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17章 幼稚园火烧车事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217章 幼稚园火烧车事件 (第2/3页)

老师,这不是…。』听到熟悉的名字,何育华想了起来。

    健康幼稚园火烧车事件,是台湾交通史上,最严重的道路意外事故。如果不是何育华适逢其会的参与,改变了结果。原本是会造成,23名孩童、两位家长,还有一位老师死伤的重大事故。其中,死难的林靖娟老师,成为第一位入祠忠烈祠的平民。

    事故发生当时,林靖娟老师,原本已经逃出了车外,可是她放心不下孩子,又返回车内救助孩童,当火势被扑灭时,林靖娟老师被发现时,全身烧得只剩下骨架,可是她怀里还紧紧护着四个孩童。

    事故发生的原因,因为车上变压器损坏後,业者指示司机将库存三年无自动断电设备的中古变压器自行至保养厂安装於肇事游览车上,以致司机随意丢弃之烟蒂引发老旧的电源线发生两次短路,终引起爆炸与大火。

    游览车上都是易燃装潢,导致火势一发不可收拾。而业者曾要求司机自备喷漆补修车辆外部刮痕,而司机将喷漆、液态瓦斯等易燃物直接放置於座椅下,导致爆炸後增加火势。

    尤其是,业者非常没有良心,为增加营运空间自行换修座椅,安全门把手与座椅扶手变小且安全门上无使用说明标示,司机更没有做安全门开启等行前检查,使得肇事游览车後座幼童逃生无门。

    且业者没有更换老旧设备,肇事车辆之灭火器早已逾期三年,竟仍堆置於车体外的行李厢上,以致失事时,因失效而无法灭火。

    最後,司机驾驶之肇事游览车自行脱队,以致肇事车辆於荒凉路段失火,造成无充足人力抢救。

    这件事件,不仅仅业者有疏失,幼稚园方面,也有疏失。在租车之前,完全没有查看游览车状况。甚至对所租用的游览车公司,双田游览车公司,一无所知。

    双田游览车公司,本身游览车不足,调派泰北交通公司的车辆,想想嘛,业者为了赚钱,一定尽量压低价格租用,园方竟毫无关注,不关心调遣来游览车状况,司机状况。

    幼稚园园方,完全状况外,既不了解租用的游览车,也不关心。事发之後,他们甚至不知道有游览车脱队,一直到发生事故後方才知晓

    事故发生後,园方有亦未通知家长,有些家长是前往园所接孩子时才知晓,园中仅留资浅的老师留守,毫无危机处理能力。

    结果呢,明显有疏失的游览车公司和幼稚园园方,竟受到很轻处罚。整起官司自事发後,缠讼12年,直到2004年才全案定谳。

    因为没有检查游览车逃生门等设施,幼稚园负责人吴文道被判刑1年2个月,园长杨聪慧虽没有同行,但因事前没有巡视游览车状况,判刑10个月,租车的教务主任赵国芳则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

    更可恶的是,园方骗家长与其和解,签订本票。事後,不仅与家长缠讼,生生把受害人拖到身心俱疲,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