帮着搜寻猎物,不时会飞起身。

    它的杀伤不弱,爪子尤为锋利,一个猛扑,足以将一中型鸟禽一击致命。

    但是小金狩猎经验还太稚嫩,不会隐藏,往往瞧见猎物,但是没等冲上前去,猎物便逃窜走,眨眼功夫不见踪迹。

    小金真正作用在于,它的一双利眼,格外敏锐,对发现猎物的踪迹,帮助极大。

    这不,此时,它锁定某个方向,有所发现,往前一掠而去。

    白云楼熟练取下了弓,攥在手里,跟了过去。

    不一会儿,拨开一片雾丛,就看到了黑壤地面上的一串脚印。

    每个脚印共有四趾,三趾在前,一趾在后,脚趾不算太短,趾端似有一点扎入地面,应该是有锐爪。

    这是较明显的陆禽脚趾。

    雾泽六大禽类,每种因为生活环境差异,各自体型上也有不小差别,脚趾即为其中一项。

    前段日子,白云楼刚向一位老禽民学会了脚趾判别法,比如差异鲜明的鸟,涉禽脚趾较长,游禽因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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