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有勇无谋最好的年纪(上)(文) (第2/3页)
喃道:“这个家伙不会是因为绝望而疯掉了吧。”旁边的李守范默默的点点头,同意大胖的看法:“要他们几个家伙去组建一个篮球队,虽然目标是高二才开始的年级篮球联赛,但班上毕竟没有一个篮球社的正式社员,别的班或多或少还有两三个,别的还好说,但一些配合的战术根本就没人教,真的打起比赛来绝对是输的一塌糊涂,人家几个小配合就能打得你找不到东南西北,看来老师真的准备放弃篮球,在运动会别的项目上拿分了。”
金宏基和李东则这两个篮球迷却有点跃跃欲试,在他们看来只要能够不呆在无聊的教室里面自习就够好了,更何况是打篮球这样美好的事情,对于这件事情,作为NBA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和洛杉矶湖人队的球迷,两个人倒是难得有一次意见一致。
身高只有1.7米的鲜于志却是一个“星际争霸”的骨灰级游戏迷,偶然一次在网吧和徐云仲碰上后非要切一局星际,面对鲜于志的死缠烂打,不胜其扰的徐云仲凭借着学武后堪称完美的手速和微操,拿着后世的经典战术狠狠的虐了他十几次。
从此后对徐云仲用鲜于志自己的话说是惊为天人,弄得徐云仲差点想扁人,从那以后每天就琢磨着怎样才能让徐云仲去网吧再虐他一回,到不是他是受虐狂,而是他不停的用偷学的战术再去虐别人,在别人惊佩眼光下终于第一次找到做高人的感觉,所以对他来说有时间浪费在这必输的篮球上还不如拖着徐云仲翻墙去校外的网吧再虐上他一回。
金宏基和李东泛拉着几个人慢腾腾的向着篮球上挪去,学校的篮球场一直不够用,幸亏他们下来的比较早,徐云仲一个人在篮球半场上疯狂的奔驰着,左右手互换着轻巧的练习着上篮。
其实前世他就很喜欢篮球,他读书的时代,NBA在某种意义上只有LA和BEATLA组成,洛杉矶的湖人们被当做公敌在强敌遍地联盟中横行直撞,徐云仲是看着湖人们打球长大的孩子,所以他理所当然的是湖人的球迷,理所当然最喜欢科比・布莱恩特,或许上一代是模仿着乔丹在打篮球,但是他们这一代人却是模仿着科比在打球,每次在电视上看见科比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把那该死的篮球扔进篮筐,都会让他一阵热血沸腾,不得不用嘶吼来发泄自己内心的激动,每次都会在比赛后拿起篮球在球场上拼命的练习,挥洒着不知疲倦的汗水。
穿越后第一次拿起篮球在球场上驰聘,意外的有一种的酣畅淋漓的感觉,或许这个身体本身就是为篮球而生,刚满十六岁就已经有1.78米的身高,手脚匀称修长,每天清晨的疯狂奔跑,让自己速度快的有点吓人,略显瘦弱的身体充满对抗的力量,爆发力尤其惊人,一次轻巧的跳跃竟然整只手掌都可以超过篮筐,也许只要稍加练习,就能来一个飘逸的扣篮。
带着笑容的徐云仲在场上不断重复的练习,快乐的情绪似乎轻易的感染了场边的少年们,李东泛带头冲进场内,抢下徐云仲跳投不进的篮板,运球到三分线外来了漂亮的空心三分,得意的对金宏基挥了挥拳头,场下的少年们相视而笑,口哨和叫好声纷纷响起。
平时总是酷酷的帅哥李守范也露出难得的笑容,对着大胖道:“想那么多干嘛,先来打一场比赛吧,看看大家的水平。”
大胖金学林脸上凶恶的面容上有一些阴沉,顿了下才点点头,带头走上球场。
绿色的球场上阳光没有留给人一点阴凉,偶尔有一缕清风从半长的青草和繁茂的枝叶中拂过,给场上挥汗如雨的少年们带来一丝清爽,前世已经很久没有和兄弟们一起打篮球的徐云仲,和少年们一起尽情的享受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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