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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书写时代的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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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书写时代的雄心 (第3/3页)

和周逊的良好关系。

    坐在大殿法阵中心的周逊周身湛蓝星光闪耀,一道道亿万公里外的星光之力,以法阵凝结中转,这个过程非常考验法阵主持者的修为。

    周逊甚至没有余力兼顾外面,听到赢明问起,周逊淡然道:“高歌这个人,没有安全感,习惯了不相信任何人。有问题,都喜欢自己解决。随他去吧……”

    赢明有些懒散的靠在金色椅背上,轻叹了口气,“唉,玄武战天甲大半是落在他手上了!”

    周逊无所谓的道:“在他手里也好,以他的天才,手里面有玄武战天甲做参考,对于战神甲的完善,颇有好处。”

    “我们大费周章要送出去,最后却落在他手上,世事难料,由此可见。”赢明有些怅然。玄武战天甲的涉及到一个酝酿百年的计划,却就这么落到高歌手里,他心中难免有些不舒服。

    周逊沉默了下道:“太过精密的计划,本就经不起任何意外。当高歌成为变数时,这个计划就彻底失败了。”

    赢明还是不解,“妖龙将岸虽然只剩下了一丝残魂,却不是一般人能杀的。高歌究竟是用什么法术杀的它呢!”

    周逊淡然道:“大乘仙尊多有传承在世间,高歌剑法强横到妖异,一定是得到哪位仙尊的传承,或者,本就是哪位仙尊转世。”

    赢明似笑非笑道:“是你的学生,怎么也不会害你,你才这么轻松。不过,你这个学生杀姓太重了,你还是好好教育教育,帝国,可是个法制国家!”

    赢明虽然是在开玩笑,却未尝不是一种提醒。观云峰血案不必说了,只说是异界去的那么多官员,也不知道被高歌杀了几个。在月行天,也是一出手就杀了十多猎杀者。这次,更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了尼娅。

    出剑无情,到有古代剑修行事如剑的风姿。那种快意恩仇的做法,已经不太适合现在的秩序时代。

    周逊沉默了许久道:“当虫族到来后,就是新时代的开始了,千年以来建立的完整秩序会崩溃重整,在这个时刻,我们需要高歌这种人!老朋友,这不是正是你所期待的么?”

    赢明深沉眼眸中神光闪耀,轻笑道:“守护这秩序数百年,对于即将到来的巨变,反而没有那么期待了!”顿了顿又神态慷慨的道:“不过,新的时代,必将属于帝国!”

    周逊也激起了一腔豪气,大笑道:“对,让那些趾高气昂的番邦蛮夷都俯首称臣,让那些虫子都去死。这广阔的星河中,只有我们帝国屹立在最巅峰!那真是一个美妙的时代啊……”

    几百年前,两个意气风发的青年,对着那星空发出的雄心壮志,正在成为现实。我们改变世界,我们书写时代,我们成就万古不朽的威名。

    在两个强者畅想未来之际,高歌已经再次回到了月行天。

    不过短短几秒,识海内的两种传承结合的已经愈发紧密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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