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苦苦相逼 (第3/3页)
事都订好了,她却跟个当兵的私奔了。好容易找到她劝说她回家,结果两人早就私下扯了证,女婿的部队一封公函发到地方,差点给他这个当爹的扣个破坏军婚的罪名。人财两空后,他的心里就憋着股火,数年下来这股火已经把残存的亲情烧了个精光。
他对女儿没了感情,对那个当兵的女婿只有恨。
没想到,和他老死不相往来的女婿突然死在了部队。时候赶得很巧,当年那个看上他女儿的有钱人正好也离了婚。他对她居然还念念不忘,得知她丧夫的消息后马上提着三十万彩礼上门,表态愿意娶她。而他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让她处理掉肚子里的孩子。
二婚还能当阔太太,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没想到,这个养不家的东西居然敢以死相逼,令他怒不可遏。
三人的话,听得中年警察直皱眉头。
“这时候了,你们还说什么浑话?既然是一家人,有什么事不能把她先劝下来再说?”他板起脸质问道。
“警察同志,你是不知道咱家的情况。我们要是一劝啊,她肯定得寸进尺。她是要逼我们答应她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光头男张跃摇头道。
“那让她生呗!你们逼她干什么,非要弄出人命才行?”中年警察斥道。
“没爹的娃,生了谁养啊?拖油瓶拖一辈子?”张跃啐道。
中年警察强忍着骂人的冲动,目光转向了姑娘的父母。但两人都沉默着,他只好自己走出去劝说。
“姑娘,不要冲动,你先下来吧!你不顾自己,总不能不顾肚子里的孩子吧?”他朝着楼顶大声吼道。
“他们逼我打掉孩子,我宁肯去死!”楼顶的女人悲呼道,“我的男人是烈士,他为了国家牺牲了,我得给他留下一点骨血啊!连这都做不到,我不配做他的妻子,也不配再活在这世上!”
(故事里的老士官,原型是我曾经的战友。他牺牲在抢险救灾的路上,当时他的妻子怀孕仅三个月。战友家里将抚恤金全给了女方家里,希望能让她生下孩子留个后再走,但孩子最终还是打掉了。和平岁月里,军人的牺牲看不到,却一样残忍。这个情节,不论大家喜欢与否,我决定写出来,并改变孩子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