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朱玥被离开祖辈后的途经 朱玥被恶苟围抗争上集 (第3/3页)
9度,水共25.78度÷182天=0.142度/天。
2018年加2019年减去放年假(11天+13天)实际用电用水天数706天,计算用电共1214.32度÷706天=1.72度/天,计算用水共100.2度÷706天=0.142度/天。
2020年1月至3月25减去放年假11天实际用电用水天数74天,计算用电共194.83度÷74天=2.63度/天,计算用水12.95度÷74天=0.175度/天。
朱玥在统计这数据都是以最大用量,和已经加了最大的损耗,而且在统计过程中的实际用电电器及时长,都用明细的计算公式做手工计算。
这如何无法实际体现差异呢?这如果没有人为干扰又何来,统计中居家隔离的居家生活期间,洗涤消毒最高峰时平均每天用电约2.63度,每天用水约0.175度,物管给朱玥的交费电度数每天5.9度,和交水度数28天10度说又是如何产生的?
朱玥在与恶苟争分夺秒的抗争时刻,收到正大能量的回复。申诉状态:已办结,回复结果:
“经核查,该物管公司由于恶苟爆发期间会对物管楼房进行定期的消毒,楼道有时会残留些许味道,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所反映农药气味。
另投诉者所反映的存在电表用电度数与实际用电度数无法实质体现差异,物管公司提供该住客用电量每月都比较平均,近期也没有更换电表。
走访其它租户表示未发现电量异常情况。物管管理方表示由于受恶苟爆发影响有部分员工工作受到影响,如租户近期停止租赁关系,愿意退还一半压金。如须继续租赁也表示欢迎,在遵守租用规定的同时接受租客的监督。”
在朱玥2020年3月21日至4月20日期间交费度数为286度至297度,水交费度数位11度,3月18日实拍水表从296度至5月6日300度,4月18日296度至22日297度5天显示1度水,4月22日297度至4月27日298天6天显示1度水,4月28日298度至5月2日299度5天显示1度水,5月3日299度至5月6日300度4天显示1度水。
朱玥实拍数据15天的显示3度水,而且是前期监控数到后期,由6天演1度变成4天1度。
朱玥“请问物管公司,如果我没进行实拍监控?是否回由原来的每月11度电脑输入般变成每月22度呢?
如果不存在人为干扰,数据为何出现这种异常呢?
物管给朱玥的交费电度数3月21日4988度至4月20日5139度,4月18日5131.84度至5月6日5215.08度20天共83.24度,平均每天显示4.162度。
朱玥:“我的小公寓最大功率24小时开启的电器是一台350瓦的小冰箱和50瓦的电风扇,380瓦的后背应急电源,我的理解是在正常没有断电时是有小损耗产生,是不存在运行。如果不存在人为干扰?电表数据及我交费数据是如何产生的?”
朱玥“请物管公司解释一下,在我第一次实拍的4月5日至4月7日的这两天的实拍数据,第一天5.9度和第二天3.9度,随后就出现人工输入般的平均数。
在我4月20日交费后,及我向正大能量发出申诉期间有不同的波动,后期又随之变高,如果没有人为干扰,以我实际电器的实际用点情况,何来交费数额?
物管向正大能量职能部门,提交的是交费电与水度数较为平均,请职能部门核实,如果存在高科技的人为干扰,是否可以做到数据的平均数,我一直申诉的是有可能存在人为干扰,导致数据出现异常,并没有质疑物管的电表和水表的质量问题。
还有农药味不一定来源于楼道,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查看现场,也只是片刻,是无法监控24小时,更无法监控到我的承租期间。
其他租户有没有异常我不考究,他们实际用电情况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的实际用电情况,与我的评估数据,和交费数据那种无法解释的异常。
及在我与物管公司的沟通过程,物管主管人员的姿态,并没有在正大能量职能工作人员所言的那么美丽,物管公司进行的“耍太极”般的沟通处理方式,我无法认同和接受。
从3月10日开始针对问题进行沟通,至今两个月有余,在这恶苟爆发抗争的非常时期,及我择业人生大事搁置一边。
一天耗费口罩一个、两个或者三个,这非常时期的高额不言而喻,在买不到口罩的时期只能用面巾纸自制口罩,还得顶着不明原因的水电费差异的耗费,进行我的原则性的申诉现补交资料,及再次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