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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马蹄北去人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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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马蹄北去人南望 (第1/3页)

    眼下大燕,甚至加上荒漠和乾国,敢这般落镇北侯面子的,其实也就两个人。

    一个是燕皇,这个和李梁亭自小打架抢鸡腿一起长大的皇帝陛下;

    另一个,就是田无镜。

    虽说田无镜年纪小一些,但对这位和自己齐名的南侯,李梁亭心里也是服气的,至少,大家是能够坐在一张桌面上喝酒说话的,自然也就能开开你的玩笑。

    镇北侯就觉得自己挥舞了半天铁锹,挖动着人家的墙角,

    一锹又一锹,

    终于挖开了,

    结果扒开土一看,

    居然是自己的这张老脸!

    “末将知罪,末将再也不敢了!”

    郑凡双手放在身体两侧跪在地上很是诚恳地说道。

    身为穿越者,这么怂,确实有点丢穿越者的脸面。

    但郑凡深知其中的缘由,又是面对田无镜,郑守备从一开始,就决定怂到底。

    “下去吧,后日正午,集你本部兵马于南望城听调。”

    “末将遵命!”

    “嗯。”

    “末将告退!”

    郑凡将“福袋”留在了原地,自己起身退出了大帐。

    镇北侯瞪了一眼靖南侯,没好气道:

    “你早知道他手上有那乾国王爷的人头是不?”

    靖南侯点点头,

    “乾国虽然没声张,但福王病死在绵州城的日子,正好在郑凡攻打绵州城后不久。”

    “嘿,我说,好歹我也是看着你长大的,你就这么戏弄我?”

    靖南侯摇摇头,道:

    “小时候,倒是被你打过几次。”

    “嘿,别,别,我年纪大了,你正值壮年,老子不和你打!”

    靖南侯没说话。

    “你也别记恨那事儿啊,当初我只是陪陛下去你们田家翻墙想看看他未来的太子妃长啥样,你这小子非要出来抓贼,你不是讨打是什么。”

    说自己讨打,靖南侯居然一点都没生气,

    他的嘴角,

    甚至露出了微笑,

    因为他想到了记忆里,那时的家。

    ………

    刚走到外面,寒风一吹,这才感觉到自己后背一阵冰凉,才知道先前在大帐内已经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吃一堑长一智吧,自己不能再小觑天下英雄了,一些原则性的错误,还是别再犯了,哪怕因此折点本钱。

    毕竟,折了点本钱,还能有希望东山再起,要是直接被抄家了,那就没得玩儿了。

    “郑守备,小心风寒。”

    青霜开口道。

    郑凡像是没听懂一样,拱手道:

    “多谢大人提醒。”

    身边,李富胜则笑笑,道:

    “先前那个,真是乾国王爷的脑袋?”

    “回禀大人,确实是。”

    郑凡都是喊大人,没有在前面加姓。

    其实,李富胜原本姓郭,入了家丁后,改了“李”,但这只是官面上姓李,平日里,其实还是以“郭”或者“老郭”称呼。

    自己家里,也是能大大方方地供奉自家郭家先人牌位的。

    一个时代,一个时期,总有一个时期的风气习俗。

    燕人和蛮族干架干了几百年,几乎可以说是燕国刚成立,甚至姬家还没称帝前,就在和蛮人干了。

    打了这么久,有些东西,自然也就开始互相影响起来。

    蛮人一步步地从燕人身上学到了“体制”和“改革”,王庭当初之所以能够一步步收拢权力达到整合荒漠的高度,也正是因为几代蛮王学着燕人的方式进行了政治军事改革。

    只不过后来发现实在是有些扛不住燕人了,就不敢再啃燕人这块硬骨头,转头跑去打西边,结果硬生生地浪过头,王庭精锐和黄金家族菁华近乎全部葬送,再被镇北侯府连消带打一百年,终于一蹶不振。

