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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做一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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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做一个见证 (第2/3页)

了自己两个女儿。

    夏茉当时是炊安镇的一朵名花,才十几岁的年纪就长得名花倾城,幸亏在炊安镇人风淳朴,大家虽然都有小心思,还不敢违法,而且夏茉本身性格便比较强硬,一旦发生了什么,是敢玩命的,敢跟人鱼死网破。

    就是这样,夏茉镇住了很多人,即使长得再漂亮,学习成绩再优秀,夏茉的原生家庭重男轻女也不是很在意她,只想等夏茉成年后卖出去,收一笔高高的聘礼。给他那不学无术的无赖弟弟赚一笔钱。

    夏茉不是传统的服从父母安排的女孩,也不是所谓的扶弟魔,她带着四周很多的女子反抗她们的父母及家人对她的伤害。

    正是因为这样周身绽放着耀眼光芒的夏茉眼神里的不屈。让她的身体有了灵魂,也正样周身绽放着耀眼光芒的夏茉眼神里的不屈。让她的身体有了灵魂,也正是这样才吸引了秦至诚的目光。

    秦至诚当年追了很久才追到夏茉,秦至诚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其成婚。这些年来,秦至诚除了因工作原因而分开外可是事事精心。

    一如婚前承诺的那样。秦至诚当年对父母坚定的说“我爱夏沫,这辈子如果不能和她在一起,打一辈子光棍,而且她很好,不是传言中的坏女孩,跟她在一起我很幸福。能和她在一起是我的荣幸”见父母还不同意,秦至诚转而说道“而且爸妈要是不同意,我就和她搬出去住,反正你二老还有三个儿子,不差我这一个”事已至此,作为父母的还能说什么呢?只好捏着鼻子同意了。

    秦绯正站在门口,感觉身后出现了阵风,还带来阵阵肉包子的香气。

    “嗯,茄子肉的”秦绯吸着鼻子,心里暗衬。

    穿着红白相间校服的秦缇从门口出现,手上拿着包子,背着书包,嘴里呼喊着“知道了,要迟到了,妈妈,早饭我先不吃了,我拿个包子就行,我先去上学了哈”由于长淮街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图书馆,学校,医院,邮局几乎都有,邻里邻居的都比较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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