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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 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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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公安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 (第3/3页)

中国受害妇女19人,将11名犯罪嫌疑人从安哥拉押解回国。这是近年来中国警方侦破规模最大的一起跨国拐骗强迫妇女卖淫案。这些被害人解救回国后的临时安置、救助等工作是由民政部门承担的。

    在外部机制理顺的同时,公安机关的打拐工作也进行了机制创新。比如“儿童、少女失踪即立案”保证了案件侦办及时。每当有人在微博上对陈士渠爆料说发现孩子失踪,陈士渠都会不厌其烦地告知:“请马上拨打110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将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

    在儿童或少女失踪的第一时间,往往无法确定其是否遭到拐卖。经过事后核查发现有的失踪其实与拐卖无关。陈士渠说,这种情况下,“撤销案件就可以了。”

    为了更大限度地调动警方内部资源侦破拐卖案件,公安部提出侦办拐卖儿童案件“一长三包责任制”,即由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者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组长,“由专案组长承担破案、解救孩子、安抚被害人家属三项工作,案件不破,责任不能撤销”。

    迄今公安部已分3批发布30个A级通缉令,追捕重大拐卖在逃犯罪嫌疑人。“A级通缉令”一直被视为公安系统追逃的“最高手段”,将此规格运用到打拐工作上,“表明了公安机关严打拐卖犯罪和追捕拐卖犯罪嫌疑人的决心”。

    事实证明,有犯罪嫌疑人在通缉令发布当天晚上就被举报并抓获,30个A级嫌犯已全部归案,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长效机制也正在形成,比如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解决了儿童失踪被拐多年后身源识别确认难的问题。对于群众举报和警方摸排中发现的来历不明儿童,可以借助这一信息库查找亲生父母。

    “从2009年到现在已经比中了1500多名孩子。”陈士渠说。

    这一系列新措施成效显著,提高了打拐反拐工作水平,有力地遏制了拐卖犯罪的蔓延势头。

    全身心,得民心

    从事打拐工作的几年中,陈士渠亲眼目睹了无数的悲欢离合。

    他清晰地记得在福建山村里解救一个被拐孩子的一幕。

    “当时只有四五岁,是两岁被买来的。我们到他家里去的时候,他养母抱着他,民警要带他走,孩子哭得一塌糊涂。”

    民警跟孩子的养父交代,孩子是被拐来的,必须解救送还。养父拿出一张字条,上书“家庭困难”,“自愿将孩子交由这家抚养”,“永不反悔”,落款还按有手印。

    “人贩子出卖孩子时编造了虚假信息。孩子很无辜,被拐时哭了好几天,好不容易适应了,以为养父母是父母。这回又被解救回去,又得哭几天,对他来说心理上受尽伤害。”

    拐卖一旦发生,这样的伤害便难以避免。今年,为了惩戒买方市场,公安部要求,凡是被解救的孩子,如果一时找不到亲生父母,则交由民政部门下属的福利机构代为抚养,不允许买主继续抚养。

    还有一次座谈会的经历也让陈士渠印象深刻。当时他询问一位高中毕业后被人贩子高薪诱惑而被拐卖到山村里的女青年:“你不知道有拐卖这回事吗?”女青年回答:“在被拐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人贩子。”

    这一令人惊悚的案例,让陈士渠觉得,预防应该走在破案前面。

    除了大力宣传,他也花力气维护自己的微博,觉得这个渠道既可以搜集线索,与公众及时沟通、通报情况,又可以提醒大家注意防范。

    开通微博一年,陈士渠搜集的有效线索超过1600条,每天他的微博动态尽是对转发给他的案件情况进行回复,尽管回复往往简洁:“已告当地公安机关核查”,“已告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已督办此案”。

    网上寻亲的人在这些简短的话语中看到了希望。

    此外,他与民间组织“宝贝回家”网站开展合作,也时常现身寻子QQ群与大家交流,很多寻找失踪儿童的家长有他的手机号,有些人长期与他保持联系而成为朋友。

    目前陈士渠微博粉丝已经突破113万。

    有寻子家长在微博上问陈,“(打拐办主任一职)一般可以连任吗?大家知道了会很舍不得您的,对您熟悉了习惯了有感情了。”陈答:“打拐办主任不涉及任期。请你放心,在任一天,必定恪尽职守。”

    “从我的微博上看得很清楚,哪个地方有新发案件了,马上就有人转给我看,我就马上安排查,成效很明显。”不过,陈士渠倒是挺期待自己这个打拐办主任有朝一日没活干。那时,就真“天下无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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