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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冒英奴的覆灭 严肃和合同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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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冒英奴的覆灭 严肃和合同法的故事 (第3/3页)

经显明了他自己——他是全能的、丰富的、富有慈爱的,他希望人类在他的乐园里快乐地生活。

    如果我们求他显示和施行神迹,就是要求上帝第二次地向我们显示他自己。我们没有强求上帝这样做的资格。

    也许您还不知道,上帝似乎是一个自隐和内敛的神。

    上帝让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430年,带他们出埃及之后又让他们在旷野漂流40年。您看,他不是一个做事切哩咔嚓干脆的神。

    虽然我们有人说,当你向上帝祷告的一刹那,上帝已经开始工作。但是,令我们疑惑的是——为什么上帝做事迟缓?

    答案可能是——上帝是全能、自有永有的神,时间对他没有意义,时间也不能限制他。

    太阳光来到地球需要8分钟。如果您从8分钟之后阳光已经抵达地球的角度看8分钟之前阳光刚刚出发的问题,您就明白为什么说上帝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同样,这430年和40年,对上帝而言,连‘一瞬’都算不上。

    这样看,他还是最终答应了我们的祈求。

    上帝有的是耐心,而我们需要的是信心。

    这就像一个人,父母已经赋予孩子成家立业、出门闯荡的自由,他们就不会动辄干涉他的选择,限定他的道路。

    同样,一个高调进入人类历史的上帝,并不会让所有人喜欢,就像背叛的以色列人一样;也不会改变所有人。

    如果上帝现在在你我面前显现,也许你的烟瘾照旧,我喝酒的习惯也照旧。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他们见到神只是恐惧,但是他们依然会我行我素。

    这就像一个有修养的绅士,他有很高的地位,有很强的气场,但是他可能只是静悄悄地站在你身边,而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压迫感。”

    严肃连连点头:

    “您说的非常有道理。

    那么神为什么不消灭世界上的苦难呢?他不是爱他的子民吗?”

    谢廖沙答道:

    “这是因为人的罪(si

    ),si

    原意是‘不顺从’。受造的服从造他的,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您会问,上帝因为人类的一次si

    ,就定了所有人的罪。这合理吗?

    上帝有权这么做。这并不能证明上帝是残忍的、粗暴的。

    因为,如果您看到上帝把自己亲生的儿子差遣到世界上,让他被一波假装忠实于上帝的以色列人文士、长老和群众、罗马士兵嘲弄、吐唾沫和钉在十字架上,您就看出,向一个急切拯救自己犯错的儿女一样,上帝是何等的迫切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又是何等地不惜一切代价!

    没有牺牲的爱,就没有说服力。

    有著名的作家说,‘苦难,是这个世界唯一值得探讨的问题。’

    没错,但是,您也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救赎,是这个世界唯一值得探讨的问题。’

    《约伯记》中的约伯,本来是一个虔诚人。牛羊千万,子女成群。但是,在遭难之后,牛羊都死去,家人也一个个死去,他还用瓦片刮身上的毒疮。

    但是,为什么他在最后能够高声赞美神,说,

    ‘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

    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我从前风闻有你,

    现在亲眼看见你。’

    是因为他恢复了牛羊的财产,又恢复了自己的家室吗?

    不是,是他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连虫豸都不是,而那位上帝有权力做他一切愿意做的。我们只能承认我们“不明白”、“不知道”。上帝对于万事万物,有他自己的超然智慧。

    他对待苦难,也是如此。

    保罗说,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难,为要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当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有一个超自然的存在之后,我们当然会探问他是一个“好的”神吗?