    而燕国这边,从燕国军制上就能看出,一支王牌军,身边带着一大群大小军头子,跟蛮族打仗时王庭兵为主,发动四周部落自带口粮兵马助阵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而李家的改姓,和荒漠蛮族部落以自己部落名做姓氏也是如出一辙,若是自己的部落被灭了,残兵游勇想加入其他部落,就得改自己的姓氏,表示你的臣服,等之后,你要是还能东山再起,翅膀硬了脱离出去,自然可以重新恢复姓氏。

    这就是燕人受蛮族风气的影响之一了。

    李富胜这个名字,也就只有在官面上,比如朝廷的赏赐,或者上书时,会姓“李”,其余时候,你可以直接用原姓。

    也因此,之前郑凡瞎编自己爷爷郑芝龙自己老爹郑成功,还没能让许胖胖起疑,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倒是有点运道。”李富胜笑了笑,“可为何今日才呈交上来?”

    “回禀大人,这人头,在路上耽搁了一段时间,也是今早才送回来。”

    “嗯。”李富胜这话其实是帮自家侯爷问的。

    他和青霜坐在大帐外,里头说的话本就不会逃出他们的耳朵,外加这种武者,品级高上去之后,“耳聪目明”这是自然而然的。

    换句话来说,哪怕先前自己和两位侯爷在说悄悄话,门外的这两位若是想听,那也肯定是能听到的。

    李富胜站起身,他明明穿着甲胄,只是这甲胄有些肥大,外加仔细一看,还能看见甲胄内侧竟然缝制着皮裘。

    卧槽,

    郑守备两世为人,还是第一次看见甲胄里面加保暖层的,这又不是棉甲而是精甲,里头再缝上这个,给人一种极度不伦不类的感觉。

    李富胜双手就插在自己甲胄里,起身后,微微弓着腰,像是个闲散懒汉。

    “郑守备,这次南下,我镇留了一半在北边,你这一部,不出意外,应该是归于我镇辖制。”

    “这是末将之幸!”

    李富胜点点头,道:

    “大半辈子都丢在北边了,这还是某第一次到南边来,郑守备,带某去尹城转转。”

    给自己上司去做导游,郑凡是愿意的,不出意外,自己接下来就得归于他的帐下打仗。

    也因此,郑凡也不说什么自己其实也是北边人这种屁话了。

    郑凡出来了,阿铭在营寨外等着,见郑凡身边跟着一起出来的李富胜,阿铭就没贴上来,也是以带过来的那三十骑翠柳堡骑士也别跟过来。

    只是稍微地一看,阿铭就能瞧出很多门道,也清楚,拍马屁这种事儿,还是两个人私下里更为合适。

    一个拍得可以更没节操,一个可以更为享受,皆大欢喜。

    魔王,毕竟是魔王,虽然实力远远没恢复,但意识上,依旧是出类拔萃。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有时候,看似某个人对某方面有些欠缺,其实不过是懒得去照顾那里罢了;

    就算是樊力,谁又真敢当他是个傻子?

    见李富胜没骑马,郑凡自然也就没骑马,二人是步行出去的。

    军寨就在尹城城郊,几乎就是贴着的,所以出了营门也没走多久,就到了尹城城下。

    李富胜抬起头,看着这座城墙以及喧闹的城门口,不禁道:

    “此城之规模,不下图满城,但烟火气息味道,却比图满城浓厚多了。”

    “大人,银浪郡最高也最热闹的城,不是尹城,而是南望城。”

    “后日正好要经过的,只可惜,估计是没机会进去瞅瞅了。”

    郑凡则道:

    “大人,乾国的花花城池,只会比南望城更好看。”

    论享受,

    论艺术,

    论建筑,

    论审美,

    乾人可以说是完爆了燕国的这帮世世代代的大老粗。

    “侯爷说得没错,郑守备说话,确实好听。”

    “额……”

    “侯爷还说过,就算只是将郑守备留在帐中陪着说说话,给一个参将位,也是值得的。”

    “末将自小在市井里厮混,家里以前更是开酒楼的,不会说话,这生意可做不下去。”

