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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华隆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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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1章 华隆案(2) (第1/3页)

其实,华隆案,看起来是弊案,其实,翁大名的说法也说得通,如果不是接下来这麽一桩事件,又被人举发出来。又有负责本案的检察官许阿桂刚正不阿的调查,未必会那麽严重。

    前面曾经提到过(很多章以前了),台湾对私人资本的管制挺严的,民间资本银行不是没有,就是少。一直到民国七十九年,财政部放宽了民间资本银行的申请,说是放宽了,但是资本最少要一百亿新台币。

    一百亿,看似很多,可是台湾有的是人可以拿出这个数目,财政部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线,一口气批准了十五家新银行成立。这其中有一家兰阳银行。

    这个兰阳银行有什麽特别的呢?兰阳银行特别之处在於,它的整个筹备工作都是由宜兰同乡会负责。而宜兰同乡会的理事长正巧就是交通部长张建邦。

    这家新银行的股东成员包括五位法人代表和三百八十四位自然人,它首次集资已经筹足二十亿元,如果获准成立,就会把尾款八十一亿元补足。它向财政部递交的申请书中,有提到如何筹措这笔资金。

    或许是因为张建邦与淡大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所以,兰阳银行的发起人之中,有很多人都是淡江大学的教授或主管,另一批人呢?则是华隆关系企业的员工。他们的投资额就超过五十二亿元。

    这批投资人当中,张家宜投资了四亿四千万元,游显德投资了三亿五千万元,淡江大学财政副校长也投资了四亿五千万元,其余的教授、系主任等等,也分别投资一到三亿多元不等。总计,入股的十一位淡江大学教授,总投资额超过三十一亿元。

    一群教授居然可以投资到超过三十一亿新台币,平均下来,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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