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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大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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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大伯家 (第2/3页)

这孩子,几天没见,这么礼貌了,糖就剩两块了,要不我给你咬开,”孟之龙笑咪咪的说道。

    “啊,不用叔,英英和胜崽吃就好,我最近换牙,不能吃糖!”孟毅赶紧回答,他现在有些恐惧旁人的口水,尤其在农村不讲卫生,不爱刷牙。

    “这孩子乖了,比杰崽强多了!”三叔把糖递给孟毅,顺手摸摸他的脑袋,感叹的说道。

    三叔孟之龙说起来是个文化人。他是村里最早的大学生,想当初年轻那会,与其他周围村的三个大学生交好,还结拜成了好哥们,合成“四大才子”,其中一个就是孟玉英未来的公公杨守规。

    孟之龙写的一手好毛笔字,杨守规拉的一手好二胡,这二胡拉的真好,最为叫绝的是他还不识乐谱,听人家拉两遍,就能模仿。

    其他二人,一个爱养花草和养鸟,另一个雕刻很厉害,印章、碑文都可以。

    进入21世纪,三叔还和这个哥们给人家雕刻墓碑,一开始生意不错,后来败给了电脑雕刻。

    说起来,三叔也是时运不济,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初中教书,按理来说,应该日子过得很惬意,但是娶到三婶子,就碰到了克星。

    那是三叔年轻帅气,还有文化,周围自然有一些花花草草。

    三婶子害怕三叔变心,就抱着一个,领着一个跑到学校,美其名曰:孩子想找爸爸。

    于是两人在学校,大吵,紧接着就是大打出手,学校怕事情闹大,就让三叔回家休息,这一休息不要紧,教师名额莫明其妙的丢了,于是三叔失业在家。

    村里看到三叔不当老师了,就让他负责生产队,村里一共七个生产队,他当一小队的队长。

    闲暇之余,三叔常常给人家写讣告,写喜帖,在过年时,半个村的春联都是出自他之手。

    三叔家一共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比孟玉美小二岁,正上初一,学习成绩很好,叫孟玉慧,大眼睛,长的挺秀气,就是性格有点高傲,如果孟玉美下学不再继续读书,她将成为孟家庄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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