    我们可以肯定,这位上帝是慈爱的上帝。就像爱护关心我们的父母。

    就因为这样,他会像父母一样时而为我们感到失望,时而为我们感到鼓舞,时而为我们感到骄傲。

    以色列人的历史,就是这样。以色列人遭难的时候,就是他们悖逆上帝的时候;什么时候他们悔改,上帝就后悔给他们的惩罚过重,让他们再次复兴起来。

    现在的以色列人,已经不像《旧约》里的以色列人了,他们已经不再会背叛上帝。他们吸取了教训。

    所以,上帝并非高坐在天上,对我们的苦难只做一个旁观者。他会介入。但是,这种介入,是“内敛”的,不是雷霆万钧的。

    最重要的,他差遣了基督为我们承受了“不顺从”带来的苦难。

    不是说上帝不能亲身体验我们的苦痛,他能。但是,基督以人的肉身形式来到世间,似乎更能体验作为人类的苦痛、悲哀、伤痛和绝望。

    中年失业、身患疾病、失去自己的亲人、背负债务,不管如何,他都能体会到我们的感受。

    以前高高在上的、威严的上帝,那时成为了一个软弱的、肉体和精神容易受到伤害的“人”。

    上帝改变了他的策略。也可以说,这是上帝在造人时就已经预料到他必须采取的策略。因为他是全知全能的。

    没有牺牲的爱,是没有说服力的。

    现在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死,我们就成为了自由人。

    如果说人类希望上帝显现是为了确认上帝的存在,那么上帝借着他的儿子为世人显现,是为了吸引世人爱他。

    但是,上帝做一切的事情,都没有强迫——就像我刚才说的。他希望感召人、吸引人来爱他。他不希望通过威胁、恐吓、让人恐惧、强迫的手段,让人来顺从他。

    所以,上帝是爱。

    这个爱在基督身上的彰显达到了人类历史的最高峰。”

    严肃从谢廖沙学到了很多。也向他作了自己如何从感性上认识上帝到理智上决定信仰上帝的见证。二人进行了很好的沟通。

    但是,当严肃话锋一转,提到俄罗斯军队对江东的骚扰和威胁的时候,谢廖沙突然噤声不言,站起身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第四节 “是的,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谢廖沙突然的、诡谲的静默好像一台轰隆隆的纺织机突然停车,好一会儿,他回望带着渴望答案的眼神看向他的严肃,深深地叹息:

    “如果要了解俄罗斯,你就要了解俄罗斯这个民族的秉性和品格以及它矛盾的文化。

    俄罗斯的东正教,是外来的、强加给俄罗斯人民的。原来的多神教,信仰山、雷、火、畜、太阳、森林甚至魔鬼的多神教,却在俄罗斯人的骨子里面扎了根。无论东正教多么强势和正统,俄罗斯人都保留着对自然的敬畏——或者说迷信,甚至敬畏魔鬼和它的一切妖魔鬼怪。

    这种混乱的信仰,可以在俄罗斯人对权力和统治者的敬畏上寻找到它的痕迹。对于善的神,他们可以敬畏,对于恶的魔鬼,他们会施以贿赂,以免得罪它们。

    俄罗斯人还对基督教信仰存在着令人匪夷所思的迷信。这与他们多多少少把对多神教的习惯和仪式移植和掺杂到基督教信仰中有关系。教会为了甘心做统治者的鹰犬、工具,也为了笼络人民,创造了对圣徒、干尸和圣像的崇拜。并且自认为是继罗马教廷之外的正统。

    我们知道神是一个灵,拜他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我们也知道主在世上的时候,在医治病人之外,最重要的活动就是传道。他要我们知道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基督徒,我们的道德标准是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相较于医治病人而言,他似乎更为看重医治人们的灵魂的忧伤和疾病,并且给他们一个全新的生活方式和道德准则。

    一个把他的父亲看作是阿拉丁神灯一样有求必应、父亲不答应他的物质需求他就不开心的孩子,不会让父亲高兴和欣赏。神也一样,他最看重的是我们如何听他的话,照着去行。

    很多普通的人,他们可能设想的基督徒生活是这样——今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来生有更大的荣华富贵等着他;或者今生过着困苦的生活,来生有荣华富贵来补偿他。他们不关心神是什么样的神,也不关心神跟我们说些过什么、对我们有什么样的要求。俄罗斯人的寓言故事中很多有一个“伊万”这个角色,而他的主要特点就是懒惰、狡猾、捣乱、希望不劳而获获得财富。这大概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俄罗斯人的性格特点。

    但是,认识神是我们最大的福分,也是我们最应该做的。

    东正教的迷信,迎合了人心,却让神遭受耻辱。”

    谢廖沙喝了一口严肃泡的很酽的茶,休息了一会,又开始说:

    “东正教就像是一个政府认证的宣传机构。他们做的一切,就是让民众相信他们的把戏,让民众走进教堂给他们捐款。

    为了这个,他们强调应该通过美轮美奂的圣像、雕刻、能击中灵魂让人暂时感动的诗歌和慷慨激昂、大声的讲道,来抓住人的灵魂,让他们醍醐灌顶,晕晕乎成为他们灵魂上的奴隶。

    但是,人均米开朗基罗、人均贝多芬又能怎么样?这也不应该取代神他自己的地位。

    他们这样做,好像是人遮住眼睛的翳子和白内障,把神自己的伟大、慈爱和能力遮蔽了,换作他们自己引以为骄傲的一堆石头、一串音符和一堆话语。

    吸引我们归向神的只有神他自己。

    我不是说我们不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敬拜神,但是,神更愿意我们做的事情就是爱世界上的人、医治疾病、怜悯穷人、消除社会上的不公。

    而俄罗斯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经历了世界上最黑暗的专制、最严重的饥馑、最残酷的压迫、最不公平的社会等级。

    于我个人而言,我本来应该在升职上要快于其他的军官。但是因为其他军官家人托了跟将军的关系甚至是在沙皇近臣处的关系,却比我升职要快。

    俄罗斯的人身依附,部分可以归结于他们不明白在上帝面前人人的灵魂平等。又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经历过西方的启蒙思想的洗礼。

    他们信仰权力、信仰鬼神、敬畏一切比他们力量更大的东西。他们把人当做神,为了巴结有权力的人无所不用其极,极为卑微、可耻。却把神吩咐我们做的事情忘记到九霄云外。契科夫的小说里面一个小公务员因为坐在后排打喷嚏口水溅到前排的一个将军身上,而惴惴不安,最后被吓死。这说明在专制的俄罗斯社会,神不会让人死,而人却可能让人死。

    提到你们的新教,它不是为了创造一个新的基督教,而是恢复基督教的原样。假如我是马丁路德或者加尔文,我会首先到最黑暗的俄罗斯去。”

    谢廖沙不顾严肃因为听到他惊世骇俗的言论而惊愕的表情,又接着说道:

    “我是一个俄罗斯人,一个俄罗斯军官,对于你们同胞现在遭受的苦难,我也是手足无措。但是,我真心希望你们能够逃离这样的悲剧。”

    严肃非常理解谢廖沙的处境。谢廖沙已经和他坦承相告。但是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如果严肃通过一定的途径能够得到一些比较先进的枪炮,他们就可以在战场上和俄罗斯军队一较高低。

    谢廖沙似乎窥探到了严肃的心思。但是他不可能有什么作为。

    这时,谢廖沙一个举动让严肃感到很奇怪。谢廖沙居然问他喝完了酒需不需要外出方便。如果他自己要出去方便问便所在哪里还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他要问严肃要不要方便呢?

    出于对谢廖沙的信任——他似乎要干点什么事出来,但是肯定不会对严肃不利——所以他便出门,来到便所。

    等他回来,谢廖沙仍然坐在椅子上,手里指着严肃枕头边放置洗漱用品的地方,让后把食指放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那里放着一个洗脸盆的木架子,在木架子旁边,放着剃须刀、肥皂、木梳。

    严肃从谢廖沙露出神秘神色的脸上看出他并没有不露好意,出于对他的信任,他立即判断似乎谢廖沙秘密地在告诉他什么。

    严肃和谢廖沙继续闲聊,聊到俄罗斯境内的局势、即将发生的革命,直到外面一个俄罗斯士兵提醒谢廖沙该离开江东了。谢廖沙庄重地和严肃握手告别,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伤感,因为下一次见到严肃,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站在持枪握戈对立的两只军队里面。

    严肃回到瑷珲城就收到了一个民事案件的状子(起诉状)和被告的状子(答辩状)。

    案件涉及一个常年在外的游医,正值酷暑难耐的夏天,在一个地主民房的施工现场,有一个人中暑倒地。游医正好在现场,就利用身边携带的中医工具,并且在工地现场一个放学的学生的协助下,让中暑者躺平,通过针灸和按摩特定穴位,把中暑者救了回来。但是,由于中暑者是由于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加上游医大汗淋漓,见中暑者被救了回来,就暂时找阴凉地方避暑,结果导致中暑者因为心脑血管疾病再次晕倒。等到游医再次回来询问情况,在处于昏迷状态的中暑者带到他在瑷珲城的诊所,花了不少的医药费。

    现在原告即游医和那个帮忙的学生提起诉讼,要求中暑者支付医疗费若干。

    此案并非前文所述的侵权,也非合同,而是一个“准合同”(按照国内民法理论)或者“不当得利”。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不当得利”的定义是“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当然,这里严肃又要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问题。以普遍施行的国外法的视角来评鉴国内法,并且进行采纳或扬弃,能够不失偏颇甚至能得到更好的判决结果。

