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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弄钱 (第1/3页)
李奎元家里排行第三,实际上却是兄弟六人中第二大的,比他大的那个没能养活,这小子今年十四岁,正穿着李奎勇从老兵那儿抢来的将校呢军服,一手缩在袖子里。
一看他这架势,沈隆就知道他要干什么,脸马上拉了下来,“袖子里藏着什么?这是打算干嘛去?”
“没干嘛……”刚想辩解两句,看到沈隆的目光,李奎元马上怂了,李顺发一死,李奎勇就成了这个家庭的主心骨,担起了管理家庭收入的重任,就连他妈买菜也得找他要钱,李奎元和几个弟妹都得听他的话,只要他一瞪眼,李奎元绝对不敢分辨。
李奎元亮出了藏在袖子里的东西,一把五六式军刺,将校呢再加上五六式军刺,不用说,这铁定是准备出去打架的。
穷人家的孩子性格容易走两个极端,要么极其自尊,要么极其自卑,李奎勇属于前者,他从小好勇斗狠,打起架来不要命,他练摔跤打拳的唯一目的,就是不受人欺负;在和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只求平等,如果别人不给,他就会用拳头说话。
有样学样,他这几个弟弟也都和他一样,从小就不爱学习,反倒对打架斗狠极其热衷,从电视剧里最后李奎元去找钟跃民告诉他李奎勇重病时的衣着打扮来看,这孩子将来也和他一样,都是在社会底层厮混。
“走吧,跟我回家去吧!”李奎勇叹了口气,也没说什么,夺过李奎元的军刺一把丢到下水道,提溜着脖子把他带回了家。
“哥,你不是在住院么?怎么回来了?”李奎元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军刺,这可是好东西啊,可也不敢说什么,只好问起了李奎勇为啥从医院出来。
“医院里待了这么多天,憋得慌,就跑出来回家看看。”说话间俩人已经回到了他们家院子外面,李奎勇一家七口和其它十几户人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挤在东边两间加起来只有十四平米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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