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好感都快拉满了 (第3/3页)
的佩服。
特别是在姜友寿的心中,对许烨的好感都快拉满了。
自己两个女儿商量着让许烨登门拉帮套他是很反对的,毕竟传扬出去名声不好,还会影响到以后姜为军和幼子姜乐娶媳妇。
如今许烨带姜如月打猎分肉这一招,就化解了所谓的拉帮套,让姜如月有了自食其力的本事。
不仅维护姜家的名声,还能竖立起许烨的名声。
农村社会,名声口碑是极为重要的。
流言蜚语是能杀人。
以前,他还觉得这个许烨戴个眼镜斯斯文文的,不像是干农活的料。
娶自己女儿就是为了受表彰改成为,成为优秀分子。
早晚有一天会和上一批知青一样,抛妻弃女跟着回城。
毕竟,以前有过这样的先例,所以大家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知青。
若不是姜若安以死相逼,他也是反对的。
哪怕许烨为了表明心迹在婚后住在他们家,没有住在知青点。
但是大家都知道,他的骨子里还是四九城的人,还和其他的知青一样,想着回去。
但是现在的做法,让姜友寿觉得自己小瞧了这个女婿。
接连拒绝了半个月拉帮套的事情,随后就站出来挑起自己大女儿这一家的重担,扛起了猎枪进山。
虽说以往是他们不让许烨进山,但是他要是铁了心要去,谁拦的住?
眼下这么干,还不是为了救活自己大女儿和她夫家四口人么?
以后村里其他人提起许烨,谁敢不竖起大拇指夸上两句?
一个人领着一男一女,就能猎杀四只野猪。
谁听了,不羡慕,不佩服?
一晚上打两只麂你可以说是运气,但是隔天就能打四只野猪,就得靠真本事了。
当初红极一时的李东明,也没这样的战绩啊。
而且,有了这样的成果之后,许烨能还不骄不躁。
要是搁李东明身上,他恨不得敲锣打鼓,让全村人都到山里围观。
越想,姜友寿就越发的满意起来,寻思着得让姜如月加快一点行动。
这么好的女婿,不多留几个后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