    李富胜点点头,道:

    “唉,某年轻那会儿也挺会说话的。”

    郑凡发现这位李富胜总兵一直在占自己便宜,

    几次了,

    一直在说自己和他很像,

    要不是知道自己是肉身穿越而不是魂穿,

    郑凡都得怀疑自己是不是人李富胜的私生子了。

    不过,李富胜接下来的一句话,让郑凡意识到自己想多了:

    “后来,杀的人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懒得说话了。”

    “大人为国御蛮,劳苦功高,自然…………”

    “不,我只是喜欢听惨叫声。”

    “…………”郑凡。

    入城时,尹城守城卒看见郑凡和李富胜穿着甲胄,也就没做过多阻拦。

    “大人,今天我们吃点儿好的?”

    镇北侯府的伙食,郑凡是见识过的。

    李富胜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到:

    “自然!”

    随即,李富胜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道:

    “你,很好。”

    这个语气,这个动作,颇有一种太君鬼子拍良民的感觉。

    当然,郑凡清楚,这是李富胜太高兴了,所以在表达上,有些过去激烈。

    郑凡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高档的馆子,二人进来时,掌柜的亲自出来迎接,领着郑凡和李富胜去了二楼的雅座。

    “二位军爷,今儿个这顿饭,小老儿我包了,二位吃好喝好后,多杀点儿乾崽子。”

    老掌柜的很上路子,不过又委屈巴巴道:

    “这事儿,二位军爷可出去可千万别说啊。”

    城门外大营里那么多镇北军将士,要都来他这里吃饭,他这点儿身家可真担不起。

    “做生意是做生意,该多少银子就多少银子,我们有军令,不得吃白食,老掌柜若是有心,吩咐下去菜式做得精细点儿就行,酒就不要上了。”

    “是,是,是,小老儿亲自去后厨盯着。”

    老掌柜走后,郑凡拿起茶壶给李富胜和自己都倒了一杯茶。

    “某打仗,杀戮过重,这一点,劳烦郑守备日后上了战场,多多提醒。”

    “额………”

    “某说话,不喜欢拐弯抹角。”

    “末将明白了。”

    这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杀戮狂。

    看来,那些关于他的传闻,并非是空穴来风。

    “其实,在某看来,乾人胆气不足,杀得他们怕了,杀得他们胆寒了,他们自然也就臣服了。”

    李富胜用手抓了一把桌上的一盘先上来的花生一边剥着一边说道。

    郑凡明白了,李富胜之所以让自己带他出来,是为了这个事。

    一般喜欢杀戮的人,性格里,都有着属于他的偏执一面。

    这类人,郑凡熟悉啊,自家堡寨里七个魔王,要不是自己压着,各个都是喜好杀人为乐的变态。

    李富胜知道自己的性格缺陷,同时对一些东西,比如大方针,又有些不解,外加一些话,在军营里又不方便说,他也不好意思拉下自己这张总兵官的脸让自己同僚知道自个儿居然向一个小小守备在请教。

    所以,这才将郑凡喊出来“逛街”。

    “大人,其实您的看法不错,是人,都会怕死,杀得多了,杀得狠了,肯定会怕!”

    “你也这般认为?”

    “对的。”

    李富胜端起茶杯,和郑凡碰了一下杯子,二人以茶代酒先干了。

    镇北军拔营时,从镇北侯到下面普通士卒,都不准饮酒。

    李富胜放下了茶杯,恰好,这时俩店小二端上了四盘冷菜,李富胜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牛肉送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道:

    “没猜错的话,你下面应该要说但是了。”

    “大人英明。”

    “和我,不要说这些拍马屁的话,我这里,笨。”

    李富胜伸出手指戳了戳自己的脑袋,

    “我这人,除了喜欢杀人灭族之外,其实还挺好说话的。”

    “…………”郑凡。

    “既然喊你一起出来,就是想找个人问道问道,侯爷说过,你这小子不光说话好听,眼光也不错的,我就觉得,你应该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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