    不是个人攻击——国内前二十几年左右,某学术界知名大咖曾发出关于发掘法律“本土资源”的号召。听到这话,我如果是“本土资源”,估计会吓了一跳,羞赧地说,“我们连法治1.0版都算不上。你们就是把我们敲骨吸髓,也发掘不到什么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我们这些古旧的法律,配得上穷苦、不公、专制和不平等的社会。”

    不是说国外的法律一定比我们的先进。但是,用专制社会和农业社会的法律适用于市民社会和工业社会,肯定是不适宜的。工业消费品和近代体育运动、飞机轮船等运输工具带来的侵权行为威胁、现代医疗活动带来的侵权隐患,我们会遇到,但是它们肯定比我们早遇到,也早就通过成熟的判例法和成文法(成文法有很多也是在判例法的基础上做的总结)解决了。

    如果说我们不能抵挡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趋势,那么我们也不能抵挡工业社会中发生的票据、合同、侵权的法律问题的趋势。我们曾经有几百年的欠账,而且别人还在这个网络时代、人工智能时代不断地、一骑绝尘地向前发展。你想到的他们早都想到了,你没有想到的他们也想到了。

    就从这个定义来看,“损失”的存在根本是不必要的要件。

    从“不当得利”的名称来看,就能看出这个法律概念的初衷是为了将“得利”(而不是损失)追回。于是就有了西方的“归还”(不当得利)之诉,也产生了国内法和大陆法上的准债权(即,得利者是债务人,其应返还的不当得利就是债务)。所以,损失是否存在,根本不是提起“归还”之诉的基本要件。这不同于合同之诉中的“损害赔偿”(damages)。

    另外,举例而言——如果一个侵犯了另一家公司的公司的版权或专利的公司,有更强的营销队伍/植入该专利的应用程序产品让用户更有好感,因此实现了较之于被侵犯知识产权的公司本可以取得的盈利更高的盈利,那么,这高出原本能实现的盈利的部分,按照“不当得利”理论,是不是也应该返还呢?但是,注意这是“盈利”,而不是被侵权公司的“损失”。简言之,如果让他们自己在某个市场搞销售,或者把专利植入他们自己的产品,还不一定能有什么效果呢。

    还是同一个例子,在举证责任方面,计算“损失”和计算“盈利”的难度方面存在天壤之别。如果计算“损失”,需要考虑销售额的减少、市场份额的流失、商誉受损等等。这很难办。但是,如果计算“盈利”,则很方便。直接计算被告实现了多少的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就行了。

    所以,就这个定义而言,完全没有必要把一方得利一方“受损”看作是一个要件。

    再者,在法律条款中非要列出一个抽象的“定义”,就会像一个网洞很大的渔网,让很多“例外”情况成漏网之鱼。大概有些人认为与其从细节之处入手战战兢兢地详细考证、像排雷一样排除各种例外情况,不如简单地笼而统之。

    “没有法律的依据”也可以进一步商榷。

    举例而言,如果A请B给他粉刷一间房子,而B却因为错误粉刷了C的房子。这里确实没有法律的依据,只有事实上的“错误”。但是如果C本没有装修打算,又拿不出钱返还给A,那么法律还强迫C这样做吗?因此,这里就不算“不当得利”。民法典第985条第(1)款规定的“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也不符合这种情况。

    回到本案案情,中暑者因为昏迷,无法对游医表示的进行医治的意图(要约)表示“同意”(承诺),所以这里没有合同关系。

    另外,这里也不属于好心路人医生在施行救治之后未能成功或者导致伤害的侵权行为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184条也有类似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不存在侵权关系。

    那就只能是“不当得利”。中暑者对医治的行为应该支付报酬。

    但是,这里一个是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而以游医为职业的医生,一个是没有获得报酬的期待的学生,两者应区别对待。前者应当获得报酬,后者则无。

    当然,这里游医中途暂停了治疗,这是违背“自愿紧急救助”行为的宗旨的。按照某些国外法的规定,他至少应该等待比他技术更熟练的医生来进行处置。比如在这里,处置中暑者的心血管疾病。

    因此,由于他的部分过失,应当从他的报酬中扣除与他的过失对应的部分。

    严肃在起诉状上阐释了他的立场。并且通过简单的庭审和调解,让中暑者承担了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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