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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哄娘开心 (第1/3页)
庞北拎着兔子,不得不说,这家伙的个头不小。
野兔子是没有家养的兔子大的,但手上这个,少说也有七斤了。
这是怎么吃这么大的?
庞北都觉得好奇,这么大的公兔子,庞北拎着回家,小家伙在路上一直盯着兔子看。
那口水就一直止不住的在嘴巴里,她不敢流出来。容易冻伤嘴角。
庞北现在的住处,是山上的一座小木屋。
这是庞北姥爷在山上守山留下的,可这些年他下炕都费劲,根本没有办法上山打猎了。
打猎这事儿,不是一群人能做的,人多,基本上就是把猎物往外赶,猎物走了,要是猛兽没吃的,先就会对村子下手。
过去,在山林里到处都是猛兽,村子里是需要一个守山人。
一般都是村子里最好的猎手,他们不住在村子里,就在山上过活。
而守山人,就如从村子的守护神,随时保护着村子的周边安稳。。
一旦野猪进村,把庄稼祸害了,那村子里就惨了。
尤其是这个年月,关于这个年月,庞北时常能听到老人提起一个词。
那就叫做“低标准”。
这就是当年苏俄撤走专家,要求国家还债时候的事情,虽然地里面有粮食,但不能吃,都是用来还债的。
低标准的时候,大家饿的别说野菜了,就算是树皮都扒光了。
不过深山里,基本上不受什么影响,只是公社的社员粮食标准下降到了每人每天二两粮食。
区区二两,哪里能吃的饱?
尤其还遇到了三年自然灾害,日子更难过。
而这个时候,说实话,能过好日子的,也就是藏在深山里的猎人了。
至于为什么,要强调藏在深山里。
那是因为要是不偏僻,那你就等着“私占国家公共财产”的批判吧!
就因为在林子里摘点果子就被抓的又不是没有。
好在庞北所处的地方是位处于长白山之中的依春,这地方刚刚设立地级市不久。
所以,而且,这地方地广人稀,尤其是他所处的青龙沟,那更是深山老林的,几乎是被人遗忘的角落。
只要上山,基本上也没有人管。
那时候,很多犯罪的人都会往山里跑,基本上进了山就安全了。
所以,庞北断定,在山里打猎是眼下唯一的出路,只不过要怎么才能得到公社大队队长的认可才行。
守山人不吃公粮,但还要为公社工作,所以作为报酬,他是被允许在山上自行采摘和打猎的。
只要你履行责任,基本上你干啥谁都不会管你。
尤其是,那年月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
只要你不上山开垦种地,那就么有任何问题。
山上打猎,是眼下唯一能让母亲和妹妹吃饱饭的办法。
提着兔子回来,在一个栅栏残缺不全的小屋外,庞北看到了母亲踮着脚在等儿女回来。
看到母亲,庞茜兴奋的一路小跑的过去:“娘!娘!你看看,哥抓了兔子回来!晚上能吃肉肉了!”
母亲吕秀兰看到儿子回来,眼泪控制不住的往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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